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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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 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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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人同那人奢侈的衣着比起来都有些不够看了,全身是普普通通的衣裳,极度没有存在感,即便仔细看,都不免觉得那个位置没有人。

    至于第三桌,便是两个白衣的女子,年纪稍大的女子一脸冰霜,出去这刻骨的冷意,便没什么好注意的了。

    年纪较小的那女子,却如同雪山之巅的雪莲,娇俏俏的,带了点儿弱不胜衣的脆弱美丽,却又带着孩子气的稚嫩,任任何人看见了都会夸一声。

    三桌人都在自顾自的吃着饭菜,没有一丝声响,就连楼下临街的热闹隔了层屏风也变得模糊不清,时空仿佛被遮蔽住。

    这时,四楼下来了个人,一个胖子,大腹便便,身上穿着上好的绫罗绸缎,粗大的指间带着几枚戒指,时不时的掏出一张手绢擦去额头上出的汗,这本是六月,旁人出的汗已经够多,他出的汗简直可以用桶来形容,就像谁将一盆水泼在他身上了一样。

    他说:“我知道诸位来是看中了我发的悬赏榜,能入三楼的都是有本事的人,人都道我沈三爷富可敌国,我不过是信一句话——钱能通鬼神。”

    这段话他说的格外的慢,甚至又擦了三回汗,不擦汗的时候他不断拨弄着大拇指上的白玉扳指,仿佛在盘算着什么。

    他说:“我只请诸位查一件事,便是十三年前的傲梅山庄灭门案。”

    在座的人极其沉稳,没有一个人说话。

    他叹了口气道:“好吧,我得说一句,只要你们查到了些许线索,都有对应的银两。”

    “那你怎么知道我们不是胡编乱造出来的。”

    众人看向说话那人,正是那年纪稍大的白衣女子。

    沈三爷拨弄着白玉扳指道:“我沈三爷手上正巧有那么几个还算能干的人,他们自然也查出了什么,只要两相比较,便知道真假。”

    白衣女子冷笑一声,看起来脾气十分古怪,她道:“也不怕到手的消息跟你手中的一模一样。”

    沈三爷叹了口气道:“没有法子,辛兄弟当年与我有结拜之谊,我这做哥哥的没本事,护不住他。”

    白衣女子哼笑道:“有结拜之谊还十三年后才查找灭门的缘由。”

    余下几人皆没有说话,心里却是十分不耐烦,这女子实在是无理取闹,人家沈三爷口中可是查探了些许消息,偏偏这人没有当一回事,还胡搅蛮缠。

    女子总是可爱的,有一些任性的女子也很是可爱,就连泼妇也有几分可取之处,唯独女子若是太胡搅蛮缠太一意孤行,往往是不讨人喜欢的,没谁愿意无条件的包容另一个人。

    你说是不是?

    沈三爷是个胖子,胖子的脾气由来是比较好的,沈三爷还是个商人,商人讲究个和气生财,但是沈三爷是个富可敌国的胖子,一个商人做到这份上,也就不简单了,所以沈三爷虽然不会直接让白衣女子难堪,却也不想为难自己。

    他只是温和道:“请吧,在座的五位,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只要打听到消息,都可以带给我,我会给你能一份满意的报酬。”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六章而今夜雨十年灯11

    翩翩公子站起来,手里拖着折扇柄,向他行了个礼,翻出窗户而去,眨眼间,人已经不在了。

    年纪稍大的白衣女子已经追了出去。

    楼里面只剩下三个人,因为沈三爷连同他的保镖已经上楼了。

    现在只剩下一桌,因为留下的女子已经到了这一桌面前,既然其他两桌面前的食客已经走了,岂不是只剩下一桌了?

    女子俏生生的站在那里,笑弯了眼睛,她摸了摸鬓上垂下的发丝,笑嘻嘻道:“我是白衣衣,我想和你们一起去追查消息。”

    她说她是白衣衣,而不是说她叫白衣衣,她如此笃定眼前的人认识她。

    眼前的人果然认得她。

    只见那贵公子将指间的青瓷酒杯里的酒抿了一口,才慢慢的抬头看她,他打量着她道:“我听说过你,白梅山庄和傲梅山庄是同个祖宗,也许正因为如此,才纷纷被灭门。”

