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里面的情形看的一清二楚。
但是那么高,要怎么上去?
他看到了不远处打着呵欠的连喻,霍然开朗。大刀阔斧的走到他近前,让他带着自己飞。
连喻是大堰难得的文武全才,会轻功的,他知道的很。
连大人倒也和善,趴伏在马背上压低了身子。
“五百两。”
刘凌的眼睛都直了。
“五百两飞一次?你问我要银子?!!!”
他觉得这实在是不可理喻的一件事儿。
连喻这次过来不是做军师的?他们一个绳上的蚂蚱,凭什么带他飞还要钱?
再者,他是臣子,他是王爷,他比他官儿大呢。
连阁老对于银子一事向来有着无与伦比的耐心,十分配合的告诉傻子。
“军师贡献的只有脑子,出谋划策,不负责上战场杀敌,个人都有个人的本分。这就好比您去饭馆吃饭,大师傅炒好了菜,您让他再去宫里烧条鱼,是不是得再付他银子?”
刘凌没从这里面绕出来,只模模糊糊觉得,状似是这么个理,就点点头。
“是得付,但是。。。。”
“再好比您家里请了木匠做活,木匠做的好了,您觉得他手艺不错,让他再帮忙挑挑木头,是不是得多付银子?”
刘凌脑子不够用了,下意识的认同。
“好像是。”
连大人面上挂出几分孺子可教,坐直了身子顺了两下王守财的毛。
“那你让我带着你飞,凭什么不给我银子?”
刘凌就乖乖交了钱,直到被连喻拽死狗似的拎到房顶上的时候也没反应过来,怎地就没想到讲讲价呢。
☆、第三十六章 二傻的心思
铁锹阁的竹楼着实挺高的,却因着是木头制成的,平添了几分与之砖瓦不同的摇摇欲坠。刘凌的身子骨奇胖,总觉得一不小心就得歪下去,脚下更是踩出了咯吱咯吱的声音。
好在寨子里头的人都跑去朝拜他们伟大的教主去了,‘铁锹一出谁与争锋’的齐声呼喊瞬间冲淡了一切声响。
确实如知县白晏沉所说,那罗盘儿果真是个地地道道的驼背,而且个子奇矮无比,一身及地黑袍拖拖拽拽拖了老长,登上自己那故意做高的台面时,险些摔了个狗□□。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的伟大,因为只要信奉他的人买账,即便他是一坨狗屎,也依然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
雁南本就是个小县城,堆积在花果村铁锹寨的老百姓算将起来也就百来号人。刘凌觉得这气势根本让他不屑于出手,京城脚下捧个唱的好的名角还有百来号人助阵呢。
可是再往深了想,苗疆一带又不止雁南这一小片地界。若是由着这个罗盘儿发展壮大,百来人就有可能变成上千人,上千人就有可能变成上万人。
迷途百姓之于信仰的迷恋,真正发展起来甚至比动乱可怕的多。
刘凌是个脑子跌了管的,根本不懂怎么往深了想。会这般分析厉害的,是连喻。
山呼锹神的声音还在继续,他看到那一地叩拜的百姓甚至夹杂了大批妇孺。都是统一的跪倒,叩拜,姿态和神色都很是虔诚。最关键的,那里全部是百姓,整整一城的百姓!!
事态比他想象的要严重。
刘凌却在这个时候抖着袍子擦着鼻涕说:“要不,咱们直接进去把这些暴民都戳死吧?”
他感觉自己快要冷死了,这地界夏日里的风也这般冷厉粘稠。
连喻看着他那副傻啦吧唧的德行点了点头,也表达了自己的认同。
“王爷所言甚是,戳死了那些暴民之后咱们就将尸体都用坑埋了,到时候圣上要是问起来了,便说花果村村民被起义军屠了城,里头老百姓一个也没跑出去,咱们也顶多担个无能的名头。”
刘凌愣住了,觉得这个不好,他不能让父皇觉得自己无能。埋头想了一会儿,他转而提起腰间佩戴的大刀。
“那咱们就把老百姓救出来,把里面领头的人杀个干净。”
连喻挑眉,顺着他的刀柄摸了摸。
“也好,只要王爷慧眼识珠,能从三百多名老百姓当中分辨出哪些是愿意跟咱们出来的,哪些是死心塌地跟着罗盘儿的就行。不然这动乱之下,再让人给捅了暗刀子,也实在是怪疼的。”
刘凌恼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瞪着眼珠一扯连喻的袖子。
“那你说该怎么办?”
