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对我来说没有那么大的诱惑力,如果可以,我宁愿用钱赎回我的那些人的生命。”李锦低着头,拿根木棍在地上胡乱的画着圈圈。
“你是第一次参加战斗吧,第一次见死人都这样,以后习惯就好了。”
“习惯那么多人死是件好事吗?这次战争中无论是我的人,还是卫兵,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为什么就不能相互扶持,共同更好的生活呢,难道他们是命中注定就非得兵戎相见,你死我活吗?”李锦说的有点激动,眼眶都红了,“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我再也不要发动战争,再也不想看见有人死。”
看着李锦如此激动的说完这番话,是打心眼里惋惜这些死去的人,李剑南也不说话,也跟李锦一样低头沉思着什么。
是啊,战争只会给人们带来无尽的痛苦,而战争过后,又有多少人真正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呢。
李剑南平静的脸上动了一下,“李锦,你是个了不起的少年。以一群普通百姓发动这次攻击,以二百多人。死伤不足三十人,打败过千人的正规军。战斗时指挥的镇定自若,有条有理。还冷静的观察着周围,作出正确的分析。你的胆识,心态,见地整个王国在这个年龄中无人能比”
“不知李锦兄弟有没有听过‘雨影’组织?”一番沉思过后,李剑南对李锦问道。
“没有。”
李剑南对李锦不知道雨影组织有点诧异,但眼光锐利的他看的出来李锦是真的不知道雨影组织:“你知道死去人的心情吗?去看一看他们的表情,他们是笑着死去的。为了他们愿意牺牲生命的事情而死去的。而雨影就是这样一个为了能让天下千千万万穷苦人民能的脸上挂着满足的笑容死去的组织。”
虽然,李剑南话说的隐晦,但李锦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这个雨影是个民间组织,而且影响力还不小,只是不服从朝廷管教而已,不然组织内也不会有这么多人被抓了。
第三十八章 我是个家丁?
布隆带着众人打扫了战场,把堵在道路两边的巨石跟木桩都清理了一下。卫兵的尸体堆了一整堆放在了路边,没有清理,因为他们知道到了晚上,自会有山中的野兽帮他们收拾。
最后清点了战利品,黄金珠宝整整装了二十箱,用五辆马车拉着相应地走去。
李锦看都没看这些黄金,跟布隆交谈了几句,便跃身上马,向营地走去。
说起雨影,李锦没有听过,但在民间他们是一个传说。一个杀贪官,除污吏,救济百姓的组织,深受穷苦百姓爱戴。今天能有幸结识该组织的这群人,布隆等人都激动的都不知道自己的手应该放在那里,笨拙的向李剑南行礼。
“不用客气,我要谢谢你们救了我。”李剑南微笑着答道。
布隆刚刚询问了李锦的意见,想请李剑南到营地去做客,李锦点头同意了,布隆这才说道:“我们组织以飞鹰代号,我是负责人之一布隆。我想邀请您去我们的营地做客,对于您,我们所有人都是无比尊敬的。”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能结实李锦这样的英雄少年更是我的荣幸。”
当李锦一队人马回到营的时候,太守亲自带着几千士兵赶到了山谷。
许多野兽正在撕咬那大堆卫兵的尸体,卫队长的尸体则已经成了骨架,看来他的肉更符合野兽的口味。
“给我攻击。”太守无处发泄的怒火全部发给了野兽。
“大人,下官发现了几个特殊的柴堆,应该是用来处理尸体的,加上我们押运的雨影的囚犯都悉数被救,所以下官认为这次袭击我们的是雨影组织。”
“雨影……”太守仰天大叫。这一次损失了本季度的税金必将受到朝廷的处罚,而准备用来送礼的东西也被抢光了。
太守愤怒的叫骂着。但现在知道雨影的人在他的州县,也不敢作出太大的反应,只好拿出自己的家产来行贿京城的高官们,不追究自己的失职,最好可以由朝廷出面来对付雨影。
可不管太守打算怎么作,但这一切与李锦已经无关了。
