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初夏雨住的安心,欧阳旭东忙拍手叫好,“就这样说定了,你付出劳动,我付出房子,咱们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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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雨这边已经安顿好了,沈明哲还在那边傻傻的等着初夏雨给他打电话呢。
从日出等到日落,沈明哲的眉头越皱越紧,虽然说好了三天,但他有种直觉,初夏雨今天一定会做出决定。
他什么时候这样乖了,她既然不打电话来,他可以给她打回去吗,理由,当然是,沈明哲一挥手,“大志,你去再买几个遥控车,要最新款的。”
大志听完老板吩咐,赶紧跑出去,买遥控车去了。
沈明哲笑呵呵的拿过手机,拨着初夏雨的号码,虽然那是一组极为普通的数字,可看在沈明哲眼里,却还是有些小激动。
关机?沈明哲连着拨打了两次,隔一会又拨打了两次,提示都是关机。
不好的预感越来越浓,初夏雨不会无缘无故的关机。
很快,沈明哲就出现在了初夏雨家楼下。
见站在外面的小马,大志惊呼道:“老板,上次我来送车,就是这小子帮初夏雨搬上去的。”
这的确是个年轻的小子。
沈明哲下了车,走向因为看见他这辆限量版的宾利,瞪大眼睛的小马,“你认识初夏雨是吗?”
小马把眼睛从车身转向沈明哲,名车,帅哥,初夏雨这是交了什么好运,这段时间来找她的都是开着名车的帅哥。
“我是认识初夏雨,可是她今天一早就搬走了,据我奶奶说,也是一个开着豪车的帅哥帮她搬的家。”
“搬走了?”沈明哲眯起眼睛审视着小马,“我昨晚才送她回来,你却告诉我她今早搬家了?”
很明显,这位大帅哥不相信初夏雨搬家了。
实际他也不信,小马一转身,“既然你不信,那就随我看看去吧。”
比他那张大床大不了多少的阁楼,搬家的痕迹的确还在,“你确定这是初夏雨住过的地方?”
小马点点头,“我当然确定,初夏雨在这里住了四年多,你若不信,可以去问我奶奶。”
☆、第 51 章
沈家的传奇史(1065字)
他还需要去问小马的奶奶吗?
估计是搬的太匆忙,沈明哲在墙上看见了署名小星星画的几幅画。
这里,的确是初夏雨住过四年的地方,可她却因为他,悄无声息的搬走了。
沈明哲揭下那几幅画,转向小马,“我可以带走吗?”
这个人不会是看上小星星的画了吧?
小马不答反问道:“您是想买小星星的画?”
这个年轻人这是什么理解能力,一个小娃娃信手涂鸦的东西,他脑袋被门挤了,沈明哲点点头,“对,我是来买画的,请问你知道她们搬去哪里了吗?”瞧他的回答,还真像脑袋被门挤过。
这人一看就不是一般的有钱,这小星星的画要是被他看上,这个初夏雨,怎么就突然搬走了呢?
小马急的直抓头,“她们搬家的时候我不在,听我奶奶说,初夏雨是突然决定搬家的,而且她那么在意钱,竟然还有两个月房租都不要了,我还想把房租退还给她呢,可我们真不知道她搬哪去了。”
看这家伙的意思不像撒谎,沈明哲掏出一张名片,递过去,“如果你有初夏雨的消息,麻烦给我打个电话。”
沈氏集团总裁,沈明哲?小马看完名片,吃惊的抬起头看向已经走出去的沈明哲,他就是那个沈氏集团的总裁?
那家公司他听说过,据说沈家第一桶金是沈家老太太的功劳,所以他们的公司才会叫沈氏集团。
沈氏,在旧社会,女人嫁人后是没有自己名字的,所以即使死后,墓碑上也会冠上夫姓,比方说,夫姓王,妻姓李,那就是,王李氏。
至于沈老太太为啥没有自己的姓氏,这个还真是一个谜。
沈氏集团最初受到关注,还真是因为沈家那位能干的老太太一直没有自己的名字。
沈家是从香港后搬到杭州的,据说沈家最初起家也是在香港,不过也有传说在美国。
传说沈老太太年轻时去哪介绍自己,只说夫姓沈,让大家称呼她沈太太就行,后来生意做大,有了名气,大家又习惯喊她沈夫人,现在是沈老夫人,沈老太太,几十年这样称呼过来,也就没有人关注,这位有着传奇色彩的沈老太太为什么没有自己的名字。
沈明哲的父亲沈安泰实际就是个地地道道的读书人,喜欢研究文史,哲学,还画的一手好画。
总之这位沈董事长,就是不喜欢做生意,所以沈明哲长大后,他这个董事长就变成挂名的了。
沈安泰的默默无闻,造就了沈氏集团第二个传奇人物沈明哲。
十八岁玩着玩着就考上了清华,二十二岁轻轻松松考上哈佛,二十六岁回国给奶奶拿回一堆证书,然后接管家族生意,从此,沈氏集团就一发不可收拾直步青云。
据说福布斯财富排行榜,沈家躲闪着不愿意介入,不然,哪有谁谁的前几位的排名。
不过这些都是据说,小马因为喜欢研究车,所以就喜欢开名车的名人,所以对沈氏集团才这样了解。
反正不管真假,这个沈明哲的确是个有钱人就是了。
财神爷送上门了,无比缺钱的初夏雨,你到底搬去哪里了?
