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恋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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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恋伤痕-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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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会再和他私下见面了,相信我。」
  「有些事真的很难改变,这是你说的!」
  他终究还是哭了出来,不顾我的再三道歉,披起椅子上的外套就这麽甩门离开。
  我追上他,抱住他,在大门外强吻他的时候被他狠狠咬了一口。
  我伤了最爱我的人,再一次嚐到被抛弃的滋味。




☆、番外三 不会放开他的手

  第三天了,浩宇还是没来上班。
  他以往很少请假,就算休假在家也不忘打电话盯著小鬼们工作,简直跟罗唆的父母没两样。可是最近每天只传一封请假简讯给阿江,除此之外不开手机也不上网,意图神隐的迹象太过明显了。
  又或许真的生病了?
  虽然他一直很健康,但是长年菸酒不离身的坏习惯还是很可能搞垮铁打的身体。身为他的老板以及事业合夥人,我没有理由不上门关心一下他的病情以及病假到底还要请多久。
  尽管那意味著我可能会在那栋我们曾经亲热过无数次的公寓里目睹他和他的新男友卿卿我我,甚至被对方宣示主权扫地出门。
  我再也受不了这种不知道不确定的感觉了,如果被践踏一点点自尊就能换来得知浩宇平安无事的消息,没关系,我可以忍。
  麻烦的是,浩宇根本不肯开门。
  他的蓝灰色休旅车停在附近,人理应在家里才对,但也有可能坐别人的车出门了,又或者是进了医院?我拨了电话给阿猴,辗转拨了电话给浩宇的叔叔,没想到他们和我一样对浩宇的行踪一头雾水。
  大白天「Stary Night」还没开门,我也无法找小希求证浩宇的去处,看来只有先守株待兔了。这是报应吧!十年前生病的那天,我把浩宇关在我家门外两个小时,现在浩宇病了,轮到我耗在他家一楼枯等。
  一个小时过去了,终於有个驼背的白发老先生从公寓出来,我立刻跳上前压住电锁大门,诚恳地问老者:「请问您认识四楼之二号的王先生吗?」
  「啥?」老先生突兀的吼声吓了我一跳,看来他耳背得厉害,我只得再重覆一遍刚才的问题,加大两倍的音量。
  「四楼之二,王先生搬走了,几年前就去了南部。」
  「我说的是王浩宇先生,不是他叔叔。」
  「王先生没有叔叔,他结婚後就搬去南部了。」依然搞不清楚状况的老先生不耐烦地吼了我一句,接著又问我要干嘛,我只能摇摇头随口向他道谢。
  快十二点了,他如果在家总要出来吃饭吧!不过他可是个厨师,也许都在家里开伙,不知道他会不会像当年做早餐给我吃那样为小希做饭呢?
  「抱歉,借过一下。」
  Pizza外送小弟从我身边挤进我压住的大门,我灵机一动,问道:「请问你要送到几楼?」
  「四楼。」
  「四楼之二王先生吗?」
  「是啊。」小弟狐疑地点头,我激动地在心里感谢上帝,并且拿出皮夹。
  「多少钱我给你,Pizza我帮你送。」
  「这位先生,不能这样,公司规定外送一定要亲自送到顾客手上。」
  小弟非常坚持,事实上公司这种规定也没什麽不对,我据实说明,告诉他我是王先生的老板,因为王先生三天没上班了有点担心想过来看看。小弟一听立刻附和:「王先生这三天都叫了Pizza外送,而且他看起来确实精神很差。」
  小弟答应我陪他上门,按了三次门铃之後,住户铁门微启,身穿条纹无袖汗杉和四角内裤的浩宇顶著一头乱发和一脸胡渣,面色木然地叼著菸倚在门边拿钱给小弟。
  小弟交出Pizza和发票之後就转身离去,而我立刻伸手抵住浩宇想关上的铁门,但几乎没花什麽力气就推门进去。
  「程克昀,你来干什麽?」
  「你三天没上班了,过来看看。」
  「我都有请假,你要扣我薪水就扣,不必特地跑过来。」
  屋里的状况糟透了,菸盒、Pizza盒、脏衣服与啤酒瓶罐散落各处,菸臭与淡淡的汗臭弥漫四周,颓废荒唐的气息一看就知道是落魄单身汉的栖息地。
