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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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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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阿书差不多隔两三天就为你做一次甜品……」
  戴志不用抬头也感到自己被一个阴影笼罩,陈心站在他身後,蹲下身子,一手压上他的肩,淡淡地说 :「确实很久没吃过。你既然说现在没什麽好东西招呼我,那我之後再来,不就行了。」
  戴志又咕咕的笑起来,捧起一盒饼乾,转过头,仰首说 :「来,心哥,吃一块,我个人推荐巧克力果仁……诺,最深色那款。不过咖啡味也不错,阿书最近还研发了一种香蕉燕麦味的,超好吃! 心哥,是不是很难抉择呢? 面对鱼与熊掌,选择时确实需要理智,」戴志一手拿起三块曲奇,递到陈心面前,微笑 :「但是,做人也不需要太认真。看,不过是吃一两块曲奇而已,既然三款都想吃,就吃够三块、四块、十块,不用委屈自己。我戴志对兄弟,一点都不小气,何况你更有恩於我。心哥尽管吃,多吃一点。」
  陈心眨了眨眼睛,低头就著戴志的掌心,咬去那巧克力果仁曲奇,薄唇擦过戴志的手指。他咬一下口中的曲奇,细嚼,然後拿著剩下的半块曲奇,说 :「不错。我不喜欢作选择,也不喜欢拖拉。所以就吃你推介的第一种曲奇。曲奇吃得太多会厌,吃一块,浅尝即止即可,你说是吗?」
  戴志盖起盒子,把手中的两块曲奇都挤入口,粗鲁去擦擦唇边的饼碎,口齿不清地说 :「心哥说的是。不过我人比较贪心,既然有多过一个offer,何不接受? 吃下去就行了,我不会想太多。」
  「是吗? 你总是这样,无论是多认真的事,到了你嘴边就成为大笑话,彷佛那些愈介怀前事的人,就愈傻,而你反而才是心水最清的人。」
  「心哥,你言重了!」因为吃得太急,戴志夸张地拍拍胸口,连声说 :「我戴志呢,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大概脑袋里都生满了草。事情忘得特别快,你问我昨晚吃了什麽,我都可以忘掉,你看我! 这样做人才快乐嘛。」
  陈心终於笑了。他欺近戴志,以指揩去对方嘴边的饼碎,再舔去之。陈心开始显出他的本质,因为四下无人。他有著黑暗的、卑劣的个性,属於黑夜而非白天,只看见夕阳而不见黎明。在白天,他为了生存,需要往脸孔扑上一层层厚粉,遮去他卑污的本质,以一种清新的气质、长袖善舞的姿态,在这社会上如鱼得水地游走。
  一旦四周没其他人,一旦夜色蒙蔽群众雪亮的眼睛,他便要觅一处僻静的地方,将那卑劣的本质暴露於空气之下,喘一口新鲜空气,好继续於下一个白天矫饰。然而,陈心真正的美丽也正在於他那卑污下贱的本质。他的肢体透露出骨子里的淫荡,束在衬衣下的腰肢诱人一亲芳泽,似蛇一样狡猾而柔韧。领口处透出白晢的皮肤与棱棱锁骨,明明他全身泰半被布料覆盖,但身体的线条、服装,以至表情,均被赋以一种性的意味。大概是由於他这身合乎正规的行头与同龄的人过於不同,这跟纪律部队制服所透露的性诱惑是一样的。
  他摘下眼镜。没了镜片的遮挡,高高在上的凤眼去了几分傲气,那双眼睛显得大胆无礼,只盛载著一种原始的目的与信号。是的,本来就是一双下流的眼睛。云与泥的差别,却同具毁灭性的力量——即便是陈秋也及不上陈心,就因为陈秋眼里少了那份与生俱来、又自信非凡的下流,从来没有背负过道德上的责任。
  没人能够将下流与上等沟和得如此恰到好处。
  「是真忘了,还是假忘了? 由刚才到现在,一直疯言疯语的。你跟我玩失忆这套? 你知道耍太极这招对我而言是没用的。还是顺应陈秋他们的大团圆,所以将那些不光彩的事都忘了? 当是重新做人,顺便将你我之间不堪的过去都delete了,现在见面,就当什麽事都没发生过,所以我跟你没发生过什麽事,我依然是那个扶你一把,带你上中六入大学的大哥哥,而你就是听话的小弟。
  「呵,这种安排确实不错。每一段感情完结,便自动洗脑,只记得对方的好处,然後你还能够笑著请我吃饼乾,再见亦是朋友……你洗脑洗得真彻底,我看就连阿爷都要跟你学习。」
