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女在农家:拐个壮汉来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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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女在农家:拐个壮汉来耕田- 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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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爬起来,穿好衣服,装睡的行长脸一下子就黑了,坐起来,瞪着安瑾,“没看到我们在休息吗?”
安瑾一脸无辜的表情,说,“九点二十五分,已经到了上班时间,你是行长更应该以身作则,带头摸鱼打诨,风气盛行将没有人再认真做事。”
“你是来教我做事的吗?”行长被指责,火气很大不了。
“不是。”安瑾摇头,“我是来告诉你,我的答案。”
“想通了,要离开?”行长问。
“是的。”现在是通的不能再通了,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清风看向安瑾,“我说我和他什么都没有,你信我吗?”
“我信不信重要吗?”安瑾的声音透着冷漠,更多的是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伤心,因为伤心所以用冷漠来武装自己。
清风轻启薄唇,想要说什么,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行长听到安瑾的答案,很满意,说:“想通便好,我立即给你准备员工宿舍……”
“不必麻烦你了。”安瑾说,“我说的离开是离开这里,我来这里是来辞职的,你——”安瑾指着行长,“你小子给我抄鱿鱼了,从今天起你不再是我的领导,别想再压迫我,威胁我。”
安瑾深呼吸,不理会办公室里面的人,毅然决然的离开了门口,朝电梯口跑了过去,坐电梯离开了。
办公室内。
“凤瑾,我……”
“你什么都不用再说了,把安瑾推荐到你这里,是我考虑欠周,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凤瑾……”
“我和你相识十年,我以为你是一个聪明的人,而你也不过是愚人中的一个,栽在你的小伎俩里,是我大意了,我和你的情谊也到此为止了。”
“凤瑾,不要走!是我错了……凤瑾!”
痛彻心扉的呼喊,始终是唤不回决意离开的人。


正文卷 第481章 番外之安有清风(16)
凤瑾是他见过最深情也是最绝情的一个人,所以,他只能兵行险招,在凤瑾的酒里掺和了安眠药,他知道安瑾回来的。
如他的计划一样,安瑾来了,看到了这一幕,凤瑾和他断绝关系,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只能和凤瑾做什么的,持续了十年已经够了,要么更进一步,那么就灰飞烟灭吧。
他需要一次突破,凤瑾也需要一次突破,所以,安瑾啊,把凤瑾伤的更深吧,凤瑾只能死心一次才会接受其他人,否则永远都不会有他的位置。
——
“滴!滴!!”
刺耳的车喇叭声和狰狞的摩擦声呼啸而过,刹住车,车主心有余悸的探出头,怼着:“神经病啊,没看到红绿灯啊!”
然后开车离开。
被拎在空中的安瑾有些腿软,刚才只顾着跑,完全没有注意到红灯,更没有注意到有车辆,如果不是在千钧一发之际被人拎了回去……
回头看着身后的人,这帅哥有点眼熟啊,而这人旁边的人不就是昨天刚见过的祁阳嘛。
祁阳气呼呼的吼着:“安瑾,你找死,我还不想看你死呢!还不快谢谢我家李铭!”
“谢班长大人的救命之恩。”安瑾真诚的感谢着。
李铭把安瑾放下来,淡淡的点了下头,对祁阳说:“电影快开始了,我们走吧。”
祁阳拿出手机看时间,抱歉的眼神看着安瑾,“长点心眼多看车,我们要走了。”
情侣要约会看电影,单身狗的安瑾被虐了一把,欲哭无泪的挥了挥手,“再见。”
李铭牵着祁阳的手从安瑾身边经过,走进了斑马线,已经是绿灯,人行道的时间,而李铭依旧观察着两边的车辆,以防不测。
被呵护着的人是幸福的,但安瑾觉得他一辈子都不会有这样的幸福了。
打起精神来,走进斑马线,走到一半时绿灯变颜色了,要练成红灯了。
安瑾心惊肉跳的看着蓄势待发的车辆,刚才险些被撞的恐惧感又重土而来了。
手突然被抓住,被一股劲带着跑出斑马线,到了安全区,安瑾大口喘着气,耳边传来的是怒斥声,“过马路你能不能专心点?还嫌车祸的发生率太少吗?能不能不要这样吓我!”
安瑾愣愣的看着眼前动怒的人,眼睛忽然有点涩涩的,想要哭,“为什么,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不是应该陪着那个人吗?”
清风默默的叹了口气,伸手去牵着安瑾的手,“你的样子有些憔悴,先回去吧。”
一晚上没睡,又接二连三的碰到刺激到能减少寿命的事情,能不憔悴吗?
