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之永不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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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之永不为奴-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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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胡子瞪了他一眼,呵斥道:“老子就抱了你半天,你他娘的还赖上老子了!”
  
  张远山不松手,沙哑的嗓子嘶吼道:“你要保证我的安全,否者我就是死也不说出我家财产藏在什么地方。”
  
  大胡子一听,登时睁大了眼睛,“你的意思是说你知道你家的财产藏在什么地方?”
  
  张远山没说话,只点了点头。
  
  大胡子乐了,捋了捋胡子,又思索了一下说:“小哥,我们当中必须得有个人看着你,你不想跟他住你就自己选一个,前提是别选我。”他可没忘了上回抢来的小娘子,这次走得急,让她独守空房三日可真是罪过啊,今晚一定得好生补偿她!
  
  张远山盯着大胡子的眼睛一字一字道:“让我跟那狼女睡一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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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8 章

  
  大胡子听了眯起眼睛看张远山,见他眼神坚定,不似奸猾,便哈哈大笑起来,“狼女住在沙子岭,就是我们也不知道她晚上躲在睡里哪里,你上哪跟她一间房?”
  
  张远山心里更加疑惑,狼女和和这帮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们明显对狼女不管不问,又是怎么搭搁上的?要说是因为狼女偷吃了他们的鸡,这种理由就是说出花来他也不信,张远山经常装成小厮跟张员外出去谈生意,熟知谈判时你近一寸,他才能退一寸的道理,便说:“就算她不住在这里,你们也有联系的方式吧,你把她找来,她不来,我死都不透漏一点消息。”说完便不去看大胡子,紧闭的双唇似乎在告诉别人“别想从我嘴里撬出一点消息”。
  
  大胡子以前也绑过这样的富家公子哥,没见过道上的血腥,宁愿英勇就义也不肯折腰半分,最后非得把他折磨怕了才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但他寻思着,这折磨人也是需要技巧的,有的人一折磨就疯,就傻,有的人越折磨越来劲,要想折磨得人像一只狗一样听话还需费不少功夫,若是他能自愿说出来那当然是最好不过了。
  
  只略一思考,他便从衣领里掏出挂在脖子上的吊坠,原来是一个绿玉的口哨,大胡子放在嘴边一吹,声音尖细直往脑壳里钻,钻的人脑仁疼,连吹了几个诡异的声调才把玉哨擦干放回领子里。
  
  他旁边的那帮子弟兄早跑没影了,就张远山身下的男子还不得不扛着张远山雏在哪里,脸上已经不耐烦了。
  
  “听声辨器”是玉石古董行业常用的一个词,说的是敲打表面听声音,辨别物件的成色。张远山却觉得这个词用在大汉身上更合适,大汉刚才吹出的声调绝非用的口哨好,想来是身怀一定的功力。
  
  正想着,一阵黄沙从西面刮来,张远山诧异,明明没有风,这沙是怎么起来的?
  
  等大家咳嗦着扑掉身上的沙子,空中的沙子也落地了,姑娘就一头长发遮脸,直直地站在眼前了。
  
  若不是之前就见到过姑娘这尊容,张远山真得吓一跳以为是半夜惊动了女鬼。
  
  大胡子趴在姑娘耳边说了两句,如石雕一样的姑娘开始转头看向张远山,张远山是脑袋冲下趴在山贼的背上,见姑娘看他,连忙向姑娘招手。
  
  姑娘三步并成两步走到山贼身边,从他背上接过张远山扛在自己背上,向山寨里面走去。
  
  张远山一下子傻了,腹部就担在姑娘瘦弱的肩膀上,自己怎么说也是个十五岁的男子汉了,就这么被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娃扛着成何体统?关键是颜面何存,张远山一时想不开,羞愤的涨红了脸。
  
  姑娘倒丝毫不觉得有什么,把张远山扛到后院一个偏僻的屋子,往地上一扔,自己再往床铺上一躺就不管了。
  
  张远山看着姑娘睡觉的姿势,轻声说了一句:“原来狼孩也是躺着睡觉的!”
  
  姑娘睁开眼睛白了他一眼,黑暗之中,张远山只觉得一股精光冲自己射来,心下一紧,竟然汗毛都竖了起来。
  
  姑娘闭了眼睛接着睡,张远山中了脚生根,两脚一点知觉都没有,沙子岭在荒凉的西部,晚上气温很低,张远山趴在地上冻得浑身发抖,看着黑暗中姑娘小小的身子似乎很温暖很柔软的样子,就慢慢往床边爬去。
  
  刚爬到床边就被姑娘一脚踢下去了,张远山疼的大骂:“喂,有你这样的吗?我都快冻死了,你起码让我盖点被啊!”
  
