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之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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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之大赢家-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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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御剑飞行就心满意足了,不是我在意的人,其他人怎么看我,小爷我才不在乎呢。

☆、第32章 下山咯

温乐筑基了,学会御剑飞行了,自然也得下山历练了。对于下山,熊孩子表示:花花世界,小爷我来了,欧耶!
    林乘风的感觉十分微妙。沈谢长年累月的闭关,师弟们都算是他亲手养大的。虽然不是从小小的团子养起,但他们入师门的时候也还是粉雕玉砌的小人儿,眼看好不容易养大了,成为英姿勃发的美少年了,结果就想要单飞了,大师兄真是好心酸啊。
    方越其实已经下山历练过了,不过当时他境界还没稳固,所以只是简单的完成了任务就回来了。这次下山,他打算要探听仇人的消息,准备为家人复仇。
    陆小季其实也很想下山,但他修为不过炼气七层,到筑基还早,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同伴离开。他挂念的艾师兄在一年半前出关下山了,陆小季十分担心他的安危,好在每次去镇魂殿看到艾凤武的魂灯还在燃烧,他也算是有了几分安慰。为了能和同伴一起遨游天下,陆小季毅然开始闭关,心无旁骛的努力修行。
    温乐原以为只需要去太华峰报个到登个记就可以下山,没想到还有一堆事儿要做。林乘风带着温乐跑东跑西,把需要的东西全部采购。
    温乐目前有三套外衣,一套是沈谢赐的白色长袍,这套衣服上有极强的防御阵法,唯一的缺点的就是这套衣裳是宽袍大袖,虽然穿起来异常潇洒,但是战斗起来略有些不方便。第二套是蜀山发的月白色制式弟子服,防御能力聊胜于无,不过印有蜀山标志,穿出去可以显摆自己蜀山内门弟子身份。第三套则是温乐自己买的一套紧袖贴身劲装,适合练剑和战斗时穿。
    现在他就要下山,林乘风便给温乐买了一套千虚百幻衣。这套衣服只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能幻化出各种衣物,可以用来掩饰身份,修为没有金丹水准便无法看破。温乐带有掩饰气息的黑球,只要不被金丹修士盯上,便能轻松脱身。
    林乘风又给温乐准备了一个玄级的剑匣,虽然能放的剑不多,但目前温乐只用双剑也够用了。
    林乘风又教了温乐数种联络方式:最简单的就是纸鹤传书,缺点就是不太安全,很容易被人窃取。常用的是灵符传书,比如说沈谢用来给林乘风传信的灵鸟就是符篆幻化,缺点呢就是速度慢。快一些的方式是飞剑传书,问题就是怕有人眼红飞剑,半途截取。最妥当的就是水镜之术,只要有水的地方就可以看到对方并进行沟通,但距离远了就无法联系上。
    对于小师弟独自外出历练,林乘风自然十分慎重,专门购买了一套天品的传讯法器。样式看上去很普通,就像一个玉镯,但实则手环中间镶嵌有一块子母石。这子母石是修真界的特产,只有同出一母的子石才能互相通讯。林乘风买的这套法器共有三件,便三人一人一个。
    虽然对带手环有点别扭,毕竟女孩子才喜欢带手镯,但温乐暗示自己这玩意儿是最新款的苹果手表,便觉得戴上十分拉风。
    温乐:这不就是对讲机么,调频一致就能免费通话。特么神通广大的仙术和高度发达的科技还真是异曲同工啊。
    其他零碎的丹药灵石地图和修真界指南,林乘风都一一给温乐准备妥当了。一切就绪,林乘风便带温乐去了缥缈峰。不过这次没去叨扰令狐庸,他们直接去了镇魂殿。
    蜀山弟子,到了筑基期要下山历练前都得先去镇魂殿留下一盏魂灯。温乐忍痛斩下自己一缕神魂寄托在铜灯上,看着豆大的火苗在铜灯中无油自燃,觉得十分神奇。
    真的好像佛前供奉的香油灯啊!一盏盏魂灯并排放在一起,火光温暖明亮,加上大殿庄重严肃的气氛,如果再献上一捧鲜花,简直就是给人扫墓啦。
    筑基期才能有魂灯,不过也没多大用,只能让师父们看看徒弟们死没死,并不如温乐想象的通过魂灯锁定行踪。等徒弟到了金丹修为,如果被人灭了,可以通过魂灯查看徒弟死前见到的最后一幕,方便辨认仇人,为爱徒报仇。等到了元婴修为,即使在外面被人打得神魂俱灭,只要魂灯里神魂没散,便可以用这仅存的一缕神魂夺舍重生或是轮回转世。
    当然在目前,这魂灯对温乐的用途,就只是死亡指示灯而已。看着自己的魂灯,温乐终于明白为什么古人称死亡叫做人死如灯灭。这玩意儿到底靠谱不靠谱啊,别一阵风吹过就自动熄灭了哈。
    离开大殿时,温乐还有些担心,这镇魂殿貌似没什么用,但仔细想来也可算是高等级修士复活点,要是有外敌潜入心怀不轨怎么破?
