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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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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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不等人啊。”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的每一个角落,关注悼亡者的人们被这个消息紧密联系到了一起。
  “你们看啊!”一个光着胳膊的汉子道:“电视上的那支乐队,我以前和他们一起巡演过!”
  “阿凯,你小子又吹牛!”
  “靠,别不信,别看我现在这样,以前老子也是玩摇滚的。”
  “得了吧你。”
  一阵哄笑,修车铺小屋内一片打闹之声。
  而黑舌女子乐队还在巡演的路上。
  “姐,听说了吗?真有点嫉妒。”
  乐鸣轻拍了手边姑娘的脑袋,“嫉妒什么,我们不也是要上场了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舞台。
  悼亡者无疑是幸运的,他们站在了时代变幻的最前线,拥有改变自己命运的能力。
  还有更多人,蓝翔,许允,卫礼,陆佑飞,阿凯,傅斌,于成功……
  他们都失去了自己的梦想,然而至少现在,他们可以去看着悼亡者放心高飞!
  飞吧,飞吧!世界再大,也困不住展翅的鸟儿!
  “老板,报纸还有吗?”
  “小哥,你要今天的滨海日报是不是想看音乐节?我这里有七折的现场票,要不要?哎,小哥,小哥……”
  报亭老板看着走远的人,悻悻地收回手。
  而街角,一道孤独的背影渐行渐远。
  我知道,世界再大,也困不住你们。
  飞吧!

  加油,男孩

  拍摄宣传片,做造型,专用的联络人,专车接送。
  这些待遇,严欢都在这一次音乐节上第一次享受到了。刚开始的时候他甚至是有些受宠若惊的,但是习惯后也没什么。就是每次彩排前造型师帮他安排造型的时候,严欢很受不了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忍受粉扑在脸上。
  这个时候他不能说话,只能和在心里和JOHN交流。
  “你们那会也会化妆?”
  “化妆?”JOHN借着严欢的眼睛看到一个路过的烟熏男。“如果你指的是那种的话,没有。”
  接着又道:“除了拍摄MV的时候需要做造型,其他时候基本不用管你脸蛋长什么样。他们是来听歌,又不是来欣赏你的脸。”
  严欢默然:“那为什么我要化妆?”
  “时代变了,欢。”
  严欢只能在心底默默吐槽时间流逝,真是今非昔比。他一个唱摇滚的汉子竟然还要抹一层粉才能上场,用向宽的话来说,没办法大众既然这么喜欢看帅哥,帅哥你就将就一下吧。像长的一般的,还没人乐意给您化呢!严欢至今还记得,向宽说这句话时的哀怨脸。
  “不过话说回来,那时候也有不少趣事。”说起往事,JOHN突然来了兴致。“记得有一阵子,我和伙伴们在专辑里留了络腮胡出境,后来一段时期,街上的青少年都开始不剃胡须。你走在街上,每走十步就能撞到一个大胡子。这样很方便。”
  “方便?”严欢疑惑。
  JOHN乐道:“之后我再偷溜出去外面喝酒,就不会被乐迷发现了。”满街的大胡子,谁认得出你是谁。
  严欢无语道:“也只有你会这样想。”
  对于JOHN的真实身份,严欢有一阵子真的很想去网上调查个彻底,但是后来想了想还是没有这么做。他认认识的JOHN,是在他身边一步步教导他吉他、摇滚的JOHN,而不是某部传记或者记录片中,那个存在过去辉煌中的摇滚乐手。
  无论JOHN曾经有什么身份,严欢只需要记得现在陪在他身边的人是谁就好。所以自那以后,即使经常听到有人又在提起JOHN的乐队和他曾经的那些经典歌曲,严欢也没有再去挖根究底的兴致。
  外面一片喧哗声,舞台上似乎又有一批新的歌手上去试音。严欢羡慕地望过去,却只看到模糊的人影。
  “什么时候到我们……”
  一旁正替他做造型的女孩听见这话,笑了。“总会轮到的,对了,听说你们乐队是第一次参加跨年音乐节?”
