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棉,木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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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棉,木棉-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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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总早晨留了电话,如果是合同出了问题……”我还没有把话说完,曲邵华就突然扬起手拍在喇叭上,突如其来的噪音让我吓了一跳,更可怕的是他直接把油门踩到底,卡宴的高性能让车子在瞬间就轰了出去。
  
  ——我想就算是曲邵华自己也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做事不顾后果的混球。他靠着自己疯子般的行事风格得到了今天的地位,毕竟大多数的正常人宁可退一步也不想陪他玩命,可我确信这种混球精神总有一天会害死他,而那时他会拉我一起下地狱。
  
  所幸我是一个能在各种逆境下还可以为自己寻找安慰的人,比如在此时此刻,我就很庆幸曲邵华开的不是法拉利。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提到的法拉利是我前几天看到的一个梗:据说这车的速度可以在十秒内从0飙到100,不过我们站在体重秤上可能会升的更快。




☆、第 8 章

  (8)
  我在曲邵华的车里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直到一阵叮叮铛铛的手机铃音把我从梦中叫醒。
  是沈岚的电话。小妮子在那边叽叽喳喳的嚷个不停,我真担心曲邵华会在一怒之下夺过我的手机甩到外面的马路上。
  
  “小祖宗,你能不能轻点儿声。”我把听筒从耳边拿远了些,还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旁边的曲邵华,他倒是一脸平静的开着车,似乎刚才那个把油门一脚轰到底的神经病是他的第二人格。
  
  “沈郁桐那个王八蛋放了我鸽子!你现在就是在宇宙飞船上也得给姑奶奶飞回来!”
  我简直不知道该对这位“姑奶奶”说什么好了。我确信她的脏话正在一字不漏的钻进曲邵华的耳朵,在外人面前沈岚总能把自己装的像个名媛淑女,如果她此刻知道我身边正坐着一位钻石级的王老五,还不知要用怎样柔声细气的调调跟我说话。
  
  沈岚口中的那个“王八蛋”是她如假包换的堂哥。她是我们宿舍老大的堂妹,我的青梅竹马。
  
  “你现在到底在哪儿?”她又开始胡搅蛮缠起来。
  
  “宇宙飞船上。”我悄悄的叹了口气,曲邵华似乎有点儿想笑,还装模作样的在鼻子上揉了揉。
  
  “屁!”她骂人的时候一向中气十足。“除非你真的被外星人绑架了,否则一个小时内就给我死到新时代来,不然你就完——蛋——了!”她在那边直接挂了电话,我那句还没说出口的“去不了”被硬生生的卡在喉咙里。
  
  “你的野蛮女友?”曲邵华开始笑吟吟的调侃我。
  ——我的野蛮祖宗。我默默的翻了个白眼,同时在心里祈祷外星人能赶快过来绑架我……
  
  可惜老天爷从来不会倾听我的任何愿望。
  
  我从车里下来的时候恰好和沈岚打了照面。曲邵华平时都会在把我扔到目的地后毫不犹豫的开车离开,谁知今天他却在沈岚朝我张牙舞爪的扑来时从里面走了出来。
  我看着沈岚硬生生的刹住脚步,开始用一副活见鬼的表情盯着我的身后,我回过头,就看到了朝我大步走来的曲邵华。他也在盯着沈岚,嘴角抬成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所幸他没说什么,甚至还友好的朝对方点了点头,然后搂着我的肩膀要我聚会结束后联系他。
  
  10分钟后我和沈岚各怀心事的坐在哈根达斯的卡座里。我以为她会穷追不舍的向我问些什么,可她却只是沉默的搅着面前的柠檬水不说话。
  
  我和沈岚从小一起长大,就算是作为哥哥的沈郁桐也不会比我更了解她。沈岚的城府和心机足以将身边的任何一个同龄人虐成渣渣,可在外人面前她总能表现的像只纯良无害的可怜兔子。沈郁桐那个蠢货甚至还曾对我说过:自己的妹妹是个连只小虫子都不忍心踩死的善良女人。我当时没有告诉老大的是,他口中那个连只虫子都不忍踩死的好妹妹,在捉到虫子后从来都是用打火机直接烧的。
  
  “你约我出来就是为了让我看你残害柠檬片么?”我有点儿受不了这种近乎压抑的沉默。她杯子里的那片柠檬已经被戳的不成样子,如果那是有生命的东西,这会儿应该也被整的奄奄一息了。
  
