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生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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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有幸-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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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我和张展凡一起吃饭,在食堂遇到欧阳和汪涛,汪涛端着两个餐盘,作为一一米八几的大老爷们畏畏缩缩走在前面,欧阳拿着筷子和勺,嘴里还说个不停,像是在抱怨汪涛。
  我心情莫名地好些,看到汪涛对他言听计从的样子,竟然觉得欧阳德这些坎坷走到最后也就算不上坎坷,这些波折走到最后也就只是一时新鲜,总会是那个人陪他到最后,最后陪他到那个时刻的人总会是对的人。
  吃饭时张展凡问我,“段岑睿,你把你们部门廖巧电话,你有吗?”
  “啊?”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哎呀你有就给我就是了,啊什么啊!”张展凡不耐烦道。
  “啊,有啊,回头给你。”我会意。
  张展凡满意笑笑,道:“还有,你们学生会下次有什么活动就带上我啊。”
  “嗯嗯。”我默契地点头。
  “诶,郑辰逸最近怎么没跟我们一起吃饭?”他问我。
  “他打辩论赛,又马上要期末考试了。”我道。
  “你们。。。。。。不会真有什么猫腻吧。”他探头问我,像极了商量恶作剧的小学生。
  我差点没被一口汤呛死,急忙解释道:“没有的,真的。”
  他一副根本不信的表情看着我,道:“你穿的这一身,除了鞋,可都是郑辰逸的。”
  “我是没带冬天的衣服。”我解释道。
  “还戴围巾呢,俩星期了没见你换过。”他还是不信。
  “你自己思春别带上我啊,腐男再见。”我瞪他道。
  张展凡耸耸肩不跟我争辩,最后还是不服气地反驳了一句:“我不是腐男!”
  “哦。”我表示不屑。
  虽然我极力否认,不过我和郑辰逸仿佛成了理所当然的一对基,还有一种被众人见证过的感觉。后来我跟郑辰逸提了这件事,让他注意着点照片的影响,他点头答应了,虽然除了点头答应就没什么然后。
  期末考试我并不理想,一学期以来我一直专注于小说,根本没在意过正儿八经的专业课,不过一想到没人会在意自己的成绩也便放任自流了。我没敢把成绩告诉郑辰逸,我甚至能想象他因赌气而不跟我说话的样子。
  外院先于其他院放寒假,我便先郑辰逸十几天回了重庆。
  到达江北机场的时候我还围着郑辰逸的围巾,穿着他的大衣和他的毛衣。走出机场,看着接机的人们在围栏外站成一排,我仿佛又想起就是才过去不久的去年仲夏,我和苏林一同在这个位置驻足,我紧张地缩回被苏林牵着的手,苏林的手心空落落,若有所失地捏紧。
  就是这个地方,就是我所站的这块瓷砖,就是我的行李划过的那个位置,就是我手心的温度,就是一样失望的心情,就是我跟随父母离开的身影。我如今没有了父母的牵绊,却也没了苏林的等候,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孤零零至此。
  我决定去找苏林。
  我找了他的学校,在衡浩轩的宿舍里住下,跟衡浩轩挤一张床,千辛万苦要到苏林他们学院的考试安排,每天都在他或许会进入的某个考室门口等着,然而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没让我逮到。
  唯一一次见到苏林,是在和衡浩轩极其室友一起吃饭的时候,那天正下雨,食堂外噼噼啪啪,尽是雨点掉落的声音。
  苏林好像瘦了,头发剪短了很多,朋友还是很多,人群说笑,他也跟着笑,脸上的那道疤痕去不掉,才让我肯定那是苏林。
  我从桌上离开,走近他和他的朋友,他也注意到我,慌乱地看了我几眼,跟旁人说了两句,起身离开了。我瞪着眼,看他伞也没带,背对着我,走出食堂,我跟着他的背影走到食堂门口。
  雨水打湿了他的夹克,那是他高三时买的棒球服,当时他还兴奋地向我炫耀,借我穿过两天。他的头发也湿透,运动鞋被溅上泥渍。
