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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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刀-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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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枪很漂亮,枪柄上甚至点缀了温润玉石,碧青剔透,一看便知价值不菲。任非云常年放在枕边,这样他才睡得安稳。手枪上有印风的味道,任非云这么觉得。
  
  印风十八岁生日那一年,便是在教堂,收到的这把枪。印风很少用,总当宝贝似的藏在外套里面,捂得热烘烘,子弹却从不上膛。印风说,这是你给我的,我可不能让他沾上脏东西了,这是咱的定情信物。
  
  任非云把头埋下去,鼻尖抵在扳机上,深深地呼吸。这把枪里,是从不上子弹的。当年印风离开时的表情,还烙印在心底。他拿着抢呵气,边擦拭枪身边说,保管好它,等我回来啊。
  
  那时他们可都不知道,这一等,便是四年。而这四年,是沧海桑田的一番变换,等到再回来时,却谁都不再如当时了。
  
  大年初五,印风破了自己的生物钟,结结实实地睡了个懒觉。等他醒来时,舒爽得只想一直窝在暖和的被子里,一辈子都不要起来了。
  
  钟明不在身边,可被窝里枕头上,满满的都是钟明的味道。印风看着床边上的一堆纸巾,一时有些发怔,怔愣完了,又开始觉得心满意足。他寂寞太久,生活一度冰冷枯燥,而这段时间,确实是太幸福了。以至于擦拭秽物的纸巾,都能让他生出满足感来。
  
  钟明是第一次,释放得快,再往后,明明起了反应,却无论如何都不肯再做了。钟明支支吾吾地涨红了脸解释:“等……等买了避孕套和润滑剂,我们慢慢来。”
  
  这么一句猥琐的话,愣是被他说得纯情无比,正经非常。
  
  印风把棉被压到腋下,两条光秃秃的胳膊伸出来,在缝隙的阳光里十指翩跹,张牙舞爪地摆造型。
  
  钟明轻轻地推开房门,一见印风醒了,便眉开眼笑:“媳妇,起来吃早饭了。”
  
  恰逢陈翠花来楼上捧被子出去晒,闻言受惊,骤然吼起来:“你在说啥?”
  
  钟明回头看见自家妈妈,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应。倒是陈翠花,朴实了一辈子,此刻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把问题想歪,便呵斥钟明道:“老大不小的人了,自己也想娶媳妇了吧?村里的姑娘条件是不如城里好,但你看上了哪家要跟妈说,妈去给你张罗!”
  
  此言一出,印风满面的春风顿时停住,嘴角还带着笑,眼神却已经暗下来,是个很滑稽的表情。
  
  钟明对着陈翠花的背影默默叹了口气,进了房,帮印风手脚麻利地套上毛衣:“别生气,等过阵子,我肯定跟他们说清楚的。现在大家都太陌生,说出来不大合适。”
  
  印风沉默地点点头。跟着钟明下楼。
  
  一大早的,钟老爷子嚷嚷着要喝酒。钟明走过去给自己老子盛上一碗枣茶,语重心长:“爸,你前几年刚中过风,现在不能喝酒。”
  
  钟老爷子眼睛一瞪,登时小脸上只看得见眼睛和褶子:“你个牛犊子!老子身体好着呢!不行,今天非得喝一口,我自己的身体自己有数。”
  
  钟明也急得瞪眼,几乎就要拿出在公司的那一套凌厉作风。这老头子这些年越发顽固自大,钟明无可奈何之余也有些烦躁和愤怒。父子俩眼看着有些剑拔弩张,陈翠花却见怪不怪,继续着手里的农活,随口道:“明子,别让你爸喝酒。”
  
  钟老爷子彻底愤怒了,好歹是当过兵的,从小就对钟明教育这么一句:夫为妻纲,父为子纲。这会儿家里是要造反了!
  
  印风笑嘻嘻去柜子里拿了药酒,叠着两个碗凑上前,“叔叔,咱们划酒拳,输的人喝。”
  
  钟大福两眼立即放光:“小印会划酒拳?”
  
  印风点点头,便倒了两碗酒。钟明皱了皱眉,此刻倒安静下来,乖乖地在一旁看着。
  
  划酒拳,盘盘皆胜,是高手。可是划酒拳,盘盘皆输,还能输地巧,输地妙,让人愣是找不出岔子,哑口无言,那就是高手中的高手了。
  
  钟大福看着印风灌下第二碗酒时,沮丧地一摆手:“不来了不来了,免得说我欺负小辈!”
  