  “厄运是一座烘炉,上帝在那里锻造灵魂。”沈岚的脸上没什么表情,我确信再过几年她就可以修炼成女版的曲邵华。她还在把玩着手中的杯子,装在里面的那片柠檬被她用吸管狠狠的压到杯底,又缓慢而艰难的浮了上来。
  
  “你和伟大的拉法格说出了同样的话。”我笑嘻嘻的嘲笑她。
  
  “走吧,姐姐请你去喝酒。”她突然把我从沙发里揪了起来,又变成了那个坐在哈根达斯里喝了一杯免费柠檬水就走人的奇葩。
                      
作者有话要说:  




☆、第 9 章

  (9)
  沈岚告诉我她请客,但最终掏钱的人是我。
  在去酒吧的路上她的钱包被人摸走了,连两块钱的公交费都没留下。我们在酒吧玩儿的很疯,自称“千杯不倒”的沈岚也难得喝醉了,她抱着我哭得歇斯底里,我想她应该是在心疼自己那丢掉的钱包——那是沈岚的父亲在她十八岁生日时送上的大礼。小妮子曾不无得意的跟我炫耀:她装在里头的钱从来没有那个钱包本身的价值高。
  我等沈岚哭的差不多了才开始安慰她,语无伦次的说着“钱乃身外之物”这种轻飘飘的废话。
  她像是才想起这回事儿似的瞪着我,“对啊,钱包,我爸给我的生活费全在里面。”她又开始哭个没完没了……
  “没事儿,你不是本来就要请客吗?请我喝完这顿酒你的钱包也该空了,还不如把它让给有需要的人。”什么样的主人就能教出什么样的狗,我在曲邵华的熏陶下也变得油嘴滑舌起来。
  
  D&S是我们这种学生阶层勉强能消费起的中端酒吧,它定位的群体应该是那些活跃在写字楼里的年轻白领。之所以说它勉强,是因为在这种地方消费一次大概需要把本月生活费的四分之三贴进去,然后在剩下的29天里缩在食堂啃馒头。
  来D&S的学生族只分两种,要么是像沈岚这种生活小资的孔雀女,要么是打肿脸充胖子的屌丝男。真正的富二代和成功人士往往会去湖对岸的那家“L'amour éternel”,曲邵华曾带我进过几次,可我至今都不知道他们家的招牌是怎么念的。
  
  ——如果你想让自己显的很高端,最好去认认真真学几句法语。
  
  我没有带银行卡出门的习惯,所幸身上还装着包总早晨留下来的那笔钱,否则我大概只能给曲邵华打电话——恬不知耻的请金主来付账。
  
  快到10点的时候我终于把沈岚拉到了学校后门,再往前走就是鹭大的宿舍区。她喝醉了,竟然抱着路灯的柱子不肯松手,我也只好陪她一起站在昏黄的灯光下。不远处的海上飘着薄薄的雾气,周围安静的只有风吹树叶的声音,我听见自己的身体里传来某种细碎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飞快流逝……
  
  有什么在我的唇边啄了一下。
  
  我回过神,沈岚在我面前疯疯癫癫的叫着,“亲到啦,被我亲到啦……”
  
  我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嘴,碰到的只有唇角的伤。
  
  我笑着看她。我的青梅竹马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她望着你的目光比天上的星星都要亮。她陪我荡过秋千骑过旋转木马,还会在我赢走她的卡片时狡猾的哭个不停。我看着这个曾经的假小子一点点长大,抹去了脸上的泥巴涂上精致的妆容,将短短的蘑菇头留成飘飘长发,脚下的帆布鞋变成了精致的高跟,飘逸的长裙取代了千年不换的牛仔衣……时间总是最好的魔法,它能让脏兮兮的灰姑娘变成人见人爱的辛德瑞拉,也能让一个连马路都不会过的小丫头成为气场强大的女王殿下。这个有点儿任性有点儿刁蛮的姑娘就好像是那朵生活在B612星球上的玫瑰花,她的身上只有四根不算锋利的刺,却敢天真的叫嚣着:“老虎,让它张着爪子来吧!”
  