“我不是小孩子,不用牵着我的手,我一个人走就可以了。”安瑾抓住清风的手腕,想抽出自己的手来。
清风抓着他的手没有松开,“不要胡闹,就这样,跟我走。”
安瑾挣不开只能妥协,跟着清风走,清风的手很温暖,暖化了他的泪腺,眼泪不停的流下来。
当他看到清风抱着行长而眠的样子,心里嫉妒的发疯,可是,他没有资格,那是清风的选择。


正文卷 第482章 番外之安有清风(17)
清风的豪车停在不远处,安瑾被带上了副驾驶座上,清风还帮他把安全带系上,看着他的脸,眼神有些心疼。
抽出纸巾盒的纸巾擦着安瑾的眼泪,“我不是故意骂你的,只是你的状态让人很不安。”
安瑾泪眼汪汪的望着清风,抽泣着,“不安……你在担心我吗?”
“我……”清风欲言又止,话转了几转,说,“你是我的室友,担心你也是应该的,先回去吧。”
清风说完从车头绕过去,坐上驾驶座,发动车子开车。
因为是室友所以会担心,如果他告诉清风,他想搬出去一个人住,清风会不会连这份关心也没有了呢?
不要再想了,清风已经和行长在一起了,他再住在清风的家里已经不合适了。
车子入了小区门口,进了车库,安瑾下车便往外面走,清风锁了车跟上来,两个人一前一后保持距离的走着。
回了家里,安瑾便开始收拾行李,清风静静的坐在客厅里,表情有些严肃。
把东西都收好了,安瑾拉着行李箱走到客厅,站在清风面前,说:“我要搬出去了,以后我们就不是室友了。”
清风说:“地方找好了吗?”
“还没有,你之前给的工资应该够我找个出租屋。”安瑾故作轻松的说道。
“工作呢?”
“努力去找总会找……”清风站了起来,安瑾有些害怕的后退,感觉现在的清风不好惹。
清风大步迈来,一手夺过行李箱,拖着行李箱往卧室方向走过去。
“你要干嘛?那是我的东西。”安瑾追上去,却没有清风动作快,已经进了安瑾住的侧卧室。
清风把行李箱放回行李架上面,侧身看着追进来的安瑾,“不准离开,没有工作,没有住处,你离开这里真的能过得快好吗?”
“这都不关你的事吧。”安瑾强忍着泪,“不管变成什么样子,那都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你只要关心你的男朋友就行了!”
清风走近安瑾,身上散发着一股危险的气息,“你要我解释多少遍都可以,我和他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
安瑾的身体抑制不住的颤抖,低吼着:“什么叫不是我想的那种关系,我都亲眼看到了,你抱着他,就连你现在的身上都有他的味道!”
“味道?”清风皱眉,抬手嗅了嗅衣服的味道,确实沾染了男士香水,不悦了,解释,“这只是意外。”
“意外不意外的不要跟我解释,我又不是你的谁,我要走了。”安瑾绕过清风,想去拿自己的行李箱。
与清风擦肩而过时,手臂被清风抓住,把他甩到了床上,清风撕裂身上的衣服,丢进垃圾桶里,“这身衣服我不会再穿,也不会再发生那样的意外,你不要走。”
注视着清风精壮的胸膛,安瑾不自觉的脸红,什么嘛,说那些让人误会的话,他会自以为是清风因为喜欢他才挽留他的……
不行了,床上躺着好舒服,好困,好想睡觉,眼睛睁不开了。


正文卷 第483章 番外之安有清风(18)
红烧肉的香味,安瑾深深的吸了几口,从梦乡中苏醒过来,从儿时开始,他就对红烧肉情有独钟,第一次是什么吃在哪吃,倒忘记了,只是那个味道怎么都忘不掉。
母亲也给他做过红烧肉吃,只是,味道有微妙的差别,不是不好吃只是替代不了第一次的味道。
后来时间久了,红烧肉与红烧肉之间的差别就更大了,成了无法取代的味道。
翻身下床却没有看到鞋子,连对拖鞋都没有,安瑾汗颜,清风不会是怕他偷偷逃跑所以把鞋子都藏了吧?呃,这是不可能的吧。
他要离开这里,没有鞋子不是问题,小时候光着脚丫子还不是满地里跑……
“小朋友,你怎么了?”