  戴志却笑了——
  「心哥,你怎麽比我还要放不开的。心哥身经百战,还会在乎我这些无名小卒? 感情? 我真不习惯由你口中听见这个过於人性化的词,看来不只是我被洗脑。」戴志耸肩,反而笑得更开怀。他爱笑,有理无理先笑再算,迎人不打笑面虎,这是老爸教的。他跟大多数人一样,都爱看美丽的事物。陈心卸下面具後,那种残酷连野兽也及不上,因为野兽尚不会杀害同类,而他会。但陈心之於戴志,偏生却有股磁石对於铁的吸引力。
  戴志一不怕痛,二不爱惜自己的身体,简而言之他是个不怕危险的人,也忘了陈心整过他多少次。但他仍然苦心挑弄出陈心更多的怒火与怨毒,因为他不习惯顺从,拒绝屈服於他人的意志之下。戴志坚信只有获得自由,才是幸福——并不指肉体上的自由,而是心的自由。「不为物喜,不为己悲」,是陈心教戴志的。做到不渴求,做到不被任何人事影响自己的心情,始终保持著一份不怨不恨的赤子之心——可惜他始终做不到——
  「那些事情不是没发生过,我没有忘记,只不过是不当作一回事。你知道吗? 你一定不知道,心哥,如果你明白这个道理,就不会那麽痛苦——要做到释怀,最好的方法并不是忘记,而是将那些事情不当作一回事。就好似饮水、吃饭、上厕所,你会记得自己一天里喝过几杯水吗? 如此一来,再多难堪的回忆只会成为皮肤上的一颗黑痣,甚至不是突起的,摸也摸不著。因此,我与你见面,不是刻意敷衍你或讽刺你,而是以一种自然的态度去对你。」
  戴志反手搂著陈心的颈,对他说最後一句 :「为什麽你总是要令自己陷於不快乐之中? 心哥,你可有发现,其实没有人对你的不幸有责任——甚至这是否『不幸』也值得商榷——这份责任、这些过错,都是你自己一手造成的。到了这步,我仍然当你是好兄弟,你明白为什麽吗? 我看不得别人比我过得惨,尤其是那些本来就应该发亮的、出色的人。我俩再继续绑在一起,不会有得益,你也是时候站到高处,放眼天下,而不需要留我这奴才在身边。每段关系都会完结,每段关系都有一个启示,如此一来,就是结束了也能潇洒面对,寻找下一段更好的关系。」
  「你不是普通人——你是我所见过的人之中最自以为是的。」
  注一 : defer,多指因修不齐学分而弄至迟一年毕业,如果是出於个人意愿、希望多修学分才延7毕业的话,一般叫extend。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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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的话:
  明天见~
    
    ☆、《大志》 03 (美攻强受)

  …因为想等转完专栏类别再更,所以就丢下几天都没更过了
  …这几天都会有二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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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普通人。」戴志记得陈心曾对他说过这句话。
  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那时他不过是中一生。还记得是冬天,他的田径教练高sir要他每星期抽三晚时间练跑。以T市公园的单车径作起点,跑到医院後面的西铁站,来回大概一小时。
  他读不成书,再加上妹妹戴书资质好,老妈子对戴志更是鄙夷。她看儿子是块运动的材料,乾脆横著心,聘了个私人田径教练为戴志练跑,希望他在运动方面一展所长,不要光是丢人。戴志也争气,虽然年年被老妈骂他「读屎片」(注一),但早在小学已每年打破学届纪录,长短跑、甚至是跳远跨栏等也一手包办,号称十项全能。
  他就是在单车径旁的长椅初遇陈心。第一眼看见陈心,就觉得他是一个不应该出现的人 : 他穿著不称身的衣服,脸上有不属於天真中学生的表情。戴志总是一边逆著北风,一边扭著头看陈心。当然,那时他刚入中学,还不知道那人叫陈心,只觉得那个人好生奇怪。
