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生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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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生评传-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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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抢救运动”犯了过火斗争的“左”的错误。
可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康生翻案,仍然认为他搞的逼供信是正确的,并把他的经验大大发展,大大推广了。十年内乱不正是“抢救运动”的重现吗?在延安曾经被他点名的“特务”,“文化大革命”中再一次被他“关照”,再一次被关进监狱。象曾经被他封为第一个被抢救的典型张克勤同志,就是其中一例。一九六八年,康生在北京接见甘肃的群众代表时说:“你们省的张克勤历史上有严重问题,应该抓住不放”,“甘肃地下党再有三十年也搞不清楚”云云,于是张克勤又以“大特务”的罪名关押了起来,并把张克勤开除党籍和公职,投入牢狱,其根据就是康生在延安搞的那些假材料!一直到康生死去,“四人帮”被粉碎以后,张克勤才又一次得到解放和平反。许遇之、杜征远、肖煌、彭尔宁等都有类似的经历。
看,抢救运动经三十五年之后,被诬陷而受迫害的同志,才能真正平反,还其本来面目,也才能了结这桩历史公案!
第十二章在土地改革中
康生在延安搞的“抢救失足者”运动,引起了广大干部的不满和义愤,却没有引起康生本人应有的检查和应得的教训。不过他依旧仗势压人,在延安,在党中央机关,确实不灵了。特别是党的“七大”之后,他的“威风”随着他的实际权力的缩小而大大降低了,除了政治局委员外,他的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长和情报部部长之职都被解除了。要他到中国革命的实际中,到群众中去真正认识中国革命的道路,并不同本本上的一样,老坐在上层发号施令,不会不跌交子的。中央派他去参加土地改革,从此之后的十年,康生就离开了党中央机关。正是这十年,中国革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抗日战争,以日本无条件投降结束了。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转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以农民为主体的民主革命,必须提高农民的革命积极性,也必须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中国共产党中央在一九四六年五月四日发布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决定把减租减息的土地改革,改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这个指示指出:“解决士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最基本的环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与领导目前的群众运动,未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作为共产党员,参加土地改革,去完成这一历史任务是异常光荣的,是难得的锻炼时机。谁都知道,中国革命的突出特点,并不象俄国的十月革命那样在城市搞武装起义,从城市到农村,而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先到农村领导农民,以农村为根据地,走了以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取得了光辉的胜利。
在中国从事革命,如若不了解农村,不了解农民的要求,也不想办法解决他们的问题,那便不懂国情,不懂中国革命之路,就算不上懂得革命,当然也不会了解毛泽东思想。康生,长期以来看重权势,无视真理,离开中国实际,自以为最懂革命,学王明的“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那一套。
