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春by芹菜香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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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春by芹菜香干-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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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怪累的,你休息一下吧。”

  第二十一章

  等到拆掉石膏下地,已经是十二月中旬。经过有效而规律的复健和锻炼,现在叶逢春已经可以不需要借助工具自己慢慢行走,上下楼也大致无碍,可以说恢复得很不错。

  在行动不便的那段时间里,叶逢春感觉自己简直是在被儿子宠着过日子。这辈子从未过得如此疏懒堕落,最可怕的是他根本乐在其中!等到惊觉,他早已舍不得拒绝孩子给他的温柔和关爱。

  唯一让父亲感到困惑和矛盾的,始终是那孩子对他的态度。如果他对自己只是单纯的父子之情,为什么总是在偷偷看他的时候露出那种又羞又喜、类似含情脉脉的眼神?说实话数次抓到孩子脸上带着这种表情,每次都让素来冷静的叶逢春体内莫名窜起一阵前所未有的冲动,想将孩子捉到跟前来大声问个明白……然而他不能冒这个险。

  因为那孩子平时表现得太正常了——在清醒的时候从未说过任何不妥的语言,在与父亲耳鬓厮磨中不曾流露过一丝邪念,面对叶逢春有意无意的试探还会惊慌失措甚至是抗拒!只有那不经意间表现出的对父亲难以掩饰的依恋和痴迷,还有两个人肢体接触时那明显的魅惑与吸引,每每让男人的一颗心随之阴晴不定。

  因为孩子一直苦苦隐藏着感情,让一直在猜测他心思的叶逢春丝毫没有发现,他已经下意识拒绝去追究孩子的性向和道德伦常的问题,而是更急于确认“这孩子对自己的感情究竟是什么”,为此甚至认真地跟儿子打起了暗流汹涌的拉锯战。

  至于他对那孩子的感觉……叶逢春承认现在尚未鼓起自我剖析的勇气。只能说,出于连自己都感到汗颜的阴暗和自私,他的内心深处的确隐隐有过那么一丝期待,希望儿子对自己的爱不仅仅只限于父子之情,甚至还因为这个可能性极大而感到激动和狂喜。可是如果要说这一切都是真的,却又让他深深畏惧。他现在最最担心的问题,莫过于孩子什么时候突然跑过来,像他喝醉了或是在睡梦中一样,牢牢地抱住自己亲吻抚摸,大声地告白——那将成为一个具有颠覆性的选择题。

  还好迄今为止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孩子始终隐忍克制,只是对他一味地付出温柔与关爱,从不曾提起其他……可这样一来男人又会觉得不甘和失望。如果说这个孩子只肯对他付出父子之情,那么他注定也会在某一天离开,留下自己一个人孤独终老。这个念头让叶逢春感到失落而痛苦,甚至,有些恐惧——其他人都罢了,只有这个孩子他无论如何也想留在身边……到了现在父亲是真的舍不得,光是想想都觉得无法忍受。

  这种在感情上的期待踯躅和患得患失,是叶逢春一辈子也没有尝过的滋味。先天条件太好的他没有与任何人玩暧昧的经历,更从不知道“暗恋”这种东西究竟为何——这些年来追求过他的人多得连名字都记不清。十八九岁时更是拜继母所赐,度过了一段时间难以想象的荒唐生活,女人也好男人也罢,他从未觉得有什么人需要自己孜孜以求并且牢牢抓在手中。

  叶逢春一早就发现,自己有着超乎常人的占有欲和精神洁癖——如果不能确定自己百分之百地被爱着,他就无法对任何人完整地付出感情——换言之,他到目前尚不曾正式谈过恋爱,更别说为谁疯狂过。真难以想象自己人到中年,在生日那晚看到半裸的儿子在眼前睡得乖巧纯真,那一刹那间的确对这孩子产生过不该有的念头……难道说肉体永远比情感苏醒得早吗?

  突然间叶逢春有些了解,有时候儿子怔怔地望着自己,眼中突然会出现一阵绝望和心碎的原因——想来若他对自己有情却一直忍着不说,应该是明白这个选择题实在太难太难,难到他不忍心提出来让父亲困扰;又或者,他根本知道这一切都如梦幻泡影般无望……只要一想到这些,叶逢春的一颗心就好似被浇上了滚烫的热油一般,苦苦地煎熬着。不是因为自己,而是心疼那个孩子——他单薄的身躯如何禁得住这样残酷的精神折磨!