  我不敢回去找衡浩轩拿伞,也顾不上自己穿的全是郑辰逸的衣服,朝他的背影追了出去,我追到人群中,最后被人群淹没。
  花花绿绿的伞挡住我的视线,就这样,我又一次失去或许能重来的机会。
  我站在路旁广告牌下躲雨。
  从来我的期待期待都是浅浅的,浅浅的漂浮在浓墨重彩的失望和悲痛之上,浅浅的,却老是挥之不去,无论内心怎么试图说服自己放弃都无法放下。
  雨水沿着檐边落下,滴在郑辰逸的尼龙大衣上,我嗅到尼龙大衣上的味道,那好像就是郑辰逸的味道,我突然异常想念郑辰逸,好想他此时此刻就在我身边,骂醒我。
  衡浩轩和他的室友撑着伞从广告牌前路过,他说‘走吧’。
  我附和他说‘走吧’。
  他走到一半,收起伞,指着天空说‘诶你看你看,彩虹’。
  我头也不抬,附和他说‘嗯,彩虹’。
  衡浩轩逼迫我抬头。
  我一抬头看到的却是初中的苏林,高中的苏林,他的笑容,他空落落的手心,和他无精打采的笑容。
  我用双臂环住自己,想要拥抱的是郑辰逸,我想在他怀中嚎啕大哭,却在此地无法落泪。
  “怎么了?冷?”衡浩轩问我。
  “嗯,刚刚吹风,突然有点。”我勉强笑道。
  数不清我在他们学校待了几天,直到他们放假,我又没了去处,听说苏林要回区县老家,我便根据衡浩轩给我的消息,找到苏林老家,在一旅馆住下,问了许多初中高中同学,得知苏林住在哪个小区,于是又天天到小区门口候着。没等到苏林,倒是等到了高中同班的一女同学,张薇。
  我是在小区门口遇到她的,她父母在市区工作,自己则暂时待在家照料宠物,叫住我时正牵着齐腰高的德国牧羊犬散步。她问了我原因,我敷衍地告诉她我来找苏林,但是迷路了。
  巧的是张薇家离苏林家并不远,确切的说,就于苏林家面对面,中间隔着一条步道,从客厅窗户就能看见苏林家的阳台和客厅,甚至连家中人在干什么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在我的死缠烂打之下,张薇终于肯让我住进她家,腾出一个沙发当我的床,也没收我伙食费。
  在那几天内,我终于摸清了苏林的生活规律,他早上八点半左右从家里出发,从后门出小区,坐班车到一个购物中心学吉他,午饭在快餐店草草解决,下午坐公交到最近的田园山地取景,晚饭也在快餐店解决,七点到小区附近一个超市收银值班,晚上十一点才回到家里,总是要坐在沙发上开着电视却不看电视,只把玩那个相机,再到自己房间,坐到书桌前不知写些什么,磨磨蹭蹭到十二点才去洗澡,大概凌晨一点半时睡下。
  没错,我跟踪了他好几天,却没敢迈出一步。
  终于有一天晚上我鼓起勇气,到达那个普通的防盗门口,站在门口犹豫半个小时之久后,按响了门铃。
  我看见猫眼中透射出来的灯光暗了几秒,不安地等待了仿佛一个世纪之久,门开了,缓缓地,带着咯吱声。
  他静静地站在远处,背对着客厅光线,眼神惊讶,又习惯般地带上一丝颓唐。
  “苏林。”我想我是微笑着的,至少在我计划中应该是微笑。
  他没说话,棕黑色的瞳仁在眼眶中移动,仿佛打量着我,又仿佛直直盯住我双眼。
  “我们。。。。。。是已经分手了吗?”说出的话完全没在我的计划之内,此时我才发现,我根本无法微笑着与他寒暄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他双唇微微张着,门牙露出一小截,眼眶边渗出眼泪,眼神无措,被红色血丝爬满。
  好几分钟后,他从鼻腔里挤出一个回应。
  “嗯。”
  我想我还是抱着些希望的,还是死皮赖脸地想要挽回的,在他做出回应之前。但在此时此刻,我无话可说,想说的太多,记忆太多,反而成了空白,原来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呀,根本没必要再去回顾什么。
  “我爱你。”我不自觉地流下泪水,泪水滑到下巴,又下坠,“真的。”
  他低着头,扶着门的手握得非常用力,皮肤因此泛白。
  他说“对不起。”
  “为什么要分手?”我边哭,边强装镇定问他。
  “我烦了,玩腻了。”他撇开头,抿了抿嘴,他不假思索,就像拒绝之前所有的女生,就像拒绝一个根本无所谓的过客,拒绝一个急于摆脱的人物。
  我挑起眉,深吸一口气,压抑住失落和崩溃,缓缓点头,道:“啊。。。。。。那好吧,既然你都这样说了。”
  他说完后我还站在原处,我不敢看他,盯着低矮的门槛,还有门口柔软的地毯,嘴巴张合几次,才结巴说出口:“那可不可以。。。。。。你可不可以最后抱我一次?”
