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比尔、威利、威尔均为威廉的昵称。
“我还以为警察都只称呼嫌犯的名字而已,不喊姓氏的。”
“我大概离开警界太久了。”
“是啊,值得尊敬。还好你不当警察了,否则你会感到羞愧。如果他们称呼他威尔——很难说他们不会——那就是帽子戏法了,对吧?三个凶手都叫威尔,马修把他们全逮住了。”
“我没在追捕威尔二号。”
“是吗?”
我摇摇头。“我只是你的一般读者而已,”我说,“我所知道的,都是在报上看来的。”
“你和威尔·罗吉斯①都是如此。”
①威尔·罗吉斯(Will Rogers,18791935),美国幽默明星,以饰演西部牛仔闻名。后成为颇具影响力的政治家,以幽默讽刺的风格评论美国社会与政治,在政坛颇具影响力。
“能不能提供我一些没上报的消息。比方说,那家伙还写了别的信吗?”
“没有。”
“他每次杀了人都会写一封信。就像那些恐怖分子宣称爆炸案是他们干的一样。”
“所以呢?”
“所以没想到他打破了这个模式。”
他转转眼珠。“那是阿德里安的模式,”他说,“现在阿德里安不写信了。为什么要期待这个新的威尔照样遵循老方法呢?”
“这个说法不错。”
“阿德里安也从没一口气威胁要杀三个人。他们两个有太多不同了,包括每个人都在谈的心理状态。”他已经喝掉一杯双份烈酒,现在他又把另一杯拿起来喝了一小口,然后喝了同样一小口啤酒,“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写那篇专栏。”他说。
“嘲笑他的那篇吗?”
“没错。不知道。有一天我实在受够了大家都说他是纸老虎,所以我就莫名其妙地想引他出笼。”
“这我倒是想不透。”
“我判断大家说得是对的,”他说,“而且我觉得那个家伙什么都不会做,于是我就想到要拿个什么伸进他笼子里,戳他一下,至少让他吼两声,说不定可以给警方一些线索。而且我知道挑衅他很安全,因为他不太可能离开笼子。”
“可是他干了。”
“是啊,我不认为这是我的错,因为他妈的基尔伯恩自己就够挑衅了,他居然叫威尔上台一鞠躬,滚下舞台去。不过我不介意告诉你,这么一来,我的兴趣差不多玩完了。
“哦?”
“我很高兴没再收到那狗娘养的写来的邀功信。如果他还想再写,拜托他寄给别人吧。我不认为他会再写了,也不认为他还会再杀人,不过我也不会建议警方不必再保护彼得·塔利和罗梅法官。但重点是,我不管这件事了,我可以找别的题材来写专栏。”
“在这个城市,要找题材并不难。”
“一点也不难。”
我喝了一大口苏打水。眼角瞥见我们的女侍者在替另一桌刚来的客人点饮料,是三个三十出头的男子,穿着短上衣,打了领带。其中一个凑近她的屁股,拍了一下兔尾巴。她好像根本没注意。
我说,“既然你这么没兴趣,”我说,“也许我根本不该提起,可是我需要你的情报。”
“说吧。”
我掏出笔记本,翻阅着。“‘我诅咒那只扼住我的国家咽喉的老迈之手。’”
他举起杯子正要喝,半途停住了,皱起眉头说:“这是他妈的什么玩意儿?”
“听起来很熟悉吧?”
“的确熟悉,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提示一下,马修。”
“威尔二号的第一封信,信中告诉我们他的三人名单。”
“对,”他说。“这是在谈彼得·塔利,就在那个杂碎威胁要瘫痪市区运输系统那档子事情之后,或者天知道随便什么。所以呢?”
“只不过有一点小小不同。‘诅咒那只扼住一个城市咽喉的老迈之手。’少掉了‘我’,另外‘我的国家’改成了‘一个城市’。”
“所以呢?”
“所以威尔把原版改写过了。”
“什么原版?”他再度皱起眉头,然后头往后一抬看着我,“等一等。”他说。
“等多久都没关系,马蒂。”
“我真是他妈的大笨蛋一个,”他说,“你知道这娘娘腔是引用谁的句子吗?”
“谁?”
“我,”他说,两眉一扬愤慨地说,“他引用我的句子,或者是改写,或者随便你怎么形容。”
“此话当真?”
