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不能把某一种方言当作移民群体的语言。从新英格兰集镇那些稍通文字
的抄写员们——虽则他们来自英国许多地区在拼写中所反映的发音情况推
断,当时的语言相当统一,非常接近英国的标准语。
那些注意到北美很少有方言的十八世纪的旅行者们,对于北美所有各个
阶层的人们所说的正确而符合语法的英语,也有很深刻的印象。休·琼斯牧
师在 1724 年说道,在弗吉尼亚“种植园主们,甚至当地的黑人,一般都能
说通顺的英语而不用方言的习语和腔调,并能在大多数共同的话题上,应付
裕如地交流。”“在英语的发音方面”,议员罗伯特·卡特宁可为自己的孩
子聘用美洲培养的家庭教师、而不是来自苏格兰或英格兰的私人教师。在十
八世纪的威廉与玛丽学院,教师们特别注意要求学生们学习正确的发音。在
费城,苏格兰的亚当·戈登勋爵 1764 年至 1765 年期间在殖民地旅行时发现,
“这里所用语言的正确性使我深为吃惊。不管什么阶层的人都说英语,它的
纯洁和完善程度,超过了除伦敦上流社会以外的任何地方。”
有些人甚至说,“总的看来,殖民地居民的英语说得比英国人还好。”
甚至吹毛求疵的观察家们也同意这样的观点。乔纳逊·鲍彻牧师(1737—1804
年)——他在南方住过大约十五年,教过华盛顿的继子约翰·帕克·卡斯蒂
斯,他在革命时期是一位主要的效忠派人士——花多年时间编纂了一本《古
词语和乡土词语词典》。他认为,美洲缺少方言,这在事实上’使语言贫乏
枯燥了人但他还是承认,“我认为在北美不仅流行任何地方所能听到的最纯
正的发音,而且表现出完美的一致,这是异乎寻常的。”
美洲语言在革命即将发生前的那些年的状况,在威廉·埃迪斯于 1770
年 6 月 8 日发自美洲的一封信中,有这样的概括:
在英国,几乎每一个郡都有自己特殊的方言;有的甚至还有不同的习惯、不同的思想方
法,可将居住地相隔并不太远的居民明显地区分出来。但在马里兰,以及邻近的殖民地的各个
地方,值得注意的是到处可以听到非常相似的语言。确实,大多数人的发音精确而优美,有见
识的人听来一定觉得悦耳。
殖民地的居民都是些甘冒风险的人。他们不仅来自英国和爱尔兰的每个地区,而且来自
几乎每一个欧洲国家,在那些地方,自由和贸易的原则一直生机勃勃地发挥着作用。这样,不
是可以合乎逻辑地推测,英语必然会被来自这么多民族古怪地凑合在一起的人弄得乌七八糟
吗?然而,事实正好相反。这些来自各方的前辈们的下一代人,却使用着完全统一和纯正的语
言。此外,它也没有受到英国或其他民族的父辈们所具有的乡音或不同语言的影响。
从我个人来说,我必须但白地承认,我完全无法解释殖民地居民同具有相同教育和财富
条件的母国居民之间,为何有如此显著的差别。语言的一致性不仅仅表现在集居着大量欧洲移
民的沿岸地区,而且还表现在人口发展缓慢的内地,那里的人很少有机会与有学问的外来人进
行交流而获得什么大好处。
殖民地时期的美洲语言对借用外来同或随意生造词汇的抵制,显示了促
成英语一致化的力量之强大。不加区分地对外来词兼收并蓄,完全可能造成
一种半英语化的复合语言、洋径滨英语或大杂烩,就像加勒比地区或东南亚
某些地方所用的语言一样。英语中掺入法语或德语的机会,在殖民地时期是
非常之多的,因而英国移民们并未被这样的机会所支配就更显得不同凡响。
革命以前,被借用的德语词汇相当少见,尽管在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谷地、
佐治亚和其他地区有好几个使用德语的居民群体。许多西班牙语的词汇被吸
收,只是在购买路易斯安那地区(1803 年)和移民定居于密西西比河以西
之后,特别是在美国与墨西哥战争(1846—1848 年)期间和战后。至于从
法语中借用的词汇,也是在美国革命、购买路易斯安那以及在西北边界沿线
与法国人的接触日益增多之后,才多起来,虽然少数几个较为重要的同汇,
