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废稿勿入;请从下一卷开始看
本卷为旧稿前传,是废稿。
本书已经重写+大修,请从下一卷的第一章开始看。
第1章宿命的相逢
时间:早上六点二十分。
地点:南坡县石鼓镇雨衣巷。
当涵灵之月落下,第一缕阳光从天际透出的时候,你将看到那个改变你一生的男人。
慕雨思站在雨衣巷的街道拐角处,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着;等待着那个改变她一生的男人出现。她不知会看到怎样的一个人,他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俊是丑?最重要的——他会喜欢我吗?
涵灵之月渐渐沉下,东方出现了鱼肚白,慕雨思悄悄看一眼手表,已经六点十九分五十秒了。雨衣巷是一条非常僻静的小巷,此时又是太阳将升未升之际,一个人都没有,如果有人出现,那么一定是他!
少女轻挽了一下额前被风吹乱的秀发,竭力使自己看上去自然一些。她身材高挑,双腿修长,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就算紧张的一夜未睡,眼圈发黑,仍是倾国倾城,颠倒众生。
“十、九、八……三、二、一!”
分针正好指到六点二十的时候,第一缕金色阳光刺破晨雾,洒在对面的高墙之上。随后,一个男孩突然从墙后翻出,跳到这个巷子里。
这是一个七、八岁大的男孩,穿着深灰色的破旧麻布衣服,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稚嫩的小脸并不俊俏,却带着朝阳般的笑容,看起来十分可爱。
“啊?……小孩子?”
慕雨思的美眸瞬间睁大。来之前,她想过各种各样的糟糕局面,也都有心理准备。比如说来人很丑,很难看,或是有残疾,但任凭她思路如何开阔,也未能想到宿命中的男人竟是小孩!
“嗯?”
王小明没想到翻墙跳到这个偏僻的巷子里,还会遇到其它人,脸上的笑意略略收敛。下一刻,他好似没事人,一样转身就走。
这也难怪,七八岁的小孩大多不懂美丑,就算慕雨思长得倾国倾城、颠倒众生,也不能让他多注意一秒。
“不能让他走了!”慕雨思心中一紧。
她很清楚,这不只是决定她命运的一刻,也是决定整个慕家命运的一刻,不用说对方是个小男孩了,就算是头公猪,她也要拦下来!
“小朋友……”
慕雨思话一出口,就有些后悔了。称呼要托付一生的男人为小朋友,也太不尊重对方了!
不过他年纪那么小,不叫小朋友叫什么?总不能叫大哥吧?
“有事吗,阿姨?”王小明回过头来,继续甜甜地笑着,目光中却有一种警觉的味道。仿佛妈妈曾经告诉过他,不得跟陌生人说话。
“他居然叫我阿姨……”慕雨思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长这么大,她还是头一次被叫阿姨。
这种年纪的小孩子,恐怕看到身高跟父母一样高的人,就会本能地叫阿姨,只有十六岁的慕雨思,也只能勉为其难的当一次阿姨了。
不过——
慕雨思发现接下来的话根本无法说出口,特别是对这个叫她阿姨的小朋友!
那是多么莫名其妙、羞耻万分的一句话呀,她不清楚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
“不论怎样,这话都必须说,这可事关整个慕家的存亡,我本人受点屈辱,根本无所谓。何况,他只是一个小孩子,我怕什么!”
慕雨思用雪白的贝齿轻咬了一下樱唇,俏脸瞬间涨得通红,语调却格外坚毅:“我……怀孕了,孩子是你的……”
“咦?……怀孕?”男孩眨眨大大的眼睛,笑脸上满是茫然。
身为一个七八岁的小朋友,他能懂什么是怀孕?什么是孩子的父亲?
果然,短暂的冷场之后,男孩用稚嫩的童音答道:“阿姨,我才上小学二年级,老师还没教怎么让人怀孕呢!”
“老师还没教……他居然说老师还没教……这个问题的关键不是老师教没教好不好?也没有老师会教这个!”慕雨思万般窘迫。她曾想过对方听到这句话会有什么反应,没想到回答竟是老师还没教!
“不管了,一切按照祖训的要求去做吧!”
