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明道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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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明道录-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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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爻:(位),(应),(比)据。
    通:本爻变为坤,重卦为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豫顺以动。〕
    注:弗过防之,从或戕之--非自己之过,应防他人,若不谨防则将遭害。
    象:阳陷阴中,应防阴之害,盖正邪不两立也。
  九三得位,自恃有理,凶。顺从上六,凶。
    释:对手势盛,自己力有未及,应保持距离,严加防范,否则有凶。
九四:◇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爻:(应),(比)扶。
    注:弗过遇之--不以之为过错,应随遇而安。
  往厉必戒,勿用永贞--若往则有危,必当戒惧,不可永远固守一个原则。
    通:本爻变为坤,重卦为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终也。〕
    象:九四以刚居柔,应有咎,然小过即为小有过错也,故◇咎。
  九四往遇六五,阳从阴有厉。
    释:◇咎,宜灵通应变,勿固守其常。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爻:(位)中,(比)乘。
    通:本爻变为兑,重卦为咸。〔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
    注:公弋取彼在穴--公用箭系绳,射穴中之鸟。
    象:大象坎=云,中爻兑=雨,又=西郊之象。
  坎=弓矢。巽=绳,弋之象。坎=隐伏,在穴之象。
  六五非阳,故不称君而称公。
    释:费尽心机,事不能成。
上六:弗过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爻:(位),(应)。
    通:本爻变为离,重卦为旅。〔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
    象:九四曰弗过遇之,是指九四之阳得柔位,本爻则意为阴居极处也。
  至上六,飞鸟已离,遗音不得而闻,是灾之所由也。
    释:居过之极,违理逾常,凶,有灾害。



    卦六三  既济    〔坎离〕〔水火〕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    象:既济综错未济。事之已成=既济。水火相交,各得其用,六爻皆得其位。
  │    释:小亨,利于正,初始吉,最终则乱。
  │彖:既济亨,小者亨也。
  │    释:既济之亨,小事亨通也。
  │象: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    释:君子应居安思患,事先预防。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咎。
    爻:(位),(应),(比)扶。
    通:本爻变为艮,重卦为蹇。〔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
    注:曳其轮,濡其尾--轮若曳之则难行。兽之涉水,必扬其尾,濡尾则不济。
    象:坎=险、轮、狐、曳轮。初爻有尾之象。又在水之下,有濡之象。
    释:既济之初,尚能谨戒守成,故◇咎。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爻:(位)中正,(应),(比)乘承。
    通:本爻变为干,重卦为需。〔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
    注:茀--车、船防风之篷。
    象:离=中女,妇也。坎=舆,离中虚=茀之象。坎=盗,丧茀之象。
  二上应中正之君,乃五之妇也,但乘承皆刚,与五不相得,有丧茀之象。
  然上、下中正,岂有永不相合之理,遂有勿逐,七日得之象。
    释:事已发生,勿究,异日可得。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爻:(位),(应),(比)扶据。
    通:本爻变为震,重卦为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
    注:高宗--殷王武丁。伐鬼方,三年克之--武丁讨伐鬼方国,费时三年。
    象:离=戈兵,三,变爻为震=三年克之。坎=北,变坤=国,象北方之鬼方国。
  九三刚居刚位,既济之时,天下◇事,兴兵伐夷国,劳民伤财也。
    释:不可轻举妄动,不可任用小人。
六四:襦有衣袽,终日戒。
    爻:(位),(应),(比)乘承。
    通:本爻变为兑,重卦为革。〔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
    注:襦有衣袽--当船漏水时,用破布塞之。
    象:变干错坤=衣,布。兑=毁损、破布之象。
  坎=水、险。四近君,既济时防患为先,故有此象。
    释:小心谨慎,终日戒惧。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爻:(位)中正,(应),(比)扶据。
    通:本爻变为坤,重卦为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
    象:五变坤=牛,离=戈兵,坎=血,有杀牛之象。
  离=夏,禴祭之象,坎=隐伏,鬼之象。
  五中实,孚也。二虚中,诚也,皆取祭祀为义。
    释:既济之深,与其奢侈,不如菲薄反而有福。
上六:濡其首,厉。
    爻:(位),(应),(比)乘。
    通:本爻变为巽,重卦为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
    象:初爻称尾,上爻为首,居坎之上,首溺于水中之象。
    释:既济之终,不知其机,危厉。