如 portage(运输)、ChoWder(杂烩)和 cacé(地窖)很早就已被采用,
而 bureau(办公署)和 prairie(大草原)也是在革命之前被采用的。某些
最早的外来语来自荷兰语,如 boss(老板)和 yankee(扬基),但总的来
说被采用的荷兰语词汇并不多。
殖民地时期掺入美洲英语的词汇,最大量的是来自两个方面:借用印第
安人的词汇和用已有的英语词汇复合出来的新词。借用的印第安词汇主要是
一些地方名称,特别是用来命名自然地貌的一些词,如 Massachusetts(马
萨诸塞),或者是与印第安人的相互关系、印第安人的生活、农作物及其使
用的物品有关的词汇,如 bioniiny(玉米片)、toboggan(平底雪橇)、pemmican
(牛肉干)、moccasin(鹿皮鞋)、sachem(酋长)、powwow(巫师)、tomallawk
(石斧)、wigwam(土茅屋)、succotash(豆煮玉米)和 Squaw(印第安
女人),这些词到十八世纪中期已很流行。美洲新奇独特的动植物促成了由
普通英语词汇构成的一些新复合词,如 bullfrog(牛蛙)、mudhen(土鸡)、
catbird(猫鸣鸟)、muskrat(麝香鼠)、gartersnake(吊花蛇)和 groundhog
(土拨鼠),而美洲的特殊生活,又形成了与之相应的词汇,如 backwoods
(森林地带)、baskstreet(穷街)、backIOg(巨木)、backcountry(偏
僻之乡)。同时,一些较老的英语词汇被赋予新的含意,应用于说明美洲地
貌,如 bluff(陡岸)、cliff(峭壁)、neck(隘口)、bottoms(河边低
地)、pond(池塘)和 creek(支流)。这样构成的某些新词,已经隐约地
显现出后来在十九世纪前期出现的词语变得十分庞杂、词意错综和浓重的趋
势。但在革命之前,英语在美洲获得的唯一引人注目的特点,就是它的一致
性。
就说“美国用词”这个词本身——意为在美国形成或主要在美国使用的
表达法——还是由威瑟斯庞在 1781 年首次使用后,才为人所闻。很奇怪,
在这以前这个词几乎没有存在的必要。那些刺耳、放肆的词汇,那些在开拓
疆界和西部荒原的进程中产生的“喧嚣放纵的”(这个词由戴维·克罗克特
首先使用)的行话隐语,以及政客们在国庆演说中使用的花哨俗丽和夸夸其
谈的词语——这一切看来如此具有美国特色——不是来自十八世纪,而是未
自十九世纪。从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德语和依地语借用的词汇和自
由地创造的商业闲词(从柯达到桑福赖)①,也均源千十九和二十世纪的美
国生活——大量移民涌入美国、工业化、大规模生产、大城市中各民族移民
的混合,以及广告、全国性杂志、电台广播和电视的兴起。英语的用词开始
带有美国特色,至少是《独立宣言》发表半世纪后的事。伊丽莎白时代英国
那种豪迈开朗、充满活力、丰富多采和冒险进取的精神,在十九世纪的美国
精神中找到了对应物;这两个时代的开拓进取精神,都表现在语言的朝气蓬
勃、富于创造性和实验主义精神。克拉普指出:“美国英语所具有的伊丽莎
① 柯达(Kodak):伊斯曼·柯达公司制造的摄影器材的商标名,亦指小型照相机或用小型照相机伯的照
片。桑福赖(Sanforized):源出商标名,指织物经机械防缩处理,残余缩水率在百分之一以内,——译
者
白时代特征,不是一种继承,而是美国土地上的一种发展。”
在整个殖民地时期,美洲语言一直是保守的,恪守着一个愈益统一的标
准。非英语的其他民族的移民,一般说来,很快就被同化。例如,在 1685
年南特法令被废除后来到美洲寻求避难的法国胡格诺派教徒,很快就被同化
了。十七世纪大量迁往美洲(有时一地居民整个迁移)、定居在宾夕法尼亚
和弗吉尼亚谷地的德国移民,有的保留了一种稍有变化的德语,在他们自己
人当中使用。但是,他们的语言对美国英语的影响极其微弱。由于较高的社