其实,他到一九三七年为止,还未曾到过农村革命根据地;一九三七年底,他虽然到了陕北农村革命根据地,可一直在延安的中央机关工作。所以,他根本不懂农村。现在中央决定让他去农村了解情况,参加土改,这无疑为康生提供了一个真正改造的机会,以便让他去掉那些同共产党人根本不能相容的剥削阶级的恶习。
康生参与农村调查和土地改革共有四次。第一次,是一九四六年底到一九四七年初去陇东地区搞了一次农村调查。第二次,一九四七年四月至七
月去晋绥地区搞了一次土改试点。第三次,一九四七年七月至九月,到河北省平山县参加了一次全国土地会议。第四次,是一九四七年底到一九四八年春,到山东省渤海地区又搞了一次土改复查。前后持续时间共一年零四个月,实际在农村不到十个月。
现在让我们看看康生是怎样活动的吧!第一,陇东调查。
陇东调查是受毛泽东、朱德、刘少奇的委托,前去了解实行土地公债情况的。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日成行,一九四七年一月二十九日返回。来回途中走了十六天,实际在陇东待了三十五天。时间虽短,但对康生来说,却是破天荒第一次。因为他自一九二五年参加党以来,已有二十二年,要说接触农民这还是第一次。康生本应利用这一机会,多多了解情况,好好了解中国农村,以弥补自己的严重缺陷。然而,他却以农村工作的行家自居,所到之处,夸夸其谈,大发指示。不仅如此,回到延安还大作报告。
二月二日,即回到延安的第四天,康生就跑到中央党校作报告,谈了他
陇东之行的情况以及从中得出的四条结论:(一)“土地是一切工作的重要
环节“;(二)当时土改运动中主要倾向是”与地主妥协的情绪“和分配土地上的”富农倾向“;(三)”群众发动起来之后,把一切事情都交给群众去处理,这样一切问题都可解决“;(四)”用公债征购土地是解决土地问题的一个好办法“。二月八日,康生特别作了一个《关于土改问题的报告》,在这个报告中,武断地说,整个边区土改主要不是”左“倾,而是与地主妥协的右倾。二月十七日,又向出席晋绥分局财经会议(即专员会议)的全体同志大讲上改问题。他说:土改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搞清算“和”自上而下的搞征购“两种方式进行;分配要按”无产阶级的分配办法“,搞”平分“;运动中必须注意克服”与地主妥协“、”富农路线的分配方法“和”不发动群众的官僚主义“等倾向。
在康生的这些报告中,最为突出的有两条:一条是说当时土改中主要倾向是同地主妥协的右倾,因此,主张要大张旗鼓地加以反对;一条是说,群众发动起来之后,要把土改中的一切问题都交给群众去解决。康生说当时土改中主要倾向是右倾,至今还没有材料来说明他的这个说法是否符合实际。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康生这里所下的结论是仅根据陇东调查得出的。也许陇东地区在土改中确实存在着某些与地主妥协的右的倾向,但这未必是全陇东地区的主要倾向。就算是全陇东地区的主要倾向,又未必是其他地区的主要倾向。然而康生却根据自己的调查,大肆推广,武断地说整个解放区的主要倾向是右倾,要各地毫无例外地去反右,这本身就是“左”的表现。至于明确提出放弃党的领导,主张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其“左”的表现就更加明显了。真是,“左”根未除,遇有适当气候,
则旧病复发。
第二,晋绥土改。
一九四七年三月,康生随军撤离了延安。正当他要东渡黄河之际,突然接到党中央关于要他去晋绥边区搞土改试点的通知。这样就开始了他的第一次土改工作。康生的这次土改,具体地点是晋绥边区山西境内临县郝家坡。他是一九四七年四月到达的,同年七月,即全国土地工作会议前夕离开的。前后将近四个月的时间。
康生在这次土改试点中,确有不少花样,他自己也认为有不小的“贡献”:(一)“搬石头”。这是对着我党农村基层干部的。意思是说,我党农村基层干部是压在农民头上的“石头”,是土改工作的“绊脚石”,必须予以“搬掉”,即撤职、清洗。尤其荒谬的是,我党农村基层干部在抗日时期执行党的“减租减息,团结地主”的政策,也成为包庇地主,阻碍土改的“罪证”,—一当“石头”搬掉,统统予以残酷批斗。这种错误做法流传甚广。
可是,康生在“文化大革命”中,竟然不顾自己是“搬石头”的首创者,厚着脸皮批起刘少奇同志在一九四八年的土改中搞“搬石头”的错误来。
(二)任意侵犯中农利益。康生在土改中有一句名言:“运动未起来之时,照顾中农的利益,就是右倾”。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运动一开始就无所顾忌地任意侵犯中农利益。后来,康生还把这条“经验”带到全国土地会议上,竭力为其侵犯中农利益进行辩护。他说:“真正要满足贫雇农要求,绝对不动中农是不可能的。即使让中农交出一部分土地也没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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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错划成份,扩大打击面。康生在土改试点中不顾中央关于划阶级的正确标准,在剥削条件之外,又增加了历史、生活和政治态度等条件作为划成份的标准。结果把许多本来是富裕中农、中农,甚至是贫农的人错划为地主、富农,从而打乱了革命阵线,扩大了打击面,孤立了自己。据晋绥分局兴县蔡家崖村的统计,由于受康生试点的影响,全村五百五十二户,评定为地主富农的有一百二十四户,占总户数的百分之二十二点四六,超出实际地主富农户数的二倍多。
