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后悔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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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后悔来得及-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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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后悔来得及》作者:麻辣烫多醋
何宵花了十年时间,终于摆脱了那个疯子,但他后悔了,前方已无路可走,如果真的能够重新遇见,他想,自己一定不再逃避,不再恐惧,不再彷徨,但那个人还会一如既往地信任他,包容他,并爱他如初吗?
来一起炒冷饭洒狗血嘛(* ̄3)(ε ̄*)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重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何宵、徐朗┃ 配角: ┃ 其它:

☆、徐朗是个害人精

扣下扳机的一瞬间,何宵听见刺耳的枪声和男人沉重的闷哼,他的手在抖,唇在抖,浑身都在发抖。男人那一身万年不变的黑西装,被子弹洞穿的胸口处晕出大片漆暗的血,何宵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有男人那双注视了他十年,疯狂的,空洞的,沉默的双眼……
他觉得自己应该高兴地放声大哭,却不受控制地伸手抱住了面前缓缓倒下的躯体,抱住了那个十年之中一路拖着他走进地狱的人。
男人茫然的眼睛一点一点变得暗淡,空洞的神情似乎直到现在也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无辜地拧着眉头,像是突然意识到这由他最亲爱的人狠心造成的疼痛一般,委屈得像个孩子。
“何宵……何宵……何宵……”
似乎生怕会忘记,男人一遍一遍喊着他的名字,那不安的表情就跟从前他们每一次四目相对时一样;那急切的声音仿佛是在担心,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开口呼唤他;那痛苦的眼神更像是忽然之间明白,分离已近在眼前。
何宵一直都知道,不对的爱情会让人发疯,更何况,徐朗本就是个疯子。他看着从四面八方围过来的海船和船上荷枪实弹的警察,艰难地扭动起僵麻的左手,可那只手腕被人结结实实握在掌中攥了太久,并且还将一直紧紧地攥住,永远也不可能放手。
他低下头,拿下颌蹭了蹭怀里人锋利的眉梢,忽然失声笑道,“混蛋……你他妈都死了还这么霸道。”
十年无休止的恐慌,已使伤害成为一种本能。何宵知道他来不及后悔了,因为手里握着的那把枪,枪口已经顶上了自己的心窝。他想他一点也不后悔刚刚对怀里人所做的事情,病入膏肓的徐朗早就没有未来了,而几乎已经被徐朗逼疯的自己,根本无法想象在疯人院里守着一个将死之人的暗无天日的恐怖生活。
两个不会爱的人撞在一起,若不是有缘无分,那便人仰马翻,所以去他的爱情吧,谁会跟这疯癫的王八蛋害人精有爱情!
何宵从前很肯定,上帝刻意将人类分出男女,就是为了要他们互相结合,也认定只有这种依存的方式才是天赐的完美。因为无论什么样的男人,对女人总会存有怜惜;无论什么样的女人,骨子里也总会藏着柔情,所以再激烈的冲突,怜惜碰上柔情,一定有办法化解。
可徐朗不是女人,何宵也不是,两个骨子里一样刚强的雄性动物,永远不明白该如何妥协退让。他恨了徐朗十年,靠着这顽强而又偏执的恨意熬过人生最惨痛的十年,可直到全无希望地走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仍旧说不出,到底谁该来为这出即将落幕的悲剧负责。
这世上总有太多意外无法预料,大学毕业以后,他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挤在一群经验比他多,学历比他高,能力比他强的竞争者中间,最后得到那份工作,用后来同事的话说,那张还算顺眼的脸占了很大一部分优势。作为一个财经类期刊的执行编辑,工资不高,但工作时间还算稳定,虽然时常加班,一天里却还能在家吃上两顿热饭,对他这种没有什么追求的人而言,简直再满意不过,而惹上徐朗,实在是他一辈子最狗血的乌龙。
恒远集团是近几年刚在A市崛起的金融企业,不过几年光景,凭借雄厚的资本,极富策略的灵活经营,很快后来居上,一跃成为A市该行业的佼佼者,而恒远集团的董事长徐曜更是传说中少有的青年才俊。
为这个徐总安排一期专访,是何宵工作以来接到的最有分量的任务。他不敢怠慢,可初次接触新领域既没有经验,也缺乏人脉,几乎没有可能跟这种大人物搭上边,后来费尽周折,尝试了各种渠道,也费了很大的功夫,才找到这位徐总的电话。
他像个傻瓜一样想了无数种开场白,连电话稿都打了厚厚一摞,才忐忑至极地拨出了那个号码。
第一次,那边过了很久才接听,他调整好语气,将准备好的说辞一股脑全部倒出后,电话那头却始终一声不吭,他反反复复问了好几次,电话明明通着,却就是没人答话,于是第一次通话在拨错号码的怀疑中,被他崩溃挂断。
再三确认号码无误后,他这种初入职场的愣头青,自然是不知天高地厚再接再励地打了过去,可奇怪的是,以后的每一次电话都能接通,却仍旧如同第一次一样,无论他说什么,那边的人从没答过他一句,别问他为什么知道那边有人,因为听筒里偶尔会传来浅浅的呼吸,有时候他甚至怀疑,难道传说中的徐总其实是个哑巴?