会阶层已经使用着美洲的语言,那些期望在社会阶梯上逐步高升的新来移民
便感到完全有必要学会社会通用的语言。这些作了父母的移民说着“结结巴
巴的英语”,由此表现了他们自己对使用一种共同语言的意愿,并表达了希
望他们的孩子将来也能出人头地、平步青云的愿望。
42.寻求标准
当十八世纪的北美文人们意识到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语言时,他们立即
对英国的标准语言表现出超乎寻常的热情。也许,这是一种殖民地特有的现
象——对自己的新文化尚无十足信心的人们,力图显示自己能比母国的人民
更加得体,以此使自己放心。他们很像偶尔进城的乡间哥儿,往往装饰打扮
得过了头。殖民地人民的心理状态,产生了他们则语言的特殊态度,这种态
度至今仍影响着每个美国学童的生活,规定着美国人说话的口音。
在这一方面,就像在许多其他方面一样,本杰明·富兰克林又充当了美
洲殖民地的发言人。虽然富兰克林毫不犹豫地设计了一些表面的语言创新,
但在实质上他坚持那语言古老的传统精神;这一事实,象征着殖民地文化内
在的紧张状态。他那未完成的《新字母表和拼写改革方案》(1768 年),
拟将 C、w、y 和 j 当作不必要的字母舍弃,同时加入六个新字母。就其复杂
程度来说,这个方案和大多数简化的拼写系统并没有什么两样。富兰克林只
在写给他的“亲爱的朋友”玛丽·史蒂文森的一封合情脉脉的信中,力主推
行他的方案。不过,他的明智和通达,一定很快就使他同意玛丽的观点:这
样的变革“不仅困难重重,不便之处也大多”。不管富兰克林在对拼写进行
修残补缺方面有多大的兴趣,他在自己的写作中却从未显露出任何改变公认
的艾迪生写作风格的愿望。他尊崇传统的英国语言,就像他尊崇英国人的传
统权利一样。
富兰克林后米成了美国英语纯洁主义的始祖。十八世纪被称为英语历史
上的学究时代,而在众多其他方面表现出堪称楷模的讲求实际和富于探索精
神的富兰克林,在语言问题上竟也极为墨守成规,这使人乍一看去不免吃惊。
他曾向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赠送一本自己写的关于加拿大和瓜德罗普的小
册子,休漠在回信中对他的遣词用字提出了一些批评,他对此欣然同意。他
在表示接受休漠对他使用 pejorate,colonize 和 unshakable 等新词的反对
意见时(1760 年 9 月 27 日)说:“我应当承认,在我们已经有了具有充分
表达力的词语的情况下再生造新的词汇,一般他说是不对的,因为它有可能
使语言蜕变。”富兰克林确实也设想过,要是英语能像德语那样,允许用普
通词来构筑具有新意的复合词,就可能更方便一些。“但是,”富兰克林保
证说,“我和你一样希望,我们在美洲将始终如一地以英国最佳的英语作为
标准,而且我相信这一定会如愿以偿。我向你担保,当我想到一两个世纪后,
一位出色的英语写作者的读者(如果我能这样称呼的话)将因我们殖民地英
国移民的增加而增加时,我总是由衷地感到欣喜。”
在追求真正的英国英语方面,富兰克林从未有所动摇。将近三十年以后
(1789 年 12 月 26 日),在他写给诺亚·韦怕斯 特的著名信件中(感谢他
题献《英国语言论文集》),富兰克林也许多少带点讽刺意味地为韦伯斯特
喝采,称赞他“在语言的表达法和发音方面。以及在纠正好几个州在这两方
面常犯的普遍性错误方面,为维护我们语言的纯洁性所表现的热情”。他接
着提请韦伯斯特注意某些“错误”,希望“在将来你发表的大作中,能对此
加上不宜使用的记号”。富兰克林特别反对的儿种用法是:improve(将它
作“利用”解);将 notice 和 advocate 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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