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你一世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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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你一世风华-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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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唐略有惊讶,随即反应过来,覆在她耳边坦然一笑道:“我确定,放心啦!”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传说中的富二代

  那一场婚礼未曾有特别的不同,钧看着他们进行到最后一个流程,也没太多感悟。倒是在回程的车上,想起临走时,唐嘱咐她的最后一件事,竟是让她吃胖些。这么一张搓衣板,有哪个男人会感兴趣?钧当时只连声应下,这会儿在车上坐着,望着窗外不断变换的风景,才乍然想起,辰可不就是没嫌弃吗?微愣,便又觉得可笑。她怎的想起他来了?不过说到底,唐的话不无道理,现如今她瘦的只剩一把骨头,的确是还不如当初肉肉的好看。最起码,那会儿还是个有曲线的小妞。
  钧下了车便直奔商场,她素来不喜欢买衣服,厌倦的却是来回试穿,总觉得麻烦。这回难得有些兴致,不过是因为方才下午,她请了三天的假期,反正回家也是独独一人没事可做。
  钧决然没想到会迎面撞上辰,只方式稍稍好一些,没有狗血到是在上下滑梯中狭路相逢,然后隔空擦肩错过。
  他们是迎面撞上,钧错愕的一瞬间,辰身边的女伴就已经亲昵的挽着他的手臂离去。转个弯,钧便坐在休息椅上喝刚买的果汁,这双腿兜兜转转这么久,仿佛不是自己的了。钧将杯子放在一旁,俯下身就望见一双擦得锃亮锃亮的黑色皮鞋停在眼前。钧努力想了一圈,他们方才撞见之时,貌似她的脸蛋所呈现的只有震惊,倒是真切的不曾妨碍他们什么吧!
  钧这般想着,已是眸光灼灼甚是无谓的仰起脸望向来人。她却是第一回见着辰西装革履,笔挺的身姿站在她眼前,算得上是英俊潇洒的男子。然他,的确是同林不一样的人。林或是因着太瘦了,总给人一种瘦削的错觉,他若生在古时,亦是给人病弱贵公子的错觉。辰却是精壮许多,一身黑色西服穿在他身上,剪裁得体,似是专为他定做一般。钧不曾懂得是否为名牌设计,却看着那份工整,甚而那双皮鞋,想来都是价值不菲。至于方才那名挽着他手臂的女子,她不曾过多注意,却也知道,仅那一面,便足以断定那份不雅的气质。钧后知后觉的想,她果真是从不了解他。
  辰在她身旁坐下,身子微微前倾,双手交握在一起,平静道:“真巧!”
  “是啊!”钧低声附和,随即站起身,唇角扬起一抹稍显歉意的笑,“我还有些衣服没买,不好意思,先走了!”
  “你在躲我?”辰的嗓音依旧低沉,或许还夹杂些无奈。
  钧倏地顿住步子,却不转身对上他的质问。只随意的摆摆手,轻轻道:“有必要吗?”说罢,便顾自离去。
  她越想越觉得好笑,莫非辰会是传说中的富家公子,那她还真是好命啊!只他那番质问,着实要人觉得没半点道理。即便当初提出分手的人是她,这一个多月以来,却是不约而同地两人都没再联系。说她躲着他,可真是天大的冤屈。更何况,再次相见,是谁独身一人,还是谁满面春风携眷而来?真是笑话!