脑海里突然跳出一个声音,安瑾蒙了一下,这个声音好像有点熟悉……
八岁的安瑾是老家那个村子的孩子王,调皮捣蛋搞破坏都有他的份,被孩子们崇拜,被大人们讨厌。
那天是周末,天气很热,安瑾带着几个孩子去附近的河里玩水,刚下水那些孩子的父母就把他们给逮了回去。
安瑾的爸爸在外地打工,过年的时候才会回家,妈妈在隔壁村的草鞋厂干活,五六点才能回到家里,他一个人无拘无束无人管理,小伙伴们走了,他依旧一个人在河里游泳。
其实,他心里很羡慕那些被父母带回去的孩子们,因为他们随时都可以看到自己的爸爸妈妈,虽然会被骂几句,但那也是幸福的管束。
他也多希望家里人会突然跳出来,揪着他的耳朵骂:“你个兔崽子,好的不学学坏的,马上给我回家写作业去!”
但爸爸妈妈他们为了家里的生活,太忙了,忙的忘了他也想和其他孩子一样一家人在一起。
在水里泡太久,脚忽然抽筋了,安瑾害怕的挣扎着,身子却越来越沉重,不断的往水底下面沉。
“小朋友,你怎么了?”一个人的呐喊,“扑通”一声下了水,游到安瑾的身边。
惊恐万状的安瑾胡乱的抓着,攀附到那个人的身上,被他带着游到了岸边。
后来安瑾学了溺水的急救措施,心有余悸,还好那时的他还是个孩子,还好那个人是厉害的大人,不然他胡乱的抓着那个人,还不得拖累那个人,把那个人给害惨了。
被那个人救上岸后,安瑾猛烈的咳嗽着,把嗓子里的水都颗出来,眼睛里也都是水,看不清那个人长什么样子,听声音好像是个男人的,具体的声音是什么样的,太久了,他当时又在恐慌中,完全没有注意去听。
好像还是那个人背他回家的,他也是那个人时候第一次吃到红烧肉,等他饱吃一顿冷静下来时,那个人已经离开了。
他想应该是村子里的什么人吧,否则怎么会知道他家在哪里,还做东西给他吃。
第二天他在村子里转来转去也没有遇到那个人,找了一个星期后,他就被其他事情吸引的注意力,把这一茬给淡忘了。


正文卷 第484章 番外之安有清风(19)
门外传来脚步声,安瑾转过头看着门口,清风出现在门口里,他身上系着可爱的米老鼠的围裙,和他的风格真是一点都不搭,一个大男人用这卡哇伊的围裙怎么看怎么别扭的感觉。
不过,安瑾似乎忘了,这卡哇伊的围裙是他买的,也穿了无数次在厨房里溜达,在清风面前也出现了无数次。
“醒了,出来吃饭吧。”清风的声音平平淡淡,如往常一样的语调。
安瑾抬着双腿,手臂画了一个大圈指着自己的脚丫子,“鞋子,我要鞋子。”
清风抬了下下巴,“鞋子不是在床下吗?”
“哪里?”安瑾低头看着床边,噘嘴,“哪里有鞋子了,你说谎能不能说的靠谱一点?”
“笨蛋,在床尾那一边。”清风走进房间,从床尾下拿起一双白色拖鞋,“安瑾,你这粗心大意的毛病要改改了。”
安瑾看着清风手里的拖鞋,脸蛋火烧火烧的,跪着爬到床尾,夺过拖鞋往自己脚上套,“没有检查清楚就怪罪你,真是对不起啊。”
安瑾的语气并不是在道歉就对了,而是有些气呼呼的,大概就是叫做迁怒于人吧,在清风的面前,他总是会变成一个笨蛋,以前的他明明一个人也能生活的好好的。
“没事,迷糊的模样还有点小可爱。”清风说道。
“什么嘛,刚才还说要我改掉这毛病,现在又说可爱,你的话前后不一致了喂!”安瑾白了他一眼,跳到地面上,一个不平衡往地面扑了下去。
清风把安瑾揽住,安瑾的脸靠着他的胸膛,可以听到他平缓的心跳声,和他的声音:“在我面前,你保持原样就可以,不用做任何改变,但在其他人面前不可以迷迷糊糊的,会吃亏的。”
砰砰砰……
安瑾的心跳越来越快,颤抖的声音在问:“为什么?为什么在你的面前就不用改变,在你的面前,我就不会吃亏吗?”
“在我的面前,你不会吃亏的,但是,你不可能永远都在我的身边。”清风说着把安瑾扶正,“出去吃饭吧,不然饭菜就要冷掉了。”
清风走了出去,安瑾有些摇晃的捂着自己的心脏,不知道为什么,清风说他不可能永远陪在他身边时,心脏竟然隐约在发疼。
谁都不可能陪谁一辈子,在之前还说要离开这里的他更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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