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故事之婆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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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故事之婆娑-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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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宝气得几乎跳脚,凶巴巴地瞪著他。
  季子祺转过头,微微地笑,说:“别担心,我有分寸的。”
  他的五官只算清秀,胜在肤色白皙,眉眼间略带疲惫和倔强,笑容却是明朗的,像海平线上的骄阳,顷刻便驱散阴暗,映出粼粼波光。
  阿宝不由自主地点头,目送他离去。
  好一顿颠簸过後,季子祺来到上次的酒吧,他深呼吸,尽量忽略身体的不适,无视耳边的喧闹,穿越放纵声色的人群,轻车熟驾地走进暗门。
  很快,他来到走廊的包厢前,推开门,一脸阿谀地唤:“龙哥。”
  坐在沙发正中间的男人挑动残缺的眉毛,朝他勾勾手指,季子祺便向前去,亲昵地坐在龙哥大腿上,整个人依附在他的胸膛。
  这副乖巧的模样让龙哥很满意,眯起眼,把玩他耳後的卷发,包厢里的人比平日更多,气氛却很凝重。
  季子祺此时才注意到,沙发前的玻璃茶几上有个透明胶袋,里面装著鲜血淋淋的断掌,手腕的切口非常整齐,连筋骨和血管都能看得清楚。他连忙别开眼,脸色煞白,僵硬地瘫在龙哥怀里。
  “不好意思,把你的小情人吓到了。”
  说话的男人坐在对面,翘起二郎腿,从头到脚皆是嚣张跋扈的气息,惟独那双眼锐利如鹰隼。
  龙哥捏住季子祺的下颚,问:“你害怕吗?”
  他死命地摇头,答:“不。”
  龙哥揉揉季子祺的脑袋,尔後,气焰高涨地道:“你带这麽个东西到我地盘来,是想吓唬谁?”
  男人没有回应龙哥,而是笑嘻嘻看向季子祺,问:“小弟弟,你真的不怕?”
  季子祺吞吞口水,挺起胸膛答:“不怕!”
  “那如果把你的手砍下来,放在台上凑成一双呢?”
  “你在开玩笑吧?”季子祺明显底气不足。
  “不是开玩笑。”男人收起嘻皮笑脸,说:“你没到之前,龙哥跟我打了个赌,如果输掉的话,後果就和刚才我说的一样。”
  季子祺当场腿软,幸好龙哥搂住他的腰,才没有失态地跌到地上。
  “赌、赌什麽?”
  “放心,是你最拿手的骰子。”龙哥答。
  “那麽开始吧。”男人率先拿起骰盅。
  季子祺在夜阁的工作,无非是陪酒和卖身,时间长了,玩骰子的技术自然而然有所提高。还有他为了让客人多叫酒,自己好多拿些提成,也曾苦练过一番。
  如今想来是锋芒毕露,被龙哥推到台面当替死鬼,若是赢,便得罪对面不知是何方神圣的那位,输掉的话,断手之余,恐怕龙哥还不会轻易饶了他。
  想到这,他恨不得双眼一闭,直接昏厥过去,或许还能死里逃生。
  季子祺硬著头皮问:“玩什麽?”
  “一颗骰子赌大小。”
  话语刚落,包厢里两方人马反应大不相同,连龙哥都皱眉,季子祺更恨了,恨自己刚才嘴快,造成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後果。
  男人似乎看穿他的想法,得意地勾起嘴角,晃动手中的骰盅。
  “等一下!”季子祺叫住他,说:“按照规矩,你已经选了玩法,那就该我做庄家,如果双方点数相同,就算是庄家赢。”
  男人愣住片刻,笑道:“好,看来你还有点小聪明。”
  季子祺尽量不去看那令人发指的断掌,拿起骰子放进骰盅里,摇几下,便盖在茶几上。
  比起他的严谨,男人只是用指头捏住骰子,令它在茶几上转动起来,他的运气不坏不好,骰子停下时,正好是红色的四点。
