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虽无任何的特殊,但一想到方才的诗作,所有人都认真了起来,这一次一定要抢到秦枫的墨宝。
“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嘶!谁说在短时间内,创作出佳作的人,不能再写出另外的佳作。
虽然依旧没有在文中写到梅花两个字,但其中的意境,绝对是咏梅词中的绝唱,笔致细腻,意味深隽,也暗喻了做人的坚贞不屈。
“别说我的作品中没有提到梅花两字,如果你认为只有提了,才会显得出诗词的意境,我只能说你们扶桑人不懂诗词的意境,只得到了文字最表面最浅显的东西而已,别让我看不起你们扶桑人的文化。”秦枫冷然间,打断了气氛的沉默。
继续耍赖的话,他也不介意,接下来的四项也不要比了,他以足够的理由,劝说李二攻打扶桑。
当然攻打的时间不会是现在,有他在,有即将发展的格物学在,大海不会再是无法征服的目标,迟早有一天它会被大唐征服。
蠢人佳彦的面色有些难看,方才已经耍赖了一次,让他再耍赖,倒也不是不能。
只是李二和百官灼灼的目光,还是让他感到了颇大的压力,他直感觉,若是他敢再耍手段,怕是今日就要饮恨于此了。
“我蠢人佳彦,心服口服,这一场诗词的比试,是秦大人文高一筹。”蠢人佳彦咬着牙,有些艰难的逐字逐句说道。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扶桑使节团变得有些骚动起来。
并不是所有人都对大唐的文化有所了解,他们知道蠢人佳彦写的是先人之作,怎么先人的传世之作,会比不上秦枫现场创作的诗词呢。
而且那家伙还写了两首,是不是有些太过不公了。
“圣上,臣家里还缺一副墨宝放在书房,我觉得秦大人的墨宝正适合,希望圣上能够赏赐于臣。”杜如晦突然站起,躬身向着李二的方向说道。
怎么又慢了一步!
还在欣喜中的百官,心情瞬间又沉了下去,连续两次未能获得传世佳作,任谁心中都不好受。
第二百一十一章律动的修长
第二百一十一章律动的修长(23/156)
“第一场,大唐秦枫秦都知胜!”大唐获胜了,张公公的嗓音,也多了一丝振奋的味道。
那两首被众位大人传世的佳作,可是通过他来读出的,说不得因为秦枫的关系,他能够在史书上留下两句笔墨。
对于一个不能有子嗣的男人来说,这样的荣耀,足以让他此生无憾!
“第二场比试,舞乐!”
听了这第二比的内容,百官心中已经没有了什么担心。
盛秋园之前的十大官办教坊大比之中,所展现出的舞乐之赏,可是惊艳了全场。
没有人能够想象,那些扶桑人所带来的舞乐,会将秦枫所创作的舞乐比下去,当然番邦之人喜欢自取其辱,他们也乐得看戏,大唐的强盛,是他们所有人心中的骄傲。
就算是柴绍这样,与秦枫有着不能化开矛盾的敌人,也是从心底里希望秦枫能够赢下所有的比试。
内斗是内斗,但此时事关大唐的脸面问题,柴绍也不是那种卑劣到因为私人矛盾,而盼着他输给扶桑人,毕竟为了今时今日的大唐,他也奉献过属于自己的努力。
他的秀宁,也是希望这个大唐,能够在他二哥和他的努力下,成为最强大的国度。
人老了,总是会有些感怀过去的时光,柴绍有些失神,今日大唐的强盛,反倒是让他想起了昔日的人儿,我还未曾忘却,你为何要早早离去。
“来者是客,你们先表演吧。”秦枫退下众艺台,不在意的扫了蠢人佳彦说道。
蠢人佳彦也不客气,招呼了一下。他带来的几十人使节团中的几名和服女子,踏着木屐,迈着小碎步,有些缓慢的走上了众艺台。
而那些个矮小的乐师,也是早早准备好了,扶桑的乐器,打击乐较多,曲调也相对简单。
在所有扶桑人使节团看来,他们的樱花曲,配上歌伎优雅的舞蹈。简直就是世间“最美”的舞乐,大唐这种只重视军事力量的国度,怎么能和他们扶桑的优雅相提并论。
“这。。。。。。是不是有些吓人,那些扶桑人咋就喜欢恶鬼呢?”
