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棉,木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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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棉,木棉-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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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的欲望顶了进来……
  床头的台灯已经按灭了,我在一片黑暗中茫然的睁着眼,心绪越飘越远。原来在这云南的古城内,也能听到静夜里悠悠的虫鸣。
                      
作者有话要说:  




☆、第 25 章

  (25)
  一觉醒来,房间内一片昏暗。屋内只有一处暗窗,此刻也用窗帘装模作样的遮着,想挡住并不存在的光线。我看了看枕边的手机,中午11点。
  曲邵华还在睡着,薄薄的毛巾被只勉强盖住了大腿,露在外面的半只身子则全部压在我身上,真不知发生了什么,才能让他睡成这般姿势。我小心翼翼的动了动,想独自起床,可还是不可避免的惊扰到对方。
  “几点了?”他从我身上翻下来,含含糊糊的问道。
  “11点。”
  平日里等我醒来,曲邵华早不知去了哪里,可今天却像吃了安眠药似的,一直躺到日上三竿。他的口中还在嘟哝着什么,看起来依旧没有要起的意思,我想起身把床脚的衣服拿过来,却被曲邵华伸手拽住。
  “再睡会儿……”他的头发贴在我的脖颈上,一只手随意的搭在胸口。似乎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曲邵华才悠悠的睁开眼,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
  ——跟只猫似的。
  我被这荒唐的想法吓了一跳,而他也像是洞察了我的心思似的,睁着还不怎么清明的眼睛看过来。毫无预兆的,曲邵华侧起身,用舌头在我的口腔内搅着。他的嘴里还带着隔夜的烟酒味,我僵硬的躺在床上,像被施了石化咒一样。
  终于,他抬起头,用手在我脸上轻轻拍了拍,“起床吻而已,这么紧张干什么?你昨晚的清洁工作还是我做的。”曲邵华的眼睛里闪着狡黠的光芒,我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得收回自己之前的论断,这不是刚睡醒的猫咪,而是收起了爪子的猛虎。
  
  我们在路上吃了些别具特色的风味小吃,便开始了一天的旅行。曲邵华的兴致很高,这一路走走停停,到最后根本不知到了哪里,我不明白像他这样绕着世界到处跑的空中飞人,怎么会对一座古城这么来劲儿。
  “我去那边看看。”曲邵华只朝我远远喊了一声,就自顾自的绕到一处围墙后。我走过去,却发现这座古老的院墙上有许许多多的裂缝,有的甚至可以看到另一端的风景。我觉得自己就像几米笔下那个在墙角罚站的小男孩,透过这小小的缝隙,发现了全世界只有一人知道的秘密。出乎意料的,站在对面的人也顺着这处缝隙看了过来。我们离得如此之近,甚至可以看到那双漆黑如墨的眸子,可我到底站在他的彼端,我们之间隔着一道墙。
  
  在回去的路上,他进了一家名为“刻骨铭心”的小店,店主是位上了年纪的老人,里面摆的全是些刻着字的牛骨。顺着墙一眼扫过去,东西大同小异,可曲邵华却看得津津有味,比起丽江的朝霞晨曦和落日余晖,这些奇奇怪怪的玩意儿似乎更能吸引他的注意力。
  “我们也刻点儿什么带回去吧?”曲邵华兴致勃勃的说道。
  我向老板问了价格,费用不菲。这类东西在云南并不少见,可在景区里却翻了两三倍。我想拉着曲邵华赶紧离开,可他却不以为意,像是铁了心要当一回“冤大头”。
  “就刻‘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吧。”他在纸上刷刷写下一行字,朝店主递了过去。
  坐在工作台后面的老人拿起来看了看,又抬头温和的笑了笑,“送给女朋友的?把名字也加在下面吧,这才算‘刻骨铭心’。”
  曲邵华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将手中的笔轻轻放到桌上,“爱人的名字,刻在心里就够了。”不多时,他又像下了什么决心似的补充道——“毕竟,我爱他胜过爱自己。”
  
