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已经狗老成精,被他亲自带过子孙疯的时候也会拆家挖坑,但一声令下的时候,他们能瞬间进入状态,而后一动不动的接受指令。
这个时候,他们俨然是训练有素精锐。
原本,陆笙对大黄是抱有很深的期待的,以为大黄有着特殊的血脉,也许会进化成哮天犬啥的。但后来才意识到,大黄就是一只普通的土狗,不过身手好一些,智商高一些,而且能和陆笙心意相通。
时隔十多年之后,竟然又出一张召唤卡,而且灵尊这个名字,听起来有些耳熟。卡片上的图册,竟然只是一片水幕还有水幕之上,冲天而起的一根独角。
单从图册上看,霸气侧漏。也应该不是什么小猫小狗这种宠物,否则怎么对得起陆笙解决了一次亡灵天灾的身价?
将卡片放大,陆笙细细的品读灵尊的信息。
当真的看清楚之后,陆笙的心剧烈的跳动了起来。
“灵尊,乃青云门青叶祖师降服的一只上古异兽水麒麟,后被养于青云门,作为青云门的护山神兽。”
原来是这货……
就算不是纯血的麒麟,那也是有着神兽血脉的上古异兽。水麒麟的实力怎么样陆笙不知道,但就冲着道玄都对他恭恭敬敬的就知道实力不俗。
虽说水麒麟是青叶祖师降服的,道玄属于后辈。但原著中水麒麟动怒,道玄的言语中畏惧之色也是做不得假的。真打起来,道玄很有可能被吊锤吧。
召唤卡和体验卡不同,体验卡时效一过就没了,但召唤卡一旦召唤就不会再消失。这张召唤卡,等于给陆笙一个不老镜巅峰的长期打手。
而且,有水麒麟镇守山庄,山庄不就是万无一失了?
太美妙了。
这张召唤卡,让陆笙对不是体验卡的怨念瞬间烟消云散。
将召唤卡放到一边,陆笙再次翻开第二张卡片,“丹药卡,二转金丹。”
“这丹药不错,上次吃过。”
“丹药卡,上品清心丹。”
“这就过分了?你上次给我清心丹是什么时候?你以为加了一个上品就不是清心丹了么?”陆笙心底顿时碎碎念了起来。
给清心丹,这是应该的。甚至在陆笙的想法里,清心丹应该免费赠送。为什么?还不是你给我邪剑仙的体验卡?
体验邪剑仙的体验卡是有代价的,这代价是陆笙体验了这么多体验卡中从来没有过的重。因为邪剑仙的特殊性。
使用诛仙剑阵,了不起是煞气入体。但体验邪剑仙就是将自己变成邪剑仙,那邪气,那怨念,那心中翻涌的杀意,就算那么短的时间都飞速的侵蚀陆笙的意识。
虽然到了现在,体验邪剑仙的一切感觉都已经不复存在,可就是刚才,看到小凤凰想要抱一抱的时候,自己的笑容竟然把小凤凰吓哭了。
陆笙可是小凤凰的亲爹,那笑容能难看么?
那只能证明,陆笙被邪剑仙侵蚀的很厉害,至于多厉害陆笙自己竟然没有半点感觉。这才是危险的。
所以清心丹必须要出的,可作为奖励就说不过去了。
早知道这样,陆笙就直接转换成功德了,也许第六层的宝物未必比灵尊差呢……可惜了。
心中虽然有那么多的碎碎念,但陆笙首要的还是将体验卡的后遗症给消除掉。否则,陆笙自己都不敢照镜子。
上品清心丹,其蕴含的心境灵力不是普通的清心丹可以比拟的。一旁的步非烟也是满脸紧张的看着陆笙,服下清心丹之后,陆笙脑门上升腾的魔气竟然比一个魔宗高手还要甚。
大约过了两个时辰,陆笙身上的魔气消失了,睁开眼眸,眼神再次变得纯净无暇,布林布林的如晴朗夜空的星辰。
这个眼神,才应该是陆笙真正的眼神了,温柔,睿智,儒雅,清澈……哎呀,步非烟的脸又红了。
陆笙倒没有在意到步非烟的异常,而是伸出手,将二转金丹兑换了出来。
“烟儿,上次二转金丹夫君服用了,这枚金丹是你的。”
“我不要。”
“乖,这枚金丹本来就是给你的,夫君已经服过一枚二转金丹了,再服也没有了用处,除非服用三转金丹。这是师门为了奖励烟儿在此战中的表象,特地给你的。”
“真的?”
