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了停,小珍想起什么,补充道:“装饰品中缺了一条亮银梢子棍,是被上任主人取走,所以不在其中。”
我点点头,表示知道了。看得出来,这些兵器都是质地极佳的上品,虽然我用到它们的几率极小,不过作为藏品还是相当珍贵的,暂且先放着。
我摸摸下巴,问道:“很好!也就是说,现在你的主人是我了?”
小珍道:“上任主人设置如此,以后只有主人你的声音命令,才能启动空间。”
“为什么?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上任主人为什么把你送给我?”这是我早想提出的问题,不过不想第一次见面就在美女管家面前失礼,才忍到现在。
“我不知道,上任主人没有留下任何这方面的信息。”
我有点失望,不过也只能摆摆手:“那好,今晚到此为止,有需要时我会叫你的。”
小珍消失。
无论怎么说,这枚戒指都是无价精品,窦红给谁都不该给我,难道她看不出来,我和池早也不过是暂时联手吗?
我摇摇头,不太可能!她如果真喜欢池早,这东西为什么不直接给他呢?想不明白,这男男女女的事,还真令人纳闷。
忽然,难道窦红觉得不好意思,我过一道手,再分送给池早?
嘿,这不可能!我摇头。身为武力群的时空巡精,窦红应该很清楚,这么多适合男人的好玩具,是个带把的拿住就不会松手了。
也许……嗯,她知道池早拿了也没有用。
暂时只能这么理解,这戒指给池早,里面的东西,他一件能用的都没有,全然白搭,最后还不知便宜了谁。只有给了我,才能充分挥它的作用,并且我念着窦红的情,遇事也能帮着池早一些。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这些女人啊,心思真是曲折,弯弯绕。
想通了这一点,我放下心来。不管池早如何改变,他终究是我多年旧友。衣不如新,人不如旧。就算窦红不送我这些东西,以后我能帮忙的,也一定会像这次一样不遗余力地帮助池早的。
再没有了任何心理负担的我,把那些“古典装饰品”又一一从戒指里取出来,慢慢摩挲品评,直到一个时辰之后,才基本赏鉴完毕。
果然,观看全息画面有很多容易忽略的地方,重新亲手审查过这些兵器本身之后,我现之前还是大大低估了它们在汉末这个时代的实用价值。
刀枪棍镋钺叉戟,这些个长兵器,造型别致,独具特色不说,最关键的是,它们虽然明显不是同一历史时期的构思,前后跨度可能至少有上千年,但用料品质却都十分讲究,锋刃处至少是上五十炼的精钢。像那条芦叶透甲枪,一尺三的枪头,最前面的三寸尖只有小手指粗细,却极其坚硬锋利,百炼不在话下;后面的尺长枪锋则极其柔韧,大半应该是熟铁。这种将熟铁和百炼钢巧妙结合起来的技术,很可能是以南北朝甚至唐、宋时期的灌钢法制成,汉末这时候的甲胄又薄,用这种枪一捅,不破甲简直没天理了。
至于五色白云和飞鸿鸣镝这两口佩刀,看形状特征,更像明代的产品。还好窦红没收集良剑的兴趣,不然的话,我手上的这对雌雄双剑还能不能为汉家军工争得些许面子,恐怕就得存疑了。
严重存疑!
将最后两件震天弓和激浪弩丢回戒指,让小珍控制它们自动上架之后,我长吁了口气。
果然精品,你们全家都是精品!
我心想:“要把这些兵器都分给诸位高级将领,非得引爆汉末三国一场大规模的甲胄革命不可,什么样的神盔宝甲也经不起这些高端利器的蹂躏啊!”
第三十六章 恶客来袭
正自沉迷琢磨着,忽听一声大吼,轰然震响。
“陈留李成,欲求飞帅一战,生死无论。”
这吼叫声肆无忌惮,震天动地,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地传入耳际。而且持续不断,每隔不到一分钟,都会同样再冒一嗓子。
“陈留李成,欲求飞帅一战,生死无论。”
“陈留李成,欲求飞帅一战,生死无论。”
靠,嘬死也不用喊得满大街都知道。搅闹全营士兵的睡眠,罪大恶极。
“主公,营门外有三名……”阿风无声无息地飘了过来,在卧帐外禀报。
“我知道了。”我没好气地打断他的话。
我常穿的5号唐猊皮甲被上淮子焉半强迫给剥了去,好在身处上位,备用自然无缺,看看榻边,放置着我的另一件备用银边黑底马甲,顺手抄起穿上,又把韩暨出品的百宝工具箱和割鹿长刀一并丢进戒指里。
“回去还得跟韩暨他们说,继续研究更好的甲衣。”摸了一晚上更先进的攻击性冷兵器,不知如何,我的危机意识也不觉大大增加,心里有点悬悬的感觉,“要不要把这些武器弄一件出来给他们瞧瞧?”