连喻拱手,十分的谦逊。
“臣都听王爷的。”
刘凌知道连喻这是在跟他打官腔,冷着脸一甩袖子,也不在房顶上呆了,横眉立眼的说。
“带本王下去!”
连喻没动,
刘凌又推了他一下。
“让你带本王下午呢!!”
连喻还是没动,只是很和善的对他说。
“下去的银子还没给呢。”
刘凌:“。。。”
那日一行人都没在山上多做停留,悄没声息的来,又都悄没声息的下山去了。
回去的路上,刘凌在马车里对张良复述了他跟连喻的对话。
他对他说:“连喻真精。往死里坑我,而且他还让我自己拿主意,表面上是认同我,实际上是一句也没有认同,这是等着我去求他呢?”
这货肯定是知道,他直接说出口的主意自己也不一定会接受,这才用了这个法子。
张良也挠着脑门,觉得这事儿吧,要是他们两能想到更好的主意,就不至于被连喻牵了鼻子走。困惑不已的一呲牙。
“不是咱俩太笨了?”
而后各自想了一会儿,异口同声的说。
“肯定不是。”
大堰第一傻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智商技不如人,难免钻牛角尖似的窝在房间里想主意。当然,他还得拉上一个张良,因为那样即便他想出来的主意不甚体面,也能推说是二人一起的杰作,不算自己完全的傻。
如是几天,他找了无数次的连喻,也说了无数次的主意。当然统一的没有受到反驳,只是认同的时候,会夹枪带棍的奚落一番。是的,刘凌听出来了,连喻是在奚落他,他想要翻脸,可是人家态度好,说的又都在理,想翻也翻不起来。
方婉之也明白连喻的意思。
他要让刘凌自己开口让他出主意,这一趟皇差出的不容易。刘凌即便再傻,那也是皇子,是王爷。他不认同的事情,连喻不能自作主张,那叫逾权。朝中党派明争暗斗了那么多年,之所以连家能够立于不败之地,完全是因为连家从来懂得分寸。
有才干是真,然而懂得如何敛去锋芒才是最关键的。
连喻知道怎么做官,更明白如何做生意。
刘凌和张良跑了几次之后终于明白了,他这是要银子呢。
又是一日晌午,二傻睡醒了之后十分开窍的拿了一箱子银子走到了后院。
阿桃在溜猫呢,凶神恶煞的让王守财在院子中多走几步路。
最近这货越发的胖了,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晒着肚子仰躺在地上,像一只翻了壳的王八。
连喻搬了小塌在树下纳凉,隔三差五也要听到几句唠叨。
大致是在说,他将王守财惯的没了样子,几乎要吃成一头小猪。连喻依旧是没脾气,懒洋洋的窝在塌子里抽空喂了颗拨了皮的葡萄给她吃。
刘凌和张良对视一眼,进门之后很有眼色的跟阿桃也打了声招呼。
两货最近跑后院跑的很勤,方大姑娘也习以为常了,拿眼往他们身后的大箱子一瞟,明白了。
笑眯眯的端了盏茶让他们坐下谈,自去屋里陪着王守财玩儿去了。
方婉之最大的优点就是懂得如何掌握分寸,该她管的事儿,如王守财的手贱,以及连喻的住行,不该她管的事儿,如花果村,如朝堂,她一概不管。
屋外一直传来断断续续的说话声,方大姑娘也没出耳朵去听,她自来相信连喻会将事情处理的很好。约莫是一个时辰之后吧,她听到连喻在院子里唤她,说是自己渴了,要喝茶。
她便去后厨取了他带过来的茶叶,那是上好雪雾香茗。至于其他两个茶盏,她抓了点茶叶末子随手丢到里面。
连喻说了,雅人品茗,闻香浅缀。刘凌跟张良那个两个大老粗,再好的茶也是牛饮,分不出什么好坏的。
方大姑娘一面将茶在托盘上放好,一面忍不住自嘲。
这抠外人省自己的做派,倒是越发随了连喻的性子了。
恩,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
想完之后颇有些开心,笑眉笑眼的将茶端出去,脚步轻快的很。
☆、第三十七章 来日方长【一更】
方婉之出去的时候,外头的三个显然已经谈完了。
一个神色如常对着光照擦银子,另外两个就闷声不响的看着。
方婉之粗粗瞧了瞧,觉得这二人此时的神色,那就跟自己爹当时忍痛撒银子的模样分毫不差,想笑,又硬生生的憋回去了。因为得了便宜不好再卖乖。
连喻见她只拿了三个杯子,本来想将分给张良的那盏拿回来的。结果这手刚一抬起来,就乐了。
张良那满盏的茶叶沫子都快飘起来了。
他歪头挑了眉眼,觉得方婉之真是越来越像自己了,粗粗饮了一口润了喉,将剩下大半盏都喂给了方婉之。自己则又去后面倒了一盏。
叶随风动,有几片落叶飘在连喻的发间,方婉之见了,伸手替他摘下。衣袖微微滑下,他看到了她清瘦无比的手腕。
不动声色的在自己腕子上比了比。连喻对方婉之说:“我晚上要吃好的,带过来的泸州血燕该炖一炖了。”
方大姑娘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心道你哪天不吃好的了?
