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血轩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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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血轩辕-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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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五招东方苍龙还可与雷奇峰争锋,到了第十六招时东方苍龙已然无法回气,只听雷奇峰大吼一声,恨满长空、疯魔乱舞、风声鹤唳三招连绵而来,东方苍龙苦苦支撑,躲过了前两招,但第三招再也无法抵抗,碰的一声,胸口中拳,烟雾袅袅,在皮肤上留下火焰色的伤痕。

这一拳打实,余下三招东方苍龙避无可避,只能用身体硬受。一时间恨意狂情怖念充塞胸臆,这三拳威力非同小可,灼热真气顿时侵入全身经脉之中,东方苍龙倒飞而出,坠落泥泞,全身发麻,难以动弹。但能连接与雷奇峰战到现在而不死,东方苍龙可算世间第一人了。

尘埃落定,雷奇峰以胜利者的姿态君临天下,但这个胜利者的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他喃喃道:“都死了,都死了,他妈的都死了!啊!!啊!啊!”他迷茫的看着这一切,血色头发渐渐熄灭,但他的眼中,却不留一丝人类的清醒,只有那野兽一般的疯狂。

他大喊大叫的,大哭大闹,疯疯癫癫,不理会地上自己的弟弟,不理会地上自己的骨肉,狂笑声中冲了出去,他撞破了南面的那堵墙,在疯狂的喊叫声中,消失在漆黑的夜。

痛彻心骨,是因为失去亲人,悲不胜悲,是源自失去昔日战友,这十方武者之首,在这雨夜中,疯癫迷失凌乱痴狂,竟变成了那彻头彻底的疯子!



破庙之中,了无声息,只有雨滴敲打着地面,只有远方隆隆的雷声,只忽然传出孩子的哭声,雷奇峰的儿子,哭了出来。哇哇的叫声,嘹亮,淹没了那惊天动地的雷声。



丐帮的帮册中,记载了这次追捕:大宋绍兴十一年七月十二,丐帮执法长老雷奇峰杀害丐帮第十代帮主东方苍穹。同年九月二十一,雷奇峰受武林群雄伏击,从此失踪。

江湖卷 3  少年

三少年

夕阳西下,秋风寂寞的扫着临安城郊的落叶。缓缓的飘落在南宋的天空,落向那城市阴暗的一条胡同,围观人群的脚下。背靠着一座茶楼,老槐树下,二十余人挤成一团,正听着老铜头的凄清二胡。落叶沙沙,本就凄凉,伴着老铜头幽幽的二胡,更加惹来愁思。

老铜头并不老,但他的头绝对是古铜色的。老铜头的样子并不好看,他脸上少了些应该有的东西。比如说,他没有头发,没有胡子,甚至没有眉毛,只有深深的如刀刻一般的皱纹,却看不清他实际的年龄。他之所以叫“老”铜头,是因为他有个孙女,十二三岁大的孙女。无论谁有了孙女,年纪都不应该怎么轻。

不过很少有人相信这个孙女真的是他的孙女。因为孙女很漂亮,粗粗的辫子,大大的眼睛,还有笑起来总会皱着的小鼻子,虽然衣服上打了大大小小四五个补丁。很少有人能将老铜头和这个小女孩用血缘关系联想起来。

“老铜头”只是一个短期的名字,只不过是对面面馆的小康师傅给他起的一个称呼。没有人深究乞丐的真实姓名,他来到这块地方行乞也不过三四天的时间,如果不是因为他一手二胡来得凄婉,临安城不会记得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个卑微的生命。一曲终了,老铜头微闭双眼,靠着身后梧桐,并不关心围观者会给多少赏钱。他年幼的孙女拿着一个破碗向围观者走来,大大的眼睛却灵巧地看着四方。

行乞者要钱,围观者当然散开。但这次众人散开的非常快,因为忽然有一个长得很像猩猩的大汉,摇摇摆摆地走了过来。大宋朝廷明令禁止百姓携带兵器,他却手提一柄狼牙棒,威风不已。

猩猩居然很有礼貌,他走到老铜头面前停下,恭恭敬敬的作揖道:“我家主人赞····叹阁,下二胡上造诣高深····有请尊····驾为他弹奏一曲。请尊····驾移步。”他满口文雅,但说话很不连贯,也不知是从哪人口中学过来的。

老铜头呆了一呆,忽然昂起头来,收起一身龙钟老态,收起二胡,淡淡道:“老骨头来临安不过两天,你家主人就知道我了?他想听我奏曲,为何不自己来?”他本来只是一个街头卖艺之人,却忽然变得架子奇大,就连他那小小年纪的孙女,也叉起双臂,冷冷看着猩猩,居然也是一副镇定自若的神态。

猩猩挤出一丝笑容,说道:“我家主人说,乐律乃是高雅,学问只能在清净地方,自在,演奏,在这大街之上,俗世之中,如何能奏,出神,韵呢?”

