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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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歌谣-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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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晓得天帝虽字字在理、无懈可击,然这冠冕堂皇的借口中,着实夹着几分不甘不愿,但又不好意思在众人面前显露,只好设着这个局让我知难而退。天帝不愧是天帝,做事起来总是要合着几分礼度和心思的。
  我应了一声好。                    
作者有话要说:  发表晚了~~~但是还是满了3000,大家姑且看看~

  ☆、一战成名

  天帝设了五场武试,皆是由他指定的神将与我对打,若我能连胜五场便能留在偲宸宫,若我输了便只能卷铺盖回老家,对于这样的规定,我可以选择拒绝,可却没想过拒绝。
  辰时三刻,一切事宜都准备妥当。
  偲宸宫前一方花梨木台下,天帝坐于烛龙金椅之上,几个侍婢低眉垂目地立于两边,坐于左侧的重止则淡然地掀了掀玉雕茶盖,他身旁的祈宋笑语盈盈地打着扇子,周围围观的仙僚议论纷纷,有的不屑,有的哗然起哄,有的翘首以待。
  我踏步上台,瞧见祁宋打着折扇,瞥了一眼身侧眸色淡然的重止:“你就这么由着她去了?万一缺胳膊断腿的莫要喊心疼。”
  重止挑了挑眉:“你太小看她了。”
  唔。这句才像点人话。
  我拂袖幻出一身简练玄袍,持剑立于台心。一个彪悍神将持斧而来,我看着既激动又兴奋,一颗心怦怦直跳。我司蓁打过海里的,揍过地上的,四海八荒能挑战的差不多都挑战遍了,却还从未挑战过天上的仙僚,何况这还是个忒雄赳赳的大块头神将。
  我心里甭提多激动,遂拔剑直直杀了过去。
  台下看热闹的同窗哗然一片,天帝坐在龙椅上悠闲地撇了撇碧玉茶盖。
  ‘呲’一声,剑锋沿着斧口划出星子,我提剑直掠过大块头的发顶,抓住他可怜的三根毛发直直砸了下去。在众位仙友的唏嘘之下,大块头喊爹喊娘地被人拖下台。
  我持剑挺立不倒,台下的重止正把着茶盏漫不经心地瞥我一眼。
  之后,接连四场我打得忒过瘾,眼看就剩下最后一场了,我一颗鸟心忒激动。倏地,咯咯发响的木阶之上,走来一位肃穆冷面的玄色袍君。台下的祁宋将折扇合在掌心,惊讶道:“没想到天帝竟然把他给请来了。”我闻声望去,把着茶盏的重止眸色凝重。
  灼灼日光下,我晃神而归,拔剑直直向冷面人砍去。
  他不动声色地随手一刀把我击倒在地。这一击委实够狠让我胸口生出几分痛意,我持剑爬起:“英雄;你不赖嘛。”
  话毕,我耍出剑招,但他竟可以一一化解,并在一瞬之间将我震倒在地。
  我咳咳几声,竟然咳出一口血来,想来这世间能把我打得吐血的人并不多,可今日委实遇上高手,我很激动,遂抹了抹嘴角边的血渍站起。
  袅袅仙雾中,我恍然瞧见台下重止的茶盏晃了晃,碧水茶溢出杯口把他的白袍染湿。
  我咬着牙提剑而出,却没想到还是被直直撂倒在地,竟是台木也连着被我撞响了好几下。我打小就明白,强者并非生来强大,而是有一种永不言败的坚韧心性。
  我司蓁从未服输过,撇开种种虚名,我也由不得自己服输,故而我抵着剑重新站起,又被连接着几次撂倒在地,让台下的人看着唏嘘不已。
  祁宋打着扇子遮住一张脸,不忍直视我的惨状,天帝却颇为心悦地抚了抚长须胡子。
  头上传来冷面人一声问候:“认不认输?”我半膝而跪,咬着牙瞪着他:“我们比翼鸟一族,从来就学过服输两个字!”
  我晃晃悠悠地站起,神识模糊之间,又被他一掌拍在台上。这一拍,我听见骨架利落地咯吱一声,唔,胫骨错位了。这来来去去好几回,连我也不知道究竟这样被他错位了多少次。
  “认不认?”
  “不认!”
  两字干错利落地响起,又是重重的一掌落在背后,我喉咙一口血如火般喷涌而出,将台下的学友一身白袍全部染红。
  “认不认?”
