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倒是疑惑着,一个堂堂正正的王爷,不在封地上挑一座最繁华的城镇建立行宫享福,在这边陲小镇的苦寒之地特地驻扎下来是为什么呢?
正沉浸入自己解不开的难题里发着呆,那王爷倒是注意上我了,呶一呶嘴,调笑意味极重的看向高非凡道:“怎么,这次你来办案还是携眷出游?本王招呼不周了。”
“王爷取笑了。”高非凡像是生怕跟我甩不脱关系似地苦笑着一拱手,道:“这是余总捕头的公子,我这次办案的搭档。”
“哦!现在金陵的总捕头一职还是余大为担任啊?他倒是一向四平八稳。不过,这种两人—组没有效率的办案方式也还是一样!高老弟,不是我说,你早就应该被提拔了,凭你的能力怎么能甘心屈居人下?”
瞧起来这位王爷对我爹颇有诟病的样子,虽然我也承认高非凡的确能力强到非凡,可我爹也从无失职之过啊……
一直坐着不敢多说话,眼观鼻鼻观心的我(就是这样才被误认为是女孩子吧?)小小地抬头瞥了王爷一眼,还不敢用瞪的。
“王爷说笑了,余总捕头乃高某的良师益友,他任这六扇门总捕头一职,高某是心服口服的。”
还好,高非凡没有趁机大吐我爹的槽。不过想想也是,就他这种霸道、有时候凶任性起来蛮不讲理的个性,虽然的确是无可否认的高能力者,可他要是当上总捕头一定会弄得全六扇门造反。
“高老弟,这就是你的不是了。有能力者当为国家效更大的力,古有云:‘鲲鹏展翅九万里’,你有这能力却没为国家所重用,是你的损失,更是国家的损失。”
这王爷也是个极精明强干之辈吧?不然怎么会跟高非凡惺惺相惜至此?我暗忖,后来我才知道破掳王爷是少见的军事奇材。自他十五岁起便跟高祖出征西夏,立军功无数,是当今圣上的亲叔。后来划地封候的时候被封为镇西王,舍繁华都市不居,专门在这边塞小镇的营队里驻扎下来,就是因为他比起浮华旖旎的皇室生涯,更喜欢戎马倥偬的军旅生涯。
“比起重任压身,高某更喜欢自由自在,无官一身轻。”
高非凡的眼神闪烁,不知道说这话的可信程度有几分。
“高老弟,我今天跟你说的话你且记着:像你我这样的人,无大功便是大过,切不可如那等碌禄俗人一样,眼光短浅。”
见高非凡执意不接他的话茬冷场至此,镇西王笑了笑,伸手在他背上拍了拍,起身送客道:“看起来高老弟牵挂案情,无心陪我这做哥哥的把酒畅谈。那么我祝你此行办案顺利,早有收获。”
“承王爷吉言!”
高非凡酒也不喝了,立刻起身要走——他的性子可比我急多了,想必办案中途被硬生生拉来,的确是不太有心情与人把酒言欢。
可惜王爷的吉言没给我们带来什么祝福的力量。实际上,就我们离开了那两个多时辰,沧州大狱里的情形竟又变了。
一是一个时辰前南面的牢房起火,所以不得不把所有犯人集中迁徙至北馆。高非凡想在这混乱中找出以前五名逃犯的左邻右舍,恐怕很难。
二是身有重大知情嫌疑的彭统领以母亲病危之故告假,被上—级的都统批了假之后不知去向,高非凡说不排除他畏罪潜逃的可能。
现在临时换上的狱官是一个即将退伍的老头子,耳背兼重听,光是想向他打听一件事就随时可能鸡同鸭讲,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说到让他明白,等他明白过来,发问的人都没力气了。天纵奇才如高非凡都在这糟老头子面前败下阵来。
案情又耽搁了下来,心急如焚的高非凡每日白天外出四处探访彭怀业的下落,晚上就到沧州大狱的书典房去查找相关宗卷,几天下来,一大帅哥憔悴得不成样子,不过这次他倒是没有硬要拉我陪着。
本来他免我受此酷刑我是非常高兴的,但下车在那段无所事事的期间,发生了一件对我来说影响深远的事。
那就是,有一个自不量力、无自知之名的傻瓜竟然爱上了他高攀不起的对象。
