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个吧,反正也住不了几天。”
连喻一直跟方婉之窝在树底下纳凉逗猫,听见他挑完了就站起身,隔着袖子拉着方婉之的手腕往后院厢房走。
“我跟阿桃住后院。”
要说连喻在男女大防上还是挺守礼的,这手腕一路都拉着,也一路都尊重着,一直都隔着层衣裳边儿。
方婉之看着自己的手腕抿嘴,脸颊红红的,心下却暗自琢磨着,下次他再拉我的时候我就将衣裳料子往上撩撩让他直接抓了算了。个作死的木头脑袋。
而且住后院也好,住后院清净。她也不愿意跟他们住一进院子。
然而守在一旁也等着挑房子的张良却不高兴了,蹭蹭几步拦过去,横眉立眼的说。
“凭什么你先挑啊,我这儿还都没说话呢。”
这屋子能住的本来就不多,主卧没了,厢房他选了,白晏沉跟下人一起住大通铺,就剩下个巴掌大的耳房,他不才不干呢。
连喻一到正午就犯困,吊儿郎当的挑眉看他。
“你有我官大吗?”
张良傻啦吧唧的瞅了瞅胸前展翅高飞的白鹇补子。
“没有。”
“你有我东西多吗?”
张良看了看连喻拿的那些被褥。
“没有。”
“那你还挡在这里做什么?”
张良不说话了,咬牙切齿的瞪了连喻好一会儿,转身从箱子里掏出纸笔飞速冲进了耳房。
方婉之看着瞬间消失在眼前的衣角问连喻。
“他这是干什么去了?”
连喻一面命人将自己的被子抬进去,一面对方婉之说。
“给他爹写信告我的状去了。”
。。。。出息。
☆、第三十四章 我好不好?
连续半个月的路途,让车马劳顿的几人都疲惫不堪,尤其连喻还熬夜看了好些天的账本,早就困倦的不行。
及至婆子将被褥都铺好,他二话不说就抱着王守财爬了上去。爬的是小榻,即便是眼睛困的睁不开了,他也知道把床让给方婉之。
厢房的屋子不大,小榻和大床之间离的挺近的,却连道帘子也没挂。
两人都困极了,也都没在意那些,躺着躺着就都睡着了。
这一觉酣睡,再醒来时已经快过申时了。连喻睡眼惺忪的抱着猫坐起来,眼睛还有些发直,再一看方婉之的小床,人不在。心里顿时有点不大舒坦。
伸手推开窗子,他迎进满眼的午后的日光。
淡金色的光晕之下,正是方婉之翘着脚站在院子里晾衣服的背影。整个身段窈窈窕窕的,即便穿着最普通的襦裙,也能看出那一截纤细的小腰,不盈一握的样子。
她的手里还拿着一件正红色的交领官袍,被洗洗的干干净净的平铺在两树之间架起的竹竿上,正在伸手抻平上面的褶皱。
连喻不知道怎么就觉得挺美,一只胳膊放在窗栏上歪头倚着,一边有一下没一下的戳着还没睡醒的王守财的脑袋。
他问它。
“你知不知道她洗的那个是谁的?”
王守财哪里听的懂,不过便是听懂了,大概也不十分想搭理他,它向来是高冷的。抻着猫爪子稳稳按下他的手指,它带着一种睥睨天下的不能招惹眯了眯猫眼。
连喻显然也不需要它回答,从嗓子眼儿里哼出一句。
“我的。”
莫名带出一点小骄傲,也不知是在说,这衣服是我的,还是这人是我的。
王守财被他打搅了困意,也就抖着一身的毛坐起来了。一人一猫都安安静静的坐在窗户边,一眨不眨的看着方婉之。说实话,说实话,这两个货的表情都有点呆,仔细一看又颇似嗷嗷待哺的孩子样。
因此,当方婉之晾完衣服转过身看见他们两个的时候,实在没忍住笑了个前仰后合。
她用帕子擦了擦手上的水渍,大笑着说。
“饿了?”
