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碰巧出事,所以就干脆休学了。我一直跟同寝打听你的消息,那时候很希望你能考砸,真的,这样你就能留在那座城市了。结果听说你学习一直进步,突然变成班里的积极分子,高考考得很好,我彻底绝望,才打了一通电话去泄愤。很蠢吧。”
我无言以对。要说些什么?
回忆这些年的点滴,然后重头再来?
三言两语,颠倒沧桑。
刘奕,当初你已知我心意却连句话都不肯说出口,我被家人赶出来住进宿舍,假使你有一点表现我都会欣喜若狂。
我们都太自私,容不得自己为一句喜欢将所谓自尊全部抛弃。所以算了吧,我需要的是一个同类,而不是随时都可能厌弃或被厌弃的直男。
我以为自己难免伤怀,然而时间却将我的以为全部冲散。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淡漠,曾经的最爱变成次爱,最后甚或塞进自己也厌于眷顾的角落。
我看着右手的袖口,里面隐约露出白色的伤疤,突兀而扭曲,除我自己,再没有人能看得分明。
刘奕也不会,尽管他仍是个细心的男人,敏感的心思却早被生活磨光。
我以为再次见面时会对他说的话,现在却让我觉得无聊无力。
十三年,到如今。
手腕上还刻着他的名字,我却已决定舍弃。
所谓断腕,未必大痛。至少于我而言,已非最痛。
“为什么不说是曾经?曾经喜欢过我。”
“我现在还是……”
“你不知道吧。我有洁癖。”
“如果一边说着喜欢一边和别人□,我会吐。”
他突然跳起身来吼叫:“你他妈的别得寸进尺!老子还不能说喜欢你么!谁他妈欠了谁的!”
下一秒,我手里握着已经破碎的玻璃杯,看着鲜血从他的额头上流下来。
“我他妈的早就想这样做了。我让你变成同性恋?那也是你让我变成了这样。自作自受。”
我说得道貌岸然,底气却完全不足。其实我当初并非完全未察觉他看我的眼光。
只是,我在他面前永远不会示弱。不论是十三年前说不出口的表白还是如今遮掩着的伤疤。
因为我的执拗,也因为他不值得。
即使是在那样轻狂的少时,我已清楚他不值得。
“刘奕,你欠了我的。帮我付酒钱,我们就算扯清了。”
他冲过来拽住我的手,却又立即按住胃部。
我却再无心疼的感觉。“刘奕,你还记得自己最喜欢说的话么”
他仿佛再也忍不住地蹲□去痛哭。
他说,爱情不是出租车。
爱情不是出租车。纵使腰缠万贯,谁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我转过头,不看他的脸色。一出门,酒吧的暖气被寒风吹散,酒意全无。
总算了结了一件事。
对于我这种懒人来说,拖了十三年的事情却也仅此一件。
仿佛再不解决就亏欠了谁一般。
50度的Stolovaya,餐桌,伏特加。
那是我当年在他离开后最常喝的酒。为了提醒自己,只不过一场宴席而已,餐桌上盛宴再好,依旧要杯盘狼藉,各自归家。
我相信刘奕现在已经懂得,尽管当年他连伏特加的名字都不熟悉。
我忽然觉得有点冷,然后开始想念家里二十四小时开着的空调。
作者有话要说:餐桌。
5
5、章五 。。。
打开门我叹了口气,快累垮了。
开灯的时候才发现凔濂坐在沙发上瞪着我。
他说,回来了?
我说是,今天去外面透透气。
“为什么不开手机?”
我差点笑出声来。我已经多久没碰过手机了?也许它现在在床底下躺着吧!
