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休说道:“据说唐军的元帅是孟轲。孟轲此人的武艺我是知晓的,他曾经是陆俊麾下的一名勇将,其武艺十分的厉害。就算是大将军和他比试,也不知道谁人能够赢出。你去泰山郡,就算的单打独斗,也斗不过他的。”
魏威说道:“瞿木,你麾下有三千人马,我允许你带齐你的这三千人马去救泰山郡。”
听到这话,瞿木一脸不敢相信地看着魏威。
魏威说道:“泰山郡也是我们夏国的城池。我们身为夏国的将军,如何能够放弃夏国的城池不顾,眼看他国敌人入侵,而对国家的安危不管不顾!我决定了,这就这样做了。由你带着三千人马去支援泰山郡。”
听到这话,瞿木朝着魏威,还有众位将军深情一拜,然后说道:“多谢诸位将军了。”
“这件事情不能让大将军知道,大家都不要说。”魏威忍不住低声说道。
众人点了点头。
此刻在安国郡驻扎的石奈将军才刚刚从床上爬起来。他自从当了所谓的安国郡守外加将军,将安国的军政一手抓之后,他整个人就变得慵懒起来了。
早上起床点卯了之后,就回到床上睡回笼觉。对于衙门里的事情,他也都是交给郡丞和主簿两个人去处置,只要有什么大事向他汇报一声就是了。
比起其他两位驻扎在冀州边境的将军,他的日子可以说是过的最为逍遥的。一来,他不用为粮草的事情担心。因为当日燕王的人马都安国的偷袭采取的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所以安国百姓的生活几乎没有受到什么影响,春耕的也没有受到影响,庄稼种了下去,如今已经是秋收了。
不过石奈可不打算将自己管辖的安国郡的粮草分给别人,他觉得有这么多的粮草,刚好够自己的军队用到明年了。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石奈娶了安国本地的一位大富豪的女儿,大富豪没有儿子,只有一女,也就是说大富豪的家产也就成了他石奈的了。
说起来,这个大富豪姓关,是安国郡最为富有的富豪,他做的是马匹生意,正是因为做的是马匹生意,所以和燕王的军队的军官关系十分的好,因此在燕王的人马攻打安国的时候,他的家产没有受到任何的损失。
家里的粮食没有被抢走,金银也没有被抢走,这是安国唯一的一家受到如此待遇的大户人家。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使得这个关员外在燕王的人马撤离了之后,被安国别的大户人家所嫉妒和怨恨,被人告通敌。
好在关员外是一个明白人,他马上就把女儿许配给了石奈,这样不仅换取了一家老小的安全,还得到了这样一个有权有势的姑爷。这下子,那些嫉恨他的大户人家一个个都不敢再说话了,而是把嘴巴闭了起来。
有些时候,一场婚姻可以拯救一个家族。这就是为什么古代的人喜欢把女儿许配给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家,就算是做小妾也在所不惜。
石奈对这位聪明的岳父,和娇滴滴的妻子十分的满意。
就在石奈爬起身的那一刻,刚好感觉到一阵刺眼的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他不由用手遮住了眼睛。
而此刻,坐在梳妆台前的一位十六七岁的妙龄少妇正对着镜子梳妆。她回头看过去,刚好看到石奈爬起身来,不由转过头来,笑盈盈地说道:“夫君,你又睡懒觉了……快起身了,妾身的画眉淡了,你快来帮妾身画一下眉了。”
这个少妇就是石奈的妻子关氏。她容貌长得非常的美艳动人,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柳叶眉,白皙的皮肤,灵巧的小鼻子,樱桃红唇,怎么看就怎么让人觉得疼惜。
“夫君,你来嘛……”关氏发现自己的夫君竟然看着自己发呆,她忍不住嫣然一笑,然后伸出了如同莲藕一般手臂,朝着夫君招手叫道。
石奈喜欢看到自己的妻子穿着单薄,尤其是穿着如同蚕羽般的透明的丝纱所做成的衣服,那种朦胧的诱人的美丽,是他无法抵挡的。他发现他的老二在关氏的招手之下,竟然竖立起来了。
石奈站起身来,来到妻子的身边,然后一把将妻子拉了起来,挥手对左右丫环说道:“你们先出去。”
丫环们早就习惯了这位姑爷早上的喜好了,自然都红着脸出去了。
“夫君,你好坏啊!”关氏被石奈抱了起来之后,她不由用她的粉拳打着石奈的胸膛,嗔怒道,“人家要梳妆的。都早上了,要吃早饭了……”
“夫人,办完正事,为夫亲自为夫人宽衣梳妆……来吧……”
“讨厌了……恩,不要了……”
办完了正事之后,关氏整个人被石奈弄得小脸通红,根本不用打胭脂了。石奈摸着关氏的那张小脸,露出了满足的微笑说道:“夫人,你真是一个可人儿……”
“夫君,你这个坏人,天天欺负人家,人家都快要受不了了……”关氏低着头骂道。
听到关氏这话,石奈哈哈大笑起来说道:“身为将军,自然要开拓进取。夫人,你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一个自己的孩儿呢!”