只是嘴上什么都没有说,即便方婉之不知道连喻是心疼了,心里依旧爱死了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任性样。
刘凌跟张良听的直咽口水,他也没有要留饭的意思。
连喻说:“阿桃只会做两个人的饭,多了炒不过来。”话里话外挺明显的,你们矗在这里也没用,该走就走吧。
方婉之对他笑的挺无奈,抬头对上刘凌和张良的脸的时候,已然是一本正经。
她说:“奴家确实做不好人多的饭,白知县不是说晚上要炖鸡?您二位正好也补上一补。”
鸡能跟血燕比吗?
二傻大眼瞪小眼,却统一的都没吭声。因为不能比他们两‘夫妇’更为厚颜无耻。
晚饭的时候,方婉之跟王守财再次大打出手了起来。
原因是除了血燕羹,他们的主菜做了一道鲜嫩多汁的红烧肉。王守财闻到那个味道就疯了,张牙舞爪的就是要吃。
它已经很胖了,那么胖,但还是不怕死的要吃。
方婉之几次出去溜猫都被人问及,此猫怀了几个月的身子了。她都觉得无言以对,只能讪讪的笑着回上一句。
“我们这个是公的。”
连喻细嚼慢咽的品着汤羹,端的一派淡然。对于家里每隔两日便会爆发的鸡飞狗跳,早已习以为常。
及至王守财败下阵来,怂眉拉眼的跑到角落里吃它的小黄鱼,他撂了筷子,招手示意方婉之过来坐。
饭桌旁边放置着刘凌今日送来的木箱子,是沉沉重重的一块,占据了很大位置。
他将箱子挂了把锁,锁好以后拿了钥匙放在方婉之的手里。
一句话也没有,一个字儿也没吭。拿起床边的王大壮跟方婉之告状。
“王守财挠的。”
方婉之也不接这个话茬,只掂量着手里的钥匙问他。
“让我收着?不怕我把钱卷跑了?”
连喻见没转过去,也就不转了,扯着大壮脑门上被王守财抓出的两根线头说。
“大堰能卷了我银子的,都跑不远。”
方大姑娘心里笑开了花,面上只做平常,一蹦一跳的蹦跶到他近前问道。
“为什么给我收着?”
当管家婆吗?那得说出来才算。
连喻就很深沉的抱着王守财坐到后院,抬眼数星星去了。
他说不出什么动人的情话,钥匙给了她,就是想要给她,至于为什么给,他还没有想明白。
人之于情爱总难免头脑发热,他不想自己是一时的头脑发热,有些事情须得想清楚了,十分的透彻了,才对的起付出的情和一生的意。
连喻二十七岁了,早已过了懵懂青涩的年纪,即便长得再嫩,内心还是住着一位年过不惑的长者,他不愿意轻易说喜欢,只想用陪伴证明爱。
两人一猫,一墙之隔,方婉之也没追出去,只是抿着小嘴握着手里头的钥匙,莫名觉得踏实极了。
她想,自己是不着急的,左右有一辈子的时间,他们来日方长。
次日清晨,四人一猫都起了个大早。
一人穿了一件普通村民的衣服,连喻则在自己脸上覆了一层面具。
他们要混到铁锹寨中详细了解一些当地的情况。
彼时,刘凌和张良两人也都换上了老百姓的衣服,统一的盯着连喻脸上的面具看了好一会儿,傻傻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