慕雨思深吸一口气,向前急走两步,抓住男孩的衣袖,用不容置疑的口吻道:“我不管,你要对我负责!”
看到衣袖被美女拉住,王小明心中骤然一紧。
雨衣巷平时没人,现在竟有位倾国倾城的少女站在这里,这不正常!
更不正常的是,这位倾国倾城的美女还拉着他的衣服,说怀了他的孩子!
素未蒙面的少女怎么怀上他孩子的?难道看一眼就能让人怀孕吗?
更何况他只有八岁,身体未发育,压根不能算男人,想让女人怀孕也没那本事啊?
传说天下间有一种叫接盘侠的好人,会很愿意对女神负责,眼前这个美人长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就算要找接盘侠也会有无数人排队,不至于找一个小学生吧?
实在太古怪,太离奇了!
心中惊疑万分,王小明仍旧甜甜地笑着,笑容是那么纯真无邪,甜美可爱。
“阿姨,你要我怎么负责?”
“这个……”慕雨思一时间卡住了。
祖训中只交待了两台词,第一句是“我怀孕了,孩子是你的。”第二句是“我不管,你要对我负责!”根本没有交待第三句,让她怎么回答?
“你……想怎么负责都好……”慕雨思犹豫了半天,说出了一句极为无奈的话。她实在不知道,这样的一个小孩子该如何对她“负责”。
王小明双手插在衣兜里,轻轻地摸着。兜中除了一柄匕首之外,还有一块糖,以及一块钱硬币。
他左手拿出那枚一块钱硬币,递给慕雨思道:“给,拿去打胎!”
“诶?……”慕雨思瞬间一呆。
给她一块钱,让她去打胎?天底下有这样负责的男人吗?
话说,一块钱也就能买几块糖吧,能打胎吗?连问诊费都不够吧?
这叫什么事?
不过慕雨思只慌乱了一瞬,又重新镇定下来。祖训中曾经明示,说完那两句话后,一切都要听从那个男人的,不得有任何违抗。
“他只是个小孩子,一块钱可能是他所有的钱了。”
想到这里,慕雨思接过一块钱,握在手里,点头道:“好,我去打胎。”
王小明看到慕雨思松开了自己的衣袖,如释重负地一笑,然后飞一般向前窜去。
慕雨思还想再说点什么,结果紧张之下什么都没说出来,只能幽幽叹了口气,看向手中的硬币。
收了男孩一块钱“打胎钱”,实在太滑稽了,幸好巷子里只有两人,若是让第三人看到,她真要无地自容了。
突然,慕雨思的目光凝住了,因为硬币的背面,有一片血迹!
那血是新鲜的,还未干!
“这是怎么回事?他受伤了?”
慕雨思一懔,再看向巷子的另一头,男孩早已无影无踪。
这时,一个尖厉的嚎叫声突然从墙内响起:“啊——!杀人了!老爷死了!整个头都没了!全是血呀!”
第2章 燃烧的头颅
本卷为旧稿前传,是废稿。
本书已经重写+大修,请从下一卷的第一章开始看。
王小明快速在小镇中穿行,一头扎进镇北荒寂无人的乱葬岗。
坐在乱葬岗的一株大树旁,男孩挽起右臂长袖。他稚嫩的手臂上,竟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从前臂直达手肘,十分骇人。草草包扎的粗布无力阻止外溢的鲜血,让他的右手沾满了触目惊心的红色。
如果有人看到这样的场景一定会惊讶万分,七八岁的小孩子,受一点儿伤就会哇哇大哭,像王小明这样,手臂被整个划开了,血流满手,即使大人也无法忍受,他却淡定自如,一直走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才撸开袖子,难道没有痛觉神经吗?
“身体还是太弱了。”王小明竟又露出一个笑容。
他有一个特别的习惯,就是不管遇到什么事都爱笑,就算胳膊很痛,他仍然笑得很开心。
飞速从书包中翻出针线,王小明用牙齿穿好,开始缝合伤口。
三寸长,深可见骨的伤口,王小明一针一针的缝着,每当尖针穿过皮肉,鲜血都会大片渗出。男孩咬着牙,脸上的笑意不变,似乎缝的不是自己的胳膊,而是家里的玩具娃娃。
数分钟后,伤口全部缝合完毕,王小明轻吐一口气,擦擦额角的冷汗,然后翻开书包,从中拿出一颗人头。
谁也不会想到,王小明鼓鼓的书包里,放的不是书本,而是一颗人头!