连喻和王守财对视一眼,都点了点头。
后厨的灶台上还生着火,是她方才熬梅子汤时留下的,四下瞅了瞅灶台,她熬了碗鱼片粥并两样小菜出来,人和猫都能吃,都省得费事了。
端进屋时,‘爷俩’已经准备好了,一个面前铺好了小炕桌,一个面前放好了小空碗。
她突然有些哭笑不得,手上的托子却已经被连喻接过去了。
他拍拍身边的位置说。
“吃饭了。”
方婉之也不矫情,学着连喻的样子盘腿坐在他旁边,拿着勺子舀粥喝。
此时的日头已经逐渐落下,金色里泛着红红的晕,像个玩累了,一路小跑着归家的孩子。
连喻侧头看了看方婉之,正对上她蒙着半边‘胎记’的脸。
想到周遭的人都说方婉之丑,他觉得方婉之一点也不丑,就算这样了也不丑。而且他也不想让别人觉得她好看,方婉之好不好看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方大姑娘见他总吃小菜,就伸着筷子按住了他的,老娘教育儿子一般的教训。
“吃些清淡的,别总贪嘴吃咸的。”
她曾经读过医典,知道晚上不宜多吃过咸过腻的东西,连喻吃饭不挑嘴,但是极重盐,显然是不好的。
连阁老就嗯了一声,待到方婉之不注意的时候又偷偷夹了一筷子。
赶上今天方大姑娘心情好,她看见了倒是难得装没看见。笑眯眯的咬着半截筷子,露出整洁的一排贝齿。
她问连喻。
“我好不好?”
连喻侧头瞅瞅她,笑了。
“好。”
方婉之窃喜,索性连粥也不喝了,弯着一对月亮眼凑近他。
“哪里好?”
连喻自从将方婉之当成自己人以后,对于她向来是有问必答,且答的从来老实的。
“不凶的时候哪都好。”
方婉之点点头,再问。
“我跟皮皮哪个好?”
连喻就看了看面前的小菜想了一会儿。
“皮皮吧。”
皮皮会做很多大菜,糖醋排骨,醋熘鱼丁,莲藕烧肉,还有。。。。
没有了,连喻连面前的鱼片粥都被端走了。
方大姑娘怒气冲冲的将东西收拾回厨房,连个后脑勺都没多做停留。
情商这么低,等着活活被饿死吧!!
雁南的天比上京的蓝,空气也更加湿润,早起朝露粘在人的身上脸上十分的潮。
按照刘凌和张良的尿性,不到日上三竿是不会愿意起床的,尤其还是这种黏腻的天气。然而铁锹教主罗盘儿偏偏选在清早让教众朝拜,也只能打着老大的呵欠起来了。
连喻其实也不是什么勤快人,跨坐在宝马良驹之上也是困眉困眼的。
昨儿晚上他跟方婉之聊八卦聊到好晚,隔着一层单薄的白纱帘子,点着烛火的屋子里,清清楚楚的勾勒出佳人侧卧床榻的剪影。
他觉得,他挂了个帘子的行为显然是明智的。因为方婉之毕竟是姑娘,跟他再亲近也是跟皮皮不同。但是挂了,他又觉得有些碍眼,朦朦胧胧的,让他看不到方婉之说话时生动的眉眼。
屋外静悄悄的,屋内的私语也因着逐渐爬上来的困倦越来越低。
连喻摸着王守财的脑袋,尚且在问着刘凌带来的婆子为什么拧了俏丫头的耳朵,却一直没有得到回音。他睁着眼睛等了一会儿,听到帘子那头均匀的呼吸,估摸着是睡了。
自己却因着晌午的时候睡的太多而毫无困意。
屋里安神香的滋味丝丝缕缕侵入鼻尖,那是他惯常的习惯。
常年的熬夜,让他的睡眠一直都不大好,睡前总要点上一支。然而今日更不好。不光是因为晌午睡多了,而是。。。他用袖子蹭了蹭鼻子,白帘子那头的女人香缭绕的他更加难以入眠。
连喻烙饼似的翻了个身,平躺着盯着上头的房檐,心中莫名有些骚乱,也有些燥热。他是男人,身体上的需求和渴望自然也会有,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对于女人他似乎一直心如止水。并不是因为不想,而是觉得单单只是因为想要做那种事儿而抬了一个女人进门,他不愿意。
上次闲聊时他曾问过皮皮:“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
皮皮像看傻子一样的看着他说:“当然知道,就是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然后睡了她。”
连喻觉得他粗俗极了,并且很长一段时间没再找他聊天。
他想,爱情跟睡觉是两码事,因为那是一种长久的相濡以沫和穷其一生的陪伴。真睡了,就得睡一辈子,睡到两个人都躺在棺材板里。喜欢是很容易的,相爱却很难。
