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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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烨曲-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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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勿分贵贱,李榕村岂是忘恩负义之辈。”
忘恩负义,说得太严重了吧?
这个家伙让我不得不时时提防,可又古板严谨得那么可爱!
不管怎么说,他在关键时刻还是给过我活命的机会,这次就算扯平了。
而且,我们已经算朋友了吗?我不禁冷笑,呵呵!
大队人马一直往东南行,天气似乎也越来越好,我随李光地他们的侍臣队伍走了一些日子。
直到队伍快到热河时,德愣泰与康熙的心腹狼兆率领着援军与大队人马会合,京城里人心稍定,康熙的心才放下来,想起了我这个跟他不搭调的人。
御驾在水草丰茂的湿地停了下来,暂做休整。我已经累得腿脚发麻,宁可走路,也不想再呆在马背上了。
“呼!”小水池到处都是,都绿得那么可爱,墨绿、军绿、油绿、草绿、浅绿、嫩绿……
有的绿得发黑的水坑里,似乎还有鱼在徘徊游动,只要用手一抓,就能抓到。
顾不得鱼儿来亲吻我的脸,我深吸了一口气,把脸深埋在水塘里,感受这刺骨的清醒。
一路的风尘,都随着飘洒的水珠洒落一地。抹去眼睛上的水,感觉视野清亮了不少,但还睁不开,顺手便摸到一张柔软的手帕子,擦干了睫毛上的水渍。
正眼瞧去,差点没让我滑倒,康熙正黑着一对眼珠盯着我,手上,还拿着他的银缂丝帕子。
“皇上,您……您的……帕子……”我像魂丢了似的,六神无主地把帕子递还给他,忘记了现在身在何方——
皇帝的脸上似笑非笑,带着一种九死一生的解脱和愉悦,大病初愈的他好象经历了几百年的沧桑,眉宇间又恢复了往日的沉敛与自信。
“怎么,几日没见,就不认得朕了?”康熙轻轻笑道,话语却压着无形的石头,“朕的御车你都坐过了,那一日跟李光地在那里跟朕打哑谜,你胆子不小哦?”
哑谜?我哪里打什么哑谜?康熙在说什么?难道,是说我上次帮李光地蒙混过关的事?这算什么,反正康熙又不是真的想杀人,不过是想找个人刹性子,当替罪羊而已,还好意思反来问我的罪!
当皇帝的就是这样吧,明明自己任性妄为,却要把错怪在别人身上,所以古语有云:伴君如伴虎呀!

☆、第三十章  君无戏言

第三十章  君无戏言
看着满池苍翠的石苔,青墨背棱的梭子鱼穿游其间,我不禁玩心大发,心里也着实不知道如何回答康熙的逼问,突然兴奋地叫道:“看,好大的鱼,抓来烧烤一定是美味!”
我的话还没吼完,便跳进了水塘里,溅了康熙一身的水,我只好假装没看见,在水池里左右开攻,一下子就抓住了一条大青鱼,高高地举起来,大叫,“看,我厉害吧!”
显然,康熙原本以为我会很害怕地跪在他面前求饶,就算再不懂事的人也会象征性地向康熙告一下罪,谁知,我竟会不接招。
还异想天开地跳进水塘抓鱼,这可是结结实实地吓得康熙目瞪口呆,比葛尔丹五十万蒙古铁骑突然出现,还要超出他的想象。
加上溅了一身的水,更是从来没有过的,竟呆站在水塘边,直直地看着我。
“啊!”我也被吓了一跳,忙扔掉鱼,跑上岸,翻遍了背包里也没有干毛巾,只有阿木泰留下的一条脏西西的纱巾。
管不了那么多了,我顺手就往康熙身上擦拭,想尽量把衣服上的水迹擦干,可是那东西根本不吸水,我在那里白忙,却没注意跟康熙的距离————
近得不能再近了,康熙的衣服上,缭绕着刚沾上的淡淡青草味,清雅的檀麝味,醒目的火药硝烟味,还有任何味道都掩盖不了的男人气息………
我的脑子有些眩晕,却什么都没反应过来,仍然一心一意地想弄干康熙的衣服,谁知,突然———我感觉自己像掉进了温暖的海水里,整个人都溶进了那股温热的暖流里!
我这才意识到,看似清瘦的康熙竟将我整个身子拥进了怀里!
心,跳得已经失去了方向,全身,血液在倒流,抽干了身体里最后一丝气力,只能任心中炽热的暖流游走,身体却僵在那里,一动不动,靠在康熙的胸前,听着他同样心潮起伏的狂乱。
心里也突然惊讶于自己的感情,这是从未体验过的,这种天荒地老的心动,真的可以生死相许,至少这一刻,我能感觉到人类最原始的激情。
这是我少年的初恋,所绝不会感受到的,这也让我在心里开始嘲笑我当年看似惊天动地的爱情,那也算爱情吗?