  如果没有曲邵华,我大概会娶她。可我只能笑着,看她在我面前慢慢的蹲下身去,双手抱臂……我也陪她蹲了下来,像曾经无数次做过的那样,宠溺的揉着她的头发。
  
  “我的小公主,你知道自己亲的这张嘴,一般被用来做什么吗?”我到底做不了她的小王子,这双被蒙上了浅灰色风景的眸子,再也回不到当初的通透纯净。
  
  我以为她听不懂,可也许我错了。
  
  我看着沈岚一点点抬起头,用那双因醉酒而略微充血的眼睛盯着我,一字一顿的说,“总有一天”她又重复了一遍,“总有一天,我要把那些伤害过你的人,全部扔到装着福尔马林的玻璃罐里。”
  
  她站起身,跌跌撞撞的走进校门。那一刻,她的背影像从天而降的复仇女神……
                      
作者有话要说:  B612是《小王子》中提到的星球,也是我最喜欢的童话。不知道为什么写这个章节的时候我有种莫名其妙的伤感……




☆、第 10 章

  (10)
  我从不曾告诉过任何人:每次站在过街天桥上,看着脚下连成线的车流时,我总会努力的克制住自己向下跳的冲动。是的,我曾不止一次地想过死,最初是因为难过,后来只是单纯的不想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希望自己的生命能够就此定格,或是化作湖畔边的一只水仙,那里会有自恋的少年纳西塞斯与我为伴;我也想过做一朵高枝上的木棉,用沉默去注视这个如炼狱般的人间。
  
  我在桥上趴了会儿,然后用身上最后的一百元打车回家。说是家,也不过是母亲留下来的房子而已。她去世的那年我还在读高中,法院方面也没有联系到任何能够照顾我的亲属。曲邵华就是在这时出现的,他成了我名义上的监护人,也确实承担了对我的抚养义务,只是我为此付出的代价,远远比他给的还要多。
  
  开始的那段时间他表现的像个有暴力倾向的疯子,一语不合就会拳打脚踢,有时还会拽着我的脑袋往墙上撞。这个神通广大的男人还从一家三级甲等医院里开出了正儿八经的诊断证明,我就在这种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变成了一个因家人去世而重度抑郁的精神病人。等我发现不对的时候他已经为我办好了休学手续,名正言顺的将我囚禁在家。
  
  被曲邵华强|暴是半年后的事儿。那天他刚从医院回来,身上还沾着消毒水的刺鼻气味,他一进门就开始往嘴里灌酒,一边喝一边骂着不堪入耳的脏话,没有几个孩子能够在别人说自己的母亲是“路边欠操的母狗”时还能不动声色,不知天高地厚的我也跳起来回骂,曲邵华没费什么力气就将我按到地上……
  
  “她只是个孩子,能有什么错?那个贱人凭什么也想杀了她?……”衬衣的扣子在撕扯中蹦到了沙发底下,腿上的裤子也被恶狠狠的扒下。我疯了一样的挣扎,直到钻心的疼痛让我再也说不出话。
  
  那天晚上我开始发烧,并且拒绝吃任何东西,至少当时我是真的想死。几天后我因昏迷被送到医院,曲邵华在我睁眼后就把吊针粗暴的拔了下来。他揪着我的衣领走出病房,开车将我带到一家高档的夜总会内,曲邵华似乎和那里的人很熟,我们在大堂经理的带领下直接上到最顶层。
  
  “你可以自己选择,是留在这里还是跟我。”曲邵华要我自己决定。
  
  没有选择。
  
  是乖乖去做曲邵华一个人的性|奴|隶,还是像那个被吊在铁环上的男孩儿一样,在大庭广众下接受陌生人的折磨。
  
  这根本不需要选择。
  
  我们达成了口头协议,他同意让我继续上学,我答应做他的性|爱娃娃,此后的几年我们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关系。开始的那段时间我根本无法满足他那些奇奇怪怪的要求,曲邵华会突发奇想的要我脱光衣服在车里手|淫;或者成夜成夜的播放同一部GV,要我学习里面那些不堪入目的动作讨好他。药物、皮鞭,他总有办法让我乖乖听话,再将我的尊严狠狠踩到脚下。之后的日子里我不再挣扎,只是沉默着完成他的每一个奇思妙想,曲邵华或许也觉得无聊,那些变态的要求倒也渐渐少了许多。
  
  在那些年里唯一能让我提起劲的事情只有学习,我总想着高三结束后就可以去外地上学,也可以从此远离曲邵华。
  知识改变命运。在许多情况下,这都是一句用来安慰人的鬼话。
  
  高考时我发挥的还算不错,除了几所985院校没什么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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