  钧在商场里百无聊赖的又转了几圈,倒是真有喜欢的。比如那个她叫不上来牌子的店里推出的新款,是件短款羽绒夹克。是方格子的样式。她一眼就看中,只望见价格,也就多瞅了一眼。比如,另一家店里的格子衬衣。再比如,另一双简单款式的棉鞋。她看上了,只再没心情买。
  回家的路上,钧远远地便望见单元楼前站着的那道身影。天色渐渐暗了,只可惜她这会儿神智清晰,一眼足以认出那个人。四个字。钧倏地便想起那四个字的形容。想当初,有个不甚入眼的男生猛追飞子的时候,便是此般。世事皆是料事如神,每每飞子出现在一个地方,不用半个小时,那男生也会一同出现。美名其曰因缘巧合。以至于,她最亲爱的飞子姑娘一度怀疑是否是她做了那小子的内线。钧百般委屈,就差没指天指地的发个誓证明自个的清白。只好在那男生的劲头来得猛,去得也快。彼时,飞子就曾忍无可忍的用了那四个字形容那小子。飞子说,真是阴魂不散!钧倒没停住步子,认认真真的念叨一回这四个字。辰与她,还够不上那般形容。
  及至走近,钧才发觉他竟是提了大包小包的东西。不等她开口,辰已是缓缓道:“我们一起那么久,也没送过你什么东西,这是送你的。”
  呃?久吗?钧歪着头数了数他们恋爱外加认识甚至到最后纠葛的日子,貌似笼统算来也不过两三个月。却是真真的算不上久。不过辰已是这般说了,她也没必要矫情推脱,只颔首微笑,道一声“谢了!”正准备伸手去接他手上东西的时候,辰却是后撤了一小步,眸光闪过一丝挣扎,只道:“不请我上去坐坐吗?”
  “呃?”钧一滞,随即默默叹一口气。“好吧!”
  一直到两人都在沙发上坐好,辰才放下那些个大包小包的东西。一边一件件出来,一边拿出来对着她的身形比划,“你去试试吧,看看好不好看?”
  “不……”钧刚想开口拒绝,已是看清了辰拿出来的那些个衣服,还有那双鞋。如此,便颇有些尴尬的低下头轻道:“你知道我的号码?”
  “应该错不了!”辰拿着那些衣服一件件比划,甚是严谨。“这件羽绒夹克我买了略大一点的号,冬天穿衣服还是宽松一些舒服。我看你平常也是……嗯,这三件衬衫,都是最小的号,我不确定你喜欢什么颜色,就大概买了这三件,和你平常的喜好都差不多。”
  “那……鞋子呢?”钧抬起头,不甚确定的望向他。若她记得不错,这几样东西里面,唯有这双鞋标价是最高的,足足抵了她好几个月的工资。想到这,钧便又忙忙道:“鞋子肯定不合适,不然就退了吧!” 
  “你先试试!”辰勾起嘴角,微微笑笑,眸间闪烁着几丝星光。
  “呃……好吧!”
  钧甚是无语,到底是拿过那鞋试穿了一回。相当合适。钧甚至站起身走了几步,最后得出的结论依然是万分合适。
  “还好吧?”辰笑着看向她,一脸无辜。
  钧干笑两声,“嗯,挺好的。”钧虽是嘴上这么说,心底里却仍是有些疑问,辰他总不至于变态到连她鞋子的号码都观察过吧!辰却是通透一般,了然一笑道:“我用手量的,也没想到会那么合适。”
  钧这下是再笑不出来了,相遇最初,她是真切喜欢过这个男人的。不论,他是因着同林一样的笑容合了她的眼,还是说,辰本身就不错的气质和样貌应了她的心。彼时,也算得上是浓情蜜意的时候,她每每冬日里便极容易手脚冰冷,外面又下了大雪。她窝在酒店的大床上,怎么都暖不热这双脚。却是最后,辰来找她,毫不犹豫地便将她的双脚握住放进怀里捂着。那时,钧还曾乐呵呵的笑,真真是无比的开心。那一晚,她仿佛听到心动的声音。可辗转到最后,也不过因了那一样的笑容。她因何得到,便也因何失去。公平的很!
  钧看着眼前这个微笑倾城的男子,不知该如何开口撵他出门了。酝酿良久,方才闷闷地开口道:“你还没吃饭吧,我去做些吃的,一块吃了吧!”