  “是啊,所以紧张。”
  “紧张什么,都是这样一步步来的。”女孩对他指一指前面几个聚在一起的大叔。“看到他们没有?现在国内最红的硬核乐队。”
  严欢一眼望去,咦,怎么有些眼熟?哦,记起来了,好像经常在摇滚杂志上看到,这可是大人物。
  “我听人说,就这几位大佬,第一年出大音乐节的时候也是紧张地拨错了弦。哈哈,现在你能想象吗?”小姑娘一边帮严欢弄个发型,一边道:“所以啊,没啥好紧张的,就这么一回事。”
  她替严欢弄好了造型,左看看右看看,很满意。
  “咯,就是这样!你上台只要负责音乐,我们帮你打点好别的,到时候尽管开嗓子唱吧!”她一笑,脸上露出笑纹。“把下面的观众都唱成你们的粉丝!也不枉我帮你化妆啦!”
  严欢从椅子上站起来,左摸摸右看看,不敢随便乱动弄坏人家好不容易帮自己弄个的造型,又实在呆不住了,只好问:“我能出去逛一圈吗?就随便看看。”
  “行,随便去,别跑太远就成。”
  得到特赦令,严欢总算出了口气,从化妆的地方走了出去。付声和向宽都各自有事情在忙,没工夫管他,他只有自己随便出去散散心。
  音乐节开始前,已经有不少的乐队和乐手聚集了过来。暂时没有事的,都在广场那边坐着和老朋友插科打诨。这帮人经常在全国各地跑,有不少都是彼此认识的。因此突然冒出来严欢这么个新鲜面孔,不少人还感觉到好奇。
  “小弟弟,不是迷路了吧?”
  严欢听到有人喊,最开始还以为是有人找茬,可回头一看,一个秃顶的大叔正坐在椅子上笑看着他。
  “过来过来,陪我做一块啊,一会喊你家大人把你领回去。”
  严欢还没来得及反驳,就被大叔一帮拉住在他旁边坐了下去。大叔就直接坐在草地上,一点也不担心刚下过雨后潮湿泥土会弄脏裤子。严欢在他身边坐下后,才来得及自己打量这位大叔。
  微凸的啤酒肚,谢顶的半秃头,还有穿着一身破旧夹克衫,脚踩一双白球鞋。和周围酷炫拉风的摇滚乐手们比起来,这位大叔简直就是另一个画风,是一不小心闯进摇滚世界的邻家大叔。
  比起自己,这一位看起来才更像是迷路的吧。
  “我没迷路。”看着这位比自己最起码大二十好几的大叔,严欢还是忍不住问道:“倒是大叔,你才不会是迷路了吧?”
  大叔不答反问。“我可是在这边住了好几十年,我会迷路?小朋友不要随便开玩笑。”
  原来是住在附近的大叔跑过来看热闹,严欢心下了然,同时也放松了些。
  “我也没有迷路,是到这边参加音乐节,而且我已经十八岁了,大叔你直接喊我名字,别喊什么小朋友,行不行?”
  “哈哈!小朋友就是小朋友,还闹别扭!”
  看着这陌生大叔毫不理会自己,依旧沿用幼稚的称呼,严欢非常无奈。
  “对了,你刚才说你是参加音乐节。”大叔笑完后,拍拍严欢的肩膀。“我也看到你背了吉他,是吉他手?”
  “我是……”严欢顿了一下,有些不甘心道:“主唱。”
  “哈哈,我听出来了,小朋友心有不甘。”
  您真是什么都听得出来,严欢看着哈哈大叔,无奈地翻了个白眼。
  “主唱有什么不好,主场很好啊。”大叔安慰他道:“我看了这么多场音乐节,每次都看到主唱最拉风。一出场,底下的小姑娘就尖叫啊。就是你这个样子的主场,就很好嘛,很受欢迎。”
  “大叔你经常看音乐节?”
  “看啊,看了好几十年。偶尔自己还玩一把,不过现在都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我们不行啊,淘汰了。”大叔正要拉着严欢继续唠嗑,却突然有人跑过来找他。
  “老陆!找你好久了,怎么还在这里?”
  远处似乎是有大叔的熟人在找他,有急事要先走的大叔只能跟严欢告辞。
  “下次见面再找你玩,小朋友。”陆大叔对他眨了眨眼,“我相信我们会很快再见面的。”
  一直处在迷惘状态的严欢看着这位大叔谜一般出现,又风一样地离开。一转眼,又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叹了口气,插着口袋背着吉他往前走。还能怎么办?继续逛呗。
  比起上一次的迷笛音乐节轻松的气氛,这一次款年音乐节的准备现场则要严肃许多。严欢逛了一圈下来,不但没有放松,反而心里更加紧张了。
  最近的太多事压在他心底,不但没有一个发泄的出口,反而越积越多,让他都快喘不过气来。看着舞台上一支支乐队出色的完成演出,严欢的压力更大。
  他能完成好这次演出吗?