由于又打了一场打胜仗,夜晚,营地里又举办了篝火晚会,守着火堆,吃着烤肉,喝着大碗酒,缅怀着在这场战争中死去的兄弟。
其实,这里的人都已经无惧死亡,在李锦来之前,他们已经对生活无望,死对他们来说更像是一种解脱。而现在为自己的亲人们报了仇,就算是真的战死了,他们也毫无遗憾。
今晚整个篝火晚会异常热闹,所有人都很兴奋。只是兴奋中带有一丝发泄的感情,对这一生穷苦命运无奈的发泄。
李锦从山谷回来就一直闷闷不乐,在火堆边跟村长老爹喝了几口酒,就独自来到了湖边,坐在一块石头上,静静看着洒满月光的湖面。
“李锦,如果你的人经过良好的训练,懂得战术配合,加上你的智慧,今天的山谷之战可不损一人,也不伤一人。”被邀请来营地做客的李剑南见李锦独自离开,也悄悄起身跟了过来。
“是吗?”李锦看了一眼李剑南,“可我觉得我就是一个小小的家丁,根本不懂得怎么训练他们,更不能领导好他们。”
“呵呵,没有人天生就是领袖,也没有谁规定领袖就一定各方面能力都要出众。只要心地善良,知人善任,品行端正,得应人心,这就足够了。”
“我并没想过要做什么领袖,我原来就想安安稳稳的做一个家丁,跟我所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
“也许吧,但有的人命中注定这辈子就不会平平淡淡,我相信你也不会甘于平庸。”说完,李剑南从怀中拿出一个绿色的木片,上面有几颗排列整齐的宝石。“这个给你,如果你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拿着这个令牌,到雨影的任何一个分舵,那里的人都会尽力帮助你的。”
“木片,有什么用呀?”科瑞把玩着手里的东西。
“这是夜雨的令牌,这种木头十分稀缺,经久不烂,数量极少。持有此木片等同首领亲临,可以随意调动夜雨的全部的力量。”
李锦听完,马上把木片还给了李剑南:“这东西是你的,它太贵重了,我不要。”
“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我看的出你心中的善良。希望它在你手中能发挥用处,日后帮助更多的人。”李剑南那推回了李锦的手:“李锦,你我虽然年龄相差很大,但我与你十分投缘,如果你不介意,可以喊我一声大哥。”
“回到营地后,我从村长老爹那知道了,你是雨影的首领,你带领你的人惩恶扬善,深受大众爱戴。所以你是个英雄,我怕我不配做你的兄弟。”
“没有什么配不配的,我也是穷苦人出身,从小就立志要解救天下的穷人于水深火热之中。如果哪天我没有完成这个愿望,希望你能继续做下去,而且我相信你会做得比我更好。”
经过再三思量,李锦握着木牌,重重的点了下头,“我不知道我将来能不能帮助穷人脱离苦海,但既然大哥这么瞧得起我,我愿意努力去做。”
“哈哈,好兄弟。”
“大哥。”
说着,李剑南跟李锦两人的手结结实实的握在了一起,不知不觉中达成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与愿望。
第三十九章 金色飞鹰
昨晚是疯狂的一夜,营地里的人忘我的跳舞,喝酒,一时忘记了过去,忘记了忧伤。最后,就连李锦跟李剑南也被这气氛感染,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喝到伶仃大醉,双双躺在湖边睡着了。
早上的时候,李锦是被那一成不变的早训声给吵醒的。
不用说,肯定是李慕组织起来的。
随着跟李慕相处的时间越久,李锦越觉得他就是个军人,无论是从行为日常还是从处事风格上看,他都显得特别干练,不会拖泥带水。
就像今早的早训,如果按照李锦的意思肯定会给他们放个假,好好放松一下,但李慕不会,在他眼里,定下的规矩就是要风吹雷打不动的去遵守的。
“李锦,还记得昨晚我跟你说过的话吗?我说如果你的人训练得当,山谷之战可不死不伤一人。”不知什么时候,李剑南也醒来了,悄悄地坐在了李锦后面一起观看校场上的人早训。
李锦闻声,扭头看了一眼李剑南,“大哥说过的话,我当然记得,只是······”