想到最后,他自以为到达了一种很权威的境界,便也逐渐上升成了一种精神层面的至高无上,谁也看不上了。
☆、第三十五带我装*带我飞
帐子那头的呼吸声很均匀,也没有翻身打把势的乱动。
连喻不用侧耳朵细听也能脑补出她规规矩矩睡觉的画面。因为耳力太好了,好到今夜自己都有些嫌弃了这份好耳力。
深深呼出一口叹息,他好像有点想睡了方婉之,但不是那种层面的睡,而是想将她收拢在自己怀里,将头歪在她顺服的长发上。她的身段那样好,一定跟自己很契合。
夜深人静的胡乱心思实在是要不得的,孤芳自赏多年的连大人烦躁的坐起身,垂头丧气的走到小几边儿上给自己倒了一盏凉茶,狠狠自我反省了一番。
省过之后,他自觉悟了,掌风一抬熄灭了蜡烛。方婉之都睡了,理所应当的,他不应该再点着灯。
可是原路绕回去时,他却在那道白帘子前驻了足,几乎也没有天人交战,就那么撩开了那面碍眼的帘子。
天公作美,莹白的月光将床榻上那个小小的人影照的异常清晰。他看到了熟睡中的方婉之的脸,那张挂着红红胎记的面具已经被摘下来了,露出干干净净素面朝天的容颜。月光打在她脸上,是水灵灵的剔透,唇色有些淡,如春日里初初绽开的花儿一般娇嫩。
连喻知道方婉之的唇很软,因为上次他们,那样。。。
他立在床头望着她,眼神流连过她的眉眼和唇瓣,觉得自己非常的傻,也非常的无耻。
大概是撩帘子的动作惊动到了方婉之,让她下意识的翻了个身,他几乎立时放下帘子躺回了自己的榻里。
宁静的夜,如鼓的心跳,像是这世间最磨人的爪子骚动在连喻的心头,又像是幼时做了什么坏事担心旁人窥探到一样的手粗无措,他已经许久没有这般慌乱过了。
躺在榻上又翻了个身,连喻突然有一种做贼一般的心虚。心底又多少生出些庆幸,没人知道他这等不好的古怪心思。然而翻过去了,却又吓了一跳。因为王守财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跟个人儿似的坐在他床头,正睁着一双猫眼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一双视线在黑暗之中绿幽幽的泛着光,似是还挂着一抹耐人寻味。
连喻十分气儿不顺的拍倒它,第一次有些脾气的斥责。
“你有病啊,睡觉!”
王守财歪着猫脑袋,也不知道怎么就惹了他。不过它本来就贪睡,也无所谓再倒回去继续它全鱼盛宴的美梦。只不过连喻却在床上翻来覆去了一晚上,一直未能完全入眠。
及至如今,顶着两只硕大的黑眼圈,跟昨夜遭了什么大难似的。
方婉之见连喻的呵欠一个挨着一个的打,开始还以为他害了病,伸手探探额头,也不觉得热啊。就总有一下没一下的戳他,逗弄着他说话。连喻因着昨晚的胡思乱想,有些不太敢亲近方婉之。如是几次爱答不理之后,让‘阿桃’彻底发了脾气,瞪着眼珠子骂了好几句,就又恢复了正常。
刘凌张良二人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偷眼这么看着,竟然也平生出阿桃是连喻夫人的错觉。
一行人一路上得山来,并没有让手底下的兵跟着上去,而是全部留在了山脚。
他们打算亲自上去看一看,摸准了情况再说。
说来也是醉人,这花果村是驻扎在雁南县小阑山上的一座村落。占地面积不是很大,小阑山也并不很高。粗粗看过去,就像是个有些高的小土坡似的。
刘凌跟张良平日没出过什么苦头,亲自爬山真格是古往今来头一遭。再一看那花果村,倒似有些土匪寨的样子。顶上一个硕大的木制大门,歪歪扭扭的着写着铁锹寨三个大字。
白晏沉围着他们一路转圈乱晃,手上的汗珠已经不记得往官袍上擦了几次了,紧紧张张的说。
“这字儿是罗盘儿写的,听说这上面有咒术,谁冒然闯进去了都要倒霉的。”
刘凌一直觉得白晏沉拿罗盘儿当成了自己的亲爹,虽嘴上不说信奉他,心里却已然一败涂地的臣服。他不爱搭理他,只是看着远处建的老高的阁楼发怔。
铁锹寨的门口无人把手,朝拜的教众也都跑去锹阁沾教主的‘福禄’去了。他想到之前跟先生学过的登高望远的那句话,想来若是能站到那最高的阁楼顶上,定然能将里面的情形看的一清二楚。
但是那么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