或许是那该死的好奇心在作祟,又或许是这号码总“一拨就通”,反倒令他更加锲而不舍,到后来,几乎已经懒得再提专访的事情,全把这从不出声的私人电话当成了二十四小时情感热线,有事没事就打过去吐槽唠嗑。那边也不烦,不论白天夜晚从来不会先挂他电话,何宵觉得这感觉既温暖,又奇妙,他是个典型的宅男,离开学校以后,几乎没正经交过什么朋友,有个人愿意听他说话,简直窝心极了。
就这么把人家当免费垃圾桶用了三个月,那天他正吐槽自己被主任刻薄的糟心事,那边冷不丁传来的声音吓得他几乎从椅子上翻下去。
他听到男人低沉的嗓音,“明天,好吗?”
“什……什么?”他愣了半晌,才一头雾水地憋出这两个字来。
“你要的专访。”
他不清楚自己是怀着怎样一种心情去见的那个为自己无偿服务了一百天,温情满满的最佳听众,那段时间,他是真的认为,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人,像电话另一头的那个人一样,不仅有耐心在白天里的任何时候听他讲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愿意在凌晨四点听他描述一场刚刚做过的噩梦。
前几次通话过后,他就猜到电话也许出了问题,所以后来才敢这么肆无忌惮,可是这么久以后,对方突然接受访谈这件事,又让他变得不确定起来。
但那天走进陌生偏僻的私宅,看到简约沉闷的高级会客厅,还有厅外负手而立面无表情的黑脸保镖,以及一身黑西装,谈判一般端坐在会议桌后的男人时,他才是彻底窘了,默默在心里把那个给他找电话的家伙骂了个狗血淋头后,他无比忐忑地看眼身前带路的保镖,几经犹豫,还是没敢照实说他其实搞错了。
同行的摄影师在大门处就被拦了下来,除了一支笔和几页白纸,他什么都没能带进去。
隔着一条实木办公桌坐到男人面前时,他简直哭的心都有了,弄错了人不说,连被他弄错的人的身份背景也全不清楚,别提访谈,话都无从说起,而电话里耐心听他唠叨的一点温情,也在男人一身上位者的气势中立时消弭于无形。
男人和电话里一样沉默,他憋了好半天,既怕坦白这个误会让对方难堪,又怕坦白之后会被外头膀大腰圆的保镖拖到小黑屋里批评教育,脑子一糊,干脆就拿出了访谈内容,将错就错地问开,鸵鸟地以为,也许自己一张口对方就能发现他认错人了,然后皆大欢喜say goodbye。
可出乎意料的是,那人有问必答,条分缕析,几乎连他觉得应该是机密的内容都全不隐瞒如实相告。
男人用自己的视野,头脑和眼光很快就征服了他这只嫩到不行的小菜鸟。晕晕乎乎结束了访谈,他只觉得自己眼里的崇拜几乎能把自己都晃晕过去,可冷不防对上面前人那一点也不懂得掩饰的灼热目光,他终于还是乱了手脚,落荒而逃,连道谢都忘了说。
回去之后,那篇稿子不仅上了头条,被多家高级别报纸杂志转载,他得了不少奖金不说,还一下成了业界的红人。直到那时他才知道那个听他电话的男人是怎样一种他无法想象的存在。
晏海的办公区是这座城市的标志性建筑,不是因为它在A市数不清的摩天大楼中显得多么高大宏伟,也不是因为它的造型更加现代别致,而是因为它代表了这座城市,乃至以这座城市为中心,连绵数个省份的整个经济区域的繁荣。
他肯定自己跟那男人的交集就像这栋他每天路过,却永远不会走进去的高楼一样,止于一个阴差阳错,令人哭笑不得的误会。虽然每每想起男人的眼神,都叫他不寒而栗,但后来的水波不兴,也叫他慢慢放下心来,不再多想。
电话乌龙过后,他知趣地没再去骚扰对方,无数前赴后继扑上来攀关系找门路的人也叫他疲于应付,他更无从解释自己攀上徐家大少只是因为打错了电话的事实。
可没想到,很久以后,那个他几乎都要忘记的电话号码竟然主动拨了过来,电话接通,那人只说了一句,“你……很久没有给我打电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究竟哪里敏感了嘛……哇呜(ó﹏ò?)