(四)乱斗开明地主。抗日战争时期,晋绥边区有两个著名的开明士绅,一为牛友兰,一为刘少白。这两位开明士绅,有爱国心,对于抗日战争有过贡献,是我党重要的统战对象。然而,康生在土改中却把牛友兰先生揪来,对他说:你不是姓牛吗?那你就应该象牛的样子。于是指令人把牛友兰的鼻子穿了个孔,套上铁圈,拴上绳子,让其儿子牵着游街示众。沿路1 1947年9月9 日,康生在全国土地工作会议上所作的《关于土改与整党问题的报告》。
流血不止,影响极坏。后来,又想批斗刘少白先生,幸被中央得知,严加制止,方才未能斗成。
(五)对地主不加区分,乱斗乱杀。康生当时有一个论调,认为多死点地主分子没关系。在这种思想影响下,乱打乱杀成风,死人甚多,造成了一种严重的恐怖气氛。至今晋西北人民谈到康生搞土改时的情景,还有些不寒而栗呢!
(六)在土改工作队内查出身划成份。对于出身于非无产阶级的干部进行斗争,甚至把人家积存的一些生活日用品都给没收了。另外,还不准他们同出身好的同志一起吃饭,他们吃饭只能在右边,称之为“王八席”。
这就是康生在晋绥搞土改试点的一个概况。如果说康生的陇东调查,只是露出了他在土改问题上“左”的苗头的话,那么在晋绥土改中,他就将这些“左”的苗头,加以培植,扩大,并付诸于实施,从而创造了一条完整的“左”倾土改路线,给土改工作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这种“左”的错误出现不久,就被毛泽东、任迅时等同志发现和纠正了。
为了纠正这种“左”的错误倾向,党中央在一九四七年十二月重新颁布了一九三三年有关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两个文件,即《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制度改革中的一些问题的决定》。十二月二十五日,毛泽东同
志在陕北米脂县杨家沟召开的一次中央会议上作了《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
务》的重要报告,阐述了我党关于土改的总方针和基本原则,批判了“左”
的错误倾向。接着,任粥时同志又利用养病时间,找干部和农民谈话,并研究各地区土改情况,针对当时严重的“左”的倾向,写出了著名的《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这些都对纠正土改工作中的“左”的错误倾向,起了很好的指导作用,成为正确进行上改的指导性文件。
这里我们应当提一下,毛泽东同志于一九四八年四月一日在晋绥干部会
议上总结晋绥土改工作时所讲的一段话:
“晋绥解放区获得上述成功的原因,就领导方面来说,主要的是:(甲)
在去年春季刘少奇同志的当面指示和去年春夏康生同志在临县郝家坡行政
村的工作的帮助之下,晋绥分局在去年六月召开了地委书记会议。在这个会议上,批判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着的右的偏向,彻底地揭发了各种离开党的路线的严重现象,决定了认真地发动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方针。
这个会议是基本上成功的。假如没有这个会议,这样大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成功是不可能的。这个会议的缺点是:没有按照老区半老区和
新区的不同的情况决定不同的工作方针;在划分阶级成份的问题上采取了
过左的方针;在如何消灭封建制度的问题上太注重了清查地主的地财;以
及在对待群众要求的问题上缺乏清醒的分析,笼统地提出了‘群众要怎样
办就怎样办‘的口号。……。以致给了后来某些地区的工作同志以不正确的影响,助长了他们的尾巴主义错误。(乙)晋绥分局在今年一月采取了纠正’左‘的偏向的适当的步骤。这个步骤是在分局同志参加中央十二月会议回来以后实行的。分局为此发出了五项指示。这一纠正偏向的步骤,如此适合群众的要求,又执行得如此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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