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这个说法)中发现的。
韦伯斯特在《论文集》中指出,尊重民间语言习俗的民主做法,只有在
具有社会平等的国家里才有可能。他认为,要在英国推行大众惯用法(语言
的唯一真正净化物和活化物)是不可能的,原因很简单:在那里,一个孤傲
和享有特权的贵放阶级,把自己的古怪言语方式抬到了凌驾一切的地步。
如果一切人地位平等,没有哪个特定的东西被认为是粗卑或荒谬的,那末每个人也就享有完全
的自由。但是,当某一些高高在上的人大言不惭地说:“我们是正确和优雅的标准,如果有谁
不遵从我们的榜样,就应当被视为粗鄙无知之徒”,他们就是在明目张胆地戏弄语言的规则和
公民的权利。但是,企图将一种标准强加于任何特定阶级的语言实践,是极其荒谬的。正如我
的一位朋友曾经指出的,这就像将一座灯塔建立在一个浮岛上。这是企图将本身变化的东西固
定起来;至少说来,只要假定一个地方的语言实践除了这一实践之外别无标准,即只有依据实
践本身来作标准,它就必然是不断变化的……但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如果住在首都的少数几
个人的实践应当彼作为标准的话,有关它的知识就必须传播到全国。可是谁来做这项工作呢?
能干的编纂者也许想在一本词典里把情况说清,然而词的读音很可能即使在官廷里或舞台上也
不统一。编纂者因此不得不听从朋友们和赞助人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他必然会受人反对,
他所规定的标准的权威性也必然会受到质疑;或者,他必须标出两种读音作为标准,这就使学
生像他一样地无所适从。在寻求最为满意的标准方面,这两种情况在英国事实上都已经发生;
当然,没有哪个人的标准是被普遍地遵循的。
因而,在语言问题上求助于贵族阶级的标准,只是要将一个地方的实践上升
为普遍准则这一通常错误的一个例子而已。
在韦伯斯特看来,在美洲大陆上存在着的各种读音差异,对于将美国人
的“普遍实践”作为全国性标准来说,全然不是什么障碍。在他的拼写读本
中,他声称自己只是表达了这种普遍的实践。他坚持说:“我并没有什么个
人的体系可以提供。必须把通常的语言习惯作为说话的规则,任何有违惯例
的东西就是错误的。一个州的方言和另一个州的方言是同样 滑稽可笑的;
哪一种都受地方语言习惯的支配,哪一种也来得到尽善尽美的判别标准的支
持。”美国语言的标准,只能设法从美国本身的空气中提取出来。
正如戴维·拉姆齐所著《美国革命史》(1791 年)一书的英国编辑所
指出,甚至在革命以前,美利坚的语言就已获得了它自己的标准。新大陆的
不带方言土语的语言,后来变得比西方人知道的任何语言都更加统一和普
遍。时光将会证明,当韦伯斯特力主“我们应当坚持自己的语言实践和总的
语言习惯”时,他是以先知的神秘声音在说话。我们正是由此而逐步地促成
了标准的美国语言,一种被克拉普称为“通过混和、妥协、模仿、改造,并
依靠变化着的人民在变化的环境中相互适应和适应新环境的各种方式,从而
在千百个不同的地方发展起来、并在继续发展的语言”。美国人将会对语言
立法和民间的语言习俗都表现出很大的热情。正如美国人对其他方面的法律
所表现的态度那样,他们将会把对立法的天真信念和对古老风俗和习惯法的