摇摇头,我自己使着阴人还好,散布出去,就不太合适了。
李成的吼叫忽然变了花样:“飞帅可敢一战?”
“飞帅可敢一战?”
“飞帅可敢一战?”
我的个天,你可真烦!
算了,还是先别想太多了,应付完眼下的癣疥之疾再说。
嗯,没错,营外这家伙,可不就是五花门最后一小撮牛皮癣么?
这么想一想,心里顿时一乐,感觉好了很多,那讨厌的骂战声也被自动忽视不闻。全当他又放屁了。
整理好衣甲。我提起雌雄双股剑,出了卧室。中军大帐里,卫士们都到了,齐崭崭分两排纵队,左右而立。
成小虎被我派去跟随池早同去武关见周瑜了,现在,只得阿风一个领在侧。
这时。上淮子焉和淳于铸并肩走了进来。
“太猖獗了!战乱时期居然有人敢咆哮军营,真是大胆!这厮真以为我军大营是可以闹着玩的地方吗?”上淮子焉一身戎装,俏脸沉凝。
今晚她本来一直隐身低调,不显人前,可是李成的深夜狼嚎显然刺激到她。
美女的美容觉也是可以轻易撩拨的么?
“主公,咱们调三百弓箭手。出去放一通乱箭,将其射杀了事。”淳于铸也还没睡,全身披挂,手执钢枪。
“别价!”我急忙拦住他,“你要真射杀了他,大家还以为我真怕了他呢!”
淳于铸还没说话,我又解释道:“等会儿这样,我先去跟他玩两手。打败了他之后。你们再随便射射他,让他也能死得瞑目。”
淳于铸和阿风一呆。脸上都露出意外的表情。上淮子焉却露出完全会意的笑容,鼓掌道:“飞帅,你好坏!”
我嘿嘿笑了起来,这招是很坏,显然我的心比以前更加厚黑了不少。
当然,前提是我能搞惦李成。
“子焉,你留守大营,就不用跟我们出去了。”
上淮子焉乖乖地应声是。她知道我的顾忌,李成跟淳于宾一伙的,而淳于宾呢,却是河北的所谓国师,却不知是谁封的。身为河北高级将领,她的确不适宜此时露面。
“真是的,这么大半夜里的,谁这么讨厌啊!再无良的隔壁装修也不会搞这么晚。”正在这时,白风大骂着闯了进来。
又一个起床怒气三千丈的。
我见到她,忍不住就想笑,黑着两个大眼圈,不知道做什么材料的土面敷呢。
“既然醒了,那就一起出去瞧瞧。哦,对了,找块抹布把眼擦擦……”
白衣少年,背负金弓。
蒙面大汉,体罩黑袍。
这俩都分左右站着,遥遥掠阵。
最前方,中央处是一身红衣的李成,距离离我的营门大约有近两里路。
李成年纪大概在六十上下,身材不高,肩背厚重,腰身粗壮。说起来他人生也挺倒霉的,中年丧子十五年前儿子被典韦给收割了;老来灭族前年整个一大家子都被典满领兵给全部包剿了。好容易逃出几个族中兄弟,嗯,李方等五个老家伙,又在安陵让黑山军的真金一通强弓硬弩,乱箭射杀。
好嘛,昔日偌大一个陈留大族,武林第一流的门派,就剩了这位红彤彤、响当当、孤一枚、特立行的五花拳当代掌门人。
一个字,好惨!
两个字,非常惨!
远远的,李成仇恨地看着我,想用眼光杀死敌人么?