老铜头还是淡淡道:“老铜头只懂俗乐,不知道什么清净不清净,神韵不神韵。大人请回吧,不要打扰我做生意。”他转过头去,似乎懒得理睬猩猩。

猩猩的一张脸胀的通红,忽然转过头去,对着不远处的茶馆喊道:“老大,我他妈的就说过,你看我都说了客气话,他还是不动。动手吧!”话一出口,立刻回复本性,方才的礼貌劲儿一扫而空。但这几句骂娘的话却说的十分连贯。

茶馆楼上,一人放声怪笑,飞了出来,稳稳飘然落到猩猩身边,身法漂亮。

但他的人不怎么漂亮。马脸,而且是麻脸,配上瘦且矮小的个子,一般都不会很漂亮。矮个子冲着猩猩吼道:“怪不得老大说你本性难移,装斯文才这么一会儿就受不了了?”

他对着老铜头叫道:“老鬼,叫你去,你就去,哪儿来那么多废话?”他说别人不斯文,自己却也斯文不起来。

老铜头眯起眼睛,他孙女却冷笑道:“既然来了,就大大方方相见,诸位到了南方,难道胆子也变小了不成?”

矮个子没有回答,猩猩却忍不住了,大骂道:“你以为老子愿意低声下气请你们?”他抡起狼牙棒,就要朝小姑娘砸下来。这狼牙棒且沉且锐,落到小女孩的头上,哪里还有活命?此人仿佛是蛮族性子未脱,两句话说的不通畅便伸手要打。

脑后破空之声响起,似是暗器来袭。猩猩也是练家子,听风辨位,狼牙棒在身后一挡,乒的一声挡住暗器。

不过这暗器好生希奇,一撞就碎,还洒出油腻的液体,灌进猩猩后颈。猩猩大惊,莫非这暗器中还藏有巨毒毒液!他回身一看,地上只有几块碎瓷片,原来那“暗器”是一个饭碗,“毒液”是碗中残汤。既然有饭碗,猩猩自然向身后的一个小面馆望去,面馆门口放着几张桌子,稀稀落落坐着几个食客。一张桌上,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指着他,放声大笑,甚是张扬。他面前只有一双筷子,不见面碗,可见暗器就是他放的无疑。

猩猩大吼道:“好你个王八羔子,敢动你爷爷,你”话未说完,小孩身边的食客仿佛动了动,又一个饭碗飞来。

此碗不同彼碗,如流星赶月般飞来,猩猩躲都躲不及,只好横棒一挡。乒的一声,碗碎是正常的,但猩猩庞大的身躯也被撞得倒退三步,这就不怎么正常了。碗碎,但瓷片依旧,飞舞盘旋,在猩猩脸上划出道道血痕。猩猩惊魂初定,一双筷子又向自己的双眼飞来。这筷子来的太快,迅雷不及掩耳,却足够闭上双眼,但薄薄的一层眼皮,能挡得住这彗星袭月的速度?

不过他最终没有成为瞎子,筷子触及眼皮之时,一只有力的手抓住了它们,冷冷一笑道:“原来有高人在场,倒是失敬了。”

猩猩慢慢而且吃力的睁开眼睛,眼前的人郎目高鼻,长发飘逸,三十多岁年龄,容颜俊朗,但眉宇间却颇有郁郁……猩猩低声道:“老大。”

老大淡淡道:“笨瓜,你不是说你艺高人胆大?你怎么吓得眼睛都不敢睁开。”

矮个连忙跑过来对老大说:“老大,不怪笨瓜,暗器来得太快,笨瓜不大灵活,所以才躲不开。”

笨瓜一瞪矮个道:“死地瓜,暗器快就行了,与我灵不灵活有什么关系,莫非你灵活,你就不怕暗器?你不怕就叫他朝你扔一双筷子。”

地瓜摇头道:“此言差矣,你要知道,在暗器面前,总是灵活的人吃亏少,比如你随手扔暗器,可以打到石头上,但你怎么扔都不会打到蚊子身上。更何况他扔的是你,为什么要朝我扔?”

笨瓜大摇其头道:“朝你扔又怎么了?你身体这么小,又不会扔到你。这件事情对你没什么坏处,你就是做一做也无妨。”

地瓜大嚷道:“难道没坏处就可以做?有些事对自己无害但还是不能做。比如你老婆勾引我,我完全可以勾引她,但你我兄弟情深,我就一定不会勾引她。”

笨瓜大怒道:“你我既是兄弟,我老婆为什么要勾引你,一定是你先勾引她的。”

地瓜皱眉道:“我是说比如,何况你根本就没有老婆?“

笨瓜嚷道:“没有老婆可以马上去找,难道你就有老婆了?”

