份证明著“没有刑求”的报告背後,是各种各样不留痕迹的折磨方法,只要苏朝宇不说,便不会有人知道真相。他将有关此次调查的所有文件复印了一份放在元帅书桌上供存档之後,便匆匆来到客房。自从苏暮宇搬来之後,江扬就和苏朝宇住在最大的那间客房里,此时,客房门口站了四个勤务兵,人手一套机器,程亦涵推门进去,看见江扬正在用一条洁白的大毛巾给苏朝宇擦头发,海蓝色眼睛的中校仰面倒在摇椅里,双臂还在胸前。
“元帅在书房等你,”程亦涵低声说,又看了一眼表,“这里交给我,做一些检查而已,别担心。两个小时以後上飞机,回基地。”
江扬没有回答,轻轻揉著苏朝宇那长了许多的海蓝色的头发。程亦涵耐心地等著,直到家庭医生敲门进来。江扬蹲下去,苏朝宇睁开眼睛:“我很好,你放心。”
“我怎麽能放心?”江扬吻他的额头、鼻尖、嘴唇,“让医生看看,可以吗?”
苏朝宇落寞地一笑:“医生而已,有什麽不可以?”
江扬觉得心疼,却又知道自己在这里只能为医生徒添烦恼,便用力攥了苏朝宇的手两下,然後赶快走出去。
江瀚韬把江扬带到院中,那里已经摆了一壶今年的新茶和四碟小吃,还有一篮防茶醉的青梅子,拣了两颗最大的,盛在和茶盅一色的淡兰青底写意梅花的小盘子中,看著就十分诱人。江瀚韬和儿子说了很多话,从那天的绑架开始,一直到如何善後。大多数时间里,江扬都只是听著,然後点头。这场飞来横祸让他寝食难安的原因不仅仅是苏朝宇所遭受的苦难,更多的,是他竟然开始觉得害怕。
害怕一直是江扬的各种心理状态中被永久性封禁的那个,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各种训练和引导都让他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一个没有弱点的人。他不懂什麽是恐惧,因为即使是发自内心的恐惧也不能压过他做完这件事的决心和毅力,因此,这种感觉慢慢被淡化,最後,几乎消失不见。但是,苏朝宇生生从他面前消失,他甚至觉得,只要晚去几天,他就会永远失去苏朝宇──人活著回来是不算数的,他记得爸爸说过,如果回来的是行尸走肉的苏朝宇,那一定是世界上最令人悲痛的事情。现在,江扬深刻地理解了害怕的深层含义:那是一种令人丧失斗志的沮丧,是自我保护的退缩,是在失去美好的那些东西之前的绝望嚎啕。他那麽怕,怕这条路最终会指向生死别离,也怕未来的某一天,他睁开眼睛才发现,所有的欢愉时光竟是一枕黄粱。
江瀚韬并不会一味哄儿子“不要怕”,他明白江扬不是三岁,需要的也不只是爸爸安全的怀抱。第一次,他跟儿子谈了很多只有父亲和最宠爱的儿子之间才会有的话,他笑著说这是“男人们的谈话”,他告诉儿子,害怕是好事,至少你还拥有一种激动的情绪去感知世界上的事情,而不是麻木地过完一天又一天,变成一个无聊的神。
後来,江扬的眼眶微微发酸,他说,爸爸,若我有一天,并不能做好这一切,以至於败落敌手,不能回护任何爱的人,怎麽办?
江瀚韬抿了口茶,指指藤萝架子下面,有只澄黄的鸟儿站在笼架上欢歌。他说,我会做笼鸟,你仍然是翔鹰。江扬悚然,江瀚韬拍拍便儿子的有肩伤的地方:有山的地方,鹰就一定会比山高。
不到一个小时,家庭医生便来通报体检结果,他说:“最严重的,应当是曾有微电流的多次刺激,再就是手腕被吊起了太多次,有些拉伤,但很快就能恢复。大概是饿过,瘦了许多,也不碍事,和睡觉一起,补养就好。只是……其他的方法,到哪里也验不出来,还是要多疏导他。”
江扬立刻去看苏朝宇。
程亦涵借口要去准备登机的行李离开,海蓝色头发的年轻人安静地躺在床上跟他摇手:“辛苦了。”江扬关上门,拉个团凳坐床边:“亲爱的,小混蛋。”
苏朝宇的眼睛里终於含笑:“万恶的,长官,为什麽不来救我?”