无限尊重结合起来。这种赋予我们的成文联邦宪法以巨大活力的对立物的神
奇统一,也赋予了我们的语言以巨大的活力。
正因为我们文化的其他部分都不如语言那样显而易见地是外来之物,语
言也就最能显露美国生活的独特之处。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在他 1828
年发表的《美国人的观念》中,总结了这方面的发展:
非常明显,伦敦的上层集团必然会给英格兰,乃至整个大英帝国的词语读音确立基准。这是因
为构成这个集团的所有的人物:其礼仪举止、出身门第、金钱财产和政治地位使他们备受赞誉;
普通人为了使入觉得自己也属于这个社会集团,就必须去模仿他们的一举一动,不论是他们的
言语还是他们的风度……
美国的情况则截然不同。如果我们有像伦敦这样伟大的首都,在那里,悠闲、殷实和有教养的
人们定期欢聚作乐,我想我们也会形成一个时髦的贵族阶级,它同样会不仅为衣着举止确立风
尚,也为谈吐言辞确定规范……我们没有这样的首都,在今后很长的时期内,也不大可能有足
以对语言产生重大影响的伟大首都……上流社会的生活习惯各不相同,甚至波士顿、纽约、巴
尔的摩和费城的吐字发音在许多方面都不一样。有经验的人只须品察细微的语言特征,就能分
清说话者是这一城市还是那一城市的居民。至今还没有哪个地方有独占鳌头的影响,乃致会诱
导一地的风流人物希望去模仿另一地的风流人物……
如果这个国家的人民和地球上的任何其他国家人民的情况一样,我们现在就会说着各种各样简
直听不懂的方言土话。但事实是,除了一小部分德国人和法国人的后裔外,美国人民作为一个
整体,是在用比母国人民好得多的英语说话。……总之,作为一个民族,我们在使用自己的语
言方面优于任何其他民族。当人们设想一下我们辽阔的领土,我们在发音和用词方面的总的精
确程度,就相当惊人了。这种语言方面的相似,只能归功于智力的大规模扩散和人民的无穷的
活力,正是这些,在某种意义上打破了空间和地域的限制。
在这里,形成了一种取代上流社会“标准英语”的“大众英语”,它独
特地与一个没有文化首府的国家相适应。在这个国家里,每个人都拥确像贵
族那样说话的特权。
第十一编没有首府的文化
“一个稀疏地分布于美洲这片无垠疆土
上的民族,就像从一个焦点四下散射的
光线。所有的光线并未消失,而热量则
荡然无存。”
塞缪尔·约翰逊
“并无别种追求的哲学家和诗人们,最好
还是在一个古老的国家颐养天年。”
本杰明·拉什
44.“从一个焦点四下散射的光线”
殖民地时期美洲文学作品的平庸和粗劣,使得美洲市场对外来作品开
放,也增加了引进方式所具有的意义。毫无疑问,一个如此分散而人口又如
此众多的文明社会,达到这样程度的文化普及,是前所未有的事;同时,一
个文化如此普及的人民,产生的纯文学作品却又这样少,这种情况也是前所
未有的。在美洲文化的这两个特征之间——整个人民的文化普及程度高和统
治集团的文学素质差——是否会有某种联系呢?在现代的西欧文化中,文字
出版物的最高尚的用途,除了神圣的宗教经典外,在于展现供特权阶级享用
的华丽的文学作品。人们是根据戏剧、诗歌、小说和散文的成就来评价这类
文化的,而这些作品如同宫殿和庄园宅第一样,都是贵族文化的纪念碑。然
而,我们是否一定要以建造这种纪念碑的能力来衡量我们的文化呢?我们是
否一定要希望将更多的美国人民领入贵族纯文学的神秘幻境中去呢?