  他差点被地面的空啤酒罐绊倒,接著无力地瘫坐在沙发上,疲累地闭上眼睛,连赶走我的力气都没了。
  「浩宇,到底发生什麽事?你真的生病了?」
  「没事,我壮得像牛一样,死不了。」
  「那这是怎麽回事?你的男朋友呢?」
  浩宇一听我问起小希,眼睛马上睁开了,他顿了一下,然後把手上的菸熄掉,苦笑著说:「没了,跟你一样,甩掉我跑了。」
  「他不是很爱你吗?怎麽会……」
  「怎麽不会?你以为你得爱滋病就甩掉我,他以为我会和你复合也甩掉我,你们都自称很爱我,可是他妈的都没人看得见我的真心吗?我这人是没什麽出息,但是你们也不能随随便便就把我的真心当成狗屎啊!尤其是你程克昀,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我可以为你放弃一切,可以为你死,可是你偏偏白痴到以为我会在意你的身世或爱滋病什麽的,还说你到死都不会爱我,我那个时候都快疯了你知道吗?我整天活在幻想的世界和你见面,可是每一次见面的结果都一样,你他妈的强奸我还说你不爱我,干!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我更可悲的人吗?」
  原来,他爱得比我还苦,伤得比我还重!
  那时候妈妈和林世帆先後过世,我的心已承载太多的痛,加上一直担心自己的身体,很多时候我只是看著浩宇的照片流泪,哭完了就收拾心情继续过日子。我以为浩宇也是这样,或者他应该过得比我更好,毕竟他才是被抛弃的那一个,他没必要对我朝思慕想至死不渝,可是我错了,彻底错了。
  「浩宇,我,」
  「拜托不要再道歉了,一点屁用都没有!」
  浩宇坐正了身子瞪我一眼,满脸的怒意在无奈的烦躁中慢慢散去。他伸手往茶几上一个酒瓶摸去,发现它空了的时候又暗骂了一声干。
  「浩宇,不要吃Pizza了,你得走出大门见见阳光,我请你吃饭。」
  「你白天不去公司上班?」
  「我都在工作室画图。」
  「那你不回家画图?」
  「我担心你。」
  我握住他的双手,用眼神传达我的心意。他先是不屑地冷笑,看我不为所动,突然就尴尬地别过头去想甩开我的手,而我当然不让他得逞。
  「程克昀,我死不了,你做你该做的事就好,今天再让我请一天假,明天我就回餐厅上班。」
  「陪你就是我该做的事。」
  「你又来了。」浩宇放弃挣脱我的手,厌烦的神色又浮现在他脸上。「我们只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
  「我知道,我只想做一个老板该做的,让我的员工早点振作起来。」
  「哼!」浩宇不以为然地看著我抓住他的手,「程老板,根据你现在的动作,我可以告你性骚扰。」
  我立刻放开他手,心里庆幸他还有心情开玩笑。
  「浩宇,你去好好洗个澡换件衣服,等一下陪我出去走走。」
  「你这个人真的不死心耶!我很累,不想出门!」
  他赌气地躺下,闭上眼睛的脸色看起来仍然非常烦躁。我知道现在不管说什麽都无法逼他出门,只好发挥一贯无赖的本领,开始若无其事地替他收拾垃圾,刻意粗鲁地扫地装袋,弄出许多烦人的噪音。
  他在忍著,眉头皱得老紧,这样的怪表情配合他頽废的造型倒有一种奇异的喜感。他知道我在激他回应,偏偏他又不想认输,只好一动也不动地僵在沙发上耍个性,自以为冷淡的无视就能让我知难而退。
  他大可以气急败坏地赶我出去,或者用尽难听的字眼臭骂我一顿,但是他是我的浩宇,善良体贴、总是迁就我、容忍我,气我气得半死还是舍不得伤害我的浩宇。那天他说他很讨厌我,可是讨厌我的原因说穿了还是心疼我。我真是全天下最幸福,也是最愚蠢的混蛋,当年居然因为担心他可能会嫌弃我而选择先抛弃他,我怎麽能那麽狠心啊?
  清理了半天,终於把浩宇家堆积如山的垃圾全都分类打包好。可怜的浩宇,小希的离开一定让他伤心透了。严格说起来这也是我的错,但是小希那孩子也未免太小心眼了,我都已经知难而退了他还是要误会浩宇,看来他一点也不聪明。
  「你饿了吗?吃点Pizza。」
  浩宇不知道什麽时候坐了起来,大盒Pizza已经消灭了三分之二。我也的确饿了,现在再坚持带他出去吃饭似乎也没有意义,於是就坐在他身旁陪他啃Pizza。
  「谢谢你。」
  浩宇的语气不带任何感情,这意味著至少他并不讨厌我死皮赖脸留下来扫地,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我必须感谢小希那个笨孩子,是他主动放弃了浩宇,把浩宇送回我的身边。这一次我一定要牢牢抓住浩宇的手,不会再放开了。
作家的话:




☆、四十七、放手

  这些年我的生活型态已经固定是天亮了才睡觉,上一次一大早起床是什麽时候?记不得了。
  看见闪耀的阳光透进窗口的那一瞬间,我心中升起了自己居然早起看日出的惊喜。通亮的晨光让我看清楚我的床、我的房间──崭新的床单和枕头套、一尘不染的活动柜和地板、还有消失的杂物和脏衣服,而衣橱外那些未拆封的情趣用品当然也已经不翼而飞。
  我忍不住深吸一口气,对自己置身某个洁净的新世界感到欣慰。其实,这不算是什麽改变,我只是找回了很久以前的自己。
  我的头发还是有点乱──刚起床在所难免。除此之外,一脸碍眼的胡渣刮乾净了,身上的肌肤泛著淡淡的绿茶沐浴乳香味,连指甲都修剪过了。
  这当然不是什麽抢救宅男形象大作战,一切只是回归正常而已。
  他就这麽无预警地闯进我家,吃我的pizza、换我的床单、收拾我的垃圾,还有半劝说半命令拉著我修脸梳洗,忙乱了一个下午之後我们就倚在阳台边抽菸,有一搭没一搭聊著彼此生命中失去交集的十年。
  我不记得我说了多少,但我忘不了他说的一切。
  分手之後不到一年林世帆就死了,程阿姨癌症复发,在哀叹枯萎的美貌中任由自己的生命失去斗志。她走了之後老狗雪泥也接著走了,程克昀没办法一个人面对空荡荡的家,把还活著的小狗球球送人之後就开始环游世界。在菲律宾碰上海啸,在黎巴嫩目睹将军兵变,在赌城玩德州扑克赢了几十万美金,在多伦多见证了同志集体婚礼的盛况;去巴黎学做甜点但是半途而废,打算在波尔多买下一座酒庄却遇上了骗子。最後,最让他著迷的是开普敦钻石展,虽然从小看惯了妈妈穿戴设计的珠宝首饰,但是直到那个时候他才在橱窗光影间深深体会到钻石那无与伦比的澄净魔力,让他想赋予它们全新的生命。
  於是,他决定到英国念书,继承程阿姨的事业专攻珠宝设计。
  绚丽的旅程,梦一般的人生。
  在他潇洒地品味生活藉以疗伤止痛的同时,我整天躲在房里哀叹著逝去的恋情;他优雅地穿梭在上流派对间品嚐红酒的时候,我忙乱地在厨房里挥汗熬炖红酒牛肉。他是一颗注定要发光的星星,而我只能是夏日一闪而逝的流萤,虽然从某个偏远的角度下看起来星光和萤光一样闪亮,但那终究只是一种错觉。
  他是我最羡慕、最向往,也最欣赏的那种人──任性、耀眼,多愁善感的外表下包含著一颗坚强的心,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毫不犹豫关闭自己的感情,在失去一切的时候能在伤痛中找到活下去的动力。我知道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成为他那种人,所以只能渴望自己成为他爱的人。
  但是,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以前不是,现在不是,以後也不可能是。 
 
  没有我的他,依然活得坚强自在;没有他的我,却只能颓废靡烂任由日子变得荒唐凌乱。 
  他不该为了拯救我而爱,他值得更好的人。
  「你打算站在这里看我睡觉看多久?」
  程克昀笑了,惺忪的睡意挂在英俊的面容上,看起来慵懒又有型。他掀开被子後想坐正身子,腰却闪了一下,痛得收紧眉心,一手撑著沙发椅一手艰难地扶腰,我赶紧搂住他的肩膀帮他调整坐姿。
  「怎麽不睡床?」
  「你叔叔的房里没有床。」
  「我是说睡我的床。」
  「不好吧!」程克昀浅浅一笑,脸颊竟然浮现一抹红晕:「我的意思不是我不想睡你的床,只是我太想你了,我怕一上床就忍不住吃了你。」
  这家伙,脸皮厚得像什麽似的还要装害羞!
  「我可以睡沙发。」
  「那怎麽行?你可是主人呢!」他讨好似地靠上我的肩,闭上眼睛慢慢深呼吸,充满迷恋的姿态让我心口一悸。
  我想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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