    林乘风自然要为师弟宽心,解释说宗务殿会派弟子过来镇守大殿,遇到险情会及时示警。说起来看守镇魂殿这个活儿还是个肥缺,没多大危险,只需看到灯灭了及时给灯主人的师尊传信,轻轻松松就贡献点入手。
    经过几次下山采购,陆小季的银两也基本用尽。不过他表示自己家里有的是银子,写了一封书信,托温乐带给自己家人,温乐也算是兼职邮差,挣点快递费。
    蜀山门规,修为未至筑基者不得下山,只有筑基了才可以下山游历和做任务。
    这个规定导致很多弟子十几年内都无法和亲人相见,只能通过书信联系。对于林乘风这种没有家人可以联系的弟子来说还好,他们并不在意,但对其他弟子来说,这个规定有些不近人情。
    蜀山设立这条门规原是出于好意,怕弟子们心性不稳,被红尘俗世引诱失去了向道之心。毕竟仙凡有别,如果修士们心有牵挂,又如何能斩断羁绊,踏上追求天道的独行之路。
    对此,温乐十分鄙视:什么狗屁规定,难道欲求天道就是要先灭人道,杜绝七情六欲?求道也是一种欲望啊!蜀山传里都还说世上无不忠不孝的神仙,九天玄女也说欲求天道先修人道,怎么能为了修道就连父母亲友也要舍弃呢。横竖修士寿命漫长,先陪父母尽孝,也不过就耽误几十年罢了。
    当然,最后一句,也只有温乐这等资质的天才才敢说。其他人争分夺秒的修炼,唯恐寿元不够,哪还舍得浪费几十年光阴在凡人身上。
    好在内门弟子的资质都还不错,最多也只要十余年便可以筑基,这时下山父母尚在,依然可以侍奉膝下。但对于资质平庸的外门弟子和杂役弟子来说,那就真的是一入宗门深似海,从此父母不相见了。
    宗门有门规,弟子们也有应付之道。不准下山没说不准传信,只须求交情好的师兄帮忙带书信往来就是了。做人呢,得懂变通。
    温乐离开王家的时候颇为仓促,更别提报答王嫂的救命之恩,他原本是打算入门后就去拜访王嫂的。但他进了蜀山才知道有这么一条狗屁规定,也只能暗自叹息了。他也想过让师兄帮忙捎点银两过去,但他是杜撰的身世,万一被人察觉他穿越者的身份就不好了。自己欠下的恩情还是自己当面还吧。
    所有事情办妥,温乐终于要下山了。
    温乐自问自己修为不差,又有剑气护身,人也机警,只是下山完成最简单的任务,师兄们用不着这么担忧。但林乘风可不这么想,他生怕小师弟磕了碰了吃亏上当,一直在温乐耳边碎碎念着各种注意事项。要不是林乘风要冲击剑术瓶颈,温乐估计他说不定还要跟着自己下山呢。
    给沈谢发了一封传书,告别了师兄们,温乐撒开脚丫,投奔宽广自由的天地。
    美食,我来了!