  姑娘看了他一眼,闷声不语,接着睡觉。
  
  张远山以为说妥了,揉揉胳膊再次爬到床边,却见姑娘又要伸脚,立刻在姑娘伸脚之前先对姑娘说了一句,“你先别踢我,你想想,我请你吃过多少次烤鸡,就冲这恩情你也得让我一角被子了吧。”
  
  刚说完,姑娘又一脚将他踢了下去,张远山大怒:“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爹必定会来为我报仇,到时候,整个苍狼寨还有你,都会被赶尽杀绝!”
  
  姑娘没有睁眼,心里却在思索,张远山说的这话换成是寨子里的任何一个人肯定都不会相信,但姑娘却很信,她可没忘记书里面张员外真正的身份,倒也不是真的惧怕他的身份,只是沙子岭这边的据点也是有主的,在钱没到手之前让张员外牵扯进来绝不是什么好事,再说,张远山照书中所说也是个能屈能伸的狠角色,还是别把他惹急了,免得没了后路。
  
  姑娘想了这许多,便翻了个身面朝墙睡了,张远山犹豫着姑娘到底是什么意思,是让还是不让?但挨不住寒气逼人,还是厚着脸皮爬到床沿,见姑娘没动作,又双手支着爬到床上,姑娘还是不动,这才小心翼翼地撑起一角被子钻进去,顿时温暖的热气包裹住身体,果然如他所想,姑娘的身体很暖和。
  
  虽然被子不大,但是姑娘和张远山还都是孩子,盖一张被子刚刚够。
  
  张远山经这一路颠簸,真的挺累了,一躺下就觉得浑身骨头都散架子了,以前他哪吃过这等苦,不禁哀嚎一声,突然想到姑娘就在身边,又觉得丢了面子,便忍住不发。
  
  张远山偷偷瞧姑娘,见她还是一动不动,就跟石雕一样,因为今天刚洗的头发,还有淡淡的皂角味,张远山觉得很好闻,情不自禁就想吸入这种味道更多一点,身体便又往姑娘身边移了移,差一点肩膀贴着姑娘后背的时候停下了。
  
  姑娘的发丝就在脑袋边上,与他的发丝纠缠在一起,分不出谁是谁的,皂角的气味也更重了一些,这气味被姑娘暖暖的体温一烘,张远山觉得好闻的紧,闻着闻着就不困了,他虽然知道姑娘不会说话,但还是忍不住要跟她说:“喂,他们都叫你狼女,没有人给你起过名字吗?”
  
  姑娘不语,张远山又说:“不如我给你起个名字吧!”
  
  姑娘仍不说话。
  
  张远山想了想说:“美人颜如玉,不如就叫你玉奴吧。”
  
  姑娘不动,也不说话,安静的有些不像人,同时,张远山打了个冷战,怎么被窝里突然就不暖和了?
  
  “啊~”一声凄厉的叫喊划破夜空,响彻苍狼寨。
  
  第二天早上,大胡子来找张远山,想给他喂下脚生根的解药,却发现他人发着高烧,已昏死过去,右肩的衣服上有大片的血迹,血水把褥子都染红了,又用眼睛搜索了一遍房间,姑娘不在屋内,大胡子看着那伤口,用脚趾想也能想到是谁干的。
  
  说起来大胡子也觉得奇怪,狼在他们寨子被奉为神物,他们寨主最是崇尚沙漠狼,所以把寨子建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沙子岭旁边,早些年的时候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爬行着进入寨子捕一只兔子,正好被寨主撞见,寨主看她的动作神态与狼如出一辙,便知道到了她是狼女,从此便让兄弟们活捉许多兔子和山鸡放养在寨中,狼女来的次数便更多了,时间一长便与寨主成了朋友,寨主到哪儿也都愿意带着她,还亲自教她说话写字,她也愿意跟着寨主,就连睡觉都是趴在寨主身边睡。
  
  可是两个月前,狼女忽然就不见了,寨主急得不行,兄弟们找遍了整个沙子岭,又找遍了整个树林,都不见姑娘踪影,寨主寝食难安吗,决定亲自下山去寻找。
  
  这不,寨主还没回来,狼女自己又回来了,还带了满身的伤,刚回来便用笔写下了一个抢劫计划,于是才有了他带狼女上张府换钱的事。
  
  还真应了寨主的那句话,“此狼女受神明保佑,吾等诚心奉之,可佑吾成大事。”
  