  虽然季子祺刚才为自己争取到一点优势,但他并不乐观,输赢的几率都是五成,只能靠上天庇佑。
  当揭开骰盅时,季子祺的思绪是抽离的,他没有立刻去看自己摇到几点,而是在想,如果输掉的话,能不能跟龙哥或对面的男人求情,留下自己的右手。
  直到龙哥在他脑门上拍一下,季子祺才恍然回神,对上龙哥带有得意的眼睛,便有种劫後余生的感觉。低头一看,非常巧,他的骰子也是四点。
  “龙哥,等下我就把人送回来。”男人站起身,又说:“不过……若是以後再有人到我的赌场里浑水摸鱼,可没那麽幸运。”
  “不劳费心,我自会管教。”龙哥沈下脸说。
  男人点点头,看了季子祺一眼,道:“这小子挺有意思,龙哥若是哪天不要,便送来给我玩玩。”
  说完,带著手下大摇大摆地离去。
  龙哥不予置否,冷冷地看向季子祺,只见他动也不动的,直盯著眼前的骰子,眉头紧锁,表情是道不出的复杂。
  到底是没见过世面的孩子,怕是吓坏了,龙哥难得宽容地抚摸他的背,算是安慰。

  第三章 杀戮

  今天是个好日子,农历三月二十七,破日,诸事不宜。
  凌霄拿著手帕,认真地擦拭手中的托卡列夫,金曾说过,枪是杀手的第二生命。
  金喜欢尝试各种新型武器,他却对这把前苏联生产的手枪情有独锺。虽然外表平实,但胜在性能好,它所发射的子弹,一旦打中人体的重要部位,必死无疑。
  托卡列夫的爆发力和冲击力,能将穿透人类的肋骨,并且会造成大量出血,是世界上同口径枪弹中威力最大的枪械。
  清除烟垢後涂抹保养油,凌霄放下手帕,目光柔和,翻来覆去的查看成果,才满意地放进枪套中。他穿起黑色风衣,用手挽起坠落在饱满额头的刘海,戴上深灰色鸭舌帽。
  临出门前,他又倒回去,从抽屉中拿出他的第三生命,含有浓烈焦油和尼古丁的香烟。
  记得十四岁那年,凌霄饿了两天两夜,金将他与一个失去行动能力男人关在密封的地下室里,只提供冰冷的水。
  直到那天才知道,原来他所遭遇的严苛训练,竟是为成为杀手而准备的,晴天霹雳。
  饥饿的空虚感逐渐吞噬他的理智,金没有逼他,只用最残酷的方式让他做出选择,是被活活饿死,抑或是用人命换一顿果腹。
  金甚至连武器也没有给他,凌霄只能用自己的双手,扼紧男人的脖子,感受到皮肤温暖的触感,还有生命消逝的过程。男人不断地抽搐著,表情狰狞,眼珠子突出,束缚在身上的铁链阵阵作响,那清脆的碰撞声,还有男人喉咙里发出绝望的嘶吼声,让他这辈子也忘不掉。
  当金推开地下室的铁门时,凌霄跪在尸体旁边,眼神空洞,双手不断地颤抖。金含笑向前,递上一根烟,从此,他便堕落在烟雾弥漫的世界里,迷失方向,无法看清未来。
  金说,杀人和吃饭一样,习惯就好。
  佛说:有其因,必有其果。
  如过季子祺赢得赌局是因,那得到的果便是勾起龙哥的兴趣。
  他的地位并没有提高,待遇也没有改善,在龙哥眼里还是下贱的男妓,想骂便骂,要打便打。至於最近频频找他的原因,其一,便是看他顺眼许多,有人惦记的葡萄总是特别甜,其二,季子祺最近实在乖巧,在他面前更是百般讨好。
  比如一巴掌掴过去,季子祺缓过痛来,还会可怜兮兮地撒娇。每当这时,龙哥总感觉心中有股邪火,也不管场合,扒下裤子就把他给就地正法。
  “龙哥……轻一点啊!”
  “轻一点?轻一点你有感觉吗?小骚货!”龙哥的语气和动作同样凶猛。
  季子祺不可抑制地发抖,红著眼喊:“好疼,轻点啊……”
  偌大的包厢里,多余的人早已识趣地退出,季子祺趴在沙发上,左腿被越抬越高,身体弯曲至难以承受的弧度,痛得泪眼朦胧。
  龙哥喘著粗气,用手在早已斑驳的臀掐一把,感受到温暖的内部更是紧窒,夹得他遍体舒畅,不由低头咬住季子祺的耳,奔腾到欢快的顶点。
  待他完全泄出时,柔软的耳垂已留下血红齿印。
  将自己的欲望抽出,扯下带有红丝的避孕套,随手扔进垃圾桶後,便点根烟仰靠在沙发上。
  比起龙哥的惬意,季子祺狼狈得多,哆哆嗦嗦地套好裤子後,便转过身,握住他半软的男根,用唇舌清理残留的精华。
  龙哥随口问:“怎麽回事?”