  从小店出来的时候,曲邵华执意要我抱着那块儿牛骨。他说要把它挂在卧室的墙上,放在每天睡前都能看到的地方。
  如果说他所做的一切让我毫无动容,那一定是连自己都骗不过的假话。我并非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相反,别人给我一丁点儿恩惠,我也会带着感恩的心去加倍回馈。可这个人不该是曲邵华,他对我越好,随之而来的不安也会成倍增长。
  “其实……你不必这样的。”在沉默了一段路后,我小心翼翼的开口。——你只需像过去一样,在需要的时候传唤我,以招呼仇人之子的方式对待我,这才是真正的“日常”。
  聪明如他,那些没有讲出口的言外话,又何必非要说的一字不落。
  “觉得很奇怪么?为什么我会爱上你?”这不是询问,因为答案不言自明。
  
  “听过吊桥效应么?”曲邵华停下脚步,老神在在的望着远方,“两个站在悬空吊桥上的人,更容易对另一方产生类似情爱的感觉。很不幸的,我和你就恰好站在同一座岌岌可危的吊桥上。也就是在我失去了人生最后的支柱时,才发现只有你和我一样。”
  “这个世界上比你英俊漂亮、听话懂事的情人一抓一大把,而你却是一个散在人潮里就很难再被注意到的路人甲。你并不特殊,也没有什么值得我去关心的资本,可在我摇摇欲坠的时候,却只有你真正陪在我身旁。从某种意义上,是你的手将我已悬在半空中的身体重新拉到大地上。”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能力就是唯一的道理。你的母亲害我家破人亡,而我却有能力把仇恨发泄在你的身上,而对于我的报复,你却没有能力反抗。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推动我前进的是对金钱的渴望和复仇的狂热,可在我得偿所愿后,这些东西带给我的激情比潮水都退得快,留在灵魂这片滩涂上只有对人生的无聊感。”
  
  “你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能够滋养生命的东西只有爱。我的话你也许还不以为然,不过没关系,我有一生的时间让你明白这一点。”
  
  曲邵华没有看我,他依旧在出神的注视着某个不知名的地方,仿佛那里才是他追寻的终点。我移开眼,望着头顶上湛蓝的天,那些一度存在于内心深处的坚冰,正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悄无声息的融化开来。
  
  今时今日,一些困惑解开,一些心情释怀。
                      
作者有话要说:  注:“吊桥效应”是阿瑟·艾伦的理论:“在可怕的环境中,人们更容易动心。”有读者觉得曲邵华的爱意太突兀,可我其实已做了许多铺垫,这里再加上“吊桥效应”,或许能让大家更理解这种转变,也让主人公的感情更自然。
  
  p。s。这篇文的第一标签是虐恋情深,切勿被最近这段甜蜜骗了。




☆、第 26 章

  (26)
  “我还是想回学校住,行么?”等到曲邵华在我的体内释放后,我才小心翼翼的提出了这个要求。那只抚在我背上的手顿了顿,最终还是慢慢放下来。
  “和我住在一起不开心么?”他把头微微抬了抬,一脸平静的看着我,“还是很想念你那个小室友?”
  我想解释些什么,可还是决定把嘴巴乖乖闭上。曲邵华是个十分记仇的人,我和莫非言的事情一直都让他耿耿于怀。
  “跟室友没关系。总是住在校外的话,会和班里脱节的。”这样的理由苍白无力,但我也找不出更好的借口。
  “算了,就当我没说吧。”在对方沉默了一分多钟后,我识趣儿的收回请求。仔细想想,住在这里也没什么不好:宿舍的硬床板远不如软软的席梦思来得舒服,学校那1米9的单人床稍微往下躺点儿还得把脚蜷起来;曲邵华的公寓不会一过晚上11点就断网断电,和他在一起吃到的食物也比食堂的饭菜更美味,洗澡的时候更无需在乎那每分钟跳掉一块钱的热水表……
  “就按你自己的意思办吧。不过我叫你的时候就得回来。”就在我即将说服自己的时候,他才不情不愿的开口,“还有一点你得记住,这是我的底线,也是给你的忠告:只要你还是我的人,就别和其他男男女女搅不清楚。”
  