  苏林没答话,他挡住灯光,影子投射在我身上,给我一种就在他怀中的错觉。
  “反正都是男人,而且又是你上我,你又不亏。”我苦笑着,急忙说道:“我准备过了,不脏。”
  他还是不说话。
  “抱我吧,不过夜也行,一次就好。”我求他道:“我真的,真的可能很长一段时间,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都找不到你一样的。。。。。。男人。。。。。了。”
  苏林转过身去,故意躲开我的目光,垂下的手指微微颤抖着。
  他走进房间并没关门,我跟他走进屋子,带上门。
  他关了电视,拿起沙发上的相机,背对着我,走进自己房间,我跟他走进房间,进到房间里时他正撕下衣柜上的照片,继而转身收拾书桌,把散放着的照片都夹进书里。
  他放下窗帘,转身看我。
  我来不及看清他的表情,低下头,紧张得两手发抖,笨拙地解开大衣扣子,一层层褪去包裹在自己身上属于郑辰逸的衣服,最后全身赤、裸,寒冷和让我不住发抖,苏林步伐极慢,走到我跟前,我将头枕入他颈窝。
  他的拥抱,亲吻,甚至和炙热的体温,与我记忆中那些美好的过去一模一样。
  我还是在他家过的夜,一整夜昏暗的台灯光线都照射在苏林动作的肉体之上,穿透他肌肤上细密的汗毛,又钻进我失神的眸子。
  苏林紧咬着我的耳垂,粗鲁地喘息又野蛮地肆虐着,我被冲撞地理智全失,一手紧抱着他,一手慌乱地在枕边乱挠渴望有什么东西能充当救命稻草,无意间攥出枕头下一张质地特别的纸张,拿到眼前一看才知是一张照片。
  照片中两人笑着,背后是无际的蓝天和清晰的云朵,那两个人看起来,特别熟悉,仿佛就是不久前的,就是过去不久的去年,那个仲夏的,那两人。
  我痛哭出声,嚎叫着,心脏就像被谁狠狠地抓挠出血印。
  苏林撑起身子,抓住我手腕,粗暴地将手按到我头顶,接下来只是更狂乱地动作和呼吸,手腕被他遏制着,骨头仿佛在下一秒就会碎掉,我却紧捏着照片不肯松手,直到拇指发冷,手掌失去知觉,我都极力攥紧它,自知那是我无论如何也无法追求到的过去。
  翌日的阳光来得刺眼,我与苏林面对面,他还熟睡时我已经醒来。
  我轻轻地吻他脸上那道狰狞的伤疤,轻声喃喃说我爱他。
  即使他无知无觉。
  我起床穿好衣服,全身酸痛,双腿只支撑身子就已经很困难,每一步都不停发抖。
  我小心翼翼跪到床边,撑在床沿,想最后再看一眼,保证这一眼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
  谁知他枕头上,眼睛旁边那一小团深色的,被不知什么刚染湿的水渍,让我将那一晚记了整整一生。
  如果他愿意就这样,即便深爱也要放弃,即便还有希望也要忘记,那我也可以就这样。
  他想怎么玩弄自己,我配合就是了,他也不必在乎我的感情,我也不必在乎那些往事和冗长的感伤。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我恨不得这一切,从我踏进那个中学开始,恨不得这一切从未发生。
  只是如此不甘。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二章 总归应该忘记

  之后我便从张薇家里搬走了,在大巴上经过四个多小时的颠簸,回到重庆主城,在朝天门车站边吐边哭,无论是身体还是大脑都不听我使唤,一直回忆昨晚,一直重复着恸哭的理由。
  此时我全身上下只有五十,买了一瓶矿泉水一包纸,乘上轻轨。我没有目的地,只能在偌大的城市游荡,而乘坐在公交上让我错觉我是有归属的,列车在行进,好歹我正在一条行进的路上,不做片刻停留,因为一旦停留就会有空闲让我的思绪回到昨晚。
  列车从岩壁旁掠过,绿植簇拥着轨道,稍微偏头望向窗外便能看见远远悬在空中的索道,江水就在脚下,一旦探身就能摔得粉身粹骨,尸体落入长江,随着江水飘荡到下游,腐败的白骨在舟山群岛搁浅,被海鸟啄食。如果可以打开窗户,我想我会是实践这浪漫死法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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