他们两个吵吵嚷嚷,夹缠不清,尽显傻瓜风范。两人一个力大,一个轻功好,骨子里原来还是草包一对。

老大听得仿佛呆了,他摇头苦笑道:“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手下?”话语刚落,他就动了。

他动的好快!

大家听着两个傻瓜的傻言傻语,注意力自然就不会放在他身上,刚才放暗器的人,警惕心也会减弱。所以他现在出手,成功的机会最大。

老大飞身冲向饭馆,手竟在腰间抽出一杆长枪来!长枪一抖,竟平空变成两丈长,毒蛇吐信一般,刺向小孩身边的独臂男子。

筷子射出面馆时,老大就看出发暗器的是独臂人。那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老大看见他,就觉得他身上笼罩在一股孤独的气息中,好象他与这个世界是截然分开的。老大还觉得他很冷,好冷。他身边的食客都似乎在打哆嗦。独臂人其实很英俊,雪白的头发,雪白的衣衫,俊美的脸庞,虽然衣衫已经很久没洗了,虽然脸上已经出现了几道皱纹。

独臂人仿佛知道老大会选这个时候下手,枪未及身,他已飞身闪过。他冷冷地看着老大,轻提脚步,便滑到他身前。

两丈长的枪绝对不宜转动,一寸长,的确一寸强,但太长了,就不会灵活。独臂人选择近身攻击老大。可惜老大似乎料到这点,他右手一收,枪竟然变得只有四尺长。游龙潜水,直插向独臂人胸口。

到了现在,独臂人这才吃了一惊,惊而不慌。独臂人拔刀卸枪。刀似闪电,寒刃如冰,这柄刀竟是透明的!透明的刀,透明的刀!

冰刀战蛇枪,互撼之声嗡嗡不绝,这一招平分秋色,两人同时皱眉,退了一步。

独臂人忽然想起了一杆枪,一杆由铸手铸造,安装着铁链与机簧,可长可短,可刚可柔的枪,蛇信。他当然也想到它的主人。

老大忽然想起一把刀,一把几百年来昆仑派的镇山之宝,冰刀。他当然也想到了它的主人。

两人落地,都没有再行动。

良久,独臂人冷冷道:“宋长风?”

老大点头道:“宋长风。”他皱眉道:“雷逸峰?”

独臂人凄然一笑,“雷逸峰。”



雷逸峰,很久没有人当着他的面说过这个名字了。

因为雷逸峰在许多人心里,就是一个死人了。十三年前丐帮围剿雷奇峰后,雷逸峰就销声匿迹,谁也不会想到,他还活着。

雷逸峰也没有想到。他本该死的。可他还活着,仿佛阎王爷并不想要他,仿佛,他其实早已死去,如今只是在红尘中翻滚的一缕游魂。

十三年,十三年。十三年,丐帮一直都没有放弃追捕自己。十三年有多少事情改变了:当年孩子已经长成少年,当年的少年已经长出了皱纹,当年的雷逸峰绝对不会穿一件衣服超过三天,如今他的白衫经常半个月才洗一次。

在丐帮追捕中的雷逸峰,至少应该改变一下自己的样貌,在丐帮追踪中的人,怎么说都应该收敛一点,不要乱惹麻烦。但雷逸峰偏偏还是一点都没有变,偏偏还是一如既往的打扮,一如既往的傲慢,一如既往的张狂。雷霆出手助人的时候,雷逸峰便知道,叔侄两人在临安城的三天平安时间已经结束了,但他却并没有一点点阻止的意思,丐帮的追捕可能会是他们做什么事情的原因,却不会是他们不做什么事情的原因。

雷逸峰看着对手,冷冷道:“穿云枪宋长风,似乎在十年前就死了。”

宋长风淡淡道:“我的确是死过一次,但我又活过来了,你呢?难道冰刀雷逸峰就不是一个死人么?“

宋长风朝还在吵吵嚷嚷的的傻瓜兄弟喝道:“拖住雷逸峰,老头归我!”

雷逸峰皱眉,能让宋长风如此急于追捕的老铜头,究竟是何方神圣,自己帮助老铜头,又是对是错?

地瓜与笨瓜点头,转身,愣住。

老铜头竟不见了!



巷弄之内,小男孩带着两人早就远远跑开,深入临安民居幽深的巷弄之中。

“放心,我叔叔很厉害的,赶跑这几个人简简单单,一切在我掌握之中。”

他看了看身后,对老铜头道:“你们向左走,我来引开那几个瓜。”老铜头皱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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