几乎无论何时,凔濂只要想找我,只要打家里的固定电话一定有人接。
而我想要联络他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忘记了他的手机号码。
我觉得我们连普通的室友都比不上。
他盯着我,很久,久到我开始慌张。
然后他起身去衣帽间拿了衣服又回来,说,去洗澡。
我松了口气。
我想我已渐渐不会再为他的冷静自持而失落。
一切都会淡漠,然后我的生活会渐渐好起来。
浴室里。
我看着手臂上的那一行名字傻笑。我知道自己是疤痕体,这道疤再过十年也依然有痕迹,何况当年刘奕离开后我在上面一次又一次地用玻璃划开口子,自虐地拣着那几道划痕反复割开。
那时候太傻了,傻到以为刻在皮肤上的东西就永远都不会忘记,也不愿忘记,全然忘了所谓爱情就如蔷薇,开得再美,不被呵护也就刹那老去凋黄。
我打碎杯子,握着那片玻璃,沿着当年的伤口磨,宁愿留一片更大的伤疤也不想再看见当年的蠢样。
血越流越多,我有些慌乱地发现自己的眩晕,我想喊凔濂,可居然喊不出口。
醒来的时候我看见的是专属医院的白,白色里面缠着蓝色条纹,我迷迷糊糊地想着自己穿蓝色从来没有好看过,然后睁开眼睛看到凔濂的脸。
我有一瞬间以为自己来到了太平间。他颧骨高高地突起,原本柔和的线条现在显得突兀恐怖,眼睛里的血丝满布眼白,胡茬——啊,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胡子长这么长。
思维漫无边际地游荡,以致我一开头没有听见什么声音,直到他的声音大到接近嘶吼,然后蹲□子开始大口地喘气和剧烈地咳嗽。
旁边床位的病人急忙按铃叫来了护士,两个小女孩大概是实习生,看到他的样子吓坏了,又拖了男医生来把他架到一边去。
我是那么恶劣地高兴着,原来他可以是这个样子,为了我。
之后我跟凔濂回了家,手上缠着的纱布也终于卸了下来。
手上的疤居然很浅,浅得近乎于无。
他握着我的手腕说,你看,这片疤大得很,你手上的血管都看不到了。你觉得不显眼,是太久没晒太阳,白得不健康。
他还是如此直白,近于无理的直白。
我怕他再生气。我居然会怕他生气。
然后不由自主地讨好说,只是突然觉得留着这些不值得。挺傻的。
他说你是傻瓜吗?可以去做个刺青啊,肉色的刺青。听说有人背上刺了mylover,无论再换几任情人也可通用。
我说你准备换情人了啊?晚了!都三十岁的老男人了,谁要啊。
他突然认真地说,我除了你谁也不要。
想了想又说,那个女人丑死了,是她自己贴过来的,拍的照片只是错位而已。
好吧,我承认,我一直希望他说一些好听的话。
那叠照片发到我的邮箱里时我以为我们终于该到了分手的时候,他终于忍受不了我。
那时候第一反应居然觉得无所谓。
一起过去的十年,这个时间太长,以至我惊心于自己的漠然。
以前我便常常想,他太过沉默寡言,而我需要听,需要确认,需要很多尽管真真假假分辨不清却足够好听让我安心的话。
可是等到他真的说出口,我却浑身不舒服。不是因为他说得太生硬笨拙。相反,就如同从不撒谎的人说的话都像是实话一般,他说的情话从来都不像油嘴滑舌的打情骂俏。有人曾说他的眼神认真起来能让冰人情动。
他的冷静自持与现在的样子反差太大,让我无所适从。
一年也见不到几次,他这样的眼神。
我为何希望这样的他多说些什么?
突然觉得安慰。
我们都变了,时光荏苒,年华老去,然而我们身上有些特质还是未变,有些东西还在原地。难道要我自己将它们连根拔起?
