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王的脱线娇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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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的脱线娇妃- 第2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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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总算是明白前因后果了。”可是知道真相的他心为何会痛的这样厉害。
  “后来我收到那宫女传来的消息,知道三王爷也到了酸枣,并亲自留在酸枣照顾三妹,还派人亲信白蒙正失妇和他们的义女在那里保护。我让你帮忙绑来的那个叫白灵雨的女孩就是白蒙正的亲生女儿。”
  “你这是要逼白蒙正一家离开那里,难道你还想对你三妹下毒手。”
  “我……我不知道。”大乔老实的道,“或许是吧。”
  “可是,我不明白,你说的这些事跟曲阿城发生瘟疫有什么关系?”
  大乔抱紧了自己的膝盖,脸色苍白的道,“那不是瘟疫,那是中毒。”
  “你说什么!”孙策一把钳住大乔的肩头,“你刚才在说什么?”
  “九王爷到曲阿城来了,这是他亲口告诉我的,他说他在城里所有的河中和井中都下了毒,这种毒发作起来和瘟疫极为相似,就算是太医来了也查不出来。”
  孙策手微微一抖,他放开了大乔,“你说九王爷亲自来了?你见过他?”
  “是的,和他一同前来还有一个长相很美的男人,那个男人经常和九王爷在一起,我以前也见过,是天下首富的金元宝。”
  “九王爷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他不知道这样会死多少人吗?”
  “我也这么问过他,他说我一天不把三妹的解药交出来,他就一天不解曲阿的毒,他还说他已经派人将我在曲阿的消息放给我爹娘知道了,我爹娘和小乔已经往曲阿赶来了,这会儿,他们怕是早就已经进城了。”
  孙策额上布上了一层细密的汗珠,他讷讷的道,“九王爷竟然会为了九王妃而做到这种程度,这到底需要多浓的爱意和多大的决心啊。”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宁可负全天下的人,也不负我三妹一人。”
  “那解药呢?解药在你手里吗?”
  “在我手里,但是却不在我身上。我把解药缝在一个小布袋里,然后所小布袋挂在白灵雨的脖子上了。”
  

        
卷三十一:冥王娇妃之结局篇Ⅲ
672。世遗;解药终到手 

  “真想不到,你竟然会把解药放在白灵雨的身上。”孙策表情严肃的突然站了起来,“不行,曲阿百姓有难,我不能坐视不管,我这就回去把九王妃的解药交给九王爷,然后再请他解了曲阿的毒。”孙策低头望着大乔,温柔的道,“大乔,放手吧,一切都结束了。”
  大乔含泪点了点头。
  “前面不远处就有个小镇,我先把你送到那儿的客栈休息,你在那儿等我回来。”
  大乔轻声抽泣着,又点了点头。
  “好了,快上马车吧。”
  马车一路狂奔着,车帘内,大乔轻声问道,“孙公子……”
  驾车的孙策打断了她的话,“你什么都别说了,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我在心里,你永远都是我初见时的那个大乔,我说过的,等我回来就娶你,现在我已经回来了,你就准备着做我的新娘子吧。”
  “孙公子……”
  大乔哭的更凶了,这一次,孙策没有再安慰她,他要她痛痛快快的哭一场。
  话说孙策到了曲阿后,他抱着因为“瘟疫”而奄奄一息的白灵雨走出了吴府大门,在大门外,孙策高声呐喊着,“我知道你在,你出来吧!她的解药在这里,你出来见我啊。”周围是死一般的寂静,孙策继续喊着,一遍又一遍。
  约一盏茶的功夫,一个一身黑衣的男子出现在了孙策面前,“孙公子,请跟在下来。”
  很快的,孙策就见到了眼睛上包裹着纱布的九王爷,他小心地将白灵雨放在一旁的地上,然后摘下她的脖子上的布袋儿,从中取出一粒绿色的药丸,“九王爷,这是九王妃所中之毒的解药。”
  世遗打了一个手势,一旁的一个黑衣人从孙策手中接过解药,开始仔细的检验了起来。
  孙策接着道,“这个小女孩她是……”
  世遗抬了抬手打断了他的话,“本王知道她是什么人。”
  孙策听到世遗冷得像是从地狱里传来的声音,心里不禁打了个冷颤,“九王爷,在下代大乔向您和王妃赔不是了。还请九王爷您饶恕大乔犯下的罪过。”
  世遗声音低沉,“本王曾经答应过爱妃,不伤害大乔,也曾答应过她,不伤害你。所以你不用担心这个。”
  “在下不明白?”孙策一惊,九王妃要保大乔的性命,那是情理中的事,毕竟大乔是她的亲姐姐,可是九王妃为什么还会保他的命呢?