看着歌伎们白得不成样子的脸蛋,就算是程老魔王此等接受能力异常强大的人,也是忍不住嘴角抽搐了起来。
秦琼攥着拳头咳嗽了两声,“知节,我先小憩一会,到了秦小子的节目。你再叫醒我吧,希望莫要有噩梦扰我。”
眼不见为净,看着那一副妆容,着实让秦琼有些接受不了。
和他状态一样的官员。也有很多,大家都显示出一副漫不经心的状态,眼神早已经不知道漂移到了何处。
当然李二作为一国之主,即使心中暗骂扶桑舞乐的“个性”。也还是给足了面子,面带微笑,以示对于蠢人佳彦他们扶桑文化的“欣赏”。
乐曲倒是不错。韵律很是符合大部分人的胃口,只是那些歌伎们缓慢而零碎的动作,隐藏在合服下的身形完全看不出个所以然,显然很是不符大唐官员们的审美。
亏得蠢人佳彦,在一曲作罢之后,还认为这次又胜券在握了。
如此自信的原因,自然是因为李二看向他的笑意,他还以为大唐国主对于他们的表演很是喜爱。
待到扶桑使节团的成员,全数撤下了众艺台,程老魔王才是推了推身边的秦琼,“老哥,你可以醒了,秦小子私藏了许久的表演,终于要拿出手了。”
“哦,那我要打起精神了,方才的诗作没拿到手,真是可惜了。”秦琼一个激灵,瞬间清醒了起来。
说起来上次在大唐足球联赛上的开幕式,他们两人玩的也很尽兴,秦枫打破常规的舞蹈编排方式,让人感觉新颖之余,似乎也让心情变得愉悦了许多。
这一次对于秦枫所准备的舞乐,两人无疑还是在最期待的人群当中。
秦枫大手一挥,负责传话的杜荷,一路小跑到众艺台范围之外,去通知那些早已准备好的舞姬。
嘶!
舞姬们姗姗来迟,却足够让人觉得没白等,她们明丽的装扮,更是让在场所有男性瞪大了眼睛!
不,或许不仅仅是男性,就算是李丽质这样的小丫头,也被舞姬们的造型,惊骇的说不出话来,秦枫此举果然是胆大包天,有鬼斧神工之妙。
短袖、短裤,颜色各异,争相斗艳。
不同于李承乾他们足球队的样式,这些舞姬们的服饰,完美的切合了身形,紧绷在身上的衣服,展现出一道道极致完美的曲线,短裤更是露出了半截大腿之多。
如此修长美腿,更是为夏日平添一丝炎热。
“有伤风化!实在是有伤风化!这秦都知做的有些过了,此等服饰将我大唐的脸面置于何地,平白让扶桑小国看了笑话。”魏征有些不合时宜的冷然发话。
可惜,李二却没有因为他这一次的话语,有丝毫生气的意思,因为他发现,魏征这平时正经异常的老小子,居然和其他人一样,说着逾礼的话语,目光却没有丝毫的偏移。
此时所有人的感官,完全被放大了起来,当注意力完全集中起来之后,舞蹈所能带来的效果才会最大化。
咕嘟!
安静的会场,随处可以听见,一阵阵吞咽口水的声音,其中最甚者,怕是扶桑使节团的那些男子了。
当然刺激神经的可不会单纯只是新颖的造型,秦枫可不是为了让众人被美腿吸引住,才让舞姬们穿成这样的,他是要给蠢人佳彦狠狠的一巴掌。
人本身就是上天最美丽的产物,思想纯于欣赏,这些造型,也就只会是展现了最完美的自然曲线而已。
一阵明快的节奏,打破了众人凝聚的视线。
站在舞台上的舞姬们,缓缓动了起来,或者说她们的腿动了起来,左右侧摆动的大腿,加之双手托脸的卖萌状表情。
整齐划一的动作,让权贵们瞬间迷恋上了这一队舞姬。
没有词,只有曲子和舞蹈,就是这明快到让人心跳加速的曲子,配合上从未见过,以腿的律动,为主要题材的舞蹈,又一次打破了所有人的眼界。
第二百一十二章第二场胜!第三场开始
第二百一十二章第二场胜!第三场开始(24/156)
大唐之人,对于女人的审美观,更多是上围的曲线,衣着也是偏向暴露上围,舞蹈更是以扭动上身肢体为主。
以至于发展到后期,唐朝以丰腴为美,以胖为美的风气,愈演愈烈。
秦枫倒也不是反对他们审美观点,只是希望给众人展示出自己对于美的态度。
果然一曲明快的“狗腿舞”,还是让男人们,彻底见识到长腿的魅力,可惜了没有让身体变得更加修长的高跟鞋,也没有让腿的线形变得更美丽的丝袜。
服饰的文化,秦枫有想过要早些丰富起来,只是考虑到礼教的束缚,还有自己对于服饰制作的无力,直到遇到了崔滢,才让这个念想渐渐走上台面。
可惜,部分超越时代生产力的服饰,还是无法做出来,即使有了格物学的渐渐发展,相差了千年的文化,还是不能以填鸭的方式迅速成型的。
“不知扶桑使臣,你对这第二场舞乐的比试有何看法。”李二微笑着向蠢人佳彦问道。
有何看法?当然是扶桑胜了!蠢人佳彦不得不承认,秦枫所排舞蹈和曲乐,让他心动不已,但他是不会承认扶桑输掉了比赛。
“我认为这一场当是我们扶桑胜利了,贵国的秦大人不过是在哗众取宠罢了。”
恬不知耻!