  与姑娘出去这么一趟就是五十万两的收入。要不张远山说他家还有藏银的时候大胡子怎么信了,实在是这正正好好五十万两实在太凑巧了。
  
  对了,狼女好端端的咬这小子干嘛?算了,也别寻思了,先把这小子的伤治好,死在这里可就亏本了,前几天狼女回来的时候已经给寨主传信了,这两天也该回来了,剩下的事就交给寨主定夺吧。
  
  找来寨子里的大夫——鬼老给张远山包扎伤口,鬼老脱了张远山的衣服往伤口上看了一眼,又用右手食指在上面按了一下,对大胡子说:“大胡子,这口咬的不轻啊!骨头都碎了,你在这看着,我去拿点续骨的药来。”
  
  大胡子就更加奇怪了,还从未见狼女咬过人,怎么就对这小子下这么狠的口?莫非是这小子对狼女不敬?他还让狼女在他房间洗澡来着,一定是这样,但这事可不能让寨主知道,寨主最恨旁人对狼女无礼,要是他知道了狼女曾在这小子房间里洗过澡非一刀宰了他不可。
  
  理好了思绪,鬼老也过来了,给张远山敷了草药,包扎了伤口,又开了几副退烧药,才放心离去。
  
  大胡子闲费事,剪好退烧药以后,将脚生根的解药和在里面一起喂张远山喝下了,这时,外面哄哄闹闹地吵嚷起来,隐约听见说是“寨主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 9 章

  
  姑娘此刻正窝在房顶上晒太阳,昨个新换的天蓝色丝绸衣服早已穿破了好几个洞,特别是衣袖和衣摆处,磨得拔了丝,倒是头发因为太过柔顺而没有很乱。
  
  想起昨晚的事她就气的不行,就连那种情况之下他都敢给她起外号叫玉奴,他还真敢起!
  
  姑娘又想起来这之前的事,她本来在一座繁华的大城市里,那里有高楼大厦,还有火车飞机,有二十厘米的弹簧床,还有万能的电烤箱。
  
  可是,就在两个月以前,就因为她熬夜看了《一缕幽香》,一觉醒来就穿越进来了。
  
  还是穿越在这个万年女配,看门护院的狼女身上,狼女就狼女,她倒也自在,但为什么是个英年早逝的狼女?
  
  其实书的内容也挺简单,关于狼女的就更简单,通篇合起来也不到一章节。
  
  张远山是临安县富户张员外的儿子,在树林里游玩时救下受伤的狼女,上演了一出“跟我走,有肉吃!”的狗血剧情,狼女无知,真的就跟着张远山走了,还跟的死心塌地,成了张远山的贴(tong)身(fang)保镖,张远山为其取名为玉奴。
  
  张远山遇到从京城来临安探亲的宰相女儿楚怀柔,对其一见倾心,多方追踪,玉奴就是张远山的狗腿子,负责跟踪、埋伏、送信,最终帮助张远山俘获了楚怀柔的芳心。
  
  后张远山与楚怀柔一起上山打猎,玉奴充当猎犬的角色,被醋性大发的楚怀柔引到僻静处一箭射死,自此,再无玉奴戏份,张远山也因玉奴的死难过了好些天,还与楚怀柔起了争执,但最后还是醉倒在楚怀柔的温柔乡里。
  
  此后的事就更与玉奴无关了,讲的是当朝皇帝昏庸无能,南平王起兵造反,然而张员外竟然是南平王的发小,跟随南平王造反,为其提供资金上的帮助。
  
  张远山看似无意的让楚怀柔知道此事,楚怀柔感念张远山对她百般体贴,便让张远山假装挟持她,逼他父亲为他们送情报,南平王大胜,张远山的父亲有从龙之功,被封为异姓王。
  
  战后,楚怀柔的父亲对张远山怀恨在心,派人暗杀张远山无果,便暗杀了张远山的父亲,并劫走了楚怀柔,张远山愤怒不已,亲手杀了楚怀柔的父亲,楚怀柔悲痛万分,无法再接受张远山,独自一人孤苦伶仃,于某个深夜跳湖自杀。
  
  从此,张远山就养成了风流的性子,像他死去的老爹一样,处处留情,因为长相好,又被万千少女追随,家里美妾之多堪比皇帝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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