  他真的有资格站在这片演出地吗?
  甚至,现在乐队陷入困境,只有他一个人还一无所知地只知道唱歌,这样好吗?严欢挠了挠脑袋,觉得越想越乱,越想越烦,根本静不下心来。
  烦,烦啊!
  “喂,小朋友。”
  音响里突然传来一声震聋欲耳的喊声,严欢浑身一震,差点以为是自己的幻觉。
  “说的就是你,那边的小朋友!”舞台上传来一声大喊,严欢回头望去,不可思议地看到刚才和他唠嗑的那位大叔,现在正站在大舞台的正中间。
  看见严欢吃惊的样子,大叔笑得一脸得逞,握着麦克风对他大喊:“主唱是不是很帅啊!我告诉过你,主唱最拉风吧!”
  身边的队友无奈地看着他,摇了摇头,开始打节拍。
  流畅的吉他声从音响里传出,严欢就这样愣愣地站在原地,看着舞台上好像变了个人的大叔。
  还是那件破夹克,还是那个闪光的秃头,但是握着话筒的大叔好像有哪里不一样了。
  吉他的节奏非常舒缓,没有激昂的前奏,没有嘶哑的吼声。缓缓的节拍悄悄流入心扉,大叔张开嘴唱出第一个音符。声音略带沙哑,带着中年人的粗糙,但是神奇的是听起来竟然很舒服。
  这是一首方言歌曲,叙事一般地唱出来。就好像一个邻家大叔坐在你对面,摇着扇子,对你娓娓道来他年少的故事。
  “今朝阿拉两个人拿起一把木琴,
  来唱唱阿拉一道经历过的童年,
  男小孩请侬点好打火机,
  小姑娘准备卫生巾擦眼沥。”
  大叔的调子带着温暖的气氛,让严欢一下子回想起刚才坐在草地上他哈哈傻笑的模样。
  天色暗了下来,舞台上的人被打伤了暖色调的光。橘黄色的灯光让他们看起来像是一幅褪色的老照片,穿越过去,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
  “六月里落雨是黄梅天,
  踏脚踏车出去记牢带雨披,
  到老虎灶去泡冰水拖只热水瓶,
  袋袋里藏了两角钱,还要一直摸摸伊。”
  幽默的语调,唱出一个上世纪老男孩的童年。
  男孩会拿着两毛钱当宝贝,会和弄堂里的玩伴一起盼着吃大闸蟹,会每年守岁守着少少的压岁钱,笑得一脸傻兮兮。
  童年里,有巷子里剃头发的外乡大叔,有羡慕却吃不起的大饭店,有便宜无比又无比好吃的小零食,有拥挤摇晃的公交车。还有妈妈的毛线团,以及帮老妈绕毛线的小男孩。
  一切都是那么珍惜,让人温暖。
  然而时光飞逝,转眼间,童年成为了过去记忆中的事情。地铁取代了公交,两毛钱再也买不到好吃的,剃头的外乡大叔回了家乡,老妈已经看不清针线,织不了男孩的新毛衣。而当时童年的小玩伴,现在已经变成大叔。
  这些,全都是记忆中的故事。
  严欢听得恍惚,他似乎在歌声里看到了一个自己。和爸妈吵架时的悲愤,想要逃出学校的压抑;和于成功组成乐队时候的兴奋,遇到付声时的惊喜;再然后,是组成乐队之后的许许多多的事情。
  有人来了,又离开;
  有人相聚,又分别;
  欢笑,流泪,愤怒,悲伤,来来往往。虽然在这里哭过、骂过,但还是离不开,这就是他喜欢的摇滚,他至今仍追寻的梦。
  台上的吉他手放缓节奏,大叔闭着眼,轻轻哼唱。
  “曾经一个玉树临风的摇滚青年,
  现在哈已经开始秃顶,
  慢慢变成一个发福的摇滚中年,
  来唱唱阿拉的童年拨侬,随便听听,
  要是侬没兴趣,就请出去吃香烟,
  如果你哈感动,就丢点硬币,
  现在的日子是过了再没老早那有劲
  挺下来的就是阿拉这些长不大的上海小孩。”
  吉他拨出最后一个旋律,曲终,却让人久久无法回神。
  “怎么了?”
  付声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他身边,低声问。
  严欢摸了摸眼角,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哭了,泪水什么时候流出来的都不知道。
  “没有。”严欢擦了擦眼角,看着台上互相拥抱的大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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