    他说得太笃定,仿佛事实就如同他所说,这两个山庄都是被那祖宗的仇人给灭门了一样。

    白衣衣僵了僵,眼珠子转了转,道:“那么,我会跟着你们追寻灭门消息,你放心,我不在乎钱财,我只想知道,是什么人灭了白梅山庄。”

    “呵。”

    贵公子只是轻轻一笑,拿着上好的折扇离去,一旁的俊秀黑衣青年跟着他离去,说来奇怪,白衣衣一直没有注意到他,他实在是没有存在感,但他动起来的刹那,偏偏又让人只能看见这天地间的一个他。

    两个人同步离去,他们从楼道间躺着的人之间的空隙走过去,足不沾尘,仿佛这都是些肮脏的东西。

    楼道间横七竖八躺着的这些人非但不肮脏,相反,他们还非常有名,至少都是江湖上成名十年有余的侠客,单拎一个出去,十个人里总有那么几个人会上来朝他们谄媚。

    可惜,他们现在不过是进入三楼失败的江湖侠客罢了,正因为进不去三楼,所以没资格和沈三爷做这笔生意。

    白衣衣见他们离去,自言自语道:“我不是女主吗?按道理,辛受应该一见面就对我有好感的,他身边的人是谁,为什么对我很是戒备?女主光环难道是失效了?”

    没有声音传出,因为那道声音只在脑海中响起。

    它答道:“我提醒过你很多次,你的女主光环对男主没有用,何况,在这本里,真正的主角是他,他才是天道的宠儿,纵然你有女主光环的加持,也不会影响到他,至于那个黑衣人,他不重要,多半是受到辛受主角光环的影响,才会有如此结果,除此之外,你的女主光环是很好用的。”

    白衣衣应了一声,又道:“你替我指路,一定要紧紧的抓住他才行,他可是主角。”

    说到这里,她轻轻的笑了起来,没有之间的稚气,相反,是满满的算计。

    果然,这天下哪儿有真正的白莲花。

    那道声音不说话了。

    白衣衣下楼,顺着辛优两人离去的道路而去,想来那声音即便不说话,也是为她指了方向的。

    她走后不久,秦易郎出现在这处地方,沈三爷从这里走过,却没有看见他,也许,除了玩家谁也看不到他,也许,除了郁婕,即便是其他玩家也看不见他。

    谁知道呢?

    秦易郎只是将白衣衣刚才那副模样扫描下来传回总公司,扫描下来的白衣衣没有那么清丽可人,相反,是极其普通的一张脸,她看不见她背上背着一物,象虎、披有刺猬的毛皮、长有翅膀,除了面目呆滞外,像极了传说中鼓励恶人多做恶事的穷奇,不仅如此,就连她们的对话也一并录了下来。

    秦易郎只是掐了掐手指,指尖飞出一道血痕,他便消失不见了。

    他轻轻笑着:“公孙啊公孙,我也不是不帮你,就你们这个死局,她傻了才去堵你那点儿心软,我可是帮了你们的,只望你们以后帮帮我才是。”

    他又动了动身子道:“也罢,魔界那边儿也弄出这种快穿,呵,有昊天忙的了,若是那女人灵魂能不被大道绞杀,让她走走后门参加也是。”

    他这两段话里透露了极其重要的消息,那便是出现这一切局面的促因——神魔大战,不仅神界为了栓住苦力同时拉回生力军而拉关系找到“那位”弄出了快穿,魔界也弄出了快穿,神界的快穿是集齐大喜大悲。

    至于魔界,他虽然不知道,不过穷奇出现了,想来也不是什么正面情绪。

    第二点便是,魔族的快穿已经可以骗过主天(系)道(统),看来要让技(沟)术(通)人员好好解(沟)决(通)问(天)题(道)才是。

    他揉了揉额头,发现自己忧心的事越发的多了。

    不过眨眼,他已经离开这个世界。

    悦来客栈。

    就像一百家青楼里至少有八十家叫怡红院,一百家客栈里至少有八十家叫悦来客栈,正因为这样,悦来客栈不仅名声大,而且格外舒适,来往行人格外喜爱悦来客栈。

    楼下,有白衣娇俏女子登了记入了住,只见那登记栏上写了三个字——白衣衣。

    白衣衣既然入住了这里,那么辛受必定也在这悦来客栈。

    只见天字一号房里,辛受颦着眉,一副十分心烦的样子。

    黑衣男子问道:“辛受,你怎么了?”