这是一颗刚刚割下的人头,脖子上的断口还有未凝结的鲜血。死者那一双没有生息的眼睛大睁着,似乎充满惊恐和难以置信。
王小明随手将死不瞑目的人头扔在脚下,继续翻书包,取出一个黑色小瓶,瓶里装的是满满的黑色液体——火油!
将黑色的火油淋在人头之上,王小明点燃了它。他的动作如行云流水,稚嫩脸庞上的笑容轻松写意,就像是一位老工匠在娴熟地加工艺术品。
熊熊的火焰立即包围了人头,浓烟和烤肉的香气在林中迅速蔓延。没过多久,肉香就全变成了焦糊味。
两分钟后,那具人头已经烧得面目全非,仅剩下无法辨认的头骨。王小明拿着这个焦黑的头骨,走到一块大石旁,捡起了另一个石块,用力的敲打。
“嘭!嘭!嘭!”
一阵敲击过后,整块头骨完全破碎,变成了一堆碎骨。
看看四周,仍是寂静无人,王小明将碎骨扬在乱葬岗的荒坟之上洗掉手上的血迹,才重新背起书包。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
哼着儿时的儿歌,王小明若无其事地向镇中走去,任谁也不会想到这个男孩刚刚在乱葬岗做了什么。
世界上叫王小明的人很多,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应有尽有,但眼前这位王小明绝对与众不同——他是个重生者。
重生前,王小明是天下间最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死在他手上的英雄豪杰不计其数。有人说他长了三个脑袋和八个胳膊,是一头来自上古的八臂蛇魔,无人能敌,还有人说他浑身燃烧着火焰,是来自地狱的恶鬼,可以吸食他人的灵魂,想取谁命就取谁命。
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王小明不是怪物,更没有传言中那般厉害,很多死在他手上的强者都比他强。但杀手杀人不是擂台决斗,再强的人也会有疏忽的时候。一旦你疏忽了,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刺杀了世上最顶级的强者黑帝叶光纪后,王小明也死了。可死后再一睁眼,他竟回到了八岁时代。
走在儿时的乡间小路上,看着周围那熟悉又陌生的环境,王小明感慨万千。
没有人知道,这位令天下闻风丧胆的杀手,会出生于这样一个荒僻小镇,童年时代的他更是贫穷渺小,毫不起眼。
小镇东边贫民窟有一间简陋的房子,是王小明的家。
走到家门口,王小明就看到一群人,正围着他家大呼小叫,还吵着要砸烂他们家的房子。
“欠你们的钱我会给你们的,请你们再宽限两天!”纪翠云站在门口,一脸焦虑。
王小明从小就没有爸爸,家里只有三个女人——妈妈、云姨和静静。
纪翠云就是云姨,从王小明记事时起,她就和女儿与王小明母子住在一起。因为王小明的母亲脑筋不太灵光,家中里里外外全靠她。她用瘦弱的双肩,养育两个没有父亲的孩子,给了王小明无尽的温暖。
前几天,王小明生病了,纪翠云为给他看病,不得不去借高利贷。本以为拿到这个月的工资能还上,没想遇到晴天霹雳,她被学校解雇了!
被解雇了,就没有工资了,自然无法还上高利货。看着镇上的黑帮越逼越急,她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不知如何是好。
王小明看到那群黑帮的家伙,目光一寒。重生回来,他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纪翠云长得清秀可人,是小镇中最美的一朵鲜花,镇长一直想收她当小老婆。威逼不成,他就暗中搞鬼,黑帮、解雇,都是那位镇长一手策划的,纪翠云的丈夫也是他唆使黑帮害死的。
“哟,这不是那个傻瓜女人的傻瓜儿子吗?”
“没有爸的小杂种!”
“快跟你那傻瓜老妈说一声,你地狱里的父亲一直在叫她去呢!哈哈哈……”
黑帮众人见到王小明,一齐嘲笑起来,笑声格外刺耳。
王小明的母亲年幼时发过高烧,有后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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