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露出惊恐的表情,从侧面看上去正是有财,那是他出事的前一天。
不知为何,这些天来,有财总感觉到惶恐,这在他而言是从来没有过的。生命在不断损耗,以一种超乎寻常的速度,如同一列失控的磁悬浮列车呼啸而过。生和死真的是世界的两极吗?两者之间是否也有一座桥梁,可以籍此至彼,往返有度。有财想,也许吧。他闭目躺在床上,往事纷沓而来,仿佛打开潘多拉的盒子,惊走了寥寥的睡意。
……
生命的诞生是有预兆的,从卵裂的微小震动开始,到婴儿的哇哇落地,一直都有。而同样的道理,死亡本身也有其预兆,虽然只有极特别的人才能感觉的到。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我总能感觉到预兆,可是这一次,却意外地失灵了。
我在深深的困惑之中行走在梦与醒的边缘,终于因为一句话而下定了决心。我要找出死神的秘密,他一定在某人消逝前留下了什么线索,看上去微不足道,却足以警示。多次面对死亡的不幸,让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我是不会活到老死的,其机率远小于连中三期五百万的福利彩票。我并不怕死,却害怕仓促地死去,没有一丝预兆。
那是阿宏死后的第三天,我一觉醒来,课本上已然湿了一大片。绞尽脑汁的回忆梦中的情形,却一无所得,就像一个瞬间失聪失忆的病人。突然我毫无征兆地发现自己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耳朵里听到了于老师不紧不慢地声音,有若经历一场催眠,恍然醒悟这是在一节哲学课上。
于老师是极随和的,即便大家听音乐看小说也丝毫不能影响他讲课的情绪。相处久了,睡觉的同学便自觉地在最后一排趴下,倒也相安无事。哲学同其他课不同,年轻气盛的老师往往精心准备,可是他们自己懂吗?我很怀疑。哲学若是能够以条条框框列出来,用逻辑来证实,那哲学还是哲学吗?而真正读懂了哲学的,便已经很接近哲学家的境界了,又怎么会安心做教书匠呢?
所以哲学课老师只有两类,或者滥竽充数,或者怀才不遇,于老师应该是后者,至少我觉得是。因为他讲课时从不看教材,只是随意在黑板上写几行字,便绵绵不绝地讲述,却丝毫也不让人觉得乏味。
以前我总以为哲学是无用的东西,听了于老师的课,才知道哲学是无处不在的,渗透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个人下课后的选择,或者宿舍,或者餐厅,或者球场,或者约会,也是一种人生哲学的反应。简言之,哲学就是空气,你也许从来都感觉不到它,但失去了哲学的人生,却一定会让你窒息。
如果以我自身的经验来判断,便能够得出大多数人都是愚蠢的结论。我上了十四年学,背熟了整本的哲学,才偶然间明白哲学的含义,还是自以为明白。可是大多数人却能够凭借只字片语便否定一样东西,比如网络,比如新新人类。既然他们已经心生排斥,鬼知道他们是如何了解他们所排斥的事物的。黄磊的嗓子虽然不敢恭维,《我像我是海》中却说对了一句话,世上的事对和错的各有一半。
我任由思绪天马行空的游走,突然感觉脚趾无法抓挠的痒,心里明白脚气又重了一些。如果说每种生物都有其生存的权力,那么此刻聚集在我脚趾间的小东西(白色念珠菌),也有其安然存在的权力吗?如果人可以为了自身的利益,残忍的杀害其他的生命,那为什么不能拿一只猫来出出气呢?
反观之,虐猫也未必完全残忍,尤其以人自身的观点而言。可是约定俗成的来说,大多数人不赞成的就是错的,也就是说虐猫大错特错,虽然虐猫的女士丝毫没有将同样的怨气发泄在同事或者病人身上,甚至因此心情舒畅,善待他们。
这种猫捉尾巴似的游戏,看来一本正经却没有丝毫意义。我终于悲哀地意识到这一点,于是勉强闭上眼睛,却已没有丝毫睡意。肚子里叽哩咕噜的抗议,让我想起早饭没有吃。突然明白马克思为什么能够写出惊天巨著,恐怕是长期处于饥饿状态的功劳。饥饿让人无法不保持清醒的思考,每当此时,“难得糊涂”也变成了一句空话。
“唯物主义是人们相信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一切都可以改变,相信人定胜天,怀着乐观主义精神。而唯心主义是人们认为人的一生都受命运控制,认为一切都不能改变,把一切事情的发生都归结于命运,是一种悲观主义。”于老师在讲台上侃侃而谈。
“我想问一个问题。”我鬼使神差般地站起来发问,大家的目光齐刷刷地投了过来,教室里顿时静极。身旁的同学挣开惺忪的睡眼,迷迷糊糊地探问:“怎么,下课了?”