其实事情发生的经过很简单,也许就在我觊觎高大帅哥许久,终于由量变达到质变飞跃;也有可能是一时不经意的心动,回首已经万劫不复。
那只是一个很平常的午后。
在案情陷入胶着状态的第三天,我到小镇上溜跶回来,突然兴起去看看高非凡这阵子这么辛苦查案到底有了什么进展而溜进了狱房的书典室。
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坐在桌前看案件卷宗。
他看得十分专注,低着头,连我进来了都没发现。
从门口这个方向看过去,半明半暗的光在他脸上交织着,神情专注的侧面,随着眼睛眨动而轻轻颤动的睫毛,显得十分漂亮。
我再走进两步,他大约是发现有人进来了,于是抬起头,冲着门口的方向微微—笑,虽然因为发现了是我而迅速地沉下了脸。
可是那一笑,我的头脑为之充血,心脏也跳乱了节拍,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饱胀感觉,可以感觉得到,他满满地被装在了我的心里。
娘说,认真的男人是最迷人的,也就是因为这样,她才会下嫁了我爹。
我认同这句话。
我真的觉得那时候的他很迷人,几乎让我口水都流下来了。
而事实上,我已经把口水流下来了,就滴在我手里举着的糖葫芦上。他路过我身边的时候皱了皱眉,叹道:“本来样子就够傻的!既然你已经买到了你想要的冰糖葫芦,还流口水干什么?”
说着,顺手在我脑门上一拍,扯起我的衣襟给我擦了擦准备滴答得到处是的糖渍口水。
于是,我清楚地知道,从这一刻开始,我爱上他了。
可能是娘在我身上流着“爱上认真男人”的血液在作祟。
但幸好我跟娘爱上的不是同一个人,我爱上了高非凡而不是我爹。
这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可是,要怎么跟他表白……不,多半是没有用的。
那要怎么才能让他不管是因为威胁还是其它种种原因自愿跟我在—起呢?
制造男男间的暧昧情事,然而死赖帐给他?
不妥,他早把我从头到脚都吃干净了,连骨头都没啃剩一根,却压根儿连内疚都没有的拍拍屁股走人——在豫州出来的时候。
那那那……我还有什么是他得不到又想得到,然而能留得住他的,叫他动心的?
我苦恼地抱着头,然而,就凭我的智力也想得出来,我看上他的理由可以找出成百上千,他会突然转性看上我的可能……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但我也不能一点表示也没有吧?
于是在我爱上他的那一个瞬间,我下了个决定,至少要努力地帮他把案子查清,不能再像先前那样得过且过,完全依赖着他自己却半点用也没有了。
在我下了那个决定后,现在每天白天都跟着他出去帮忙找人,可惜迷路的次数太多,好好儿跟在高非凡身后也能把他跟丢,让他几乎没指着我的鼻子说“帮倒忙就是你这种帮法”。
我也很郁闷。
我真的很努力了,可是他也不想想他身高腿长,—步迈开我得跑好几步才能跟上,我个子矮要跟上他就已经很辛苦了,哪里有空去记周围的环境,记住我们走过的路线?
这天,在一场辛苦的追逐赛之后我眼前一如既往地失去了高非凡的身影,举日彷徨四顾,周围除了树还是树,除了一株大榕树下有个不知道是哪家农户的孩子在独自玩跳格子游戏外,静悄悄的连个人影儿也没有。
我像是……又迷路了。
我赧然发现这一事实。
反正债多了人不愁,眼下只好等高非凡来找我了。
揉着酸痛的双腿,躲过那孩子好奇的目光,我到那株大榕树背后坐下歇歇脚,顺便回忆一下这是自己认真执行公务以来的第几次迷路。
想啊想的,大半个时辰就过去了,我在想这次高非凡该不会是根本就没发现我又跟丢了吧?耳边就传来这阵子熟悉到我一听就立刻能辨认出的脚步声。
高非凡!