    卦六四  未济    〔离坎〕〔火水〕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攸利。
  │    象:未济综错既济。事未成时,水火未交,不相为用。六爻失位,故曰未济。
  │      坎=狐,居下卦,故曰小。
  │    释:亨,事未成,半途而废,◇利。
  │彖:未济亨,柔得中也。
  │    象:六五柔得中,未济之时,柔弱不能误事之象。
  │    释:未济之亨,是因柔弱◇为也。
  │象: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    释:君子应小心分辨事物,以使各居其所。
初六:濡其尾,吝。
    爻:(应),(比)承。
    通:本爻变为兑,重卦为睽。〔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象:坎=水、狐,初爻为尾。
  六阴柔居下,处险而应四,然四非中正之才,有不能济之象。
    释:不自量力,有吝。
九二:曳其轮,贞吉。
    爻:(位)中,(应),(比)扶据。
    通:本爻变为坤,重卦为晋。〔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
    象:坎=曳,曳轮,不冒然而进之象。
  九二阳刚,未济之时,居柔得中,能自止而不轻于进之象。
    释:不躁进,正则吉。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爻:(应),(比)乘承。
    通:本爻变为巽,重卦为鼎。〔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象:方出坎险,未济之象。坎变巽木,木在水上,有行大川之象。
  六三阴柔不中,居险却不能济险,幸上承九四阳刚,能涉大川之象。
    释:未济之时,行事有凶,利于涉大川。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爻:(应),(比)扶据。
    通:本爻变为艮,重卦为蒙。〔山下有险,险而止。〕
    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武丁讨伐鬼方国,三年后成功而行大国之赏。
    象:四多惧,离=戈兵,有伐国之象。坎=北方,象鬼方国。
  九四居大臣位,上有中虚之明主,未济过中,有可济之象。
    释:正则吉,无悔。如欲大成,必先小忍。
六五:贞吉,◇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爻:(位)中,(应),(比)乘承。
    通:本爻变为干,重卦为讼。〔上刚下险,险而健。〕
    象:六五居中,以信服人,象君子之光。
    释:正则吉,无悔,以诚信待人,吉。
上九:有孚于饮酒,◇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爻:(应),(比)据。
    通:本爻变为震,重卦为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
    注:有孚于饮酒,◇咎--有信,共进酒食,◇咎。
  濡其首,有孚失是--不能节制,则于其信有失也。
    象:坎=酒。上九=首。
  阳刚在上,刚之极也,又居明之上,明之极也。刚而明,是能决者。
  居未济之极,◇可济之理,有乐天顺命之象。
  然上九与六三相应,若与之交往,与三同濡其首,则其孚失矣。
    释:未济之极,乐天知命,◇咎。若无节制,则无孚信,失其宜也。


勘误表:(请于再版时加以修正)
        1;50页,第二行加:
    6。中爻--重卦之二三四,或三四五爻,皆谓之中爻。
  2;第63页第4 行,通:“本爻变为,”,应为“本爻变为坤”。
  3;第72页第4 行,象:“中爻离日”,其中“日”为赘字,宜删去。
  4;第81页第5 行,“中爻巽”,其中“中爻”二字为赘字,宜删去。
  5;第91页第5 行,“巽=富”,其中“巽”应为“变震综巽”,缺三字。
  6;第92页第5 行,“变爻象离”,应为“变爻大象离”,缺一字。
  
 
附录一仓颉易数

 

    因谢振孟君于教授仓颉输入法之际,常兼讲述易理,故借此再版之机会,特于本书
之末介绍「仓颉易数」,以为教材。
    「仓颉易数」源自邵康节夫子之「梅花易数」,不论先天后天,皆可以仓颉字母取
数,即化概念为数,以数得象,以象熟知易之简便法门。
    此法之优点为易学易用,视各人的功力,其占中率可达百分之六十至九十。熟练后,
再学梅花易或六爻,皆极容易登堂入室。

一、仓颉码得卦法:
    1;占者可先默念,并于默念之文字串中,任意取两码,依下表得到上下两卦。
                  仓    颉    卦    码    表
      ┌───┬──┬──┬──┬──┬──┬──┬──┬──┐
      │卦  数│1干│2兑│3离│4震│5巽│6坎│7艮│8坤│
      ├───┼──┼──┼──┼──┼──┼──┼──┼──┤
      │  仓  │日  │月  │金  │木  │水  │火  │土  │竹  │
      │  颉  │戈  │十  │大  │中  │一  │弓  │人  │心  │
      │  码  │手  │口  │尸  │廿  │山  │女  │田重│卜  │
      └───┴──┴──┴──┴──┴──┴──┴──┴──┘
    2;前缀所得之卦视为上卦,次码为下卦,上下重卦则为「本卦」。两码之和再加时
间      数(若是下午须再加十二),除以六后,其余数即为变爻(若余数为零,则变
爻为      六)。若变爻为一至三,则以上卦为「体」,下卦为「用」。变爻为四至六,
则以      下卦为「体」,上卦为「用」。
    3;再以上卦及下卦查<附录三>《易经明道录》之索引,翻到该页,以「变爻数」
查      该爻之内容,可供判断时参考。
    4;再利用「本卦」之上卦及下卦,查下面的「互卦表」,所得之「互卦」,即为本
事      件之过程象征。

                                        互卦表
      ┌───────┬───────────────────────┐
      │互            │        上                          卦        │
      │              ├─────┬─────┬─────┬─────┤
      │            卦│干1,兑2│离3,震4│巽5,坎6│艮7,坤8│
      ├─┬─────┼─────┼─────┼─────┼─────┤
      │  │干1,巽5│重干=干  │兑干=夬  │离兑=睽  │震兑=归妹│
      │下├─────┼─────┼─────┼─────┼─────┤
      │  │兑2,坎6│巽离=家人│坎离=既济│艮震=颐  │坤震=复  │
      │  ├─────┼─────┼─────┼─────┼─────┤
      │  │离3,艮7│干巽=姤  │兑巽=大过│离坎=未济│震坎=解  │
      │卦├─────┼─────┼─────┼─────┼─────┤
      │  │震4,坤8│巽艮=渐  │坎艮=蹇  │艮坤=剥  │重坤=坤  │
      └─┴─────┴─────┴─────┴─────┴─────┘

二、判断法:
  兹以一已印证之实例说明:(读者千万注意,除学习外,无事不宜占。)六月(
阴历)某日上午十一时四十分左右,在院中散步,闻得屋中一阵菜香,心中一动。
    1;以仓颉码取卦:
          以「屋中一阵菜香」取卦,首先以第一字「屋」之前缀「尸」查前列之「仓
颉      卦码表」,得「离3」。再以最后一字「香」之前缀「竹」查表,得「坤8」
(取      哪两码不须硬性规定,但应避免习惯性重复)。是上离下坤,重卦为「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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