明知是句玩笑,江扬仍然忍住扑上去,一直亲吻苏朝宇,一直道歉,苏朝宇并不说话,甚至不动,一味紧紧抱著江扬的後背,十指紧扣,似乎要把江扬的胸膛和自己的融为一体。江扬和他舌吻,苏朝宇一颗一颗解开江扬的扣子,抽掉皮带,剥/掉/内/裤,两具拥有相同伤痛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皮肤的美好触觉,毫无保留的信任和令人落泪的熟悉的一块块肌肉,苏朝宇的眼泪擦在江扬胸口:“江扬,抱我,抱我,抱紧我。”
江扬不断调整身体姿势,尽可能多的让苏朝宇的皮肤和自己的贴在一起。他不知道他的小兵在七天内经历了什麽,甚至,他不想知道,他只需要体会苏朝宇活著的身体和鲜明的灵魂与自己共处一室的感觉就已经足够,他们甚至不需要任何遮挡,就这样,在铺满阳光的大床上紧紧地抱在一起,在唇对唇这狭小的空间里交换新鲜氧气。
苏朝宇的眼泪仅供一时宣泄,很快,他就平静下来,在江扬的怀里睡去,十分平静,除去手脚偶尔不自然地抽动,他看起来真的很好。只是,他太累了,以至於平时那麽警觉的一个人,竟然在江扬的手机响起来的时候,都没有哪怕动一下眼皮。
程亦涵谨慎地选择著措辞,提醒江扬如果想要赶上飞机,就必须在一个小时内赶到机场。江扬刚叫醒苏朝宇,就有人敲门了,意外的,不是勤务兵送水送毛巾,而是江元帅。
苏朝宇极度缺少睡眠,猛然醒来,各种难受一涌而上,紧紧皱著眉头蜷在被子里,看得江扬十分难过,恨不得冲出去说一句“我不飞了”,然後抱著苏朝宇睡个三天三夜。但江元帅已经走了进来,苏朝宇便坐了起来,因为身上什麽也没穿,不由尴尬地脸都红了。江扬立刻从柜子里翻出一件T恤扔给他,然後指指楼下:“我去打包一些文件。”
飞机上,苏朝宇依旧是坐稳了就会立刻睡著,江扬担心地瞧著,程亦涵从後面递上一张纸,低声说:“没关系,那麽多天精神高度紧张,他只是太累了。”
江扬几乎不动唇地说:“医生没有隐瞒任何事吧?”
程亦涵摇头,又指指那张纸。江扬看了一眼,气得手都在哆嗦。彭耀已经让他的小姨夫清点了各种刑讯可用的药物,苏朝宇名下列出六七只之多,每种都有一个长到张牙舞爪的学名,好在程亦涵早就细心地用蓝色签字笔标注了大概的用量和效果、副作用,江扬这才略微放心:无论如何,想要整倒江家的人并没有试图弄死苏朝宇,所有的药物效果变态但剂量几乎较真地精准卡在标准处,想来确实不会对苏朝宇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只是……
他侧头看看身边熟睡的人。不知道什麽时候,苏朝宇把那枚结婚戒指从脖子上摘了下来,重新带在手上,双手紧紧抱在胸口,就这样睡熟了。江扬把手指插进他海蓝色的头发里,仿佛这样就可以获得苏朝宇供给的能量。
这能量驱散暗雾,让他即使带著恐惧,也能继续前行。
绚烂英豪8旌旗盛宴(最终篇)48
回到基地的头两天,江扬一步都没有离开官舍。确切地说,他甚至没有离开过官舍这栋房子,最远的一次是从卧室到厨房,要了四个煎鸡蛋,带著一份辣酱就上楼了。勤务兵忧心忡忡地告诉程亦涵,鸡蛋拌辣酱?那是没法吃的。程亦涵毫不担心地擦擦嘴,拿起公文包就去上班:“不要问,他们要什麽就照做,也不要管,任何疯狂的计划提前通知我一下。”
除去第四天回家的时候,苏朝宇和江扬躺在房顶上以外,程亦涵并没有发现指挥官和狼牙副师长的过激行为。随著苏朝宇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间越来越多,程亦涵知道,他快痊愈了。
头两天房间里发生了什麽,谁也不知道。江扬和苏朝宇的三餐都是在卧室解决的,第四天中午才开始到餐厅吃。苏朝宇的脸色红润了许多,尽管看起来还是觉得不如之前健康,但总体来说,十分好。
江扬在卧室处理公事,让程亦涵代开所有的视频会议,陪了苏朝宇整整七天。七天,他们在官舍的各个角落攥著手坐著,说了不知道多少话,苏朝宇仍然需要大量的休息,经常在阳光天台一睡就是一上午,江扬就拿一摞文件陪在旁边,在苏朝宇脸上画胡子,墨水涂得浓浓的,然後他贴过去,反印在自己脸上。他们在後花园的小径上一遍又一遍地光著脚走来走去,力争踩到每块石头,也不说话,就这样玩好几个小时。就在程亦涵觉得如此疯下去不是办法的某一天,苏朝宇忽然出现在晚饭的餐桌上,如常地拉开椅子坐下,正视程亦涵疑惑地目光:“这就疯够了,明天,我想回狼牙去。”
程亦涵举著刀叉,征询地看江扬。
江扬咬著多汁的牛排答道:“去吧,小混蛋。”
“遵命,老混蛋。”苏朝宇说著,勤务兵送来了热腾腾的牛排,看著就比其他两人的大了一圈,苏朝宇毫不客气地大快朵颐,江扬依旧是吃完了再要一份水果才走,此时正把西瓜籽往外挑。程亦涵觉得十分温暖,他低头快速吃著自己那份:就这样吧,整装待发。
清晨六点三十分,第一拨勤务兵刚刚洗漱完毕,正在和夜班交接,厨房里传来豆浆机的嗡嗡声,元帅府的後门打开,负责炊事的小班长带著两个新来的兵出去采买新鲜的果蔬。阳光静谧地铺展在花园小径上,漂亮的金毛摇著尾巴欢迎来接他的那个小兵──又可以出去玩了!