☆、第 52 章
好哥们也骗(1099字)
一天时间,家搬了,而且小星星的入托问题也都解决了。
以往这些,对她来说很难的事情,在欧阳旭东那里,只是打了几个电话,就都解决了。
初夏雨点着儿子胖乎乎的小脸,嘱咐道:“咱们现在住的是欧阳叔叔的家,你上了最好的幼儿园也是欧阳叔叔帮的忙,所以你要记得感恩哦。”
小星星小脸一冷,用大人的口气说道:“妈妈,我不想欠人家太多,我想搬回咱们自己的家。”
自己的家?初夏雨苦笑了一下,“星星,咱们哪有自己的家啊,那个小阁楼也是妈妈租来的,而且那里马上就要拆迁了,所以咱们才会搬来欧阳叔叔这里的。”
妈妈的话,小孩子当然听不出真假,信以为真的小星星还拍拍妈妈,保证道:“妈妈,你放心,等我长大了,一定给你买一套和欧阳叔叔家一样大的房子。”
在小星星看来,欧阳旭东这套两百多平的房子就已经很大了。
未来,如果小星星能走进他爸爸的家,才会真正明白,什么叫大房子。
***
初夏雨被收缴的那些小百货,此时正摆在沈氏集团总裁办公室里。
沈明哲从中拿起一个类似钥匙扣的东西,左瞧瞧又看看,又拿过自己的钥匙试探了一下,咦,这东西还真是钥匙扣。
不知这个东西初夏雨卖多少钱?又能赚多少钱?她难道就想靠这个养大孩子?
沈明哲盯着那些小百货,突然想到,初夏雨不管躲去哪里,都必须想办法赚钱,如今她还带着个孩子,找工作的可能性不大,那她就极有可能继续找地方卖这些破烂。
沈明哲忙把大志叫进来,交代了一番,大志立刻就出去了。
***
“你想开一家饰品店?”欧阳旭东边吃着初夏雨做的饭菜,边听初夏雨说着自己的计划。
初夏雨不好意思的点点头,“是,这件事我都想好久了,自从被杂志社开除,我就琢磨自己开个店,这样时间是自己的,也方便照顾孩子。”
实际内心深处,他更希望初夏雨什么都不要做,每天就待在家里,给他和小星星做做饭,洗洗衣服,这种三口之家的生活,他还没享受够呢。
“初夏雨,你非要出去吗?”
“欧阳大哥,我和小星星不能总在你这里白吃白住的,我想找点事做,这样我们也能早点搬出去。”
他就知道她是这样想的,“初夏雨,你在我这里每天付出的劳动就是工作,我也说了,每个月会给你五千块工资,如果你觉得五千少,那我给你一万好不好?”
一向沉稳的欧阳旭东,在初夏雨面前,几度失态。
一万,够雇几个佣人的了。
欧阳旭东的热情让初夏雨起了疑心,欧阳大哥是不是对她?