他终于发现我又走失而来找我了。
我本来很想急着出去,可是蹲得太久脚麻掉了,站不起来。以一种像是在屙便便的姿势出现在心上人面前,傻瓜也有会顾忌的自尊。
所以我隐忍着,暂时不要出去见他比较好。
高非凡在这里停了下来,四处看了看,显然也发现了那个一直在树下玩耍的孩童,于是走到他面前蹲下身,问道:“小弟弟,你有没有见到一个看起来很傻,实际上比你想象中的更傻的哥哥路过?”
听听,这是什么说辞?
泥人也还有土性子!
我听到这种污蔑人的不良动机问话,索性赌气躲在树后也不出去见他。
“没有耶!我看见一个漂亮的小哥哥往那边方向走了。”
那正在一个人玩跳格子的孩子指向东边,我半个时辰前是往那边走过。
“谢谢。”
高非凡礼貌地道谢,向东方发足奔去。
多乖巧可爱的孩子啊!
他夸我漂亮耶!
我似乎应该拿出点什么来奖励人家一下。
我摸了摸口袋,还有两颗昨天吃剩的麦芽糖,等我的腿脚终于能活动了之后,笑眯眯地从树后现身,朝那孩子招了招手。
“咦?漂亮的大哥哥原来你在这呀!刚刚有个叔叔找你耶!”
嗯!很好,叫我就叫哥哥,叫那家伙就叫叔叔。
我乐得眉开眼笑的,把从口袋里拿出来的糖果往他手上塞——本来只打算给一颗留一颗自己吃的,现在是很慷慨地一起送他好了。
“爹说,不能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那孩子实在很懂事,虽然眼睛看着糖馋馋的,可还是吮着手指拒绝了。
“呃!我们不是陌生人啊!不是句话是说叫什么‘一回不熟二回熟’嘛?我们已经见过两次面了,不是生人了喔!”
我孜孜善诱,务必要让人家接下我满怀谢意的礼物才好。
不过那个成语是这么说的吗?
不管了,反正意思应该差不离吧!
“我明白了!”
那懂事的孩子慎重地点下了头,笃定地说道:“刚刚那个叔叔找的就是你!”
我倒!
这孩子怎么这样?
我是哪里得罪他了?
哼!可恶。
说孩童直觉最准的那个人一定比我还笨!
决定了,我以后就算成亲也绝对不要生这种气死人的小屁孩。
“哥哥,你在这里待了很久了耶!到底想要干什么?”
没有发现因为他的存在而让我对儿童美好的信念完全走样,那孩子小心地碰了碰我,询问我走了大半个时辰又回到这里发呆的原因。
“我?我迷路了……又没有人可以带我回去。”
一说起来我就好委屈。
现在快到下午了,我却连中餐都没有得吃。
“那……刚刚那个叔叔在找你,你跟着他不就有人给你带路了吗?”
听到了我的理由,这下子,那个本来还对我在身形上比他具有优势而有所敬仰的孩子也用一种很不屑的目光睨视我了。
“对喔……”
我光顾着斗气,却忘了自己迷了路没有他带就找不回去的事实。
这下要怎么办?
我已经无颜面对那孩子唾弃的目光了。
“……”
“哥哥,我要回家了喔!你要不要跟我去我家里吃饭?”
到底还是吃了我给的麦芽糖的小弟弟现在对我很讲义气。
愧疚于自己给那个带路的叔叔指了错误的方向导致他再也没走回这边来,所以在发现我很有可能在要这荒郊野外过夜的时候,那小弟弟善良地发出了邀请。
“嗯!”
我饿得头晕眼花,泪眼汪汪地用力点头。
“我扶你起来。”
可能也察觉到我的确饿得不行了,那人小鬼大的孩子很爽利地跑到我身边,用他小小的身子用力地把我撑起来,我觉得这姿势太丢脸而谢绝他的搀扶他也不肯放手。
于是,我们维持着这他被我挟在腋下的姿势走进了他所说的家。
“匡当——”
屋内,发现我们两人进来的一家之主立刻就一个失手打碎了碗。
我愕然抬头,对上一张也还算熟悉的面容。
彭怀业!
他竟然躲到这山里来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可……可是高非凡不在,恐怕我不是这人的对手。
我紧张起来,不自觉地攥紧了那孩子的小手,没留神用力太大,让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