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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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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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时代的科技终免不了被后来的时代称之为迷信。

    在下午开会的时候,作为公司的总裁都已经看不下去,在开会结束后把她留到最后。

    总裁问道:“你是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没有。”

    “那是你身上出什么事了。”

    她正想点头,却发现自己无从说起,她能够说什么,说她耳边有声音不断播放,就算她说出去了,又有几个人会信。

    她点点头道:“宋总,我头疼,可能是昨晚没休息好,明天就好了。”

    总裁放她离开。

    办公室门口已经有人为她送上二十朵白玫瑰。

    白玫瑰的花语是我足以与你相配。

    二十朵的意思则是我仅一颗赤诚的心。

    她知道是谁送的了,她抱起来放进办公室,她未婚夫送的,她当然不爱他,但是,依她这个年纪,也该有个未婚夫了。

    她不爱他,但是人前做出恩爱假象,有利于升职加薪走上人生高峰,在现今这个时代,乱搞成风气,所以家庭和睦恩爱的人升职可能性更高。

    手机响起。

    她接通。

    他说:“我听说你今天不舒服。”

    “你的消息来源还挺广的嘛。”

    “没办法,面对我喜欢的人,当然要在意一些。”

    “嗯,那就挂了。”

    她和他总是说不到几句,说起来她颇为惊讶,他追的她,她说不需要,他却能够接受她一切近乎于无礼的要求,很快,她想明白了,也许对她这未婚夫来说,有个固定搭配,免得被人催婚就好,她乐意双赢局面。

    下班后,她难得没有加班,回家路上她往楼下那家古董店走去,她打算先从老板那里知道发生过什么事再回家。

    她一个人住的地方,却不敢回去,因为歌曲而崩溃。

    古董店关门了。

    这就尴尬了塞,说好的垫付半年房租呢!到底是谁为了整她而恶作剧。

    她神态平稳的回到家,坐在床上,看着眼前的梳妆盒沉默良久,到底打不打开,一切事情都是从梳妆盒而起。

    她不是一个犹豫的人,横竖不过一条命罢了,她爹不疼娘不爱,死就死了呗。

    她打开梳妆盒,梳妆盒里只有一枚白玉簪,孔雀尾羽打底,垂下细小串珠,每颗细小的珠子都是由玉石打造成,灯下并不刺眼,而是透过剔透珠子能看到珠子里融融的玉线。

    她一看就喜欢的不得了,拿在手中把玩了几圈,觉得困的慌,连晚饭都没吃就睡着了。

    她做梦了。

    ————

    梦中,有一个人,穿着一身白色西装,看着很精神,他在一处歌舞厅门口,手中拿着烟斗,并不抽,看着丁点儿火光明灭,他神色悠远。

    他深吸一口气,走进门里,门里的人搂着一个舞女,道:“郑少,人我带走了。”

    他将人打量了一番,点头。

    那两人离开。

    他坐在大厅里,将大厅里的所有人打量一番,然后离开。

    负责人问他:“郑少,你没有中意的。”

    “没有。”他目光沧桑,仿佛看透了世事。

    ————

    她自然醒来,觉得心情愉悦极了。

    她这才发现,手中有簪子的时候,那首歌就不再响起。

    她放下,洗漱,歌声响起。

    “从来未相识已不在这个人

    极其实在却像个虚构角色

    莫非今生原定陪我来却去了错误时代”

