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那年草原大旱,哪哪找不出来一滴水。牛羊大片大片的死亡,牧民面临着生存危机。
草原上没有飞奔的骏马,更没有调皮的小孩。沫妃整日躲在羊圈里,以往脏兮兮臭哄哄的羊圈没有那么大的味道了,反而让她很不安全。
这一天远方来了一个头戴黑斗笠,身穿一身黑的外族人。
草原偏远贫瘠,很少有外族人来。小沫妃见到那人十分好奇,她站在羊圈外面用纯真的眼神看着那人。
那人从随身的布口袋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碗,从水壶里倒了些水到碗里,递给了小沫妃。
大旱的草原河流早就枯竭了,现在家里的一点点水还是偶尔的降雨接来的,珍贵的不能再珍贵。
小沫妃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一张精致的小脸蛋回仆仆的,不知道多久没洗过。她望着眼前甚至反射着光圈的小碗,里面的水比琼浆玉露还要诱人。
小沫妃没禁住诱惑喝了那水,画面一片黑暗,那是她失去了意识。
再次睁眼沫妃已经身处一个鸟窝中,沫妃惊恐极了,逃命似得往家跑。没有方向的跑了很久很久才看到人烟,不断的打听才回到原来的部落。
但部落已经大变样,没有任何熟悉的身影,一觉醒来竟然已经过了五年,那场灾难下,原部落人死的死逃的逃,沫妃还哪里找得到人。
草原太平和顺,牧民热情好客。部落的小伙子十分喜欢沫妃,帮她重搭建了新家,沫妃不得不在这种情况下重新生活。
新家刚刚建好不久,沫妃没有牛羊只能自己上山挖菜踩果打猎为食。一觉睡了五年,实际上沫妃只有十三年的生活经验,日子过得实在清苦。
这一日在上山布置的陷阱终于逮到了猎物,沫妃高兴的像个孩子,蹦蹦跳跳的去拿自己的猎物,却没注意脚下,自己掉进了陷阱之中。
陷阱是坤布置的,那年魔界大旱,他带领小魔物来到人间,发现草原与莫离十分相近,便留了下来。
沫妃看到坤第一眼时就被坤深深地吸引了,眼前是个高大的男子,脸上没什么表情,默默地把她救了上来,然后就不管不顾留下个背影就要走。跟那些每天对自己献殷勤的牧民一点都不一样。
沫妃知道自己漂亮,不然那些牧民不可能会愿意帮她搭建新家,每日光是送上来的食物其实不计其数,可她没有接受,因为那是要代价的。她的父母就常常跟她说,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坤的另类让沫妃对他放下心房。十几岁的孩子又哪里有那么多的戒心。她见坤要走,忙出声道,“喂,我站不起来了。”
坤奇怪的回头看着沫妃,心说你站不起来了关我什么事?
大概是坤疑惑的表情太明显,沫妃歪着小脑袋道,“我是掉进了你的陷阱,你不负责任谁负责任?”
这就有点蛮不讲理了,又不是人家让你掉进去的,自己踩进去还怨别人?不过也确实应该把人送回家,双方不伤和气。
坤也不想节外生枝,于是问道,“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沫妃张开双手等着坤来抱自己,坤宽大的后背给予了她足够的安全感。小女孩害羞的满足感,让沫妃忍不住把微红的脸藏了起来。
坤把沫妃送回了家,沫妃家很简陋,刚刚搭建起来的,连被褥都是别人接济的,又能好到哪里去。
“你就这么走了吗?”沫妃坐在床边小声道,“我的陷阱有打到猎物,你要是不管我了,我可能会饿死。”
“你的家人呢?”坤下意识的问道。
沫妃摇了摇头,眨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坤。
坤被看的心软了,而且他也需要当地人讲讲这些年草原的变化,他都找不到莫离被封印在哪里了。
于是坤经常出入沫妃的家,偶尔也会帮沫妃打发掉那些求爱者。沫妃觉得坤对自己也是有感觉的,正准备哪天表白。
草原的天气十分极端,大风大雨要么就是大晴天。因为有了坤的帮助,沫妃不用出去打猎,在家收拾收拾屋子,采草药,弄炉火,两人颇有种居家过日子的模样。
沫妃也很乐得过这样的日子,她开心时整个人就像是明媚的太阳一样温暖,很多鸟儿会围着她转。
坤有一日回来的特别早,他看见草地上的沫妃在翩翩起舞,身边围着很多叫不上名字的鸟儿。
鸟儿在唱歌,美人在舞蹈。这就是坤看到景象。他整个人都愣在了当地,就好像被谁用棍棒打了一下,直接打蒙了一般。
沫妃看见他回来了,开心的跑过去,拉着坤的手笑道,“我们就这样一辈子好不好?”