  “你不用明白。”
  “是。”孙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明明自己也是个王孙贵族,可在九王爷强大的威摄力面前,他竟然一点气势也拿不出来。
  “大乔你接走了?”
  “是的。”孙策倒不隐瞒,因为他知道,就算他想瞒也瞒不住,还不如索性坦白。
  世遗冷笑了一下,“你倒是爽快。”
  此刻那黑衣人上前道,“王爷,据属下查验,这确实是用七色罗刹的叶子所制作出来的解药,但是现在不能确定这叶子和让九王妃中毒的七色花同出自于同一株。”
  孙策急忙道,“九王爷,不会有错的。”
  世遗从黑衣人手中接过药丸,“孙公子,你可知道,这粒小小的药丸上承载了多少人的性命。”
  孙策想起大乔给他说过的话,身子微微一颤,“在下明白。还请王爷解救曲阿的百姓。”
  “本王的爱妃没事,他们自然就没事。”世遗声音一冷,阴森森的道,“否则,本王不仅要全曲阿的百姓陪葬,还要你全吴郡的百姓跟着陪葬!”
  孙策脸上顿时没了血色,他知道九王爷说得出就做得到的人。吴郡是他的家乡,他的爹娘兄弟、亲人朋友全部都在那里。
  孙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样从那里出来,离开曲阿城的,他的大脑很乱,九王爷说的那句“让全吴郡百姓跟着陪葬”不断在他脑海中回响着……
  此刻时间稍稍回流一下,回到半日前,就在孙策安置好大乔去曲阿城没多久,一个全身笼罩在一件连帽披风里、脸被一张白色面纱遮的只露出一双美丽眼睛的身影出现在了小镇的街头,那身影一路沿街走着,那双美丽的眼睛一直在四处张望着,像是在寻找什么,这个小镇并不大,一共就只有三条街道,当走到最后一条街道的一间小酒坊前,那双眼睛突然亮了起来,目光停留在了那酒坊匾额左下角雕刻的那一匹跃起的三头马上,那身影久久的立在那儿,似乎是在犹豫要不要进去,终于,那抹身影还是踏进了那道门槛。
  而这进了酒坊的身影正是本该在客栈里好好休息的大乔。
  酒坊并不大,里面光线也不好,此刻一个干瘪瘦小的老头正坐在柜台内喝着酒,见到有人进来,打了个酒嗝道,“打什么酒?”
  大乔对这粗鄙之人感到厌恶,可她眸中却并未表现出来,她轻声道,“凉州大马,横行天下。”
  那老头酒意一下就醒了,他打量着来人,站了起来,脸上露出了猥琐的笑,“凉州马大,天下横行。”
  “看来我没有走错地方。” 大乔道。
  老头耸了耸肩,“看来姑娘也不是来买酒的。里面请吧。”
  大乔随老头来到了内堂,里面比外面更加简陋,更加昏暗,老头在一张看上去是饭桌的地方坐了下来,从旁边的破旧的木柜里拿出纸笔墨,“小姑娘,咱们大马帮的要价可不低啊,你付得起吗?”
  大乔并不理会他。那老头见来人不说话,阴森森的笑了一下,反正会到这种地方来的都是些怪人,他早就已经见惯了。摆好已经发黄的纸笔后,老头道,“小姑娘,你懂道上的规矩不?越是有名的人价格就越高。你说说你想要谁的性命?”
  大乔顿了顿,一字一字的说着,“乔——曼——珠!”
  老头一边听着一边将这三个字写到了纸上,他头也没抬的问道,“你可知道她现在人在哪儿,如果不知道,马帮的人还得先去找,这可是要加大价的?”
  “她在酸枣城那片出了名的鬼林里,鬼林里只有一处别院,她就住在别院里。”
  老头抬头瞟了来人一眼,眸中多了抹兴致,“你要杀的人可真会挑地方住。到那种地方去杀人也是要加价的。”
  大乔不由的冷笑了一下,“你可真会做生意。”
 

        673。绝杀;大乔买杀手
 
  老头得意的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再说做咱们这行的,过的都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不要点高价怎么对得起自己!”老头一边写着一边接着道,“还有,你对目标的死法你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例如死前先给她来点‘小小’的折磨?当然,这也是要再加价的。”
  大乔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幸好那庞大的披风替她掩饰了瞬间的恐惧,“没有。不过,我要指定杀手!”