凔濂。
我默念这个名字,嘲笑自己的愚蠢。
冷,溪。
什么样的父母会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还把他养成了这样理智过头的人。
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以前读着这些诗句,空空自寻烦忧,以为无法可解的心病其实早成了庸人自扰。
算了,就这样过下去,留一年是一年。
我那时的确是这样想的。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头一次认真地想了,不只是过去与现在,还有将来。
我并不期待他会把我当成此生唯一,也不觉得我们能够长久。
我打算在他结婚的时候离开。
很多东西都被我打算到了,很多事情我也翻来覆去地考虑。我以为我已足够认真。
却从未想过居然是我先生出离开的念头。
作者有话要说:不如怜取眼前人。
6
6、章六 。。。
日子一天天过去,所有的事情都平静如常。没有太大的改变,却仍是日日不同。
我开始偶尔上街,避开酒吧街和市中心,一个人走到市郊再坐车回来,手指留在电脑键盘上的时间渐渐变少。凔濂某天晚上突然握着我的手腕说,这里有痕迹了。
我才发现自己原来很容易晒黑。
我说那就做个手术去把疤消了吧。原来白还不觉得,现在疤痕很明显哎。
他说,算了吧,说不定会疼。改天有时间了我陪你去买手表,总不能老像大学时候一样买个护腕遮着吧。
我说,好。
其实我六年前曾经想过去掉伤疤。柳渊也说过,算了吧,说不定会疼。这个名字刻得很小但是很深哎,你一定很爱他。
他的表情有点落寞。我想,他大概一直以为我现在的情人叫刘奕。
我并未分辩。当时柳渊还是凔濂公司的设计师,我不想给凔濂添什么麻烦。当然,也不想给自己带来纠缠不清的困惑。
直到四年前柳渊离开,我虽痛苦,却在同时松了一口气。
我一直觉得愧疚。柳渊是个太认真的人。他说喜欢的时候,是真的喜欢而非敷衍。细心、温柔、专一,所有的优点,或者说我希望某些人拥有的东西。这些都是容易吸引别人然而又会被人渐渐忽略的。
这样的人太容易受伤,然而被他照顾过的会太过幸福,直到失去了才知道珍贵。
大概就是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从七年前到现在,我笔下的主人公都是以他为原型——无论男女。
遇见他的时间太巧,刚好是毕业一年,我整日无所事事,偶尔找到的工作也做不长久。写字的收入是不定期的,我的情绪也随之变化。即使是我,也会为一样东西发愁。这是我那时的想法。
而凔濂那时候已是新公司的总裁。我曾经随口问过他的资金是从哪里来的,他说除了自己在大学炒股赚的,还有跟爸妈借的,以后要双倍还回。
我这才弄清楚他的头脑和身世也算在学校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我一共只去过凔濂的公司两次。
第一次去碰到了柳渊,之后的几年想的事情渐渐变多,然而倾诉的对象从来就不是凔濂。柳渊听人说话的时候会看着人的鼻子或者眼睛,永远都会给出适当的建议,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为难的样子,除非这种困惑是我造成的。
我一直觉得柳渊有什么不好,以致我不愿意离开凔濂?
得出的结论是,他太好,好到我觉得跟他在一起是一种亏欠。
这听起来挺像我嗤之以鼻的电视连续剧,然而和那种太过温柔的人接触过才会发现。所谓爱情的平等(虽然我的喜欢与爱情相比实在相差太大)只有当两个人相差太多的时候才会清楚地了解。付出总有将耐心消磨殆尽的时候,而柳渊的温柔却像没有底线。我心疼他,然而他也太有能力,我甚至没有过担心他的机会。
所以我从来不敢在他面前露出不好的一面。我在公司第一次碰见他的时候说我是来应聘的,结果总裁看不上,他居然也相信了。他说也难怪,人靠衣装嘛,你长成这样还穿白衬衣黑裤子,总裁要是看上了才不好。不过这样挺干净的,我喜欢。
之后我每次去见他都是这种打扮。至于见到凔濂只会是在家里,即使我有心打扮也显得怪异。
第二次去凔濂的公司是前几个星期。我走到街上准备买衣服,结果发现没钱。再然后发现凔濂的公司就在对面,于是准备找他借钱。
不得不说他的公司真的变了太多,原本只有银面外壳的大楼装上了金色的雕饰。原本我以为他的公司只有一两层,还想着怎么找,直到看见大楼的正面花体的品牌名。
即使是我也模糊地知道发展到什么程度的公司才能买下一栋大楼,于是稍微地惊讶了一刻。
走到前台时报上名字,接待说稍等,总裁马上就好。她笑得挺别扭,也不是说不漂亮,就是在公式化之后多加了一些东西。
我转身走去坐大堂的沙发——不得不说这是很人性化的设计——有人端来一杯茶。我看着一些同样等待着的人手里的咖啡,想着大概是凔濂的吩咐。
大概是惊讶的吧,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