于老师愣了一下,随即脸上浮现出一丝不大自然的笑意。“这位同学,有什么地方不明白吗?”
“是啊,既然唯物主义是赤裸裸的真理,我想问一下,究竟什么才是意识,意识是不是一种客观存在?”
“当然不是,意识是由物质派生出来的,是大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
“既然客观世界无法改变,而人的一切感受都是游离在客观之外的,那么何谓生活?人为何活着?”
“这是一个很好的哲学命题,其实人只要活着就对了,因为这本身已经代表着你所拥有的一切。许多人遇到困难时常常会想到这种问题,其实生存的意义就是生存。人活着就是为了能做你想做的事,完成你还没有完成的梦想,尽你还没有尽完的义务。”
“那狗为什么活着?和人也一样吗?我家的黄狗一窝生了九只小狗,却因为难产死去了,我很怀念它。如果我死了,它会怀念我吗?” 一阵哄笑。
“这个……”于老师脸上的神色尴尬,讪讪地笑,“同学,我们把这个问题留在课后讨论好吗?”
我点了点头坐下,思绪却没有停止。
只要我开心,便看山山青,看水水秀,看人人美,观花花艳。若我失意,则山水皆带悲容,人无心,花无色。有谁不喜欢这种地球为我转动的错觉?所以网络并不是毒药,爱情才是。如果沉浸在网络里算是一种堕落,那么中国有1。3亿的人跟我一起堕落!
作者有话要说:
☆、第57章 网恋
我猛然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趴在电脑的面前,随即领悟自己是在一家光线幽暗,气味熏人的网吧里。电脑的屏幕上有我半小时前打开的网页,全是关于哲学的。我明白,自己是没有勇气在课堂上站起来提问,并质疑老师的答案以获得满堂喝彩的,何况哲学课是我们大一的课程。
哲学是留给不快乐的人玩味的,快乐的人关心的是金钱、女人和工作。当然,好听一点的说法是荣誉、爱情和事业。
所有这些,阿宏一样也不少。而他也常常向我们吹嘘跟他上床的女孩。一次独处的时候我向他请教 “细节”问题,他口若悬河讲了半天,末了告诉我其实挺没劲的,跟女孩上床,其实不难,问题在于你不能尽找些贞节烈女。他一个劲地鼓动,我不由自主地心动却没去,我不想欠别人的。而那些“细节”终于在几天后派上了用场。
大学里人头攒动,每个人都有迫切的危机感。其中有女朋友的便大不一样,连走路的时候都趾高气昂。所以就像狗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留下尿味一样,大家都在忙着找女朋友。
跟大多数人一样,我上网,然后网恋了。是一个叫“灵&儿”的女孩,看上去乖巧聪颖。我们也终于修成正果,像大多数没有见光死的恋人一样。当我挽着她的手走进旅馆的时候,我尽力装出久经世故的样子,却在床上露了馅。寻找生命入口让我着实费了一番功夫,最后还是在她的引导之下才能够进入。之后我一再坚持,默念一篇高中时熟记的英文,背了三遍,终于一泄如注。
那晚我睡得很香,之前的惴惴不安一扫而光,终于证明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喜欢的人便在怀中。我做了个好梦,梦里我变成了一条好狗,拥有大片大片的领地。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清晨她竟已不辞而别,同时不见的还有我的手机跟钱包。初冬的清晨海风凛冽,我独自站在海边的礁石上,灿然一笑。我也许创造了一项新的纪录,失恋最快的纪录。
世界上的事情多是难以预料的,又何必预料,既然从来不曾真正拥有,也就无所谓失去。我裂开嘴很用力地想象自己微笑的样子,身体的某个地方悄然裂开。然后我就去了最近的网吧。
我在网上一字一句打出我的不幸遭遇,不为交谈,只想确定所有的一切是否真的发生过。
“傻boy,这种女人你都相信,活该被骗!”