大狗刚走出几步,看见刚起床的江瀚韬,欢乐地叫了一声,小兵忙不迭敬礼:“长官早!”
江瀚韬笑著回答了“早”,就转向花园里去打太极了,往常,只要他琥珀色头发的大儿子在家里,那麽他一定会在六点起床,六点一刻就来锻炼,此时应该已经活动开了筋骨,正在做简单的力量练习。但是,今天,尽管昨天傍晚江扬带著苏朝宇回来检查手腕电击伤的恢复状况,但花园里还是安静极了,江瀚韬抬头望向儿子的窗,愉快地笑了:他的大儿子和大儿子的爱人刚从一场劫难里恢复过来,多睡多休息,总是好的。
一套太极过後,身上已经微微出汗,江瀚韬决定就此打住。他悠闲地上楼冲了个澡,来到厨房的时候,意外发现有一个人居然比他还早地坐在了餐桌旁,无聊地翻著今天的晨报。换做过去,这个人应该是程非或者秦月朗;换做近些年,绝对是偶尔回家小住的江扬要赶早班飞机或者江立要开晨会──苏暮宇抬起头来:“早安。”
江瀚韬笑著打量他:“不知道你也有早起的习惯。”
苏暮宇那海蓝色的眼睛和苏朝宇一模一样,会在这种时候闪烁著动画片里那样的无辜的光:“是没睡著。”
江瀚韬落座,勤务兵立刻端来早餐,是新烤的白面包,有浓浓的奶香,还有果蔬拼盘、小馒头和蘸酱。苏暮宇要的粥还没煮好,倒是馅饼先来了,一甜一咸,外皮酥脆,让人看了就胃口大开。两人没说话,只是各自吃著面前的东西,整个饭厅里不像平日一样还有江扬、苏朝宇等人说话,因此气氛格外诡异。
等到苏暮宇的粥端上来之後,江瀚韬基本已经吃完,正在看今天的采买清单,跟勤务兵说鱼先不要杀,牛肉用料多腌几小时。忽然,他用余光看见苏暮宇的神色忽然痛苦起来,海蓝色长发的年轻人艰难地咬著勺子,泪眼朦胧地看著面前的粥碗。
江瀚韬大笑出声:“你若要跟我说话,何必费心思早起在餐厅堵我?”
苏暮宇是被烫了舌头,刚缓过来:“唔……有些事情,我想换个环境说。”
江瀚韬倒了一杯凉开水放在他面前,心里已经明白了七八分,於是诚心邀请:“上午我在花园里写字,愿意看看吗?”他那麽温柔,带著商量的语气,苏暮宇瞬间真的动容,赶紧答应下来,不过,他必须承认,在读心这个项目上,他早在坐在餐厅的时候就已经输给了江瀚韬。
“雁京第一雅人”的名头不是阿谀拍马得来的,江瀚韬幼时是个十足的纨!子弟,从小除了学习必要的功课之外,其余的时间全用来玩各种可以玩的东西。皇宫里、艺术界的各路行家,从古玩字画、鹰鸟渔猎到烹茶弈书,他身边总有最好的老师在教,自然轻松学得真本领。虽然後来家中剧变,他不得不去军队这样无趣的地方做老大,但手里的功夫却一刻都不曾真正丢下。
苏暮宇到的时候,江瀚韬已经写了几张草稿,他屏退了所有勤务兵,冲著苏暮宇敲敲条案:“来伺候笔墨。”
一直在恐怖行业高层之间混的苏暮宇会跳舞、会喝酒、会抽烟,甚至会骑马、开枪,也知道如何分辨毒/品的好坏,但是他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