  如此这般,钟大福的倔脾气下去了,也就乖乖地喝了一碗枣茶。
  
  印风朝钟明眨眨眼睛,边慢悠悠喝着枣茶,边啃着热乎乎的包子。包子陷是笋干猪肉的,里面掺了木耳香菇等,印风一口气就吞下了五个,和着一肚子酒水,肚皮鼓鼓的,像是怀胎三月。
  
  钟明瞧着爸妈都出去邻居家唠嗑了,赶紧弯下腰贴着印风肚皮,一惊一乍道:“啊呀,我听到孩子踢你了!”
  
  印风正在摸下巴上新长出来的小胡子,听了这话猛然跃起,一拳捣向钟明鼻子:“滚蛋!你找打!”
  
  钟明不慌不忙地接了,凑过去亲了个小嘴,笑得腼腆又得意。
  
  印风看他那小媳妇似的猥琐样,立即没了脾气。打了个充满酒气的饱嗝,印风拳头轻顶钟明胸口,“你家里真好,以后咱们经常来。”
  
  钟明顿了一顿,半晌才反应过来:“好。”





46、回老家5 。。。 
 
 
  钟大福为了庆祝儿子一年一度的回归,在家里大摆筵席,请了邻里亲戚无数,临近中午的时候,大屋里已经满是人了。有的嗑瓜子,有的打牌,有的就纯粹站着唠嗑。门口的地上还有烟火的红纸残骸,几个小孩清朗地笑着奔来跑去,不时发出尖尖的笑闹声。
  
  小孩子是邻里亲戚们带来的,年龄段在五到十五岁,这时大小魔王齐聚一堂,闹作一团,整个圩上都飘荡着清脆的叫嚷或是尖锐的哭闹。
  
  印风酒劲有些上脸,红扑扑的,坐在那一声不吭,花儿一般。小孩总是喜欢漂亮物事,也不忌生,齐齐地往印风身边凑。印风周遭围着若干小孩,腿上放着钟明的笔记本电脑,接上无线网络,便搜了龙珠兴致勃勃地看。
  
  他这些日子仿佛变回了青春年少时,在那些还没遇见任非云的时光里,他叛逆而热情,他对着龙珠热血沸腾,也看着古惑仔感到蓬勃的雄心壮志。日子兜兜一转,十年过去,这一年,印风荣升二十七的高龄青年,身体免疫力不如当初,腿嘛,断了一条。可是他坐在这里,脸上却糅合了年少时的英勇和现实的沉稳,令人在回眸的瞬间,陡然就移不开眼光。
  
  钟明接待了所有的亲戚好友,一圈转过来,发现印风成了孩子王。一伙人就这么丢了电脑,蹲在屋外的水泥地上一起玩弹珠。
  
  印风脸上掺杂了些黄沙,却掩盖不住那丝孩子气。
  
  钟明觉得这样挺好。他的媳妇,他养的活,他只需要印风每天这样笑着。他不需要对方事业有成,鸿鹄之志。一切的一切,有他就够了。
  
  钟明收了电脑,摆上桌布。几个大圆桌,轮流开始上菜。
  
  印风喜欢这里的饭菜。大火烹饪出的菜肴,总能炒出食物里最深层的滋味。印风一口气便吞下了几大碗。饭后,一群乡亲拉着钟明吁长问短,纷纷感慨当年那个愣头愣脑的黑小子,如今终于有了人样。同时纷纷热情地建议——年龄不小了,该找媳妇了。
  
  印风靠坐在藤椅上,逗着身边的一只灰不溜秋的中华田园犬,静静地听着。仍是一朵花儿般,好看又沉静。
  
  喧闹之中,钟明忽然石破天惊地道出一句:“其实……我有媳妇了。”
  
  这话犹如一石惊起千层浪,陈翠花眨了眨眼睛,有些无法接受这个突来的霹雳。不过钟明很快地又作出解释:“现在还不大合适,等感情再稳固点,我会跟你们介绍他的。”
  
  如果这段话用文字表述出来,乡亲们会很震惊。
  
  可惜钟明是口述。
  
  整整一下午,钟大福打头阵,带着一帮邻里乡亲围着钟明轮番拷问。钟明略带自豪地描述着:“他很漂亮!”
  
  钟大福问:“漂亮只是择偶的一个方面,她今年多大?”
  
  钟明不假思索:“二十六。”
  
  钟明二姨点头琢磨:“倒也和明子挺配。”
  
  陈翠花问:“她个子多高?壮不壮?”
  
