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如青丝暮成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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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如青丝暮成雪-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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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个哈欠起身,旁边的位置已经空了,慕成雪奇怪,明明他们说好每天睁开眼一定要看到彼此的,等她醒了他才能起床做饭的。谁叫她习惯了他的怀抱,没他睡不安稳。特别是近来,她变得嗜睡又粘人,脾气更是难伺候。
  出了小院,哪里都没见梁玦的人影,邻居家的小女孩跑来告诉她,东边的林子着火了。东边?海棠林?
  慕成雪到的时候火势汹汹,高大的海棠树枝烧成了黑色的枯木,她不敢太快,叫了几声楼阁上的梁玦,他背对着她没有回答。
  一步步走上楼阁,正看到梁玦扔下一个火把。她已来不及阻止。
  她冲上去怒斥:“你在干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梁玦见是她,把她狠狠地搂在怀中。
  “不要走,留下来。”
  慕成雪听出了里面的落寞神伤,还有恐惧不安,安抚地抱着他问:“出了什么事?我怎么会走呢?”
  “谢无忧说你要利用海棠回家,回你口中那个自由平等的世界。”
  慕成雪无语,谢无忧捣什么鬼,难道昨天受了什么刺激,还是绾绾给他气受了?
  “你放心,我要离开的话早就走了,怎么会等到冬去春来,花儿早落了。”她站在花儿中间多少回也没被带走啊。
  “可是你最近不正常。”梁玦说的委委屈屈。
  她不知该哭还是笑,拉着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傻瓜,你要当爹了。”
  梁玦一脸的震惊后,把头埋在了她的肩上。
  她纳闷,这是什么表情,难道不该是欣喜若狂吗?感觉到肩头湿湿的,她也忍不住红了眼眶,傻瓜,成亲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哭,要当爹了反而哭了。
  “你哭了?”
  “没有。”
  “好吧,别做傻事了,你看看这些可怜的树,它们才要哭呢。”
  “我说了没哭。你喜欢的话咱们种些别的树。”
  “行,反正我不喜欢海棠,也不对,没有不喜欢海棠,可这里没有紫荆花。”“你不喜欢海棠?紫荆是什么?”
  “哎呀,没有不喜欢,不纠结这个了。不如种葡萄吧,能吃,还能卖钱,晒葡萄干,酿葡萄酒,太有用了。”
  “什么葡萄酒?”
  “等葡萄熟了再说,我这么想吃葡萄,肯定是宝宝爱吃,将来孩子还可以叫葡萄。”
  “梁葡萄?”
  “好听吧。”
  “你起小名,大名还是我来取吧。”
  “好。我想喝三鲜汤。”
  “好。咱们回家给你做。”

  ☆、番外

  那一天晚上校学生会聚会吃饭,林潇潇是钱恩弟常常提到的好朋友,我们因她熟识,自然坐在一起。
  不知谁提议要玩真心话大冒险,轮到我时我选择了大冒险,那人要求我选一个女生喝交杯酒,这话一出,大家起哄,都想看看大学单身三年的我在这一群伙伴里到底有没有目标。 
  一个个坏笑的表情,期待的眼神,让我很不自在。我确实没有什么心仪的女生,身边时间最长的女生只有钱恩弟,从小玩到大。现在这种境况我更不想造成任何误会。装着倒酒的样子对右边的林潇潇低声说:“帮个忙。”
  她会意,端起酒杯就要喝。旁边的男生拦下来:“交杯酒,我们要看交杯酒啊,是不是?”
  这一帮损友。
  我挽起胳膊,林潇潇是个豪爽的人,一点儿不扭捏地与我在口哨声、欢呼声中喝了这杯酒。
  “林大美女就收了我们才子主席阳哥吧。”不知谁叫了一句,大家笑作一团。
  “这就叫那个男什么郎?”
