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鹿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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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鹿不明-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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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都不知道公司里有你这号人物,顶头上司是个男人,可任何办公室婊‘子都不是他的对手。收入低,待遇差,默默无闻,我走在街上就像个刚出来混的扒手或者公共厕所看管员,所以没有姑娘会鸟我。回到家没有热饭吃,没人一起玩,连条狗也养不起。我无时无刻不在幻想着,家里能有个成天游手好闲的朋友,给我烧晚饭、等我回家,该有多么赞呐。如果是田螺姑娘就更好了。你需要她时,她就从水缸里跳出来,像日本的机器人女佣那样满足一切需求,你烦了,她就跳回去,又变回一颗田螺。除了吃水什么都不需要,不用花你一分钱。爽吧?
  但这些都是不可能的。每天我对着脏兮兮的电脑屏幕,望着我那张欠扁的脸上欠扁的表情,就看见了自己的未来。你说一个人还不到三十岁,就能看见自己的未来,这人得多衰啊?我明白,我将一声不吭独自老去,有一天早晨因为够不到桌上的豆浆突然心肌梗塞倒地不起,好心的邻居们把我送进养老院,在养老院我也将是个古怪孤僻的小老头,一天到晚窝在安乐椅上,就着米糊糊吃烂掉的香蕉和潮解饼干,像只晚年才被割掉蛋蛋所以心情很糟的脱毛老猫一样,叽叽咕咕自言自语。 
  因此绝望之中我就把枪带回家,想轰掉自己的手。那天我坐在沙发上,看着那枪,当然那枪不是这枪,我把它弄丢了。那时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没有老婆,没有手,那么漫漫长夜我该如何度过?最终我放弃了。我开始写那个故事。在座的看过么?” 
  百分之八十的人举了手。 
  “当然,你们肯定看过。要不然你们来这儿干什么呢?讲座开始前,我刷了会手机,这里信号挺差的对吧?” 
  大伙儿笑笑。 
  “我知道,这回校庆,来了不少很厉害的校友。前面我们同一届的还一块儿吃饭。我坐在他们旁边,觉得自己寒酸死了。但你们想呀,我比他们出名对不对?管他们个个年薪上百万,可谁知道他们咧?我就不一样了。”我像柴犬一样傲慢地撇过半个脑袋,向观众席抛去一个斜眼。他们就嘘我了。 
  “人家提到我,都会说;对对对,我知道他!他就是写那个《动物世界》还是《我的小鹿有犄角》的那个人,我忘了那书叫啥了,总之我看过,还挺那啥的。当然他们说不出那啥是哪啥。这书没什么稀奇的,最近走了的那位,他跟我臭味相投相见恨晚,所以让人炒了一番,写了点高深莫测的评论,这样大家食指一动就转了,而且越说越神棍,书就红了。其实你再仔细看一遍,真没什么。我在写这个东西的时候,可没有展开想像的大翅膀,点燃灵感的小火花。不过是把曾经的挚友、家人和小宠物的所有美好的性格与行为加之在一个人身上罢了。所以,有人喜欢这个故事并不奇怪,因为这个朋友是那么完美的一个人,他高大健康、任劳任怨、很少发火、还时常给人带点惊喜。 
  生活太残酷了,而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该是个公主,我们希望我们的生命里始终有那么个人,能无微不至地呵护我们,让我们感到自己是被爱着的,感到安全和快乐。我不过是把他们的愿望写出来而已。因为它不切实际,所以大家不屑于讲出去,或是宁可把它深埋在心底,每晚临睡前默默地将它温习一遍、演绎一遍。这下,总算有个大龄傻子把它讲了出来,大家舒了口气,总算可以堂而皇之地交换这一不找边际、要求过高的幻想了。 
  那些明面上的评论让我迷失了,我的书真的有那么嗲么?我的书真有那么厉害么?我也不知道啦。我去网上看了看,你知道,很多真理和最像真理的谎言只能在那儿找得到。别以为我们纸片界的人就不会上网查你们了。在网上,这本书终于被打回原形返璞归真了。混过那个次元的人都知道,那些论坛和盗文网站会在每本小说前加个简短的介绍。我看到的简介大致有这些:现代妖怪的故事、田螺男、猥琐男与一头野生动物的家常、□□男大器晚成起家之路,不过这回有一头鹿…。我竟无法反驳,你知道么?我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因为看完简介你就不必看书了。 
  时间差不多了,最后学校让我给你们一些忠告。我就简单说两句,梦想这东西从一出来就该用高香供着,千万别去碰它!真的,因为它是梦想啊!万万碰不得!将来,你们当中百分之九十的人会发现,寻找梦想就像和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躲猫猫,知道吗?不然到时候你举着‘I’m hungry; feed me’的牌子去市政府大楼前示威时,根本不会有人睬你,因为你看上去像个身手不大好的扒手。再说,你们要实现了梦想,对我又有什么好处?”                    