  钟明略一沉吟:“他个子……恩,比我矮一些,不算壮,有点瘦的。”
  
  陈翠花很满意,她就喜欢高个子的,不算壮也没关系,多吃点就成。到时候过年回家来,可以帮忙做些农活。而且块头大的姑娘,多数生儿子。想到这里,陈翠花乐开了眉眼。
  
  二叔问道:“工作咋样?在哪工作?”
  
  钟明老实答:“个体户,在我们那市里自己经营了家蛋糕店。”
  
  二叔点头,啧啧称叹:“不错,能打理事务,也会点生意,将来能帮到你。”
  
  众人一番询问,最后钟大福总结道:“听你这么说,我觉得还有些靠谱,挑个时间,弄张照片回来。就从那什么网上传输,你小姨他儿子现在可会上网了!不过既然是找媳妇,就得跟她讲明了三纲五常,老公就是天,比如春节,都是要跟着回夫家过的,可不能随便回娘家。当然,现在说这些太早,等见了人再详细说吧。”
  
  印风没有家人了,那过年时定然可以跟着自己回来。钟明乐滋滋地想,心里越发地觉着印风完美。
  
  印风麻木不仁地在一边听着,再对上钟明那张傻脸,莫名地又好气又好笑。
  
  喝过下午茶,众人满足了肚皮和八卦欲,便都纷纷告辞回家,屋子里一下子冷清下不少。钟大福琢磨着去隔壁人家搓麻将,便说行动就行动,站在屋门口,对着圩上嚎一嗓子,一呼百应,于是很快就在邻家摆起了几桌。陈翠花是每回都跟着看的,即使看不懂,能坐在一旁分红也是很好的。于是翠花大娘把包子蒸上锅,嘱咐儿子好好招待客人,便丢了钟明和印风两人,匆匆赶去陪场子了。
  
  两人互相依靠着坐在钟家堂屋,透过窗户,边啃包子边看晚霞。印风塞了满嘴的食物,这时鼓着脸颊说:“明天回去吧?”
  
  钟明立即很敏感地问:“我家里不好么?”
  
  印风笑着摇摇头,把食物咽下去了,才收了笑容道:“我估计店里要出事,算算时间,周清也差不多开店。有我回去照拂着,总归好点。”
  
  钟明皱眉:“又要打打杀杀了吗?我不准你打架,你得听我的。”
  
  印风斜斜地瞥了钟明:“我不打架,可也不能坐着让人来打我不是?我了解任家那帮子人,放心,这么多年都过来了,我什么没遇着过。”
  
  钟明不高兴了,忽然觉得自家这处就是世外桃源,要是能一辈子都和印风待在这儿就好了。可是印风收了笑脸,便是一副严峻的肃杀样,钟明不想和他硬碰硬,只好答应了,忽地又转头说:“我带你去县里玩玩吧,找个地方唱歌行不?”
  
  印风挑了挑眉:“就我俩?”
  
  钟明兴致勃勃地点头。
  
  印风稍一想,也觉有趣,两人便立刻启程,车子一溜烟就上了通往县城的公路。
  
  半小时后,两人沮丧地走在县城步行街上,对着两旁的灯红酒绿一筹莫展。包厢这种东西,在春节期间,是要预定的。印风太久没玩乐,自然忘了这茬,钟明也是一时兴奋,于是两人齐齐忽略了这点。
  
  百无聊赖地在冷风里走了一刻钟,俩人到了步行街尽头,前方是旧时的市区,步行街建到这里,便到了头,一处老旧萧条,一处崭新繁华,却是界限分明地隔了开来。印风看了看前方黑黝黝的巷子,里面隐约也看到几家娱乐场所,门牌破旧,亮着黯淡的红灯,乍一看,有些像八十年代的夜总会。
  
  钟明灵光一闪,拉着印风的手往里走:“我记得这里头有家娱乐城,叫大富豪来着。我小时候,那可是市里代表性的地方,现在建了步行街,这里就没什么人了,不过那处一直营业,我记得的。”
  
  印风乖乖地由他牵着,在这黑黝黝冷风直窜的巷子里,忽地产生了些微妙的安全感。他一直是强者,可是强者,偶尔被保护着,心里的感觉会很微妙,难以言喻。
  
  大富豪墙壁很斑驳,依稀攀着爬山虎几片。钟明进了门,就见舞厅里寥寥几个中年人跳着慢三步子,隔壁的一排歌厅包厢则是空落落,透着股冷气。接待处的桌前趴着一中年妇女,正跟着舞厅里缓慢的音乐打瞌睡。
  
  钟明敲了敲柜台:“我们要开包厢,唱歌。”
  
  妇女抬头看了俩人一眼,“一晚上五十,随你们怎么唱。”
  
  钟明付了钱,妇女便领了人去包厢,态度和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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