关氏听到这话,突然间想到了什么,不由说道:“哎呀,都是你了,今天妾身本来是打算去城外的道观里上香求子的,你看看你……”
“没事,没事……让我替夫人你宽衣,然后亲自护送夫人你去上香……我相信,就连天官也会被我们夫妻的恩爱感动的。到时候,一定会送下来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
“讨厌……夫君,你真是坏死了,越来越油嘴滑舌了,以前你可不是这样的。”
~。…《 》…~
第三百八十四章:战火(一)
秋。
安喜城北不远的燕山上,枫叶已经红。天街的白露已经浓重,在夕阳将整片枫林照得一片刺眼的血红。
九月二十日傍晚。石方评又在不二酒家喝得酩酊大醉,如今他正坐在一个竹子做成的挑椅子上,一前一后,一共有两个小厮抬着他出城,很快地就往燕山走去。。
醉眼朦胧的他指着满山的枫叶,嘴里嘟囔着什么。
“军师,你不该喝成这样,你喝成这样,大将军有意见的。”在前面的小厮忍不住说道。每次军师喝醉之后,都是他们兄弟二人抬着他回去的。
说起来,这两个小厮的身材魁梧,一点也不像是小厮,倒像是在战场上杀敌的将军。前面的小厮长得八尺高,魁伟强壮,精力充沛,浓眉、锐眼,鹰鼻,一脸的严肃,双目总是会时不时飘向四周,似乎在观察着什么。
而后面的那个小厮身材也十分的高大,长得比前面的那个还要高出一巴掌的个子,只是他的容貌十分的丑陋,凸出的前额,深陷的双目,鼻子又高又尖,而且头发有些泛黄,乍看一下,总让人觉得他不是中原人。这个小厮的嘴巴从来不说话的,他只会闭上嘴巴做好他的分内的工作。不过他脸上露出的那种严肃和警惕,总是让人不自觉地产生一种害怕,不敢靠近他。
这两个人是石方评的护卫,当然也是石方评的使唤。总之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好石方评的安全。
每次石方评出来喝酒,他们都会跟在身边。充当小厮的角色。
前面的那个护卫叫做鹰眼,而后面的那位叫做豹头。当然,这些称号都是石方评给他们取的,他们连反抗的权利都没有,就这样这两个称呼代替了他们原来的名字,成了他们两个人如今唯一的称呼了。
石方评如今喝醉了,时不时还会在椅子上大喊大叫两声,然后摇晃着椅子,不知道是和天地说着什么。
“我是最聪明的人……没有人能够比得上我。我是天下第一聪明人……”
石方评如此叫道。他交完这话,又开始剧烈地摇动着椅子,倘若不是因为这椅子是石竹做成的。早就被他这样的摇晃弄散架了。不过他这般剧烈的摇晃着椅子,抬着他的两个人可是受不了了。
无可奈何之下,将他放了下来。
他们把石方评放下来之后,石方评马上从竹椅上爬起来。然后扶着竹椅蹒跚地往旁边走去。
他扶住旁边的一棵树,然后哇哇地吐了起来。
吐完了之后,他又恢复了一点精神,然后说道:“好酒,好酒……天下第一好酒。我喜欢……快拿酒来……”
“军师,你喝醉了!”鹰眼十分不高兴地一把扶住了石方评说道,“这里没有酒……”他说着就把石方评扶到了竹椅上坐着。
“天下第一的美酒,就在不二家……”石方评继续说道,“我喜欢喝……来,我们再喝上一杯……”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好酒,好酒……”石方评嘟囔地说道。
鹰眼无奈地摇了摇头,他真的很不明白为什么每次军师喝醉酒都会说这几句诗,这几句诗又不是他做的,他经常念来又有什么用?况且。就这几句诗,还经常念错了……得了念完这文侯林青的《短歌行》估计又要念文侯编写的《三字经》了。
