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原来这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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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原来这么容易!-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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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班头款款向她走来时,丝丝很好奇,她一身的学生打扮,究竟是怎样混进夜总会的呢?
  “我们谈谈。”班头脸上的表情非常严肃,像是参加WTO谈判的代表。
  “好吧,跟我来。”丝丝将她带至一个角落里坐下,避开手下的耳目。
  “你知道昨天我们有马哲考试吗?”
  “知道。”丝丝收到豆豆的电话了,可惜她走不开。在她看来,学习固然重要,可毕竟不是生活的全部,生命中当然有比学习更重要的事情。
  “那为什么没来参加考试!?”班头却不这么想,从小到大她所接受的思想就是,学生就要学习好,只有学习好,将来才有好工作,才有出息。
  所以班头高中三年的时候,就只顾了埋头学习,什么课外活动、体育锻炼,根本无暇参加。要不是高考前的一场肺炎,她的成绩一定会更加理想。在她的心里,学习就是全部,而别说补考,就算成绩下降对她来说都是一场恶梦!
  “这里有更重要的事情。”丝丝解释道,同时心里也很感动,感激班头能为了她跑来天外天,像这种地方,本来打死她也不会来的。
  “有什么事情能比学习更重要?!我们还是学生,捉拿凶手是警察的工作。”班头扫了一眼舞池里的男女,一老一少正在贴面热舞,不禁心生厌恶。“跟我回去吧,这里太危险了。”
  “我这里真的走不开。”丝丝说的是实情,既然已经介入了,又怎么能够半途而废?
  “走不开?是你不想走吧?我知道你很聪明,可是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班头越说越激动,“你到底走不走?不走,我们以后就再也不是朋友了!”
  “我……”丝丝刚想辩解,却发现熊哥从里面走了出来。
  “丝丝,怎么回事?”熊哥好像听到了什么,一脸狐疑地问道。
  “没事,我以前的同学,来借钱的!”丝丝说着,冲班头使了个眼色。
  班头心领神会,却不由自主紧张起来,直直地盯着丝丝道:“不借就不借,谁稀罕你的臭钱,我们以后再也不是朋友了!”然后站起来转身就走。
  “我去看看她。”丝丝跟熊哥交待了一句,起身追到门口,小声地跟班头说道:“危险,直接打车回学校。”顺手将一百元钱塞在班头手里。
  “你想想我说的话,好自为之。”班头语重心长。
  门卫是一个留着毛寸的青年,一身笔挺的西装看来价值不菲,脖子上系的领带却是“一拉得”。见两人走到身前,笑嘻嘻地问班头:“找到人了?”
  “哼!”班头没搭理他,径直出门走了。
  丝丝好奇地问毛寸:“我这位朋友是来找什么人的?”
  “本来我以为她是学生,不让她进去,她却说穿成这样,是来跟老公一块回忆初恋的!”毛寸猥琐地笑笑,一脸讨好的神情,似乎知道丝丝大有来头。
  丝丝看了一眼班头的背影,心说,还真是有你的!眼见班头上了出租车,她心里一块石头也落了地,只是她没想到,那竟然是她最后一次见到班头!
  丝丝转身时猛然发现熊哥正站在她的身后,不由吓了一跳。
  “走了?”熊哥脸上的表情极其复杂。
  “啊,走了。”丝丝一时不明所以,顺口应道。
  

  ☆、第40章  山脚下的秘密

作者有话要说:  
  第40章  山脚下的秘密
  班头乘坐的出租车已经看不到踪迹。
  “你的朋友?”熊哥目视着远方,有点落寞,明明是在问话,那语气却像是自言自语。
  “以前是。”揣摸不到熊哥的真实意图,丝丝模棱两可地答道。
  “能帮的就帮她吧。”熊哥沉吟了一会,又冒出一句。
  “熊哥,你不知道……”丝丝欲言又止,恰到好处地停顿。
  “算了,你跟我来。”熊哥摆摆手,打断她的话。两个人默默地上了出租车,直奔郊外。
  出租车很快便离开了市区,丝丝的脸上虽然没有任何表情,脑子里却一刻也没有闲着。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熊哥听到了我和班头的对话,知道了我的秘密,想要杀人灭口?不对,要杀人灭口当然是让手下去干。或者是阿飞露出了破绽,所以他找我来试探?也不大像。
  福山位于市郊,光秃秃的山脊几乎没有植被,刀削斧凿般的山壁令人望而却步。当出租车停在福山脚下的时候,这里已经是人迹罕至。熊哥给了司机一张大钞,差不多是三倍的车钱,让他在路边等一下,司机虽然看起来有点担心的样子,可是并没有说什么。
  丝丝亦步亦趋地跟在熊哥身后,打量着周围的环境,此处果然是杀人灭口的好地方。但熊哥却始终都没有回头,看起来并无恶意。两个人来到山脚下,拐了个弯,前面现出一间茅草屋。走近了,熊哥熟练地开门,掏出火机点燃了桌上的煤油灯。
  丝丝跟着进去,环顾四周,发现小屋虽然破败的厉害,却很干净,显见得刚刚打扫过。屋里的摆设简单之极,除了一张床,就只有一张八仙桌和两把椅子。方桌的正中赫然摆着一个灵位,上面写的是:吾弟王君阿宏之灵。
  熊哥在床沿上坐下,指了指椅子,示意丝丝坐下,然后指着桌上的牌位说:“他是我兄弟,虽说不是亲生,却比亲生的还要好。那还是上高中的时候,我们一起抽烟喝酒,一起打架泡妞,真是逍遥快活啊!”