“哈哈,我就知道你不信,我们何不直接实验一番呢。双方选人用木剑比试一下你就明白我说的话了。”说着,李剑南起身走到了一个因为酒醉还在呼呼大睡的壮汉身边,“孙瀚,去选十个组织的人出来,组成阵型跟李锦的人切磋一下。”
李锦一听比试,也瞬间来了兴趣,对着正在训练的李慕喊道:“李慕,给我挑五十个能打的人出来,跟我大哥的人比试一下。”
当两波人站在校场上的时候,李锦这边的人发现,对方只有十个人,而己方却有五十个人,心想要是五十人都打不过十个人,真的可以找块豆腐撞死了。
反观李剑南那边,十人没有站在一起,而是有前有后,貌似组成了一个阵法。
李慕没有上,毕竟他武功高,要是上了就真有点过分了。所以不会武功只有蛮力的布隆亲自带人冲了上去,营地内的广场上五十人从四面八方冲出。可那十人一点也不紧张,有进攻,有防御,十人还不停的变换着位置。
被打中的人就自动退下,很快十人还有六人,而包括布隆在内的五十人就全部被击中过一次了。李锦瞪大眼睛:“真厉害,原来真的可以把阵法融入到战场上啊。我以前还一直以为老头是在跟我吹牛呢。”
“老头?”李剑南疑惑的看了看李锦。
“是呀,老头。也就是我大老婆的老爹,是一个非常猥琐无赖的老头子,不过他对我超级好。”李锦解释道。
听了李锦的解释,李剑南也没有多想什么,只是觉得李锦也太没大没小了,你大老婆的老爹不就是你的岳丈吗,人家都把那么漂亮的宝贝女儿许配给你了,你还这么不尊重人家。
李锦眼睛一转:“哎,大哥,你说什么兵种最强?”
李剑南拉着李锦重新坐到了湖边的石头上,体贴的紫荆知道李锦醒来还没吃早饭,就送来点心和水果。
李剑南跟李锦稍微吃了两口才说道:“防御最强的是重装甲步兵,杀伤力最强的要算弩兵,但这两种兵种都有一个最致命的缺点,就是机动性差。而灵活却不乏攻击力的军队,则要算是骑兵。你没发现所有国家最强的军团全是骑兵团吗?”
“骑兵……”李锦脑子里开始想像起来。
“大哥,你说我们营地也组建一个兵团,叫你的人来训练他们怎么样?就训练骑兵,我要一支厉害的骑兵队,到时候谁敢对付我们,我们也不怕。”李锦已经开始幻想了。
李剑南当然没有意见,这次他们被抓的人许多都受了重刑,需要好好的休养才能离开。完全可以借这个时间来回报一下李锦。
听到李剑南答应了下来。李锦心里一乐:“李慕,叫大家集合,我有话说。”
李慕大声答应了一句就跑去安排了。李锦坐在石头上,从盘子里拿个水果扔给了李剑南然后问道:“你说给我的骑兵起个什么名字好呢。”
“起名字,一个镖局的骑兵还要名字?”李剑南感觉有点好笑。
李锦一下子就跳了起来,站在李剑南面前大声说道:“以前和老头在苏府待着的时候,他跟我说过,大彦王朝最威风的就是皇家骑兵团,然后有像铁甲骑兵团,旋风骑兵团之类的名字,不是很威风吗?”
哈哈哈,李剑南大笑起来。李锦气的就要去勒李剑南的脖子,李剑南笑着挡开了李锦的手:“李锦,那些是国家的正规军,所以有名称,一般私人组织很少有建立骑兵的,就是几大江湖组织有骑兵队,那也没有听说起名字的。”
李锦听完转过身去,站在了湖边,伸手指着太阳。说道:“我,李锦少爷。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我喜欢骑兵有名字,那就要有名字。而且,我还要建立一支就连国家都没有的火枪队,炮兵团,哼,总之,别人有的我也要有,别人没法有的,我也要有。”
开玩笑,作为一个接受过新世纪教育的大学生怎么能被古代的规矩束缚呢?
李剑南听李锦说话,既严肃又认真。根本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意思,心中暗想李锦他日必非池中之物。不由的心情激动:“好,够豪气。就叫金鹰骑兵团。”这个名字不算是李剑南想到的,他是看到了李锦的衣服上绣有一个金色的飞鹰。正好李锦的组织也叫飞鹰,所以想到了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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