    方越:哼哼,别得意,我马上也要下山,小师弟,你等着吧。

☆、第33章 迷路哩

林乘风什么都为温乐算到了,就是没算到最重要的一点——温乐是个路痴。
    温乐不但是路痴,而且没有一点方向感,认路只会上北下南左西右东这八字口诀,所以当初方越试图逮住温乐的时候,就觉得小师弟行踪飘忽、神出鬼没,实在是难以捉摸。
    想当初温乐才考入西南大学的时候,从桃园宿舍到后校门彩虹桥这一条路,他是走了一年才记住的,单独外出时都得靠记认路标。在蜀山的时候还好,温乐很少外出,一般出去也是有师兄陪同,加上有传送阵,所以没出现过找不到路的情况。但是现在……
    温乐一离开蜀山,就如脱了缰的哈士奇,欢快的往山下安乐镇奔去。虽然世俗界灵气匮乏让他觉得有些难受,但他能在重庆盛夏40°高温没有空调的宿舍里住满四年,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还是很强的。
    把剑匣收入储物戒指,变了一个头戴竹冠的青衣书生装束,温乐施施然走进小镇。虽然只离开了不到四年,但对温乐来说,他从一个凡间小童变成筑基修士,这变化让他感觉恍若隔世。
    温乐现在年约十四,但身材发育好,身量高,加上他心性是成年人,脸上虽然还带着稚气,但行为举止却和普通的弱冠少年差不多。目前隋国国泰民安,读书人讲究仗剑游历,体验各地的风土人情。温乐年纪虽小,装扮成士子也没引起别人疑心,最多不过称赞一句此子容貌过人,气度清华。
    首先解决肚子问题,温乐走进安乐镇最大的酒楼。仗着身上还有一些琐碎银子,温乐一口气点了七八盘菜。好在他能吃能消化,也不会浪费。只是店小二看着这名文弱书生狼吞虎咽的解决了满桌菜品,心里还是啧啧称奇。
    吃饱了,温乐便招呼小二结账。话说店小二真是牛叉,他人就是一本活菜谱,把各种菜名编成了琅琅上口的小调唱出来,引来不少外地游客进店点餐。
    给了几个铜钱打赏,店小二笑得越发殷勤,温乐趁机问道:“小二哥,你可知道这卢家镇怎么走?”
    林乘风给的地图并不详细,上面根本没有卢家镇这个不起眼的小镇子。温乐从卢家镇到安乐镇是乘坐欧阳商牌人力飞机,他当时的样子很接近【仰望星空派】这道菜品,只顾着害怕,根本没记路。
    眼下既没旅游地图出售,也没导游指路,温乐就指望店小二接待南来北往的宾客多了,或许能知道如何前往。
    果然店小二唠叨起来:“客官,您要去卢家镇呐?这道可不好走哟,有五百多里路呢。幸好咱大隋国天下太平,路上没有山匪,您慢些行进倒也去的。您出门往西走,约莫走上数百米,看到张记银铺就拐了弯向东,沿那条青石板路出镇,然后顺着大道走就成。”店小二给温乐讲了一堆,还用筷子头沾着水,给他画了一个大概的方向示意图。
    谢过店小二,温乐离开客栈,快步走出了小镇。他故意走的是僻静偏远的小路,不多时,附近就没有人了。温乐这才拿出逍遥舟,御舟升空,开始往卢家镇飞去。
    哼哼,小爷我都筑基了,还要用走的岂不是太傻?
    懒散的躺在舟里,用神识遥控行进方向,温乐哼着小曲,期待早点见到王家嫂子。自己也算是衣锦还乡了不是?
    行进了几百里,估计大概要到目的地了,温乐将逍遥舟降落下来。他也不知道究竟到了目的地没有,毕竟从空中俯瞰,不管什么村落样子都差不多。唉,要是在现代就好了,各种奇形怪状的标志性建筑物那么多,怎么都不会迷路。
    温乐又走了一段山路,好在很快就看到前方炊烟缭缭,农田片片,他赶紧快步走了过去。
    几名农夫正在田里耕作,温乐便站在田埂上向他们问路。
    “什么,这是古蔺县的张家村,不是卢家镇?”温乐目瞪口呆。自己好像偏离了方向,跑到另一个地方去了。
    店小二其实说得很清楚,跟着大道也就是官路走,官路拐弯人也得跟着拐弯,但温乐这二货是在天上飞,又不敢往下看,只硬记了一个方位,中途有几个弯没顾上,这不就迷路了。
    “呐,请问大叔,我想去卢家镇怎么走?”
    整日在农田里劳作的农夫没出过远门,纷纷摆手表示不知。张家村是个很小的村子,连游商小贩都没有,温乐跑了几圈都找不到能指路的人,略有些犯愁。
    眼看红霞满天,夕阳就要落下,温乐便决定找个地方先休息。他倒是不怕走夜路,可是夜路更容易迷失方向啊,他可不想又迷路到更偏远的地方。
    随便找了家农家借宿,温乐的外表还是很能迷惑人的,加上他态度又好,又会用银子这一大杀器,这户农家人喜滋滋的接待了贵客,并把家里最好的房间让了出来。温乐虽然觉得没有必要,但想着这样对方挣钱会安心一点,也就没有推让。
    虽然饭菜一般,但新鲜的野菜凉拌也还是颇为可口,加上床铺虽然简陋但很干净,温乐吃饱了就欣然入睡。
    虽然说他只要打坐入定,就可以养精蓄神,恢复体力,但在温乐心底深处,未尝没有一个念头:如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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