    她竟觉得这歌极其衬她梦中的这人,可她毕竟是要工作的,想了想,放在包里,她将簪子带在身边,歌声便没有了。

    这段时间,公司受到了经济通货膨胀的冲击,为了保住公司不败,现在所有人都进入一种警戒状态,这段时间更是天天开会,深怕行差错步。

    她今天状态不错,宋总裁在她离开的时候,还微微点头,很是赞赏。

    她索性来去都带着簪子,古董店一直没开门,她也无从问起。

    她在电脑上搜索郑少两个字,同名同姓甚多,然而她知道“少”不过是那些人对他的尊称。

    她托了认识的人在政府的档案管理室为她查找。

    这一查,只查到一些极少的信息,本来档案这东西记的就少,加上战时的混乱,能有记载就差不多了,最后到手的,只有一处住址。

    周天的时候,她便去了,那里有着历史的斑驳感,只是,仿佛已经人去楼空,她走进去,那里竟然是一处小院子,一棵巨大的梧桐树飘摇下树叶,如面大的叶子。

    她里外走过,仿佛人应该还在,就连那藤椅也被风吹得晃了一晃,仿佛有人还坐在那里晃来晃去,逍遥自在。

    像是被蛊惑着,她坐在藤椅上,一摇一摇,她已经睡去。

    天黑了,被蚊子叮醒,白日无人的房间里流露出一丝亮光。

    她走进去,灯下的人摆好菜,看着是她,笑着流露出两个酒窝,看上去年纪小了不少,仿佛还只是个不识世事的学子。

    他道:“我正打算喊你进来吃饭。”

    她坐在板凳上,开始吃饭。

    桌上只有咀嚼声,他们都是食不言寝不语的信奉者。

    饭后。

    他说:“这里离城里比较远,打滴滴不放心,回城麻烦,你住一晚上。”

    她正要拒绝。

    他说:“陪我看一个人,我就把你想知道的一切告诉你。”

    她看着他,仿佛是在确定真假。

    她说:“好,不过我得给我男朋友打个电话。”

    他收拾桌子:“请便。”

    她只是试探,看来这个人没什么坏心思,想来她还是给未婚夫发了条信息。

正文 第九十七章1874——2

    老板给她折腾出一个房间,她锁上门,还好她不认床。

    她正要睡下,却又睡不着,打量着屋内,屋内还是古建筑,有一面书架,书架上有一本书特别引她注意。

    这是她的习惯,她喜欢从左上排数起,她一眼就看见了,踩着凳子将书拿下。

    说是书,倒不如说是信,一页一页,全是相思入骨情丝,一字一句,用字情深。

    “今宵酒醒,方晓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心恨此去瑶台旧梦全无,才叹唯将永夜长开眼,报得平生未展眉。”

    “正道是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方才会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我是人间惆怅客,知君何事泪纵横。”

    “残月淡孤云,秋蝉长凄凄。栈门忽畅怀,堂中风过寒。一曲笛音久,煮酒对相邀。”

    “夜里始觉凉,咋暖亦叹息。月夜幽笛赏,人月朦胧两。忽尔莞笑轻,思君婵娟共。”

    “不结同心人,空结同心草。草木亦有情,人却饮忘川。”

    “渺渺钟声远,旅人莫早行。携手共一曲,寂寞如苍雪。”

    诗词诉说心事。

    而一面也有白话。

    “今夜忽梦卿至,指尖冰凉,似有话说,仓促醒来,已忘面貌,方才发现枕边已湿。”

    “看书甚晚,朦胧睡意,恍惚间,卿如从前,醒来,不过梦一场。”

    “今日见一女子,与卿貌同,多看两眼,果然是卿好看。”

    “找了许久,未寻到,记此做笑谈,卿若得见,为博一笑,岂不快哉。”

    “都道幽王纣王无道,今细想来,我亦愿意为卿毁江山,然终寻卿不至,甚是想念。”

    ……

    她翻过几页后,将书放回原处,它等的是它的女主人,等待是它的宿命,而她翻几页便是应该,翻多了,却是不该。

    她在某些地方,有着不合时宜的固执,好在她喜欢这样的自己。

    她躺在床上,并未盖被子,她实在是不习惯盖别人用过的被子。

    手机上已经有回了的短信。

    ——好好休息,明天我来接你。

    哈,她将手机丢在一边,这样情深的样子做给谁看,她又不会为此心怜一分一毫。

    互不相欠,各不相干不好吗。

    她打了个哈欠,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来,看着桌上黄灿灿的春卷,她吃了两个。

    老板骑着小电驴带她去,地方并不远,在一处墓地,目的上刻着“郑辛”两个字,除此外,什么都没有,墓碑很新的样子。

    老板说:“他是我表爷爷,也是我们郑家最聪明也最糊涂的人。”