  三个字狠狠荡在我耳边,被撂倒在木台沿边的我迷迷糊糊之间,脑海中竟浮现开一段回忆。
  七岁那一年,下着飒飒大雪,刺骨寒风之中,我于木桩之上东倒西歪地练武,常常被摔得淤青脸肿;但长苏为了锻炼我的忍性,每一次都是这样的问法,不知死活的我常常咬着牙不服输。如今我越长越大,没道理就没了那种打死都不认输的气节傲骨。
  我瞪着冷面人,缓缓爬起,咬着牙道:“不认!”
  冷面人的眸里有一丝愕然掠过,连眉头也松动起来:“我输了。”
  我心头颤了颤,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你是第一个能抵过我三百多招仍然坚持的女人。”冷面人收刀回鞘转身下台,我竟莫名其妙地生出几分熟悉之感,遂便急切想要知道这位英雄的名字:“喂,英雄你叫什么名字?”
  “清池。”
  我怔了怔,想起私底下几个女宫娥闲聊,这九重宫阙之上,除了能打又能看的重止君、祈宋君之外,还有一位便是三千五百年前突然转性的清池神君。
  传闻之中,这位神君三千五百年前抵着万丈劫火脱凡入天之后,整个人不似以往那般友善和蔼,倒是平平添了几分无法直视的冷漠。平日里除了在九重天泽的云腾之上,凝望灼灼十里烟霞之外,其余时间都是宿在寝宫中,从不外出。
  这事历来被仙僚们列入天族不可解密的谜案之一。
  神思飘忽中,台下一片雷鸣般的掌声响起,清池已凭空消失,台下天帝也已蹙眉扬长而去。我吸了吸喷流而出的鼻血,却不想身子一横,被重止一手扛回了宸天宫。
  宜华居内,几个帮我擦药的小宫娥看着青一块紫一块的我,不知如何下手。
  因着我一向不喜劳烦别人,遂便拿着药瓶自个儿涂了涂,没想到药劲太强刺得我忒疼。
  “你平时不是嗓门挺高的吗?今日怎么没开?”我扭着脖子望去,重止负手而来,目色淡淡地唤走几位女宫娥,转身坐在我身旁。
  我挤出一个端庄的笑:“那是因为今天本女君不想开!”
  他破天荒的没有用话堵我,倒是拽过我的右臂,不慢不急道:“把外衣脱了。”我的脑门被这句话压得忒疼,遂缩了缩右臂。
  重止的手力道一紧:“别动。”
  随后,他掏出一瓶紫晶瓶子,把药粉轻轻洒在我红肿的伤口上。由于皮肤上的辣痛,我缩了缩手,可此时他却将左手放在我的嘴角边,轻声道:“痛就咬着我的手,或者大声喊出来。”
  我咳咳一笑:“你以为你的肉那么香呀。如果比猪蹄还香,那我倒是愿意咬。”
  语落,他蹙眉问我:“忍着,对你而言就真的那么值得推崇吗?”
  我愣了楞:“其实对我而言,隐忍不是一种精神而是一种习惯。我生来不幸,命格之中,并不见得如你们常人一般顺遂,若非习惯忍着,怕是活不到今天。”
  重止看着我,续道:“其实今天在台上,你可以认输,你为什么不认输?”
  我坦然回他:“回来的时候,听到很多人说我是争强好胜,是以今日重伤也当是活该,但又有多少人晓得,不轻易认输不过是我们比翼鸟一族的信仰罢了。你想呀,身为一方女君岂是那么容易认输,要是这点气节都没有,我如何面对我的族人呢?又如何面对我死去的阿爹呢?更何况,有些人挥手就能轻易得到的东西,对有一些人来说却必须用一双手去争取的。”
  他讶然,指尖的药瓶顿了顿:“只是因为这些?”
  我道:“当然还有进入偲宸宫,随你入学是当日我许下的诺言,也是我向你报恩的方式呀。”
  重止的双眼垂了垂,声音又沉又低:“如果不是因为诺言和恩情,你还想留在我身边吗?”
  听到这,我疑惑地啊了一声。重止默了默,道了一句没什么,随后便伸出爪子来掀我左肩上的衣裳,我缩了缩身子:“你别乱来呀。”
  “都伤成这样还顾什么小节。过来。”
  “我还没残,让自己来。”
  话语刚罢,他右手一拉,便把我轻松地拽进他的怀中,我的脸倏地像炸开的地瓜,热得要命。
  “重止,听说你家小妞被打残了。我特意拿来一些膏药……”门外的伊人怔了怔,卡在门槛处尴尬瞧着我们这一副亲昵模样;唔了一声:“这进展也太快了吧,我这么年轻可不想这么早做婆婆!”