  见到他赤裸的上身布满伤痕,交错的斑斓青紫色,落在白皙的肌肤,像幅晕开的水墨画。
  “客人留下的。”
  “什麽客人比我还狠?”龙哥又问。
  “是王总……”季子祺小心翼翼地答。
  龙哥用鼻子哼一声,抖落烟灰,阴影下,他的面孔看不出喜怒。
  在酒吧的地下停车场,光线微暗,数百平方米面积,因为只有孤零零几辆车而显得空旷。
  龙哥对季子祺的态度仍一如既往的恶劣,若非要挑出和之前不同的好处来,就是酒吧打烊後会顺便捎他回市区。虽是小事一桩,也足够让他受宠若惊。
  所以当季子祺坐进车里时,连安全带也没有扣,将身体尽可能的缩蜷一旁,生怕惹得龙哥不高兴,把他扔下车去。
  车门“砰”地一声关上,不需要吩咐,车厢便开始晃动,周围景物倒退。
  “龙哥,这几天我暂时不能陪你了。”季子祺说。
  正闭目养神的龙哥讽刺道:“难道是例假来了?还是有金主连包你几天?”
  “才没有……”
  “那是在吊我胃口?”
  “不敢。”季子祺惶恐地说:“就是清明快到了,我想去给亲人扫墓。”
  龙哥睁开眼,看到季子祺整个人缩在後座,估计身上痛得厉害,隐忍地咬住唇,却用期盼的眼神望著自己。
  他伸过手去,一下便捏住季子祺的下巴,说:“看来你真的学乖不少。”
  季子祺吸吸鼻子说:“龙哥,求你了,让我去吧。”
  “嗯。”龙哥淡淡应了声,目光掠过车窗外,然後挺直腰杆说:“虎子,你把车往哪开?”
  季子祺转头望向窗外,发现漆黑一片,连路灯也没见著,表示车子正往远离人烟的地方行驶。还没明白发生什麽事,但见到龙哥警惕的表情,两条残缺的眉毛拧成死结,他不由地打个冷颤。
  没有听到回答,龙哥正想发难时,车很突然地刹停,突如其来的冲力使得後座的两人都一个趔趄,季子祺更是摔下座位。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像电影画面那样。驾驶位伸出一只握枪的手,然後连续不断地扣下扳机,在封闭的车厢里,枪声几乎把耳膜震破。
  开枪的人计算很精准,每枪都打在不同的位置,後座的靠背上留下一列弹孔。龙哥腹部已经中弹,他捂住不断冒血的伤口,掏出枪来还击。
  季子祺吓得傻掉,连呼吸也忘记,唯一能想到的是,如果刚才他扣好安全带,又或者他没有摔下座位,後果会怎麽样。
  毋庸置疑的,他,会死!
  枪声仍断断续续地响起,像野兽在咆哮,仿佛要撕破黑夜。
  龙哥痛叫一声,再次中枪,温热的血喷得到处都是。虽然龙哥中弹的是大腿,但不断涌出的血液夺走他的力气,使他整个人倒在後座。
  季子祺看到冒充司机的杀手站起来,举起枪,正打算给龙哥最後一击。他猛然一惊,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使出吃奶的力气扑上去。
  鲜血的气味,死亡的恐惧,还有求生的本能,激发季子祺疯狂的举动。
  杀手似乎没料到他会反抗,被季子祺撞得失去重心,两人在狭小的车厢里纠缠,最後不知如何踩到油门,电光火石之间,车子以高速向前飞驰,壮烈地冲向路边的石坡。
  这时,翻天覆地般的震荡,让整个世界都颠倒破碎。

  第四章 威逼

  每个人都怕痛,是天性,也是弱点。
  季子祺还记得小时候,用压岁钱买双滚轴的溜冰鞋,穿上以後才几分锺,门牙便被硬生生嗑掉。那时母亲手忙脚乱地安慰他,祖母会又气又急的责骂。
  当他再长大些,新的门牙已经长出来以後,又不知死活的学骑自行车,很快连人带车翻倒在台阶下。大哥他从地面扶起来,妹妹会嘟起嘴,边轻轻向他膝盖处的擦伤吹气,边奶声奶气地叨念,痛痛飞走。
  季子祺已经不记得当时有多痛,如果不是膝盖留下疤痕,母亲留著那颗残缺的门牙,仿佛他从来没有受过伤。
  很多很多年以後,季子祺很怕痛,也很怕再受伤,因为痛楚会像现在一样提醒他,过去的日子将永不复返。
  他不愿睁开眼,不愿面对。
  “混蛋,醒了就别装睡!”阿宝在病房里大呼小叫。
  季子祺没好气地说:“你当我死了吧,记得准备好帛金。”
  “你真醒啦,我还以为你眼皮抽筋呢,既然醒了为什麽不睁开眼?”
  “我的脸有没有毁容?”季子祺问。
  “没有。”
  “我的四肢还健全吗?”
  “健全。”
  季子祺松口气,总算是肯睁开眼睛,四周白花花的一片,他花好些时间才能看清东西。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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