“看我的眼神,多么真诚?”
陆笙现在对步非烟撒谎早已经做到脸不红心不跳,再加上陆笙含情脉脉的眼神,步非烟哪里顶得住。立刻就信了。
“烟儿,你跟我来。”
“怎么了?”
“师门送给我一只护山神兽,有了它,家里就再也不用担心了。我们先去看看,哪里可以安置它的。”
玉竹山前后有五座山峰相连,当年豪气的陆笙以友情价一口气全买了。而山庄建立在中间一座山峰之上,中间的山峰最矮,却面向南边。其实,整个玉竹山的风景也是山明水秀漂亮非常。
山前有路,山后有水,除了中间山峰被陆笙花了大价钱改造之外,其余的山峰都是任由他自然生长。山中生灵拖了陆笙的福,生活的无比快意。
陆笙和步非烟闪转腾挪数次,最终还是落在了静夜潭之中。静夜潭是夹在两座山峰之中的水塘,山泉水汇聚而成。是山庄百十号人的最大饮水之地。
当然,几乎所有的时候都是熊大熊二两人直接挑来山泉水使用的,静夜潭中的水十多年来没有喝过。可这确实是玉竹山庄的储备水源。
毕竟如果哪天山泉水没了,还有这一潭水可以用。
要说拿着静夜潭养水麒麟,陆笙是犹豫的。但要不放在静夜潭之中,确实没地方养了。
“就希望神兽能爱干净,不会随便拉屎撒尿吧。”陆笙叹了一声,激活召唤卡。
瞬间,一道绚丽的法阵出现在陆笙的手中,陆笙轻轻将法阵一抛,一个玄妙的召唤阵就在静夜潭的水面上平铺开来。
第一千零一章 脑壳疼
“吼”
一声吼叫,震荡天地。一瞬间,山庄中的人纷纷被惊醒起来,熊大熊二两货更是瞬间提着铁棍冲上虚空。
“大哥,山里的老虎不是都被我们打老实了么?怎么又有这种跑出来吓人的?这次,我非把他们的牙齿全敲了不可。”
“笨蛋,这根本就不是老虎的声音。”熊大一脸凝重的喝道。
“不是老虎么?山里除了老虎,没别的猛兽了啊?大哥,那你说那是什么猛兽。”
“哼!叫你平时就知道吃,连这点常识都不懂。这个叫声,觉得应该是一只大黑熊!两人高的那种!”
“是么?”
一只冲天独角,仿佛金属打造的一般反射着寒芒。巨大的脑袋冲出法阵,单这个脑袋就足有山庄的一栋楼这么高。身躯从法阵之中挤出之后,陆笙甚至怀疑静夜潭的小池子能不能容下这尊大佛了。
原著中灵尊是很大,可陆笙也没想到这么大啊。体长超过六十米,是一条蓝鲸的两倍了,身高也是四十米,一只巨大的脑袋几乎就占了身体的三分之一。
从体型结构上,水麒麟更像是狮子,但虎躯,龙尾,牛蹄这种标志性的特征告诉陆笙,虽然不是纯血,可串的血统还挺正。
周身覆盖着蓝色的鳞片,随便一次吐息就是乌云缭绕。
水麒麟出来之后,先是一脸迷糊看着周围的景色,应该是突然被人召唤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有些不适应。但很快,他的眼睛就看向悬浮在虚空中的陆笙步非烟两人。
心意相通之下,水麒麟知道是陆笙将他召唤而来,在此世,陆笙便是他的主人。而身边的那人身上有主人的味道,算是半个主人吧。
有过第一次召唤大黄的经验,所以陆笙知道召唤出来的宠物是不会噬主的,也没有多加提防。
“灵尊,这静夜潭以后就作为你的栖身之所,我招你来,指望你替我看护好山庄。”
“哧”水麒麟喷出一团云雾,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过会儿,我会把我庄中的人带来给你认识,我庄中少有外出,也少有外人来。”
在中间山峰的后山悬崖之巅,熊二和熊大面面相视,“大哥,这是黑熊?两人高的那种?”
熊大的脸色顿时化为铁青,“你见过熊长这样的么?”
“那这是什么玩意?打不打?”
“主人就在天上,轮不到我们,也许是主人养来看家护院的。”
“看家护院不是又我们了么?哇主人不要我们了?”