  音落,我从娘炮怀里滚了出去。
  重止捞回我,转身道:“伊人你来的正好,她身上还有几处伤口,你顺便帮她上一上。”
  伊人笑眯眯地点了点头,调笑絮叨一阵,送走了重止娘炮,遂兴致勃勃过来帮我上药。那细柔的小手给我抹药一点都不疼,我忒真切地道了一声谢。
  岂料伊人上来就是晴天霹雳的一句:“记得和重止发展到婚嫁阶段时,提前告诉我一声,毕竟为了你们这段姻缘我可是受累不少,他万不能厚着一张老脸来坑我礼金。还有还有,你们以后生娃呢,只许生女娃,不许生男娃,我可跟重止约定好了这杯儿媳妇茶我喝定了。”
  “……”
  是夜,承着伊人的美言,我梦到重止给我生了五个丫头,个个在我耳边嚷嚷:“阿爹阿爹,我要嫁给伊人姑姑家的俊哥哥~阿姐要跟我抢怎么办!”我干干一笑,看着新买的衣服就这么被五个丫头扯得乱七八糟,心揪揪地疼。
  伊人家的兔崽子拿着一把破扇子在我面前瞎晃:“岳父,你莫为难,我五个人全包了,不分大小,你看怎么样?”
  我正要严词拒绝时,重止递给我一杯茶水,甚和蔼地对我说:“夫君,你就同意了吧。你要是舍不得五个丫头,我再生一个就是。”
  我凄凉的啊了一声,从床上滚了下去,头上又多了一个包,真是个让人毁灭的梦。                    
作者有话要说:  来了,女君一战成名~~~女君读个书不容易呀~

  ☆、银铃牵绊

  偲宸宫前一战,我成了近日九重天上热议的话题人物。人人都晓得偲宸宫中来了一位敢挑战天帝坐下神将的彪悍女君。那些没亲眼目睹的小仙僚茶后扒事,竟把我描绘成七尺高的三头六臂伟娘子,我实在有点佩服这帮清心寡欲仙者的想象力。
  翌日,我正式进入偲宸宫。
  夫子用寥寥数语将我介绍一顿,心生芥蒂的同窗们估计还有些余慌未消,只是依照礼数啪啪鼓掌心敷衍。
  我自是不在乎他人眼光,踱步直接坐在境薛老头子为我安排好的座位上。
  几日下来,虽有娘炮当日一语震慑的上古麒麟珠在身,但同窗们还是对我敬而远之。只有朱雀族吾央神君膝下的二公子祁宋与我相交甚好,平日里都是他与我两人齐齐蹲在堂膳房门口啃鸡腿,我们无疑成了打驾八卦泡妞的最佳拍档。
  同窗百晓生曾用一句话概括祁宋神君的风格:风流倜傥一生走,该出手时就出手,眷恋花丛心不朽,路见美人一声吼。
  我料想这样的概括也有几分道理可寻,他不但美得有些妖孽,而且还会吹吹箫作作诗,惹得女仙僚个个思慕也不足为怪。我这个做兄弟的用剑刺也刺过,用刀砍也砍过,他始终美女在怀,不悲狂喜。
  可世上很多事情都有两面,我们看不到的那一面往往越是接近真实。
  譬如谁也料不到,一向风流倜傥的花花公子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痴情种子,但奈何这颗痴情种却洒错了地,长错了根,爱上了一个男子。
  这件事要从一场酒席小聚说起,当日祈宋酒后吐真言,把自个儿一段没有开花就被生生掐死在泥土中的情爱告知我。
  原来三千五百年前,天宫的妖兽穷奇震碎锁妖链,跃进神魔之井逃下凡间,这一遭大事不巧被刚晋升官位的祈宋撞上了,故而天帝便令其下凡捉拿穷奇,可未曾料想妖兽一朝挣脱却妖力大增,于魔界外围与祈宋一战,几乎要折了祈宋好几百年的修为。
  但就在危难时刻,一位水灵灵的小魔兵却不晓得为何一副心死的模样冲到祈宋面前,为他生生挡了一回穷奇的炼妖光刀,临死前竟是连一句话;一个字都没留下。
  祈宋感念其救命之恩,用一枚仙丹保其性命,可和穷奇一场大战后身负重伤的他,醒来后却不见小魔兵的踪迹。
  之后,祈宋便爱上了那个不知姓名、不知来历、甚至不知生死的人。
  其实并不可笑,情爱这个事儿本就没什么道理,喜欢就是喜欢,有的人至死都不会恋上彼此,有的人却因一眼就注定了一生。然话说回头,祈宋毕竟是一堂堂男儿郎,委实不是一个断袖,是以自那以后他便灭了一颗真心,整日留恋花丛,试图忘掉这一段半途缘分。
  想来,那些风流花心的假象只不过是他用来遮蔽自己心魔的幌子罢了。
  这三千五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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