在美国,文字出版物有着另一种命运;它的作用,用文字考古学家的传
统技术来判断,并不那么容易理解。由于美国人特别强调相关性、实用性、
“读者兴趣”和普遍吸引力,文字出版物便呈现出非常不同的形式。美国式
的文化人士,不是骚人墨客,而是新闻记者,不是文笔优美的散文作家,而
是实用手册的写作者,不是“艺术家”,而是宣传鼓动家。他的读者,不是
在沙龙之中,而是在市场之上,不是高墙深院内的隐者居士,而是理发店里
或寻常人家火炉旁的平民百姓。他所写作的东西“明白易懂”:文章要读者
注意论述之对象,而非作品本身。由于作品注重目的而较少顾及形式,因而
也就不会创造出一批职业的“鉴赏家”,一群为形式而形式的一知半解的人
物。在这里,美国的生活也是集中注视着事物的发展过程,而不是最终产物:
文字出版物与其说被视为“文学”,不如说被当作传递信息的工具。上述这
些倾向,其实可以追溯到久远的过去,这种倾向之所以盛行,部分的原因是
殖民地时朝,我们的土地上并未出现过蓬勃的文学文化。
在西欧,统治阶级的文学最早是用业已死亡的、外来的“经典”语言写
成的。其深奥难懂大大抬高了这些作品的身价,那些握有打开古老的学术殿
堂钥匙的人们,也权势陡增、自命不凡。在那些贵族文化中,古希腊和古罗
马的作品,至今仍然被公认为是现代作品所望尘莫及的。英国统治阶级接受
的正统教育,历来是古代的经典著作——在牛津,它们就被意味深长地简称
为“名典”。人们一直认为,期待进入政界的人士,在他们接触本国语言的
文学以前,应当首先了解深奥的希腊和拉丁文学了在美洲,这种情况在很大
程度上被扭转过来。一些最有修养的人士大力进行鼓动,反对在学术中将“经
典”标准永久化。尽管美洲也出现过浪漫主义的例外,如乔治·桑兹于十六
世纪二十年代曾在弗吉尼亚翻译过奥维德①的诗作,但在我们的文化中,通
晓古典语言,从未得到过在英格兰一向得到的那种普遍的声望。我们从本地
语言的文学起步,这样的文学以它的实用性而赢得了自己的名声。
由于书籍不同于口头语言,必须随身携于行李之中,因此在殖民地时期
的美洲(或它的各个地区)所能看到的书本文化,从某种观点来说,受制于
当时的交通工具。书籍是在某一特定地点印制的有形物品,它们往往只存在
于印制地点附近,或者至少是几个发行中心附近。因此,把美洲殖民地拥有
的书籍描述成仿佛处处皆有,是特别会使人产生误解的。
在殖民地时期,进口和销售书籍的经营中心,甚至也即阅读书籍的中心,
全分布在大西洋沿岸。当时,在水路行进一千英里,比陆地跋涉一百英里还
要容易;带十几本书乘船旅行六个星期,比带着这些书走十天陆路要顺当得
多。美洲的书本文化基本上是一种舶来品。美洲生活的许多持久的特点,就
植根于这个简单的事实以及书籍输入的特殊方式。
书籍在当时是城市的商品,而在革命时代以前,美洲不存在任何较为发
达的内陆城市。甚至到了 1790 年,人口超过六千人的八个城市,也都位于
海岸线上。西进运动和内陆城镇发展的后果之一,是一些不易接近欧洲书本
文化的城市相继兴起。但是,只是在美洲出版第一批书籍后又过了几十年,
美洲版的书籍才开始取代从英国运入的书籍。
美洲的城市,一心仿效大洋彼岸的伦敦。卡尔·布里登博指出:“由于
它的目光朝着东方而不是西方,它几乎可说是位于美洲的欧洲社会。”此外,
美洲人口向内地扩散的主要通道,几乎全都始于东部海岸的某个城市。这些
沿海的主要城市,像是许多相互隔开的漏斗,英国的书本文化通过它们进入
内地,然后散入乡村地区。因此,美洲殖民地的书本文化,在很长一段时间
内一直受着城市的影响和筛选。唯一重要的例外是弗吉尼亚,那里河网交错,
烟草经济发达,一些书籍被扩散到几十个私人种植园的船坞;但是,穿越弗
吉尼亚的文化溪流,首先已经经过伦敦这道关隘的过滤。
在最大的五个城市中,没有哪一个确立了对整个殖民地生活的无可争议
的文化支配地位。尽管它们在政府形式、旅店和社交娱乐等方面颇多相似之
处,但也存在着对美洲文化的未来至关重要的地方差异。我们习惯于把菠士
顿看成是支配十七世纪美洲文化的城市,然而早在 1680 年,纽约(当时称
新阿姆斯特丹)和纽波特就有着可与波士顿相匹敌的城市生活。虽然波士顿
是早期殖民地城市中人口最多的一个,但到 1760 年,它已经落到了纽约和
费城之后。在十八世纪,各殖民地城市中间存在着争夺领导地位的激烈竞争。
甚至在最初的几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