  这下老头又来了兴致,“哟,还真看不出来啊,咱大马帮里还有你认识的杀手?好,只要你出得起价,这不是问题。说吧,你想要来接这笔单子?”
  大乔想起容妃交待给她的话,便道,“凉州三鬼!我要他们接单子!”容妃说这凉州三鬼和她有很深的交情,以后如果有什么事可以找他们帮忙。
  老头一惊,随后哈哈大笑了起来,“小姑娘,你胃口还真不小啊,竟然要我大马帮的三位二当家亲自出马。杀鸡焉用宰牛刀。”
  老头的嘲笑让大乔有些生气,她的语气也不善了起来,“非他们不可!你去告诉那凉州三鬼,就说是容妃让我来的。”
  老头不解的眨了眨眼,他虽然不认识什么容妃,可听起来像是三位二当家的认识这位容妃似的!容妃?宫里的妃子?老头终于意识到这个叫乔曼珠的目标似乎有着不寻常的身份了。这下他有些笑不出来了,他开始严肃了起来,“你的话老头我会转告给三位二当家的。最后一个问题,你什么时候想要目标的性命?可有时间期限?”
  “有。三天!你们只有三天时间。”大乔暗自算了一下,孙策离开这儿到曲阿最快要五个时辰,如果顺利,最多一个时辰后,九王爷就会拿到解药,从曲阿到酸枣就算快马加鞭、不停的赶路也要两天半才能到达,加起来总共只有不到三天的时间。
  “三天!”才头惊道,“从这里到酸枣最快也得两天半的时间,这样就只有半天时间可以动手了,姑娘,你说的三天时间哪儿够啊!”
  “如果你们能够在三天内完成任务,我加倍付费!”
  “加……加倍!”老头眸中露出贪婪,“依你说的情况,要价是一万两银子,加倍的话就是两万两。按道上的规矩,先付一半,事成之后再付另一半。”
  面纱下,是大乔鄙夷的笑:你个不识货的东西,堂堂九王妃的价格加倍后竟然才值两万两银!大乔不露声色,“就依你说的,这是五千两的银票,三日内完成我再付你五千两,另外再加你一万两,如果过了三日,就算完成了任务,也只有五千两了!”此刻大乔心里另一个声音道:三日后,九王爷就已经到她身边了。只怕是过了这三日,那凉州三鬼也不会再有命来拿这剩余的银子了。
  而此刻那才老头的心里同样也有一番思量:真是个不懂行的蠢货!活该被宰!现在这个世道,为了区区一两银子拼个你死我活的大有人在。就算要杀的这个叫乔曼珠的女子跟皇宫有点什么关系,那又怎么样。目前为止帮里接过最贵的单子也才六千两银子,他随口说个一万两,是等着她杀个价,最后的价格只要在两千两以上,他都能接受,却没想到,这个蠢女人竟然一点都没还价。而且还加了一倍的价。哼,有三位二当家的亲自出马,这两万两银子是赚定了!有了这个巨额的单子,够他在帮里露个大脸了,说不定帮主一高兴,还会赏他个五当家、六当家的做做呢!
  在从小锦衣玉食的大乔眼里,区区几万两银子根本就不算什么,此次她离家出走,随手带走只是她平常攒下来的一点零花钱。
  而她的这点“零花钱”是五万两银票。
  而在老头眼里,他酒坊的酒是出了名的好喝,可现在是乱世,买酒的人少了,生意也难做了,一年下来也赚不了几两银子,而一两银子可以买将近四百斤的粮食。所以他才加入了大马帮,成了大马帮下的一个据点,顺带做个中间人,赚点小钱,养个家,糊个口。
  这就是价值观的不同!
  这就是贫富之间的差距!
  这就是现实的残酷!
  很快的,签字画押,订单完成了。
  回到客栈后,大乔脱去了披风、摘下了面纱,她推开窗户,望看窗户的阳光,她对自己说道:最后一次,这是最后一次了。不管这次的结果如何,她都决定放手了。或许她也是时候该考虑自己的未来了!
  且说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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