作者有话要说:  

  ☆、20

  回到家,乔约已经吃完晚饭,离上班还有点时间,就蹲在电脑前看网页。桌上放了一盆刚做好的小面。等我脱了鞋,她就从厨房里取了碗汤出来,顺便抱怨了一下时间。我实在累惨了,就有口无心地唔了两声,然后一屁股栽进椅垫,掀动腮帮子吃起饭来。
  快吃完时,她突然对着屏幕咯咯傻笑起来。我问她看见什么啦?她说;“哎,我跟你说,这个法国人老有趣的,这人好几年专业扒手机的,他把那些手机里的照片都导出来,放在网上。哈哈哈哈…。。你快来看啊,这个网站叫啥?steal your memories;哈哈哈,快过来看呐。”
  “随便啦,”我打了个饱嗝,“你当心时间。”她抬起头,冲厨房怒了怒嘴说:“碗都在洗水池里泡着,别忘了洗。”说完继续喜滋滋地看电脑去了。我叹了口气,就去厨房刷碗了。
  等我把最后一只碟子丢进晾水格,她突然惊呼一声“你朋友!上面有他的照片!”紧跟着又叫了一声“我得去上班了,要迟到了!”
  我拎起两只湿答答的手,目送她像只被火点着了屁股的猫一般窜了出去。
  电脑还开着。
  我把电脑挪过来,一张张看起来。里面的照片大多都瞧过,包括那几张如午夜梦回猛然惊醒后徒然出现在头顶上方的鬼魂般的照片。我慢慢拖动鼠标。最后几张照片显然没来得及发过来。在那些照相里,此人时而戴着墨镜时而像吃坏了东西笑得诡异莫测时而又一本正经起来。纸牌上的东西是写给我的,因为打头都是“大石:”。
  “吃三文鱼,你最爱吃的那种,你吃不到,hohoho~”
  “快看我后面那个鸟窝头老头,他长得好像你”
  “今天感觉特别有精神,连头发都精神得竖起来了,看到了没有?”
  “蓬皮杜我看不懂,给我解释一下那都是什么玩意儿”
  …………。
  “我们在一起好么?”
  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十来分钟,然后关掉电脑去睡觉了。之后干了些什么,我半点也记不起来了,大约就是按部就班地冲了浴,打开被子一觉睡到天亮。早上醒来时,脑袋还像颗地瓜一样埋在被窝里,眼睛像被揍了两拳难以睁开,被褥内侧黏糊糊的结了一大片水渍。我把脑袋从被窝里伸出来,掉头看了眼妻子。她似乎醒来很久了,若有所思地望着我。她探出一只手,摸了摸我的脑袋,问我:“你朋友呢?很久没见着他了,结婚那天也没来。他还好吧?”我翻了个声,又躲回了被子里,闷声闷气地说;“他走了。”
  从那天开始,仿佛有人按下了身上的某个按钮,潜匿在体中的某种疾病骤然爆发,我像吃了□□的仓鼠一般日复一日地重复一些毫无意义可循的行为。白天我茫然无绪地在我们从前一起漫步的街道、经常光顾的餐馆、寻乐过的酒吧、每周必去的剧院、游泳馆和网球场前踟蹰。我试图在百货大楼的香水柜台上寻找某个身影,然而大楼翻修过了,原先的牌子一一撤柜,柜员换了一批又一批,曾经存在过的一切也都无处可寻。到了下班时间,我就去山下的公交车站,呆坐在候车室里直到天黑。
  晚上,我走在市中心。人们从白天森冷单调的铁盒子里蜂拥而出,铺得满街都是。天桥、电车、地铁上到处都是缓缓流动的人群;酒吧,咖啡馆,餐馆,电影院和百货大楼门前,女人们浑身洒满了香水,再冷的天都光着腿,在高跟鞋上瑟瑟发抖,男人们衣着体面,脸上挂着奉承的微笑,把他们的木偶女人拖出计程车。暧昧不清的夜风中,整座城市被铺天卷地的夜色打回了原形,一座巨大的鳄鱼池,漂满了冷而亮的街灯,大块的落地玻璃窗如同刚从冷冻柜里掘出来的黄油,时而浮现出动作扭曲衣着光线的光头假模特、如玩具般涂满色素的食物,用枪支、炸弹、形状花哨色泽诡艳的文字和女人义肢般浑圆的大腿拼凑出来的奢侈品广告牌、电影海报和舞台剧海报。它们无不摆出循循善诱的姿态,将一批批的人迎进去又送出来。