“你就知道吃,就算主人要赶人,那也是赶你。放心,以后有哥哥一口吃的,一定少不得你一口。”
也不知道这两伙的发散性思维到底怎么飘得,竟然三言两语就扯到了这么不着边际的地方去了。
第一天,太阳没有升起。
刚刚经历了亡灵天灾,百姓们在恐惧中分外敏感。好在玄天府和官府的双重控制,神州的局势还在于亡灵天灾过后的善后阶段。
第二天,太阳依旧没有升起。虽然官府早在很久之前就有已经昭告天下,这次黑夜将长达九天。但是,官府也没有告知会有亡灵天灾僵尸遍地啊?
所以,就算用九日长夜安慰自己,百姓们心底依旧无比的恐惧。
第三天,太阳还是没有升起,神州大地之中,一些不甘被命运捉弄的人。一些愤世嫉俗的人,一些自己得不到却怨世界不公的人开始活跃起来。
第四天
第五天
直到第七八天的时候,神州大地出现了小规模的动乱,他们打着苍天已死,永夜将临的旗号,打算改天换地。
虽然很无知无畏,但却也裹挟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百姓。也许,对那些跟着打砸抢的百姓来说,他们就是凑个热闹。
但在各城守军和玄天府的长枪弩箭面前,他们进无爪牙之利,退无筋骨之强,分分钟就被扑灭。
太阳没有升起,他们就像是星星之火一般,这边灭一处,那边出三处。太阳,是人类的信仰,白天,才是人类的世界,没有太阳,没有白天,人们自己就先崩溃了。
第九天,天空的颜色不再是如以往纯粹的黑,而是分外的红,紫红色渐渐的化作鲜红色,而后再慢慢的变成粉红色。
东边天际,一道金色如火焰在尽头燃烧。
在荒野的战场上,大禹的士兵正在对这些妖言惑众,起兵叛乱的百姓层层逼近威压。
突然,一道金色射出东方的云层,给大地带来了第一道的曙光。
“太阳,出来了”
“太阳出来啦”
“是真的太阳又出来啦”
几乎同样的欢呼,响彻神州的每一个角落,九日长夜,终于过去。对百姓来说,这九天,就好像是一个世纪一样的漫长。
而对陆笙来说,此生最浪漫的一刻,就是和步非烟依偎在云海之巅看日出,云海之下是灵尊的呼噜声,云海之上是迟来了九天的第一道金光。
太阳重新升起,陆笙悬起的心这才落下。
陆笙望着天空,粉红色的天已经一片蔚蓝。
八个月后
“爷娘闻女来,举身赴清池。阿姊闻妹来,自挂东南枝,阿弟闻姐来,琵琶声停欲语迟。横眉冷对千夫指,安能辨我是雄雌?谁写的?”
眼前两个小东西,一个低头看足,一个仰头望天。
自从服下清心丹走过前世今生之后,陆笙对前世的记忆也堪称恐怖。两个孩子八岁了,除了启蒙教育和经史子集之外,陆笙为了提高他们的修养主要是为了提高小凤凰的修养,所以格外给他们添加了一类学业。
作诗!
作诗这东西这个时代还停留在盛唐时期的那种作风,讲究的是一气呵成,一字不改。这是盛唐的气度,也是盛唐的风采。
像后期纠结推敲两个字三年的情况,本世还没有出现。
所以,作诗是非常考验临场能力的。兴致高了,当场作诗,中间不能停顿。就好像,七步成诗一样。
陆笙自知自己不是个有诗才的人,虽然全世界都不信可陆笙信。
前世有一句话是什么来着,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继承了老陆家优良血统的两个娃娃,必须不能给老陆家丢脸吧。
所以,陆笙把自己堪比变态的记忆,刷刷刷把前世看过的诗,背过的诗,洋洋洒洒全都写了下来,然后丢给两个孩子。
去吧,去背吧。
一个学期时间,每天背十首。以两个孩子的智商,每天十首也就一炷香的时间。毕竟,记忆力是老陆的强项。
陆笙觉得,这么天天背诗,天天哼哼下来,就算填鸭子也得填出半桶水来。所以,陆笙也就不再管了。
可没想到啊,陆笙很快就出名了。
两孩子把诗集带到了学院,不懂的句子还跑去问老师。这下子,引发了楚州士林的十级地震。
那一本诗集,随便拿一首出来,那都是流传千古的名篇。但是,这些诗作竟然全部都是没有听说过的。诗集上面也没有署名是谁的。
“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