  9月12日,鹭大迎来了又一批朝气蓬勃的学子。此时正是秋老虎作怪的时候,耀眼的阳光从高处直射下来,周遭闷热的没有一丝凉风。我和几个同班的男生一起站在遮阳棚下,看学校的大巴来来回回,从车站接来一批又一批的新生。
  “你瞧土木工程的那几只饿狼,一个妹子也至于让三四个男生拥过去搬行李。”
  “要怪只能怪他们班僧多粥少,哪儿像我们,想喝都喝不完。”
  “喝不完?笑话,有哪碗粥是你能喝上的?”
  “喝不上也能看着解解馋,总比天天面对理工学院的那批母暴龙好。”
  ……
  站在前面的几个男生还在说着不着边际的混账话,不时对来往的女孩儿指指点点,没人注意我和莫非言已经从文学院的摊位里溜了出来。老三生性冷淡,而我也不是什么乐于助人的好学长,身边不时有抱着被褥的新生晃晃悠悠的走过去,我却没有想要施以援手的冲动。
  “这些刚从高考的独木桥上杀过来的孩子还真以为大学就是天堂了。”在回宿舍的路上,老三看着一张张充满希翼的面孔,咧着嘴角讽刺道。每每见到别人热情高涨,他总能当头浇一盆冷水。
  回到寝室的时候老大不在,而莫非言也没有急着去开电脑,反倒是朝我的书桌走过来。“你和那个男人怎么样了?”他从我的架子上抽了本《货币哲学》,拿起来翻了翻,又无趣的塞回去。
  “就那样吧。”我敷衍的应着,起身去饮水机旁倒水,而老三仍旧不打算放过我。
  “你整个暑假都跟那个混球在一起?我姐说他带你去旅游了。”
  “你姐的消息可真够灵通的。”我不冷不热的回了一句,所幸他也没有继续逼问的意思。又过了片刻,对方才不紧不慢的说道,“前不久我姐请夏家的千金过来吃饭,说白了就是变相相亲,我拒绝了。”
  我不知道老三口中的“夏家千金”是何许人物,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富贵人家都会在自己儿女的终身大事上早作打算,但假若哪一天我当了爸爸,我一定不会在他还是个大学生的时候就管得这么宽。就像现在,我也不打算在老三的家务事上多掺。
  “这是你自己的事儿,不用跟我讲。”
  “还是有点儿关系的,”他顿了顿,又云淡风轻的加了一句,“我跟我姐说,我喜欢的人是你来着。”
  握在手上的杯子滑了一下,我慌手慌脚的接住,可还是有水撒到地上。
  “你是神经病么?”
  “上次在L’amour éternel的时候你已经说过这句了,能不能有点儿新鲜的?你有那个男人护着,我姐也不敢对你怎样。”我看着莫非言信誓旦旦的样子,内心只觉得荒唐可笑。就在不久以前,曲邵华还郑重其事的警告我“别和其他男男女女搅不清楚”,他从来都没有认真想过,如果这事儿被他口中的“那个男人”知道,甚至不需要莫凭颜出招,我就已经被弄死了。
  “我不是在开玩笑。其实之前就想问问你,你有没有想过离开那个混球,跟我在一起?”隐隐约约的,我好像记起了那一次的欲言又止,我从莫非言的脸上看到了前所未有的认真,可从他口中说出的话却让我觉得越来越离谱。
  “离开那个混球,跟你这个混球在一起?”我干巴巴的笑了两声,想不通老三的脑袋里装着什么,“我乖乖呆在曲邵华的身边,至少不用受你姐的折磨。可要是跟你在一起,两边都会弄死我。说到底,你不过是个连翅膀都没长硬的毛头小子罢了,你有什么本事护着我?”
  他还想说点儿什么,却被我不耐烦的打断,“曲邵华对我很好,用不着你操心。”
  “没用的。”他看着我,又露出那副志在必得的神色。“你骗不了自己,这不是你想要的生活。”。
  
  ——我想要的生活,也不是你能给的生活。
  
  当天晚上我便躲到了曲邵华的公寓。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快睡着了,天花板上的吊灯被人“啪”的打开,又轻轻按灭。我睁开眼,发现曲邵华正一动不动的站在床边。
  “回来了?”我简单的打了声招呼,又迷迷糊糊地闭上眼。
  “真是惊喜,出门回来发现床上多了个睡美人。”没有哪个大男生会喜欢这种常常用在女人身上的比喻词,可曲邵华倒觉得十分有趣儿似的,先把自己逗笑了。
  “我还没叫你呢,怎么就自己跑回来了?”
  “学校太热,你这里睡着舒服。”这是我提早就想好的说辞,虽然不怎么令人信服,却也不是完全说不通的借口。曲邵华倒也没再多问,脱了衣服就躺在一边,我抓住那只搭在腰间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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