  晚上,我在旧城区走。从地铁出口走向十二年前的老寓所。整个旧城区依旧按着原先的步调缓慢前行,在混乱的秩序、糟糕的治安和薄弱的上进心的折磨下不见起色。到处都是魂不守舍踽踽而行的人、痤疮般色泽糜烂的游食铺、潜匿在街边的坑蒙拐骗的肮脏勾当、红灯区油迹斑斑的玻璃移门后那密不可宣的天地。有几次,我站在寓所门廊上,天上下起小雨,白柳般的雨丝在冷冽的夜风中飘摇,刺黄的车灯一孔孔打穿雾气,倒出半街的光,一切恍如当年。我竖起耳朵,希望能够听到一只鹿的脚步声。但回应我的只有刺耳的喇叭声,车轮碾碎雨水的炸响,和被溅了一身水的人的刻毒咒骂。
  第二天早上,我溜出家门,接着走。我在那早已一去不返、空无一人的七年的光阴中循环往复地兜圈子。时光就如一把绞刑架,将整个世界托于掌上,在最接近绳索的地方,有人一手从口袋掏出金币撒向底下的人群,一手竭力去够他们的绳索,同时更多的密密麻麻的人群不断蚕行着涌向那些绳索。在那个距离□□和绳索同样遥远的地带,我圈了块地静止不动了,在那儿我不知道自己从哪儿来、在做些什么、该去哪儿、该做什么,只是垫高了脚,在茫茫的人海中寻找,在那儿,在漫长而无望的等待中,我放弃了与任何人一同前行,放弃了思考。
  每当人群里出现身材异常高大的男人,我便情不自禁地追上去,跑到他面前一探究竟。去餐厅吃饭时,我像个偏执狂那样一遍遍向侍者打探,有没有什么男人经常光顾这儿、每次来必点咖啡卷和酿苹果,若他们说有,我便不顾周折,一定要问到他的名字、外貌以及来的时间。有一次,我从地下车库开车出来,看见动物园的卡车上装了两头鹿,就不自觉地一路追上高速,直到那辆在出口处乍然停行,司机气急败坏地跳下卡车,拍着我的窗户问我在打什么主意。
  鹿男离开我已有五年的光景,在这期间,或许他曾回来找过我,或许他一直藏在某个地方默默地窥探着我,或许他再也没有回头,又或许他已经死去。我一概不知。他的告别是坚定的,那封信如同一纸遗书,让人看不到任何重逢与回头的希望。任何努力都将一无所获。所以从他离开的那刻起,这五年我从未为此哭泣,从未努力寻觅。而现在,我却夜夜为五年前那场仓促的告别而哭泣,像个疯子一样四处寻找。我到每一个鹿群密集的地区去,每到一个地方,总觉得他近在咫尺,却同时远在天边。
  每天早上我空手出去,每天晚上我空着手回来,每天都是一场白日梦,每个黎明它平地而起,每个午夜它霍然倒塌。
  公司楼在装修,他们把我书柜里的东西打包在两只海运箱子里。老板问我要不要带点资料回家,我去了趟公司,在两口箱子间慢吞吞地翻找。在一口箱子里我发现了一本小学课本,两指厚的书中有一道裂缝,你知道,若有哪一页被翻看过许多遍,那儿就会出现一道逢。所以我晃了下书,那页就翻了出来,上面写着“我爱我的母亲,我爱我的父亲,我爱我的祖国……。我爱我的朋友。”
  也不知为什么,那段时间,鹿男的东西总会凭空地冒出来,尽管搬家时,我尽量把凡是他用过的东西都卖了,可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儿还是不停地冒出来:棉拖鞋、领带、钢笔、卷笔刀、弹球、班比头牙刷、用来舀蜂蜜的深口勺子…。。只要它们一出现,我就让乔悦尽快丢出去,她知道我心里舍不得,就都收在一只饼干盒里。很多个午后,我捧着那个盒子,像得了失忆症的老头,郁郁地在窗前坐一个下午。 每回她从厨房里出来,见到我这样,既愤怒又不安,犹豫了半天之后,才干巴巴地说;“吃饭了。”我就乖乖放下盒子,吃饭去了。吃饭时,她试着跟我说一些有趣的事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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