☆、不闹了,上医院吧

他那时并不知道徐朗是怎样的一种状态,更不知道除了过分优秀之外,他和其他人还有什么不同,对方过于直白的态度叫他恐慌焦躁,他宁肯相信是自己太过敏感,也不愿意承认跟一个男人之间存在什么荒唐的暧昧。
他断定这种关系是危险而错误的,少年时期的误解已经叫他吃尽苦头,更何况,他亲眼见过大学同寝室那个乖巧的男孩子在丑闻曝光之后,被父母毒打,被朋友疏离,被所有听到流言的人嘲讽奚落,最终受不住压力从顶楼跳下来摔得面目全非的样子。
对的爱情是不是一定会让人幸福,他不清楚,但错误的爱情只会是一场悲剧,他遇到徐朗,正是悲剧的开始。
带着腥气的海风扑在脸上,子弹撞进胸膛的一瞬间,他缓缓将头颅靠上怀中人的肩膀,徐朗的肩已不似他们初次见面时那样宽阔结实,常年的病痛早将他折磨得不成人形,何宵低头看着自己被对方攥在掌心的手腕,笔直的骨头外只裹着一层铅白干燥的人皮,十年的互相折磨,你我究竟都得到了些什么?
何宵不怕死,他已经熬过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十年时光,死亡几乎变成了一种恩赐,但他害怕徐朗不在身边。
他看到另外一个自己在无边无际的黑暗静默中,一边奔跑,一边痛哭,一边发疯一样呼喊那人的名字。
他走过去冷静地对自己说,“别哭了,也别再喊了,没有人带走他。”
面前的自己瞪大双眼,惊慌失措地抓住他的手,“你骗我!如果没人带走他,他一定会死缠着我,为什么我见不到他!是那些人!一定是那些人!他们带走他,折磨他……不!我要去找他,我得找到他!”
他按住面前人颤抖的双肩,“你冷静点!没有人带走他,也没有人再折磨他,他已经死掉了,你亲手开枪打死的,难道你忘了吗?”
“我没忘啊……可就算是死了,他也是跟我一起死的!就算死了他也绝不会跟我分开!他到哪里去了?他那副样子,我怎么能叫他一个人走丢呢?”
何宵眼中滚出热泪,他紧紧盯着眼前这个魔怔的自己,“你疯了吗?你不是一直想逃吗?十年里你不是无时无刻不在想办法逃脱吗?现在你成功了!你甩脱他了!他再也不能缠着你了!”
“去你大爷的!你他妈知道个屁!”那人骂完,重重推开他,转而又大喊着同一个姓名朝更加黑暗的前方狂奔而去,“徐朗!徐朗!你别怕!我在这儿!我在这里!你快回来!”
他站在原地望着那个不顾一切远远跑开的疯子,在漆黑一片中,泪流满面。
蓦然转身,眼前却意外地铺展出一条宽阔的长路,十年的光影划出这条时光逆流的暗道,左右都是那人的影子。
他其实一直都知道,两个人之间,自己才是先动心的那一个,他真的很容易被打动,容易到似乎只要对方愿意不敷衍不厌烦地听他发几句牢骚。
胡思乱想大概只是因为心虚,否则向来大条的他,不会在第一次见面就疑神疑鬼,落荒而逃。也许是他将对方想象得太过美好,也许是从一开始就对“错误”存在种种顾虑和抗拒,也许是徐朗对自己问题的刻意隐瞒,才让一切越走越偏。
他回过头去,最后看了一眼自己葬送在黑暗之中的一切,转而擦干眼泪沿着面前那条回路拼命追赶过去,就让他朝前去一点,再去一点,一直去到所有伤害还来不及发生的那一天,如果真能重新遇见,我将不再逃避,不再恐惧,不再彷徨,我的爱人,也请你信任我,包容我,并……爱我如初。
睁眼的一刹那,胸口弥留的疼痛不受控制地蔓延到全身,何宵觉得几乎身上每一块骨头都在打颤,他抬起那双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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