  他似乎是想起了那段时光,嘴边不由露出一丝笑意。由于身世的原因,上学比别人晚,学习也差,从小就受人歧视,他最大的理想就是有朝一日再也不受别人欺负。一直到上了高中,他才领悟到只有靠拳头才能不受气,那几年是他最快乐的一段时光,虽然常常会遍体鳞伤。
  见他沉浸在回忆之中,丝丝尽量不发出声响,免得打扰他。熊哥的话证实了她的猜想,他便是王阿宏日记里提到的老大。他们两个后来是怎样重聚在一起的呢?丝丝心里虽然有一个疑问,却一点也不着急,她知道他一定会说下去的。
  “可惜好景不长,我的一个兄弟被人打死了,当时我误以为是阿宏的错,大家就那么生生分开了。”远处传来一声不知是什么野兽的嚎叫,将熊哥带回现实。
  “那年我刚来这座城市,还未能完全立足,手下只有三个兄弟。偶然间遇到阿宏,才知道他在这里读书。明白当年是我错怪了他,于是在天外天摆了一桌酒,算是赔罪,顺便叙叙旧。”
  熊哥取出了一支“三五”牌香烟,点上,缓缓地吐出一串烟雾。丝丝盯着他的表情动作,听他娓娓道来,不像是在撒谎,却仍然怀疑他是否有意要将王阿宏拉下水。
  “没想到从饭店出来的时候,被仇家追杀,多亏了有阿宏在,我们两个浴血奋战,虽然伤得很重,最后还是逃掉了。我躲在这里一躺就是两个月,新收的小弟不敢轻信,多亏有阿宏天天过来照料,我才能够再度站起来。从那以后,我就暗暗发誓,他就是我的兄弟,谁敢动他一根毫毛,我就让他后悔一辈子!”
  “也是靠了阿宏的帮忙,我才能将仇人做了,慢慢地生意也有了起色,手下的小弟也越来越多。我劝他跟我一起打江山,别去上什么狗屁大学,他不肯。后来我想通了也就没有勉强他,无论如何他都是我的兄弟,既然他不喜欢,就随他去吧!”熊哥缓缓地吐出一个烟圈,那是他十几岁就会玩的把戏。他始终没提自己曾经为阿宏挡刀的事情,在他看来,为兄弟两肋插刀是分所当然的。
  “生意很顺,赚了钱,当然不能缺了兄弟的一份。时间久了,阿宏自己觉得过意不去,答应帮我做生意,但是不想介入其他事情。我想也好,毕竟阿宏是个人才,于是让他帮我卖亚当丸。”
  丝丝这才明白整件事的始末,王阿宏实在是太傻了,宁可跑去做犯法的事情,也不肯接受别人的施舍,兄弟也不行。这正是他的悲哀,而丝丝的悲哀就是她太过于相信正义、相信自己,所以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冒险!
  “阿宏死了,他妈的像剜我的肉一样。我知道他已经有女人了,我不相信他会跳楼。要是像他这样铁打的人都会自杀,天底下早就没有活人了。他跟着我,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
  丝丝知道熊哥并没有看错,王阿宏绝不是一个会轻易放弃的人,无论感情,还是生命,也许还有念想。在他的日记中,曾经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彻底和黑道划清界限。可惜这世上有些事是不能回头的,只要第一步错了,就会一直错下去,别无选择!