坤傻傻的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看着眼前的笑脸,木然的点了点头。
沫妃开始欢天喜地的筹备自己的婚礼,草原民族对婚娶没有那么在意。但在没有祭祀时,这就是他们欢聚的理由,家家户户都会拿出好酒好肉,大家坐在一起围着篝火唱歌跳舞。
坤在恍惚了几日之后终于明白自己答应了什么事,他没有第一时间去反对,而且消失了几天,他总觉得那天看到的事情很奇怪,没有人能够跟一群鸟儿和睦相处,于是他回去翻阅各种古籍,终于找到了问题所在。
百鸟有王,浴火而生。
然而凤凰一族早就跟龙族一样飞去了三十三天外天,百鸟从此无首。它们拿着凤凰一族留下来的神丹,找来了人类,强行延续凤凰一族的血脉。
普通的人类很难经受得住凤凰神丹的力量,经过了很多年,才完成人与神丹的结合。不过那之后即便继承了凤凰血脉的人,也没有那么厉害。基本上就是一种象征。每隔几百年,血脉衰竭都会找新的人类继承,沫妃就是那个新人。
坤得知这个消息高兴的要死,因为上面记载凤凰和神龙本就是好友,用凤凰之力引得神龙之力,两者和一能够冲破一切枷锁。
莫离这样就有救了,坤这样想着,欢欢喜喜的和沫妃成亲了。那时的沫妃还完全不知道坤的这些想法。
第三百二十一章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坤发现沫妃的凤凰血脉并不纯粹,甚至觉醒的十分的缓慢,可能要过个几百年,跟鸟类一直生活,才能慢慢的觉醒。
他哪里有那样的耐心,主要他是植物,跟鸟本就不亲近,让他和鸟一直生活简直要了命了。他开始琢磨怎么才能让沫妃的血脉快点觉醒,无意中发现人,魔的孩子会是异类。
苏沫橙严格意义上算是人,神,魔的孩子,所以别看他看上去人畜无害的,但实际上非常的危险,因为他身体里究竟继承了什么,连他的父母都不清楚。
沫妃在坤编制的谎言下愉快的生活了几年,因为人魔神的孩子不那么好生,坤在陪她的过程中都已经要放弃了。他不是不爱沫妃,而是越接触越怕,怕自己深陷其中,那么救莫离的时他就会心软。
坤想仔仔细细的想一想自己跟沫妃的未来,但跟沫妃在一起,每一天都在沉沦。他便决定回魔界静一静。
也真是因为他回了这趟魔界,沫妃因为长相出众被选中送往了宫里,坤回来时,沫妃已经成为妃子了。
当时的坤十分生气,甚至要杀了老皇帝,宫里一阵鸡飞狗跳,还是乾坤子以国师的姿态站出,成功击退了坤。他也是这时赢得了老皇帝的青睐。
转眼就是几年,沫妃郁郁寡欢得了重病,御医苦治无方,眼看着人日渐消瘦,忽然有一天她就从宫里消失了。
坤将沫妃带到了魔界,用魔泉的水强行给沫妃续命。魔泉是魔气的来源,天地之初本是混沌,于昆仑之处,天山之巅设立了两处转换正负能量的地点,如果从天上往下看,那就是太极八卦图,寓意阴阳也为正负。
昆仑之处转换能源为正,天山为负。后来人魔分家,魔界需要魔气,就将天山转化的负能量移到魔界,从而成为了魔泉。
魔泉之水乃是魔气浓缩而成,一般人服之即刻成魔,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沫妃血脉未醒,最后的下场也逃不过成魔。但到底身体里有神的血脉,成魔要洗去神的一切,那感觉比挖心剔骨还要痛。
坤见沫妃实在痛苦,可若不这么做沫妃就会死。将自己的本体拿出孕育了一株梧桐树。凤栖梧桐,沫妃最后在梧桐树下浴火重生。
乾坤子在坤显出本体时将蛊虫打入本体,他被控制之后,沫妃浴火重生最脆弱时也就没人保护,也落入了老皇帝的掌控之中。
乾坤子在那时其实就已经去过了东瀛岛,知道了有关三十三天外天的事。只不过那时他学艺不精,又被武当逐出师门,没有办法即刻行动。
在皇宫中说服了坤,又借机控制坤和沫妃,从此开始漫长的筹备阶段。
首先就是利用老皇帝想要长生不老药,抓了善德世家,让百里泽阳去寻鸿鸣刀,希望能够加固自身实力,也是为了找到神兽以及月魔的后人。