暗自摇头,她又不漂亮,又没读过大学,也没什么本事,还带着一个孩子,怎么可能。
“欧阳大哥,你的钱我是不会要的,我和星星在你这白吃白住,干点活那都是应该的。”
初夏雨这是用劳动抵房租饭费了,欧阳旭东笑了笑,点头道:“那好吧,那我明天让秘书帮你留意看看,如果有合适的摊位,就帮你租下来。”
“谢谢你欧阳大哥。”初夏雨漂亮的小脸立刻灿烂如花。
☆、第 53 章
越来越美(1083字)
三周后,初夏雨的小店就开张了。
八平米的小店,被初夏雨收拾的亮亮堂堂,而且这个小店附近又有很多旅游景点,旅游的人都有个习惯,都喜欢买些小饰品,小物件,回去当礼物送给亲友的孩子,这样初夏雨的生意自然就红火起来。
当初欧阳旭东也是因为这个,才把这里盘下来。
他没告诉初夏雨,他盘下这里,是花了大价钱的,既然她想自己干,那他就不能让她失败,他不想初夏雨因为生意不好每天愁眉不展,所以损失些钱,能看见初夏雨每天回来乐呵呵的,值了。
初夏雨没想到这么个小店,每天都能赚好几百,这比当初她设想的,不知要好多少倍。
五万本钱是欧阳大哥出的,初夏雨把每天赚到的钱,都小心翼翼的存起来,如果收入一直这样好,不出半年,她就能把欧阳大哥的钱还上了。
大志把厚厚一沓照片递给沈明哲,“老板,还真让你猜着了,初夏雨的确还干着老本行,这是她新开的小店,生意还不错,还,挺开心……”大志本想替初夏雨说几句话,观察了几天,看着初夏雨每天笑盈盈,充满希望的做生意,他真不希望老板毁了那里。
可老板的脾气他知道,初夏雨的确触犯了他们老板的底线。
沈明哲一张张的看着那些照片,很明显,初夏雨比他哪次见,都要开心,人也神采奕奕的,看来,她是过的还不错。
招呼都不打一个,就把他晾到一边,沈明哲把那些照片啪的一摔,“我们现在就过去。”
隔壁卖民族服装的云姐非要送她一条裙子,说是她穿好看,给她们店打个样。
还真是,她这一穿,云姐店里的生意的确好了很多。
要下班的时间,两个店都没有顾客上门了,云姐这才跑过来道谢,“小初,真谢谢你了,今天因为你穿了我们店里的裙子,我们的营业额增加了一倍。”
云姐是个实在人,这样的话要是换做别人,一定不会说出来。
初夏雨笑呵呵的逗道:“云姐,你在这样说,我要收模特的费用了。”
沈明哲仔细打量着初夏雨,暗自点头,还别说,初夏雨穿裙子还真挺好看,身材,也比那些职业模特棒。
初夏雨是背对着沈明哲的方向,所以沈明哲站在她身后,她并未发现。
云姐注意到沈明哲,小声笑道:“小初,又有个帅哥看上你了。”
以前出夜市,就没有现在这样多的烦恼,在这里的一个多月,每天都会有男人来烦她。
初夏雨也没回头,冲云姐调皮的眨眨眼,赶紧走进自己的小店。
叮铃一声,门上的风铃一响,提示有人跟着她走了进来,初夏雨忙转头,然后就傻在那里了。
沈明哲在这巴掌大的小店里兜了一圈,捏捏这个,拍拍那个,初夏雨想,他一定是把那些小物件当成她了。
当沈明哲拿起一件她店里最贵的商品时,初夏雨忙冲过去抢救,“你要有气,就发在我身上好了。”
沈明哲看看手里,类似水晶制品的东西,然后笑着看向初夏雨,一撒手,啪的一声,好好的一件工艺品,就这样四分五裂的躺在了地上。
☆、第 54 章
被强行带走(1091字)
“你,太过份了。”望着一地的碎片,初夏雨涨红了脸,怨怪的看着沈明哲。
沈明哲像是摔上瘾了,只见他也不说话,然后又拿起一件,啪的一声,又一地的碎片。
在他连着摔了四件,拿起第五件的时候,初夏雨眼睛红红的奔过来,抱住他,“对不起,是我错了,我不该说搬家就搬家,我该给你打个电话的。”
“不错,不但知道错了,还知道错在哪了。”柔软的小身子搂着他,想要说出的狠话,很自然的就咽了回去。
沈明哲推开初夏雨,掏出白色的手帕,皱着眉,使劲的擦了擦手。
他这是因为自己的触碰?还是因为拿了那些水晶制品?
水晶制品被她擦的曾明瓦亮,再有洁癖,也不会嫌弃的。
那一定是因为自己的触碰,他嫌脏了。
初夏雨知趣的往后退了几步,见沈明哲瞪过来,这才停下,“我,我是怕你,嫌弃……”
他是嫌弃那些破烂,她竟然还当宝贝护着,那些东西一看就是不值钱的劣质品。
“赶紧把这里关了,你怎么就那么喜欢和这些破烂打交道。”不过也是,要不是她喜欢和这些破烂打交道,他也不会这么容易就找到她。
“我本来是要关门的,要不是你来……”没明白沈明哲的真实意思,初夏雨赶紧收拾东西,准备关店门。
等初夏雨把钱和账本装进背包,沈明哲接过来,拉着她就走。
“店门还没关呢。”初夏雨急道。
“大志会处理的。”
还真是,他们刚出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