“同情你,不过你也够弱智的!”
“路过,帮顶。”
……
幸灾乐祸的留言来自神气活现的ID,无一例外的是男性。安慰劝解的留言是那些听起来有些平淡乏味的ID,全是亡羊补牢一类的陈词滥调。我懒得回复,也没有力气回复。我当然不是傻子,也决不会让同样的事情第二次发生在我的身上。简言之,不会再次造成同样的经济损失,该是经济学家操心的事情。我失去的感情又该如何计算呢?不得而知。
有人留下一则风马不相及的笑话,一闪而没,估计是快乐满溢的家伙。让我痛切地感受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大把大把快乐的人,而我的感受则如同沧海一粟,渺不可言。
有人留下一个博客的地址链接,信手点开,是刘德华那首熟悉的《男人哭吧不是罪》。细看之下才知道满目皆是伤感的散文,看了两篇,同样的歌曲响了三遍,我的脸上开始有毛毛虫蠕动。
打开魔兽世界的账号,选了一个最难打的地点进入,顿时满眼都是怪物,渐渐模糊,复而清晰。我一遍遍攻击、躲闪、补血,然后再生。血槽里的血越来越难以充满,像人生里贪婪的欲望。我揉了揉干涩的眼睛,全然不顾脸颊的盐迹,继续战斗。
……
说到我对电脑的痴迷,就不得不提到一个人,阿宏。是他把网络带给我,把灵儿带给我,住旅馆的钱也是跟他借的。只有避孕套不是,他递给我的,我没好意思接。
有时候我也想将阿宏当作朋友,但是很难。正如阿建说的,人和人都是平等的,只有类别之分,没有等级之分。而我和阿宏,从根上说,不是一类人。老乡里面说话比较多的就是阿建,我很佩服他的健谈,却还不明白他为什么总来找我,那时候我不但说话极少,而且极其乏味。
我之所以跨入网络的海洋,也归功于阿建。是他无意中告诉我,因为网络,他才能如此的健谈。等到我明白网络什么都是,也什么都不是的时候,已经晚了。网络只是一付催化剂,将每个人隐藏的东西千倍万倍放大开来,快乐或是痛苦,丑陋或是美好,它本身既不赋予什么,也不剥夺什么。
而我真正下定决心要节衣缩食上网,是见到阿建跟娟姐亲亲热热地走在一起的第二天。娟姐是我们的老乡,她人长得虽然不漂亮,却给人一种极温柔的感觉。我永远记得刚刚走进大学校门的那天,天湛蓝湛蓝的,没有云彩,艳阳高照,空气清爽得像新榨的柠檬。娟姐和几个老乡来接我,帮我看行李,指引我报到的流程,帮我安顿床铺。
我终于知道自己喜欢上娟姐,在一个夏天的夜晚。我愣愣的坐在床上,却不敢闭眼,不敢回忆刚刚的梦境。梦里娟姐坐在我的床上,软软的身体紧靠着我,炙热炙热的。我已经忘记说过什么,抑或什么都没说。我心里的欣快感觉渐渐汇拢、凝聚,集中在一点,悄然直立。我再也没有睡着,负罪感、亵渎感充斥在胸间,我知道自己在爱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58章 往事如刀
小时候有财很听话,知道帮妈妈做饭,洗衣,捡柴。没人跟他玩,他就蹲在院子里看蚂蚁。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用石子、开水、或者用手捏死它们,那是种尽在掌握的错觉,让你萌生一种优越感。再大一点抓青蛙,捕野兔,心血来潮也曾活生生撕掉青蛙的腿,或者任由野兔在兽夹上挣扎。他始终不知道那种心理是否正常,直到过了那个年纪。
考上大学,有财高兴了很久。他决定敞开大门,让清新的空气吹进肺腑之间。这时他才发现,原来他已经落后这个时代。衣着的寒酸尚可忍受,拮据的生活费用也不是问题,可是他们的话他听不懂。山城闭塞,难免孤陋寡闻。当别人大谈小贝嫖妓,姚明封王,锋菲恋情的时候,他只能不知所措地看着,仿佛一头来自外星的生物。
好在他够聪明,学得快。渐渐的他也会在听不懂别人说什么的时候,喊一声“晕!”考试前开夜车的时候叫一句“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