“人之初。性本善……有好酒,一起喝……”石方评喃喃地说道。“干一杯,是朋友,干两杯,是知己,干三杯,是兄弟……”
鹰眼很是无语,这《三字经》本来是少儿读物,几乎是每个孩子识字都会念三字经。不过这《三字经》到了醉酒之后的石方评的嘴里,那完全变味了,根本不叫《三字经》了,应该改名叫做《醉酒经》。
而豹头一直不说话,而是呆呆地看着石方评。他早就习惯了石方评的那种酒醉之后的胡言乱语了。
“算了,不理会他了,让他念!我们赶紧走!”鹰眼说着就和豹头一起,把竹椅抬了起来。
继续往深山里走。这两个脚夫的脚程非常的迅速,很快地就消失在了枫叶林当中。
而在他们走后不久,一个躲在不远处树后面的身穿着火红色红衣服的男人才站出来,继续跟上去。一个大男人穿红色的衣服,这让别人看到肯定要发笑。可是如果在血红色的枫林里,尤其是傍晚夕阳之下枫林里跟踪人的话,而且被跟踪的人又是十分聪明和狡猾的人,那么这样的装扮,无疑是最为聪明的隐藏自己的办法。
乐青山就是这样的一个聪明人。
虽然他的兄长乐清风经常骂他不读,就喜欢舞刀弄枪,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武夫,可是实际上乐青山不是什么头脑简单的武夫,他是一个聪明过人的捕头。
乐青山少年时的梦想,就是手拿三尺剑,仗剑行走江湖,杀贪官污吏,救百姓于水火,他就想当一位人人敬重的大侠。不过,随着年龄的增大,和接触社会越来越多,他发现自己的这个梦想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大侠岂是那么容易当的?
他曾经想要杀死某个贪官,后来发现这贪官身边有很多武艺高强的护卫,而且每一个护卫都是他惹不得的。他很丧气,不过他很快发现,还有一个办法可以惩戒贪官,那就是投身入公门,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惩戒那个贪官。
而且这样子还可以解决一家子的吃饭问题。
不过,经常身处公门,他也渐渐地明白这个世界上,唯有“权利”这个东西才会让人做到随心所欲。他想要得到这样的东西。
他大哥乐清风对他说了,若是他能够跟踪眼前这个叫做石方评的人,并且找出燕王隐藏在燕山上的叛军,那么他就可以当上马东将军的副将。副将是什么?
乐青山知道,那就是除了大将军马东之外,掌握着最多兵权的人。
手里握着兵权,那腰杆子就硬了。
为了让自己挺直腰杆做人,他怎么都要想尽一切办法弄清楚敌人的巢穴在哪里。他要证明给他大哥乐清风看,他乐青山不是一个孬种。
看到这两个人将距离拉远了,乐青山担心自己会将人跟丢了,他马上又小心翼翼地跟了上去。他对自己的轻功还是很满意的,毕竟他是捕头,捕头的职责就是追捕犯人,如果轻功不行,如果刀法不行,如果武艺很烂,那么他这个捕头就活不到今时今日了。
乐青山跟着他们的身后,不远不近。天色也由开始的夕阳染红整片枫林,变成了暮色,秋风也渐渐地吹了起来,让人感觉到一阵说不出的寒冷。
九月二十,已经是深秋了。
随着夜色的深沉,山林里的树枝上所带着的秋霜也越来越浓重。
那两个人抬着喝醉酒的石方评的大汉,一路行走步伐不急不快。十分的均匀。这使得乐青山对这两个人的武艺的评价又上了一个台阶。
“这两个人的武艺十分的厉害,如果单凭自己单打独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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