  “男才女貌,天作之合。”起哄声越来越大。
  林潇潇低头不语,我笑骂一句别乱说,跟着笑了笑。
  自此后,每次我们校学生会开会、聚餐,大家都有意地把我们安排在一起,低一点的小学弟学妹们还会腆着脸叫她嫂子。
  我解释过无数次,结果反而越描越黑,这帮学生会的小子更加认定我们早就暗渡陈仓。我算是明白了那句解释就是掩饰的无奈,还不如不解释。
  有时候大家当着我俩的面叫她嫂子,她并没说什么,我不好意思失了女孩子的脸面,也就没说什么,就这样不痛不痒地过着。直到开学之后,学生会为庆祝成功举办校歌手大赛,晚上去K歌,谁点了一首男女混唱的《不得不爱》,拗不过大家的推搡,我与她一起站起来唱,她起身时握住了我的手。
  当着大家的面我没有挣开,这帮人更加起哄,“我就说男才女貌,天作之合,阳哥还偷着藏着。你俩得多唱几首。”
  他们一脸暧昧地笑起来,歌曲开始,我开唱,她接下一句,一首歌唱的契合完美,相握的手始终没有分开。
  我也不知道她怎么就成了我的女朋友,我成了她的男朋友,就是这样而已。我们默认了这样的关系。
  听到陆杰向钱恩弟表白的时候,我说不上来的滋味,就像自己放在身边多年未碰过的玩具突然被别人提起惦记上了,我无法确定这种感觉。我和林潇潇出去玩,去了很多地方,我的心渐渐清晰。
  我已经意识到我出口的每句话都只和钱恩弟有关,我与林潇潇,说的最多的还是钱恩弟。钱恩弟喜欢电影里的这个演员,钱恩弟喜欢海,钱恩弟害怕太高的地方,钱恩弟一定也想来学骑马,钱恩弟不喜欢这种嘈杂的音乐,钱恩弟不会喜欢这个木偶,钱恩弟……
  她在我身边太久已成习惯,习惯得我忽略了她,习惯得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身边没有她。陆杰那场轰动的表白让我心慌,原来我会失去,我跟林潇潇提分手,她表现得并没有太多惊讶,只说再过几天,她要亲口说分手,这次我说的不算。我答应了她。
  我知道这样不好,可是我明白了自己的心,我没有办法。不能欺骗林潇潇,也不能欺骗我自己。
  钱恩弟和林潇潇喝了酒,我去接她们。在雨中,我看到那辆疾驰而来的车,没有任何犹豫,没有思考,下意识地抱住钱恩弟滚落一边,我彻底清醒,我愿用命换的人是钱恩弟,我的青梅竹马。
  但是,我没想到,真的没有想到,我无法对林潇潇的父母交代,她因我那一推伤了头部失去了记忆,而且很可能一辈子站不起来。
  我知道,我不能丢下她不管。她是如此开朗豪爽的女孩,花样年华,却只能在轮椅上度过,我不能再伤她。
  陆杰叫我下去那天晚上,也是微雨,他一个拳头上来,我没有避开,这是我该受的,后来,我们开始撕扯,积聚在我心中的悲痛呼啸而出,“我也爱钱恩弟,陆杰,不是只有你难过。”
  “你已经没有资格了。”
  擦擦嘴角的血,我绝望地发现,我真的没有资格了。
  如果,我没有那么早地认识你,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可是太晚的话,我又怕,再也遇不到你。
  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多么不易。
  有的人,错过了,再也不会重来。
  “她喜欢吃辣的不喜欢甜食,她喜欢冬天吃冰激凌夏天喝绿茶,她怕黑喜欢彩色的灯,她害怕一个人过马路你一定要牵着她,她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对任何香水都过敏,她喜欢看休谟的书还有二十四史,你就算不懂也一定要耐心听她讲。她爱看电影,你一定要带她看喜剧,不然她总会容易陷入伤感中很长时间。她看起来理智其实很自卑,你一定要……”
  陆杰僵硬地站着,身上和我一样沾了不少泥巴,背对着我说道,“赵诚阳,你听好,你记住,钱恩弟是我女朋友,将来还会是我老婆,我孩子的妈,我会比你更了解她,也会比你更爱她,更懂得珍惜她。这些,都与你无关。”
  他一步步离开。而我,只能站在原地,祈求雨大一点更大一点,冲去我的泪我的痛,还有,来不及的遗憾。
  钱恩弟,我心底深处美好的女孩,时光的河明明把你送到我身边这么多年,没能让我交汇这段尘缘,最后我才明白,静水流深,越深厚越平静,你早就在这里与我的心跳融为一体。而我,只剩下祝福。

  ☆、番外

  自从四岁的时候见到母亲在自己面前闭上眼睛,襁褓中的弟弟停止了哭泣,我便沉寂了自己。我看着高高在上的父皇,我明白,只有更强大,比他更强大,我才能活下去,因为这条命,是用母亲的命换来的。
  机缘巧合,我遇见了我的师父,他是个世外高人,我跪在他的门前三天三夜,终于他愿意收我为徒,他教我学武教我奇门遁甲教我做人,他更像我的父亲。十六岁的时候,我成为第一个质子来到离国。
  去慕王府拜访,与慕王爷走在去书房的路上时,一个眼睛蒙着墨色布料六七岁的小男孩突然冲出来抱住我的双腿,兴奋地叫道:“抓到了抓到了。”
  他解开墨色,仰起头,一张小脸粉粉嫩嫩,鼻子小巧,眸子明亮闪光,小嘴微张呆呆地望着我。头上扎着两个总角,身着绛紫色细锦衣,这是皇亲国戚才能穿戴的颜色。我立即明白,这个小男孩该是传说中雪天降生离国连下七天大雪,手握海棠花瓣的慕王府四公子慕成雪。
  “成儿,又胡闹,今日可有练功?”