他没料到百里泽阳那么难对付,自己被打到受重伤,老皇帝也对自己没那么重视了。只能先按兵不动,让他们跟自己家族的人撕扯。找准时机随后诱引百里泽阳和迟墨去东瀛岛。
百里泽阳等人不上当,他便让人做了桃木剑,想要用雷击将通往三十三天外天的大门打开。
只不过每一步都有差错,每一次都有人挺身而出。乾坤子自己不是个舍己为人的人,自然也不会觉得其他人是。他永远算计不到人在为难时,善良的人会凭本能做出什么反应。
也就算计不到自己最后连命都丢了,却还不自知。
天空乌云渐渐消去,沫妃的今生也将走完。百鸟着急的想要靠近电网,空气中开始弥漫着烧焦的毛发的味道。
阳光透过乌云洒下来,刺痛了迟墨的眼睛。仿佛梦中惊醒一样恍然回神。他猛的看向沫妃,她的身体已经不在,淡黄色的光斑闪烁着消散在空中,地上留下的是一颗类似内丹的东西,火红的纹路,摸起来滚烫滚烫的。
迟墨弯腰将其捡起,天上的鸟儿更加躁动了。他知道这应该是凤凰的内丹,浴火而生,或许沫妃并没有死也不一定。
他是可怜沫妃的,从头到尾她都没有任何的心机,单纯的就是个少女。莫名的成了百鸟之王,因此被坤利用,被乾坤子算计。几十年做了无数自己不想做的事,活的没有自我。
现在她终于解放了,迟墨捡起那如同火焰般的内丹,找了梧桐叶端端正正的包起来,自己爬到树顶上,从电网中间将沫妃最后的遗物送了出去。
鸟儿们聚在一起叽叽喳喳,迟墨听不懂他们再说什么,却也知道不会有恶意,想来是一些道谢的话,为了以示尊重,便安静的听了一会儿。
“浴火而生的凤凰丹,吃了它就可以永生不死。以前那么多人都无法和凤凰丹融为一体,她居然做到了,哈哈哈……”老皇帝突然不老实起来,七扭八歪的想要站起来,被电网电的毛发倒立,他就跟不知道疼一样继续翻滚折腾。
“给我,给我,凤凰丹是我的,是我的。为什么这么多年我都没发现,我就是个傻瓜,是我的,我的……”
迟墨慢慢的从树上爬下来,他觉得老皇帝,哦不,也可以说是乾坤子可怜。
他的两种可怜是不一样的,对沫妃更多的是怜爱和惋惜。对老皇帝乾坤子则是同情是憎恶。
同情他们空洞虚伪的灵魂,憎恶他们的阴险自私。
沧麒收了电网从空中下来,不屑于给老皇帝一个眼神。他拽着手里金色的泛着实质性光晕的电线,就跟牵犯人一样牵着老皇帝。
“泽天还没找到地狱火焰?”沧麒皱了皱眉头,就算是雷神之子,也不能成天成宿的用电网看着犯人,早晚会被累死。泽天这一去也太久了。
一鸣也觉得事有蹊跷,有点担心道,“我们去找找他吧!”
迟墨不反对去找人,却担忧道,“莫离那边怎么办?”
“哈?你有空管他?你还是先管好你家那口子胳膊上的符咒吧!”沧麒对坤没什么好感,冷笑道“自生自灭,不行就电的他生活不能自理。”
“别忘了,他身上还有蛊虫呢!怎么的都不会逃得掉,不然沫妃岂不是白付出真心了。”
迟墨听出沧麒话里有话,立马问道,“你有办法整治坤?”他对沫妃的死还是耿耿于怀的。
沧麒冷笑道“别忘了,我们还有一个蛊虫感受呢?”
第三百二十二章 地狱烈火
沧麒口中的蛊虫高手自然是完颜宇,他能够把百里泽阳体内的蛊虫引出来再消灭,就足以看出他的功底,好歹他也是蛊虫鼻祖之族,女巫一族的后代。
莫离见他们要离开,也不用什么怀柔政策了。坤又不会真的跟他动手,略施小计就能把坤制服。莫离拿出了捆仙绳,最坚固的绳器,被绑住的哪怕是神龙一族都难以挣脱,因为这是用龙筋做成的。
坤只能老老实实,服服帖帖的被带走。他完全没有理智可言,可走近迟墨发现他居然泪流满面。刚刚沫妃的死迟墨以为他是没有看见的,看见也是无动于衷的。可看见这样的坤,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哪个人的心都不是铁做的,当一个人把自己的心拿过来,谁又能感受不到上面的温度?坤对沫妃或许并不是没有感情,只是哪个轻哪个重就不得而知了。
他们是要去找泽天,一鸣说他能感觉到泽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