我点点头,千多米距离,嗓门能喊成这样,不容易,称得上内劲深厚,功力扎实。真是应了那句台词: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我一边腹诽,一边提马上前,慢慢踱过去。身后是阿风和二十余名近卫。再后面,面目阴沉的淳于铸率领着二百名弓箭手。白风走在他身边,看上去对淳于铸的兴趣比看我和李成的决斗更大。
在离对方一百五十米左右的时候,我停了下来,再近对方就会心生不安了。
汉代的常用制式弓弩有效杀伤距离是八十米左右,能射到一百米之外的那都是军中的大力射手,用的都是特制的具弩或强弓,,那种距离通常就属于撞运气了,开的是乱射技能。公孙箭能在战马上使用三石强弓,劲射二百米左右,而且百不失一,所以被称为神射公。
和其他门类的天才一样,箭道天才也并不罕见,但单纯能以射艺杀出来的名将则很少,基本都得有强大的武学功力支撑。近战武力不中,就只能昙花一现了。比如把夏侯惇射成独眼龙的曹性,操作手法倒是不错,却在得手之后被苦主一枪捅死。
所以通常一个历史时期,真能称得上神射手的只有那么一两位。汉末三国的顶级射手,史有记载的也就两位,先是人中吕布。辕门射戟。号为飞将;其次是马中……东莱太史慈,骑射也非常有名。至于一张宝弓射杀敌将无数的老黄忠,箭落吴军船帆的赵云,能征惯战,都是虎将,但在射术上,却全无记载。其文学意义上的成功只能视为作家的偏爱了。
也许是由于我的出现搅乱了这个时代的正常进程,公孙箭这种本来应该早已湮没在乱世之初的小人物意外地一步步成长起来,也算是历史不断走上岔道的另一种体现。
我手上马鞭一指:“李掌门,大半夜的你搅人清梦,宁无愧乎?”不觉得惭愧吗?
李成脸色狰狞:“过了今晚,飞帅你就可以日夜安眠了。”
嗬。这是咒我死啊!
“嗯,只要你别再胡吠乱号,我的确是耳根清净,安枕无忧了。”我回击道,抬头看一眼他身后的俩人,“这两位朋友,适才仓促,未及请教。怎么称呼?”
金弓少年看了我一眼。
我被他看的身体一寒。竟有种被凶厉的猛兽盯上的感觉,体内真气自动流转。不知不觉间,将这股寒气化于无形,暗自思衬:“这少年一双眼睛大有异常,应是特殊功法祭炼而成。”
那黑衣大汉闷声而笑:“飞帅如果能赢得李掌门,我们自然将姓名来历一一相告。”他面巾看起来颇厚实严密,说话瓮声瓮气的。
我心底一股火气上来,这个更强,不仅出口伤人,还一直蒙着脸,这是相当相当看不起我啊!觉得我就一定赢不了这孤家寡人的李成?
“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我要和他决斗?”我口气淡淡的,“这里是我的军营,他如此深夜咆哮,十分不妥。若非二位与他同来,我早已下令,将他乱箭射杀,岂能容他如此放肆!”
黑衣大汉目光锐利,仿佛根根无形刀剑,直射将过来。
我的双睛却是温润柔和,如深涧巨谷,潺潺之水,泊泊然,宁宁然。
别跟劳资来这套。
“若飞帅能赢得李掌门,可以向我等提出三个要求,要钱粮要人马要地盘,无有不可。”黑衣大汉目中神光微微一敛,开出条件。
我不觉感到好笑:“我不以为,这么些东西值得本座出手,尤其这么一个亡命之徒。”
亡命之徒!这就是我为李成下的定义,半点不错。
我现在可是一方诸侯,身家端的非常,怎能无聊到要跟这么一个丧家之犬比什么武道,决什么生死?
李成脸上更加不堪,不过他显然以那俩同伴为,却只能空自怒焰填胸,在一旁大呼粗气。
黑衣大汉眉头明显皱了几下,看向白衣少年。
“若我请求飞帅与他一战呢?”白衣少年吃逼不过,朗声说道。
“这个……”我叹了口气,嘴角微微翘起,不急不慢道,“若仅此一次,那便好说。”
白衣少年脸色似乎也有些不太自在,说道:“此战之后,你我各不相欠。”
我点点头:“既如此,两位且退后些,免得到时拼斗起来有所误伤。”
大汉双目炯炯,似乎很好笑地看着我:“若飞帅能误伤我二人,我等自然也不敢不将姓名奉上。”
这人有点小心眼,这是报复我故意贬低他的面子呢!
我笑了笑,没有理会。
金弓少年身体微微一侧,佯做观赏夜景状,给我留下半个侧面。
身后的阿风悄言:“主公,切勿被激!”
我点点头,阿风虽然话不多,却说在点上。不过他不知道我被这大喇喇的黑衣大汉激怒,必须给他点颜色看看。
跳下坐骑。阿风牵过缰绳,交给身后的卫士,顺便和更远些的淳于铸打个眼色。淳于铸点了点头。
第三十七章 裁判三人组
黑衣大汉目光锐利,仿佛根根无形刀剑,直射将过来。
我的双睛却是温润柔和,如深涧巨谷,潺潺之水,泊泊然,宁宁然。
别跟劳资来这套。
“若飞帅能赢得李掌门,可以向我等提出三个要求,要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