所有人心中都不由得暗骂一句,蠢人佳彦的无耻,出乎了他们的意料,即便是在场不少都是脸皮厚的代表性人物,对于他这番态度,也是自愧不如。
那些因为表演,而有些累的舞姬们,更是对他怒目而视。为了学习这新颖的舞蹈,她们基本上一夜未眠,这扶桑人居然昧着良心否认秦都知辛勤的成果,简直是忒不要面皮了。
“狗东西,给他些脸面,他还喘上了,若是圣上要和扶桑开战,我老程定然要第一个请战。”程老魔王冷然骂道,脸色黑的难看。
秦琼摇了摇头,示意他平复一下胸中的怒气。“知节,这比试可不是那扶桑人说得算的,结果已经很明显了,这里是大唐,圣上想要谁胜,那就是谁胜了,大唐的脸面,谁也夺不走。”
果然如同秦琼所说,李二有些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哦?看来扶桑文化朕果然无法理解,使节你的意见恕朕无法接受,第二场我大唐盛秋园秦枫都知胜利,想来大家都没有什么疑意吧?”
“没有意见!”“圣上慧眼!”。。。。。。百官不约而同的赞叹着李二的决定。
不等蠢人佳彦出口反驳。张公公颇有眼神道,“第二场,舞乐比试,大唐胜!”
“下面开始第三场厨艺比试。”
听得张公公总结性的话语。蠢人佳彦的面色变得十分难看。
两场!已经连续输了两场了!
虽然蠢人佳彦心中知道,自己输了的确是因为实力不如秦枫,但他却没有想到。大唐的国主,会那么理直气壮的宣布己方获胜,简直就是不留一丝颜面给他们扶桑。
既然无法用文化征服你们,那么就让食物彻底侵袭你们的味蕾吧。
蠢人佳彦大手一挥,各种做饭用的器具,被人逐一搬上了众艺台,圣德太子对于吃异常的挑剔,为了让大唐国主见识他的诚意,特地将伺候自己的厨师,都给派了出来。
扶桑的御用厨师都来了,蠢人佳彦可不信自己还不赢。
大唐文化,强调君子远庖厨,秦枫再次上场了,他可不信写诗词,排歌舞的文人雅士,会有那么一手好厨艺,最后要丢的还是秦枫的脸面罢了。
最关键的是,他掌握了一个最重要的制胜点,那就是在来这里的一段时间,他发现大唐这里,并没有盛夏适合吃的食物,菜色虽然美味,却因为炎热让人食而无味。
为了让自己这边,从一开始就夺得比试的先机,蠢人佳彦得意的让手下们搬上了一座冰山,这可是在比试之前,他花大价钱,特意在长安酒楼内弄到的。
不得不说,炎炎夏日,这么一座半米有余的冰上,的确有些吸引眼球,也让人食欲增长了不少。
扶桑这边准备的其他食材,则是新鲜的活鱼类、米饭和一些大唐不多见的调料。
见到这些东西,秦枫基本上已经猜到,那个家伙想要做些什么食物了。
名字是蠢人,脑子却还有几分灵活,想要因为天气的因素,而赢下这场比试,他可是小看了华夏千年饮食文化了。
与蠢人佳彦那边的高调亮相不同,秦枫则是平静的让人端上了一盆碎冰,至于其他的食材,则是分别装在了蒙着布的大桶中。
提前让人见到了食材,可不是厨师的风格,否则那厨房岂不是该设在大庭广众之下。
两边同时选择了以冰作为食材,让食欲不高的百官们,有了一些期待。
至于蠢人佳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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