“你不会知道的,”他说,“因为没人知道,不过很久很久以前,我曾经写过一个不高明又不怎么幸运的剧本。”
“《云间骚动》。”
“老天,你怎么会知道。典故出自叶芝的诗,《决心就义的爱尔兰飞行员》。老天爷,那首诗真可怕。”
“我相信你的剧本会比诗好。”
“不,更臭,你不必信我的话。反正各路评论都难得意见一致的公认很糟。不过没人反对戏名,虽然整出戏跟飞行无关。但是有很多骚动。云很少,骚动很多。不过戏是讲爱尔兰人的,是我个人自传式的爱尔兰裔美国人经验,而一本书或一出戏要讲爱尔兰人,再没有比引用叶芝的诗当题目更贴切的了。那位老兄写得可真不少。”
“那句对白是出自你的剧本?”
“对白?”
“讲老迈的手和国家的咽喉那句。”
“嗯,威尔改写的那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戏里头老迈的手是指维多利亚女王。咽喉则是指神圣的爱尔兰,你应该已经知道了。老天在上,我对女工匠了解多少?又对爱尔兰了解多少?我从没去过那个可怜的落后国家,想都没想过。”
“你真不简单。”我说。
“怎么说,马修?”
“开始认不出那句对白。接着你明白我一定知道出处,就决定自己讲出来。然后假装你还不知道我知道那句对白的出处,不过怎么可能呢?如果我不知道那出戏,又怎么会知道原版的对白?”
“嘿,你都把我搞糊涂了。”
“是吗?”
他举起杯子,“你这狗娘养的滴酒不沾,”他说,“就是不明白这玩意儿会让脑袋转得多慢。你想从头再玩一遍吗?你一定早就知道了因为我一定知道因为你知道因为我说过你说过——你懂我的意思吗,马修?昏头了嘛。”
“我知道。”
“所以你要从头跟我玩一遍吗?”
“我看不必了。”
“嘿,振作一点。是你提起这个的,所以——”
“放弃吧,马蒂。”
“你什么意思?”
“我知道是你干的。你写了那些信,而且杀了里吉斯·基尔伯恩。”
“你他妈胡说八道。”
“我不这么想。”
“我干吗做这些事情呢?你倒是告诉我。”
“你写那封信,好让自己继续成为焦点。”
“我?你在开玩笑,是吧?”
“威尔让你变得很重要,”我说,“你写一篇专栏文章,然后大家都知道有个杀手在纽约杀了一堆名人。”
“还有奥马哈,你忘了奥马哈。”
“接着威尔自杀,结果《绿野仙踪》里奥兹城的魔法师只是躲在帘幕后的寻常人罢了。他是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而且死掉了。于是再也没有新闻,这表示你再也上不了头版了。你不能接受。”
“我每星期有三篇专栏上报,”他说,“你知道不管有没有威尔,有多少人在看我的专栏吗?”
“非常多。”
“有几百万。你知道我写这个专栏领多少钱吗?不到百万,不过很接近了。”
“你之前从来没写过这么轰动的报导。”
“这么多年下来,我写过太多报导。这个城市充满故事,故事就像屁眼,人人都有一个,而且大部分都是臭的。”
“这个报导不同,你自己也这么告诉过我。”
“只要你在写,它们就不同。你在写的时候,必须把它们想得很特别,然后新闻落幕,你继续往前走寻找别的故事,告诉自己新的这个很特别,而且比上一个特别两倍。”
“威尔是你创造出来的,马蒂。你给了阿德里安这个念头,他也把所有的信寄给你。每回他寄信,你都是第一个看到的。你把自己的情报都告诉警方,警方有什么消息,也一定第一个告诉你。”
“那又怎样?”
“所以你受不了看到这个新闻结束。里吉斯·基尔伯恩没想到,当他把这个案子比喻成百老汇的一出戏之时,其实已经离事实不远了。大明星已经离开舞台,你却不愿意接受戏已落幕的事实。于是你穿上他的戏服,想自己串演。你写信给自己,最后却露出马脚,因为你忍不住要引用自己失败剧本里头的句子。”
他只是盯着我看。
“看看你列在威尔名单上的三个人,”我说,“一个是威胁要让全市停摆的工会头子,一是把监狱大门敞开的法官。这两个都激怒许多纽约人。”
“所以呢?”
“所以看看名单上的第三个名字。《纽约时报》的剧评家。谁会把一个评论家的名字放在这种死亡名单上?”