  其实才十六岁的叶攸同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他只知道父亲就是他的一切,只要父亲需要,自己会永远陪着他……可是其中的问题在于,他好像越来越无法抵抗和爸爸亲密接触的诱惑,真怕哪天把持不住泄露了心中的秘密,那样他一定会万劫不复,绝对不能把父亲也带入这样的深渊之中。

  最终两个人还是决定什么也不说——不能进一步又舍不得退一步,那么还是原地踏步吧。

  期中考试的结果下来,叶攸同的排名往前面挪动了十几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全班第十四名。如果能够保持这个成绩,那么按照平均水准的话,考取本校的大学把握还是比较大的。现在孩子对父亲的崇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用爸爸教的方法来应付考试,效果简直立竿见影,连老师都夸他学习方法变得科学了。

  看到儿子取得长足的进步十分兴奋,叶逢春比自己谈下十笔生意还要高兴,“嗯,不错。”他含笑望着儿子有些羞怯和期待的表情,知道他惦记着当初两个人的约定——考进前二十名有奖,“说吧,想要爸爸奖励你什么?”只要这孩子开口,自己什么都可以给他。

  “嗯。”孩子低下头似乎在斟酌,须臾抬头望着父亲,抿了抿嘴似乎有些紧张,“爸爸周末有空的话,可以陪我去艺术中心听音乐会吗?”生怕父亲不感兴趣,孩子立刻又补上一句,“是国家交响乐团的瓦格纳歌剧序曲专场。”他应该会喜欢吧?碰巧有这样的演出真是很幸运,否则还真没什么契机可以两个人一起外出。

  “同同,你……”叶逢春有些惊讶,这个孩子,真的是要听音乐而拉他去作陪?怎么看他都是在为自己安排娱乐活动,“呃,如果你想去的话,爸爸会陪你……可是你真的确定要听这个?”现在的孩子很难欣赏古典音乐吧,以前教他弹琴也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

  “我想去的,票也已经订好了。”孩子急急地表示,因为演出场次少订票还颇费了一番工夫,“曲目不多,不会耽误你太久。”以为父亲觉得浪费时间,他连忙保证。

  “爸爸不是这个意思。”看孩子误会了,叶逢春安慰着他,“我是说,你不要迁就我,自己喜欢什么就听什么,不管怎样爸爸这个周末都匀出来陪你……我们先出去吃饭,然后再去听音乐,好不好?”

  “我喜欢听这个。”叶攸同微笑着再次确认——只要爸爸喜欢的他都喜欢。

  “那好,爸爸陪你去。”以前也不是没有人投他所好送他一些演出票券之类的,但是叶逢春通常都忙到没有进剧场的兴致,所以鲜少去现场观摩。想不到这孩子如此心细,明明是给他的奖励,他却连自己的爱好都照顾到了,叶逢春还真觉得有些兴奋,“到时候晚饭想吃什么?先想好爸爸叫人去订。要不去吃……”

  听父亲说出那个顶级西餐厅的名字,叶攸同的笑容更深了些,他摇摇头,“爸爸,不如我们去吃火锅吧。”父子两个人一起去吃西餐?感觉好奇怪啊,又不是约会……想到这里他的脸一红,吃饭听音乐,可不就是约会……所以还是火锅好了,又自在又耗时间,还可以多和爸爸呆久一些。

  “好,火锅也不错。”叶逢春显然心情奇好,竟然开始打趣儿子,“最近天气冷,我们同同要好好补一补,免得总是这一副小身板,呵呵。”

  “我都一米七了,还胖了一公斤呢!”不甘心被逗弄,孩子不服气地反驳,“以后一定还会再长的!”

  “是了是了,为了同同早日长成施瓦辛格,咱们去吃火锅……”

  “爸爸!!”

  真是的,原来爸爸是这样的!

  头一次发现父亲体内潜藏的恶劣因子,安静乖巧的孩子被他一逗就显得尤其招架不住。

  第二十二章

  “同同,好了没?”礼貌地敲了敲儿子房间的门,叶逢春在门外站着等了一会儿。

  “就好了!爸爸你等我一下。”屋里传来孩子有些慌张的声音,父亲听了旋开门走进房间,发现他已经穿好了白色衬衫和黑色长裤,手里正在跟一条领带搏斗。

  看到父亲进来孩子有些不好意思,立刻抬头对他抱歉地一笑,“这条领带太软了,总也结不好。”因为要去听音乐会,为了尊重场合他不得不打扮得稍微正式一些。

  一眼瞥见叶逢春穿着做工精致的黑灰色西装外套,纯黑色衬衫,系着黑底大红水玉的细款领带,整个人长身玉立气质高贵,还带着一丝魅惑的神秘,叶攸同看得呆了,几乎忘记手上的动作——天哪,真的要让穿成这样的爸爸陪自己去吃火锅吗?!他霎时为自己出的馊主意感到无比汗颜。