  “我派人查过所有的对头,也查过手下,包括他自己发展的六个人,都没有嫌疑。我已经尽了力,却没有用,所以我想将这件事交给你来办。”
  “放心吧,我会尽力的。”六个人?可是他的日记里面明明记载了七种水果,藏在幕后的那个人会是谁呢?丝丝的心里虽然有疑问,却不敢表现在脸上。
  “这次金三角之行,我总感觉凶多吉少。如果我回不来,就请你在这里给我立个牌位,我要陪着阿宏兄弟。”熊哥一把掐灭了烟头,脸上多了一丝“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去兮不复返”的悲壮。
  “熊哥,不会,你不会有事!”也许是感动于男人之间的友情,丝丝的声音竟有些哽咽,完全忘了他是一个黑社会老大。
  “如果我回不来,你的仇也别报了。好好地找个人家嫁了,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也有语重心长的时候。
  “一切都等你平安回来再说!”丝丝道。
  ……
  丝丝走了,熊哥点燃一支三五,长长地吐出一串烟雾。他原来以为斧头帮老二会顺理成章坐上老大的位子,没想到老二老三却接连被抓进监狱,斧头帮顿时群龙无首。
  秋风未动蝉先晓,何况近来这么大的动静,熊哥心头掠过一丝不祥的异样,也许下一个就是他自己了。一系列事情让他不得不相信,警方在斧头帮安排了卧底,这样说来,他自己的身边也难保没有。
  夜更深了,乌云遮住了天空,一片漆黑。熊哥伫立在窗前,难以入睡,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丝丝感觉亲切,好像兄妹一样。而她明明是自己最怀疑的一个,因为在他看来,其他人都不可能是卧底。
  他在等一个人,一个朋友,一个心腹!他从来都没有让他失望过,这次也一样。凌晨的时候刀王回来了,告诉他丝丝的朋友是医学院学生,他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知道他的命令虽然只有一句,却是刀王一夜跟踪班头的结果,所以消息绝对可靠!
  “好,我不在的这几天你留意丝丝的动静,有什么情况及时汇报,事态紧急可以先斩后奏!”熊哥右手下斩,做了一个砍头的姿势,脸上凶相毕露。
  在手下面前他总是尽力表现自己凶悍的一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信服,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
  ……
  那一晚丝丝同样睡得很晚,她有心事。既然熊哥不是凶手,那么凶手是谁?于情于理,她都应该帮助阿飞完成任务,将熊哥绳之于法,可心里却觉得对不起他,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丝丝越想越是烦乱,随手翻开《侦探手记》,上面记录了她在医院时和阿飞的一番话,渐渐平静下来。
  “我说老大,听说前几天在利宾宾馆死了个人?”自从摊牌之后,丝丝一直管阿飞叫老大,他自知抗议无效,便黯然接受了。
  “听谁瞎说?没这种事。”阿飞头也不抬,继续吃他的香蕉。
  “一个女的,年龄不大。”丝丝懒得多话,也拿了一个香蕉剥开,上次王队送来的水果太多,三天了还没吃完。
  “怎么说你也是生在红旗下,即将创世纪的一代,别老想着社会的阴暗面好不好?”阿飞语重心长地教导,手中的香蕉皮划了一个优美的曲线,落在门口的垃圾筐内,好一个漂亮的三分球!
  “那你是不想说了?”丝丝撇了撇嘴,香蕉皮向身后抛出,不偏不倚地落入垃圾筐内。
  “不赖嘛!”阿飞呆了三秒,解释道,“不是我不想说,是我不知道。不知道我说什么,说了也是胡说,知道我能不说吗?咱俩谁跟谁啊,是不是?”
  丝丝翻了翻白眼,大叫一声:“葵花点穴手!”屋子里立即响起惨绝人寰的叫声,走廊里送药的护士闻声愣了一下,自言自语道:“又来了。”
  每个人都有他的死穴,而丝丝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这也算一种才能。当你找到对手的弱点时,你自己的弱点便不再是弱点了。这是独孤求败的武林秘籍,也是任何一个人笑傲江湖的本钱。
  “好吧,情形是这样的……”阿飞受刑不过,于是招供。也许他倒喜欢这样的刑罚,否则为什么每次都不肯痛痛快快地说出来呢?
  阿飞描述了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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