  与我对视的他低下头来,乖乖地,“爹爹教训地是,我马上去扎马步。”一溜烟小跑了,边跑嘴里嘀咕了一句我听不懂的话。
  “公子见笑,这是小儿慕成雪。”
  在离国,我渐渐摸透了离国朝臣间的明争暗斗,主要是慕王爷和郑伯甫两派,离国皇帝羸弱,郑伯甫想要的东西我能猜到,慕王爷虽代表皇上的势力,深受器重,但戍守边防□□乏术。郑伯甫常在朝中,位高权重,朝臣归依者渐多。
  他们都用得上,我要求田叔派人过来,一个到郑府,一个到慕府。到慕府的七七服侍的是四公子慕成雪。
  我原以为让七七服侍一个孩子却没跟着慕王爷是个失误,没想到结果比我想象的有趣多了。
  七七报说:
  慕公子学射箭,结果自己睡了一下午,逼着太子代自己学完了所有的课程射完了所有的箭。
  慕公子太学里上课时和柳云、孔休、商少良公子与先生论学,慕公子一席师说让先生折服。
  慕公子与慕王爷抗争三日,终于不用学武了。
  慕公子被郑则贵放的狗咬了,郑则贵吃了慕公子特制的膳食拉得在床上躺了好半个月起不来。
  慕公子、柳云等公子和郑则贵打架,最后全被罚抄写《论语》一百遍,公子让七七代写,又偷了郑则贵写的。
  慕公子和柳云等公子与郑则贵赛马,第一场惨败,后两场慕公子用计赢得漂亮。
  慕公子带着太子偷偷溜出了帝都,为一可怜女子火烧济州城首富府。
  慕公子和太子在汲县发明了一种叫曲辕犁的东西,提高了耕作,为百姓喜爱,慕公子还教他们代田换耕,把一亩地分成三甽和三垄,年年互换位置,可以休养地力,下种时把谷物种在甽里,幼苗长出后把垄上的土推到甽里,这样可以抗风耐旱。
  慕公子收到一妇人的海棠,带着柳云等公子去恶霸家抢回了妇人之女。
  慕公子暗中与公孙仅、桑甘开办天下第一楼和伊人楼以及遍布各个小国的商铺,慕公子之财未可知晓。
  慕公子与宋襄在酒楼比拼,为争一位唱曲姑娘的芳心。
  慕公子与宋襄遇鬼婆居然活着出了婆娑楼。
  慕公子和谢无忧等公子去车关坡剿匪,差点没出来,最后大获全胜。
  慕公子收海棠为一农夫夺回了一头牛。
  慕公子和几位交好的公子在上元佳节时一起在护城河边弹唱,引得两岸之人无不侧目驻足。
  ……
  不知从何时起,我习惯了七七每日的消息,期待着这个慕公子又有哪些有趣的事,使我平静的日子起微澜,甚至慕公子每日吃的什么菜,看的什么书,写的什么字,我都想要知道得更多更细。
  之后的事,不用七七来报,因为苏白楼里,我为丢银子的他付了帐。
  那时,我并不知道,他是她。
  我的日子多了他,有许多的不同,我不用整日枯坐园中算计一些事,我不用一人对月独饮,我不用对着冰冷的书桌墙壁。我的目光总是不自觉追随他而去。
  我发现他爱玩爱热闹不服输,但又聪明,他可以教田里的百姓制作新的田间工具,用起来更便利;他可以教厨师新的做菜方式,比之前更有味道;他可以编出奇怪的曲子,听起来很舒心;他可以想出新奇的游戏,让众人开怀大笑;他能预见诸侯之争,甚至结局。他可以很决绝地拒绝一件事,也可以因为感情用事犯些小错,他敢作敢当,对不喜欢的人可以完全不给面色,也喜欢耍小聪明让人哭笑不得。
  后来,我知道他也有怕的东西,比如水,自那次从小湖中救起了他,多年来我从未如此欣喜,他居然是女子,我第一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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