心里的冷笑让我头脑清醒了许多,远处,我看见了李光地的破旧斗篷,正往这边来了。
我猛地推开了康熙,顺手用纱巾抹了把脸,不用照镜子都知道,我的脸色红得都可以开胭脂铺了。
康熙的眼睛却直视过来,热辣辣地,毫不隐晦地,告诉我一个讯息,他一直把我当女人,而且,他对我,有着一个血性男人对女人全部的遐想。
我的血冲击着大脑,心里的另一半却强烈地抵抗着,理智与情感,正在做着最激烈的搏击。
哼!康熙把我当什么?无聊征途中的排遣寂寞的工具吗?
可是他的眼神却又火辣辣地告诉我,他喜欢我,这种喜欢是建立在欣赏之上的……呵呵?
他只是没带女人出征而已,否则怎么会打我的主意?
他要什么女人没有,他的女人可以从地球一直排到月球上,他不缺少女人———
我这样告诉自己,强压着甜蜜的心情,埋头避开他的目光,收拾背包就要走,他却一步拦住了我。
我不想说话,因为心里隐约觉得只要一说话,我的情感就会战胜理智,所以,只是埋头要走,他却捉弄我似的,总拦着我。
正僵持着,却听见背后李德全的声音,康熙眼中玩谑的情意才收起来,正舒了口,不想他猛然间夺了我手中的纱巾便走,把我晾在水塘边,望着他的背影出神。
康熙什么意思?纱巾是阿木泰的,他抢去了是什么意思?呵呵,真是……表错情了吧?
我心里一阵好笑,却又怯喜,同时,也有小小的失望。
他拿走一个女孩的东西,代表着对她表白情意吗?可惜,他这情意却表白错了信物,我心里忍不住又好笑,又好气。
“哟,你怎么了,衣服怎么湿成这样?”
“啊……我……我……”我这才忽地想起来,大队人马今天就在这水边扎营,刚才我说要来取水,李光地定是不放心,过来看看我做什么,还好,刚才脑子没有发热,跳下去洗澡,否则,就不堪收拾了。赶快编个理由吧,怎么搪塞过去怎么说吧!
“哦,我看这水坑里的鱼肥美,所以抓两条来,今天晚上加道菜呀!”我确实是在抓鱼呀,没有撒谎。
“那快回去把衣服换了吧,小心着凉。”
“哦。”我确实感觉到一股凉意从背心直冒上来,忽地一声“阿嚏!”糟糕,我忘记现在是十冬腊月了,已经着凉了。
“看,着凉了吧!来——”
一个不注意,李光地的发霉斗篷又披到了我身上,老实说,这股酸味,还真是熏人,可身上一阵发冷,牙齿咬得根本张不开,连拒绝的话都说不出来。
正瑟瑟地埋着头往回走,却又忽得冒出个声音,道:“哟,先生,瞧您冷的,来,正巧,披上这件银鼠斗篷吧!”
是李德全的声音,挺刺耳,可也是救星到了。
“哟,这是什么斗篷呀?这么破破烂烂的,先生快换下吧!”
李德全一双富贵眼哪里看得上李光地的破斗篷,尖声尖气地念叨着,酸得我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不过一旁李光地的脸色却想当然地很难看,我费劲地挤出一丝笑容,婉拒道,“谢谢公公,没事,索亚刚才掉水里了,身上一身泥,别把您的斗篷弄脏了。”
“那就更要换掉,李德全,去拿一套朕的干净衣服,给先生换上,别着凉了。”
这声音听起来更可怕,害我把头都快嗑到地上了,康熙怎么还敢回来呀!
不过,我还是侧着头瞟了一眼李光地,他注视着我身上的破斗篷,窘得都快钻到地洞里去了。
真是,康熙是在故意给我难堪吗?不,是在给李光地难堪,他不允许李光地的破烂东西披在我身上,就像不允许自己的东西被打上别人的烙印一样。
我心里忽然明白过来,他这是在干什么?
他不能容忍我和李光地的这种暧昧,在这个年代,是绝对不允许的。
真是可笑,难道他不知道,我正在逃难吗?还有心情乱搞男女关系吗?
我心里却叛逆起来,回道:“皇帝陛下的衣服安莎实在不敢上身,安莎告退!”