  “怎么了?爸爸帮你看看。”见孩子笨拙地抓住领口前的黑色领带,叶逢春很自然地走近他身边接过来,很快给他系了一个适合柔软细领带的亚伯特王子结。整理好之后仔细一看,才发现孩子的领带底端分布着小得几乎看不出来的银色星星、红苹果、桃心以及小气球等等透着稚气的装饰图案,不禁哑然——这孩子因为小时候吃过太多苦,一直显得早熟又懂事,以至于叶逢春偶尔会忘记他现在才十六岁,还是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年纪……这场情感的角力不论结果为何,自己一定是那个该负全部责任的人。

  “爸爸?”见父亲有些出神,孩子忍不住叫了他一声。此刻两个人面对面地靠得极近,整个鼻腔都充盈着父亲熟悉的味道,叶攸同的大脑几乎罢工。刚才父亲修长灵活的手指几下就收服了那条不听话的领带,接着仔细端详着自己,那双漂亮的眼睛看得他自惭形秽,“爸爸……”别再那样看我。

  根本不是父亲的对手,孩子很快败下阵来,偏开了头。

  “嗯,天冷,多穿一件毛衣或者背心在里头。”叶逢春深吸了一口气,极力忽略掉孩子脸颊上飞起的一丝可疑的红云,像平时那样淡然地嘱咐着,“穿好外套就下来吧,爸爸在楼下等你。”

  “呃,爸爸!”叶攸同立刻叫住父亲,说出自己的顾虑:“我们穿成这样,是不是不要去吃火锅比较好。”说不定会成为整个店里的笑柄,都是自己考虑不周才会这样,“要不还是去吃西餐……”虽然他一点都不喜欢。

  叶逢春听了孩子的话居然笑了,“我们吃火锅,没事的。”如果连这点要求都不能满足孩子,还叫什么奖励,“放心,爸爸带你去的地方,保证不会吃得一身羊膻味!”

  听出父亲口吻里的笃定和一丝戏谑,如今已经有点习惯他开玩笑的叶攸同也安心地微笑起来。看到他的笑容,叶逢春的心里升起一阵暖意。等儿子听话地穿上那件驼色小背心,父亲甚至觉得有点可惜——哎,那么可爱的卡通图案看不到了。

  带着孩子来到预定好的店里,因为时间比较早的关系没有什么人,侍者将他们带进了一个小包间,叶攸同这才放下心来,这样就不怕大家都瞧着他们两个了。

  知道父亲素来嗜辣,在他大方地让自己点餐时孩子毫不犹豫地点了麻辣汤锅。

  “诶?你怎么能吃这个?”因为知道孩子肠胃不好,叶逢春出声反对,“鸳鸯锅好了。”

  孩子想了想,没有说什么。等到开始吃的时候,他净往鲜红油亮的那一半汤锅里放食材。叶逢春将羊肉方块放进漏勺里,顺手安置好计时的沙漏,看见儿子的举动不禁失笑,“同同,爸爸想吃什么自己会来,你先多吃点蔬菜,羊肉马上就好。”这孩子真是时时刻刻以他这个父亲为先,叶逢春何德何能可以拥有他毫无保留的爱……这让他如何回报得起!

  等一下还要去看演出,叶逢春决定不喝啤酒,而且为了孩子的肠胃好,他特意点了一扎温和的玉米汁。

  因为想和爸爸吃同一个锅子里煮出来的菜,叶攸同趁他不注意就偷偷捞一些出来放进自己的碗里。不过终究不像父亲那么擅长吃辣,没多久他就感觉口腔里火烧一般。为了缓解一下嘴里的热度,他忙不迭地喝下几口玉米汁。

  叶逢春看着时间,将煮好的几块羊肉捞出来放进儿子碗里,抬头看见孩子的嘴角沾上几星细碎的玉米胚芽,辣油让他的薄唇微微发肿嘟起,嫣红而鲜亮——后来叶逢春再想起那一刻,仍旧认为自己当时一定是着了魔。如果事情可以重来,他或许不会选择这么做。

  “慢点吃……”父亲一边说,一边无法控制地缓缓伸出手去,想替儿子擦掉嘴角的污渍。与此同时孩子也感觉有什么东西堆在唇边不太舒服,本能地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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