  陈心那时不过也是读中四,现在想来,还是个孩子而已,但有著孩子不应有的风情。已开始入冬,但他的衣衫出奇地单薄 : 一件薄净色长袖上衣,通常是黑色或藕色,下身穿一条松牛仔裤,不贴脚,令人联想少年身体之瘦削。虽然他很瘦,但身板挺高的,至少比当时的戴志高上半个头。少年总是竖起一条腿踩在长椅上,一脚平放踏在地面,形成身子摺叠的样子,那柳树一样的腰肢比女人更单薄,他每次均拿著一罐饮料——戴志看不清——然後他仰首喝一口,就维持著仰望夜空的姿势,静止,久久不动。
  戴志觉得少年是被束缚於这个公园、这张长椅的幽魂。
  戴志每跑经那张长椅,步速就不由得慢下来,他想看清楚少年的样子。因为陈心那时坐的长椅附近没有街灯,故他隐於夜色中,以戴志的角度看,只看得出一个模糊的轮廓。身後的高sir就会踏著单车,大喝一声,催他跑快一点,不要浪费时间。他就会说 :「是是是! 收到! 但高sir,吊颈都要抖下气(注二)嘛!」
  少年间或直视前方,好似望著戴志般。戴志也不会躲避对方的视线,就直勾勾的回望,眼也不眨,想将少年的姿态完全记入脑中,他不知道自己为什麽要这样做。戴志觉得当时的陈心在等人 : 或许等某一个人,或者等一个他自己也不知道的人。他不似寻找刺激,但也不似孤芳自赏,他在勾引。
  事後孔明,现在想来,陈心一直在勾引一个危险的人。他挑这个一入夜就龙蛇混杂的小公园,穿成这样,就是为了吸引危险的人。据戴志所知,少年时的陈心有自毁倾向。他利用自己姣好的外表,并非玩弄世人,而是权当筹码,去找那些能毁灭他的人。是毁灭——彻底的、乾净的,不是拖泥带水,半死不活的堕落,但他又没有自杀的勇气,可说是一个懦夫。
  有天,练跑过後,高sir走了,他独个儿行单车径回去,其时已是十点了。想不到少年仍坐在同一个位置。那罐饮料早就喝完,他放在椅上,仍不知疲惫地仰首看天空。
  戴志神差鬼使的上去搭讪,他一向不知道「丑」字是怎写的。小学有过一段不甚愉快的交友经历,并没有使他成为一个胆怯的人,相反,他学会先下手为强,任何时候都做主动,再仔细观察对方的性情,调整自我,就能迎合各种人,与任何人相处愉快。回想起来,一个中一生能想到这些事,城府已较同龄人深,但这是戴志付出过高昂的「学费」才学得懂的事。
  「你怎麽总是一个人坐在这里? 我每星期来练跑也见到你,坐在同一张长椅喝东西。说起来,你在喝什麽?」
  戴志说著,拿起少年身边的空罐一看,是一罐蓝妹啤酒。蓝妹酒味不浓,但香,对於无收入的中学生来说,价钱并不便宜,一个少年能喝得起蓝妹,证明他家里有几个钱。戴志的老爸是做地盘的,强壮如牛,也有男人的豪迈,时常喝酒,但亦算有节制。老爸是喝青岛的,最浓烈的啤酒,戴志有时喝一两罐,老妈子就吵得如河东狮吼,说 :「书又读不成,已经是废物,还学人饮酒,你没用的你! 你真是一点用都没,我生一块叉烧好过生你(注三)! 好心你学学妹妹,阿书……」然後老妈子开始赞阿书有多乖巧聪明,似乎忘了,她之所以责骂戴志是因为他喝酒。话题每一次也会从酒,转去成绩。父母与子女的对话,好多时候都是成绩与金钱。
  少年瞟他一眼,戴志隐约看见他的样子。他的眼睛很独特,单眼皮,细长而上佻,却十分有神,并非呆滞的死鱼眼。在夜色下,那双眼好似时明时灭的探射灯,里面没有思想感情,只有试探。少年开口了 :「你问我为什麽常常坐在这里,那我问你,你又为什麽来练跑?」
  戴志见少年肯理他,立刻一笑,说 :「我嘛,来练跑还不是要应酬老妈子! 她想我运动好,多拎奖,还要我下次破学届纪录,那我就跑了。那个教练叫高sir,嘻嘻,看著像个糟糕的中年汉,听说他年轻时十分俊的——当然,这都是他的片面之词,我可没见过他以前的照片……」
  少年皱皱眉,又冷笑,把啤酒罐丢下地,将原来踩上椅的腿放下来,就把那啤酒罐踩扁,啪勒一声在夜里,好像骨头碎裂的声音。他说 :「我问你为什麽来练跑,不是问你其他枝节。看来你并不如外表般蠢,还懂得耍太极。话题由你练跑的原因转去教练的琐事,转移得挺巧妙的,不是吗?」
  戴志嘻嘻傻笑,拍著脑袋,说 :「你看我! 我脑袋一向不灵光。小学时,我常常把细楷b和d搞乱,p和q也不太分清,我妈就听社工意见,带我去做什麽……学习能力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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