“你不知道君无戏言吗?”康熙语气强硬,脸上却还在笑。
“快谢恩吧!”李光地再傻的人也听出康熙的意思了,忙劝我道。
一面,李德全已经把衣服取来了,石青苏绸灰鼠夹袄,湖锦滚丝夹裤,松花色蕾丝束腰汗巾子,彩绣鹿皮靴,加上已经取来的银鼠斗篷,虽然不够华丽,却够雅致,大方。
我心里却越发地不愿意,谁爱穿这些臭男人穿过的东西,僵持着也不是办法,只好——“扑通”一声跪下,道:“安莎一会儿还要骑马,皇上的衣服实在不敢受,请皇上收回!”
我硬顶回去,以为康熙会勃然大怒的,谁知他憋住了气,半天才发了一句:“骑什么马,朕什么时候说过让你骑马了?朕觉得不舒服,你过来给朕看看!”
康熙真是,找的什么理由?前面才说自己有御医,又有我什么事?再说下去可真有点无理取闹了!
我不想再纠缠下去,什么也不说,走过去接过衣服便躬身退道:“安莎去取医箱,谢皇上赏赐。”一把拉着李光地便走,心里却窝火。
我横冲直撞地闯进李光地刚搭好的帐篷,把帐帘一摔,衣服早扔到了地上,李光地忙捡起来,我把外面斗篷一扯,冷言:“你进来做什么?难不成要伺候我换衣服吗?”
我的没好气使李光地的脸顿时红成一片,欲言又止,终打帘出去。
我心里却不喜欢他这样吞吞吐吐,奇怪道:我在生什么气呀?康熙说话一向这样,我是在介意他拿走的不是我的东西吗?
真真好笑,我有什么好气的,他抱抱我也不代表什么呀?费因也抱过我呀!真是,我在胡思乱想什么呀?
我的脑子里一片混乱,可又不知道在气什么!
只把已经烂得不成样子的外套换下,罩上康熙赐的锦袍斗篷,衬衣上,阿木泰的鹰笛忽地掉出来,首领……我忘记了首领,首领……我记起了那苍凉的音律,阿木泰,你在哪里?
我在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转到遥远的地方,转到帕米,转到图什,转到无边的天际……
鹰笛的氤氲,在四散飞扬————仿若黄昏的昏浊气韵,在广袤的草原上游走,召唤着远古的精灵。

☆、第三十一章  惊蓝定情

第三十一章  惊蓝定情
“闪电”来了,我感觉到了,我想它了,想见它。
于是,我像草原的精灵一样,轻盈地走过黑暗的原野,去见我的老朋友,我忠诚的伙伴。
可是,在我感觉到它闪电般目光的地方,它不在。
我突然感到一阵愤怒和狂燥,它有危险,它在哪里?没有哪个猎人能抓住它的,没有,它是整个塞外的狼王,跟随响马头子多年,从帕米一直跟我到这里,是谁?是谁抓住了它?
我猛然转身,不远处,火光四射,是康熙的援军到了,他们,勇武的男人们,看起来很兴奋,他们抓住了什么?
不,不会,晚上他们不会去打猎,他们给康熙的见面礼,不会是————
狼王“闪电”吧???
我拼命地往火光处飞奔,不停地吹响鹰笛,心里祈祷着:闪电,你千万不要有事呀!
现在,在这空旷的草原上,我只有你一个朋友了!
终于,闹哄哄的人群中,闪着白光的猎物被绑在圆柱上,康熙饶有兴致地坐在一张铺有虎皮的金丝楠木椅上,脸上泛着胜利者的喜悦,没打胜仗,却抓到了这么稀罕的白狼,也算一大收获吧!
我悄然无声地接近着猎物,是“闪电”,忽然,它在人群中看到了我,冰剑般的蓝色瞳孔中,流露着狼王的永不屈服,还有,对我的忠诚,月光下,银色的皮毛上烙印着战斗后光荣的血色徽章,但它的头,依然高昂着,永不放弃一个王的尊严。
这一切,都深深刺痛了我,它眼中燃烧的火焰,让我又一次想起了少年祭司,热烈得让人心里发烫。
它坚定地看着我,看到我眼角默默流下的泪,它再也无法平静下来,“呜————呜————”冰冷的锁链下,血淋淋的身躯依然死命地挣扎着,无论锁链有多坚硬,也锁不住一颗渴望自由的心。
我心乱如麻,怎么办?我的狼王,你是草原上的最强大的猎手,现在却被卑劣的人类猎获了,我该怎么来救你,我的王?
“看来这畜生还不服气,好一头狼王,皇上,就让我来结束这家伙的命吧!”
这句话传进我的耳朵里时,我的脑子“哄”的一下炸开了,不,你们不能,不能杀死它,它是塞外冰川上的精灵,是神圣的生灵,你们这些卑微的凡人怎么能夺走它的生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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