“你知道,我自己也想不透。”
“不要侮辱我的智慧,马蒂。”
“那你也不要侮辱我的。还有不要骑着马践踏事实,否则你只会搞得自己屁股发痛。你知道《云间骚动》是什么时候上演的吗?十五年前。你知道里吉斯·基尔伯恩什么时候开始替《纽约时报》写剧评吗?我刚好知道,因为都登在他的讣闻上,是不到十二年前。当时替《纽约时报》评论《云间骚动》的是另外一个人,他五六年前死于心脏病,我发誓不是因为我从衣柜里跳出来大叫‘喝!’把他给吓死的。”
“我看过《纽约时报》那篇剧评。”
“那你就知道了。”
“我也看过里吉斯的剧评,登在《哥谭杂志》①上。”
①Gotham Magazine Gotham,意为哥谭镇、愚人村,是纽约市的别名。
“天老爷,你去哪儿挖出来的?连我都不确定自己看过。”
“那你怎么会引用呢?在那封说彼得·塔利老迈的手扼住城市咽喉的同一封信里,你这样评论‘释放法官”罗梅。”我查阅笔记本,“‘你毫不体恤人民的感受,也不顾虑他们的期望。’你是这么写的。而基尔伯恩评论你的剧本是:‘身为记者,麦格劳先生保持良知,不愿迎合当权者。但身为剧作家,他毫不体恤观众的感受,也不顾虑他们的期望。’”
“我还记得那篇评论。”
“的确。”
“你现在念给我听,我就想起来了。但我发誓我看威尔的信时没发现。该死,他引用我的剧本,还引用这出戏的剧评。也许那个狗娘养的对我着魔了,也许他以为引用这些句子,可以拍我马屁,结果我根本没看出来。”他看着我,然后耸耸肩,“嘿,我没说这是合理的,不过这家伙是个疯子,谁知道他心里想什么?”
“放弃吧,马蒂。”
“他妈的这是什么意思?‘放弃吧,马蒂。’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这话听起来像他妈的电视剧台词。”
“基尔伯恩登在《哥谭》上的评论非常严厉。那出戏的各方评价都不好,但基尔伯恩写得最恶毒,而且他的恶毒全都直接冲着剧本和编剧而来。那篇文章根本是人身攻击,他好像痛恨一个专栏作家把手伸过界去写剧本,想确保他以后再也不敢写。”
“所以呢?那已经是十五年前了,我喝了两杯酒,踢翻一张椅子,捶捶墙壁,骂几句脏话,就忘光了。你对着我摇头是什么意思?”
“因为你也引用过那篇剧评。”
“引用的是威尔,记得吗?威尔二号。我不知道他是谁,但他不是我。”
“马蒂,你在自己的专栏里也引用了那篇剧评。”我打开笔记本,念出马蒂几篇专栏中曾引用基尔伯恩那篇剧评的句子,有的出现在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死前,有的在之后。我念完之后,合上笔记本,看着他。他的眼睛垂下来,整整一分钟都没说话。
然后他开口了,眼睛还是没抬起来,“也许我写了那些信。”
“然后呢?”
“又有什么大不了呢?让一个好新闻继续炒下去,吓吓三个浑蛋。这又不犯法。”他叹了口气,“如果有好理由的话,我也不介意犯法。而且我不在乎打破这三个浑蛋的情绪平衡,他们从来没在乎过有多少人的情绪平衡被他们打进地狱。我的说法平衡吗?马修,你学过拉丁文吧?”
“只有高中学过。”
“现在的小孩再也不学拉丁文了。我只知道,说不定以后又会开始学。Amo,amas,amat,Amamus,amatis,amant。你还记得吗?”
“记不清了。”
“Vox populi,vox dei意思是人民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所以我想,人民是上帝的意志,你说是吗?”
“我不是专家。”
“拉丁文专家?”
“或者上帝意志的专家。”
“是啊,我来告诉你吧,专家先生。我写的第一篇专栏记得吧?就是我暗示里奇·沃尔默去自杀帮全世界一个忙那篇?”
“那篇怎么样?”
“我写那篇专栏时,从没想到会启发某个人去杀人,不过就算想到,我还是不管它,照写不误。”他身体前倾,盯着我的眼睛,“但如果我曾想到,假冒威尔之名写信会引起某个人被杀,不论是塔利或罗梅或基尔伯恩,我就绝对不会写的。”
“就是这么回事吗?你只是写专栏让某个人有这个念头?”
他点点头。“我发誓,不是故意的。我给了阿德里安这个念头,然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