    “我心烦,总觉得十分不安。”

    “哦。”

    “辛优。”

    是了,这黑衣俊秀男子便是辛优,郁婕叫他跟着辛受,他便跟着,只是,并未奉辛受为主,而是成了朋友。

    辛优见他如此正经,反倒是笑了笑,他道:“你又在想那个女人了吧?有什么用,这三年,那个女人可曾回过宅子?你可知道那个女人是谁?既然不知道,你又何必念念不忘。”

    “我怎能忘,我身上的疤就是拜她所赐。”

    他撩起袖子,洁白如玉的手臂上有不少更白的肉,那是被打烂之后的肉重新长出来的模样。

    他面上是丰神俊朗的贵公子,身上却还烙着身为奴隶时的印记。

    辛优叹气道:“她给的药,这些年,我们收集到的药,哪一瓶不能解决掉你身上的疤。”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七章而今夜雨十年灯12(本世界病娇出没,请小心)

    辛受正要说话,只见一道旁人看不见的红丝飞入眉心之中,他闭紧了双眼,手下用力,木桌成了木屑。

    他睁眼。

    辛优道:“怎么了。”

    辛受摇了摇头,眼中一片暗色,他哼笑道:“没事,她想用金银和祛疤膏抹平一切,我为何要如她所愿,她欠我的,永远还不清。”

    辛优仔细看了看他,觉得他好像有哪里变了,又说不上来,只好摊手道:“罢了,我去叫他们重新弄张桌子来。”

    辛受点了点头。

    两人不知道,那道红丝是由秦易郎打出的,这是他们之间众多交易内容,具体的不能多说,这条还是可以说说的。

    公孙为了让郁婕重新爱上他,不得不借助系(天)统(道)陪着郁婕一同重新经历前面数十世,然而他没有郁婕那么好运,有些世界还能保留自己的记忆,他基本上每一世都跟喝了孟婆汤似的,没有记忆,爱恨一片空白,这样的情况下,他难免为当时的社会所限制。

    但是,是的,一定会有个但是。

    但是在一些世界中,诸如玄幻、修真、灵异,郁婕总会遇见危险,甚至是来自公孙自身的危险,往往那时,郁婕该走一遍的经历还未走完,就需要秦易郎强制介入,所以郁婕从未发生没能做完任务的情况。

    有时候,恰如此时,秦易郎走了,她在这个时候极有可能会死去,那么公孙和秦易郎的交易便产生了。

    即,秦易郎帮他解开对郁婕的爱恨,他是相信自己对郁婕的爱,事实证明,他从未错过。

    就在短短的那么一瞬间,红丝吹去了他心上的一点儿犹豫与不决,露出浅薄的爱,只要给他时间,让他的感情如同酒一样的发酵,他便不会再憎恨郁婕,相反,公孙自身对郁婕的爱将会占上风,毕竟一世爱恨怎敌上万万年的思念,到那时郁婕此任务世界多半是不会出事了。

    两人不知,由是有了后面的纠缠。

    公孙是个格外自制的人,所以压抑万万年的爱他能忍受,他能看着郁婕像看着陌生人看着他,他能忍受独自带着他们的孩子。

    但是,辛受不行,他承担不了那么浓烈的爱,太过浓烈的爱会引发他的独占欲,他会渴求将郁婕留在身边,他会渴求郁婕眼里心里只是他,如果她做不到,他会将她囚禁起来。

    毕竟,这就是病娇的爱啊。

    所有的病娇不过是因为太爱对方了罢了。

    既然说到了郁婕,那么不得不提一下郁婕在做什么。

    诸位知道,郁婕和白衣衣在一起的,那会儿,翩翩公子出去了,郁婕也跟了上去。

    翩翩公子的轻功非常好,好到一般人根本追不上他,可她是郁婕,甚至,她为了这个人,已经在一开始在他的桌上撒上了一种香,他夹菜的时候袖摆已经沾染上了。

    他注定逃不了。

    他也没有逃。

    他站在河边,这条河非常的长,甚至沟通海域,是有名的海路,商船来来去去,络绎不绝。

    他站在岸上,眼前烟花盛开出一片片璀璨,十分叫人心动。

    他转过身,手中拿着一截荷花,对着她亲和的笑了,郁婕想,她恐怕永远也忘不掉了,今年今日此地此人。

    那年六月,江南烟火,百川之上,闻花笑不语,抬眸回首,星星点点,千帆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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