    原楚衣不知道他给她说这些有什么用,但是她没问,打断一个上坟的人是不礼貌的。

    “太爷爷在世的时候常说他把表爷爷名字取错了,随便叫个什么名字都好,这名字太让人死心眼了,表爷爷不愿意,他常说,如果改了名字,表奶奶就找不到他了,他当年和表奶奶约好了见面的。”

    “太爷爷觉得他疯了,所有人都觉得他疯了,可是表爷爷太聪明了,做什么都能轻易获得成功,他成了家族最有权势的人,谁也把他没办法。”

    他看着原楚衣,原楚衣面无表情,倒不至于面露不耐,都是大公司练出的白骨精。

    非得弄得没有一颗心肝,才能爬的越来越高,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只能把男男女女当作驿马,把它们骑得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这样你就能达到欲望的最高峰。

    原楚衣一直觉得这句话挺对,她奉行这句话,所以一张脸皮虽然冰冷,却是喜怒不形于色。

    老板见她不感兴趣,也就住了嘴。

    老板对着墓碑烧了三柱香,带着她回古董店去,风儿喧嚣,吹凌乱了发。

    他从屋子里拿出一卷画轴。

    他道:“这是给你的。”

    原楚衣问:“你表爷爷是不是别人都喊他郑少。”

    老板道:“是的。”

    原楚衣看着他的眼睛良久,直将他盯的冷汗淋淋坐下才放心,她拿着画卷离开。

    老板在她离开前又阴恻恻道:“你会在不久回来。”

    她装作没听见的样子,有些事尚未发生,擅自评价,容易贻笑大方。

    屋里。

    她抖落开画卷,画卷里面的人和她很像,并非说外貌,画卷里的人长相艳丽,侧首笑着,宫装加身,雍容华贵。

    原楚衣虽然也生就一副艳丽容貌,却也差的远了,和画中人一比,她就像路边野草一样让人尴尬。

    她们相同的唯有气质,像到几乎以为是一个人。

    眼中始终带着三分睥睨三分不屑三分阴毒,剩下的一分便是从容,而冷漠无情更是刻在她们骨子里。

    她甚至在恍然间觉得,她俩就是同一个人。

    她啪叽一下将自己摔翻在床上,这都什么事啊。

    却在迷迷糊糊中睡着。

    “怀疑在某一个国度里的某一年

    还未带我到世上那天

    存在过一位等到我爱的某人夜夜为我失眠

    从来未相识已不在这个人

    极其实在却像个虚构角色

    莫非今生原定陪我来却去了错误时代”

    歌声永不成断。

    ——

    1942年,郑辛十八岁。

    然而他却是魔都的一个传奇,既是笑柄,又是深闺少女们想要嫁的人。

    这一切,只因为他一直在寻找一个人。

    一切要从他刚生下来不久说起,他刚生下来体质弱,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都五六岁了,还不会说话,整日糊里糊涂的。

    郑家人都说他是废了,郑家家主即他爹也绝望了,可一直生不出孩子,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等他五六岁的时候,一场高烧,稀里糊涂的让他身体强健起来。

    然而他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爹娘,我要去找一个人,她和我同时投胎,约好了的,她背上一双狐狸眼。”

    郑家家主一听啥也不说了,反正不是脑袋烧糊涂了,就是被什么玩意儿附体了。

    西医请了请中医,神婆请了请道士。

    那段时间,三教九流来来往往,大半年折腾过去,没什么改变。

正文 第九十八章1874——3

    他瘦成一把骨头,道:“我就是要去找她,她还等着我。”

    他妈看的心疼不已,劝他爹要不算了。

    他爹也没有办法,正想着要不算了,一大和尚把台阶送上门。

    大和尚道:“这孩子怕是少喝了一口孟婆汤,所以还记得和别人的约定,投胎转世了,还耿耿于怀。”

    既然有了台阶,那么就一起下吧。

    这几年里。郑辛也看出他爹不会帮他,于是老老实实的在家看了几年书,却比那些在学堂读书的还要厉害。

    从十二岁开始,他走遍河山大地没有找到。

    十六岁起他回到魔都,致力于郑家产业,很快,遍布全国,众人皆称他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商业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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