  “好!”辰亦是微笑,优雅从容。钧起身去厨房做饭,他这才摊开手来,那层细细的汗珠耀目,似是嗤笑着什么。
  钧拉开冰箱,方才后悔,她多日不在,这里面早就没什么吃的。最后不得已,只是煮了一锅葡萄干大米粥。她略尝了尝,算得上是酸甜可口。端至桌上的时候,辰看着她忙了多半个小时只弄出这么两碗清粥来,也没多说什么。只喝完一整碗时,轻飘飘的说了句,“我不爱吃酸的。”钧顿时觉得眼前几道黑线,不爱吃还吃那么多。
  钧吃过后,拿了锅碗洗刷,正想着是直接些让他走,还是略委婉一点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甚合适。一双手忽的就穿过她的腰际将她紧紧环住,他的下巴轻轻抵在她的肩上,呼吸温热。“你就这么回报我?”
  钧闻言一滞,随即将手上的碗擦干净放在一旁,无谓道:“你想留下也可以,又不是没有过。”
  辰清澈感受到钧明显僵硬的身体,她素来不喜欢别人的触碰,能够容忍也不过是最初相遇的那几天吧!“我不是这个意思。”辰放开手,顾自苦笑。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爱你如命(一)

  那一晚,辰到底是离去。他原本就非死皮赖脸的人,倒是钧看着他留下的衣服和鞋子,不知如何是好。她确是不信命运安排他们可能会再相遇,自然也不怕她穿着他买的衣服入了他的眼。惟一介意,却是她如何拿此般面目来面对心底的那个人。林,我清澈,我还爱你,爱的只有你。我该怎么办?
  也只有她自己知道,从三年前开始,她就被禁锢在那里,原地不动。钧常常一个人翻看他们的聊天记录还有信件往来。钧盯着屏幕上的字发呆,直到那些字开始跳出画面,悬在空中来嘲笑她的愚蠢。傻子!
  依是同原先一般无二的生活,上班下班两点一线的生活,她未曾觉得多孤单寂寞。原本,许多事皆是习惯了便好。唯一不同,便是经由她亲爱飞子姑娘的强力推荐,钧不得已开始追一部电视剧。女主是飞子爱了许多年的明星扮演。身形娇小玲珑,唯有一张脸肉嘟嘟地,偶尔不小心还会露出难得的双下巴来。钧看着电视上最初仍是最清纯的女主,不愧是飞子钟爱的明星,她们两个倒是一样的纤巧瘦弱,一样的遗憾却是那张脸,婴儿肥肥的很是无奈。然也幸好,上面的男配是她多年前爱过的古装美男子。隔了十多年来,已是充满了男人味。一度,钧傻傻的看着屏幕上的男子,十足的花痴模样。自然,她同飞子聊天时,不约而同地便是那句,“他怎么可以长得这么好看呢?”末了,钧方才又幸灾乐祸的笑她,“亲啊!注意点分寸,你可是有家室的人了!”当着自个老公的面,还敢明目张胆的喜欢其他男人,真是活腻歪了!
  钧太久不进空间,想着男配那张实在好看的脸,颇有些忍不住想要发泄出来。如此,便又登了回QQ,难得的发了个心情,顺带搜了几张男配的剧照,甚而十多年前他饰演过得病弱贵公子,眉间一点朱砂美得绝代芳华,也被她轻易找了出来贴在心情下面。从前她每每百度,只需输上“美男子”三个字,第一张显示的图片定是他当年扮演过的那个角色,而今过了这许久,亦是稳稳当当出现在第一排。钧素来不喜形容男子为帅气,或是酷等等,真是无法形容了,她亦是简简单单一个好看拿来惊叹。之后两日的评论,钧也没甚放在心上,全是因了她随意浏览自个空间时,无意望见那个被她设定了密码的相册,有林浏览的记录。
  她说,我最爱的人的生日。
  这个相册太久没人光顾,钧都险些忘记它的存在。说来,里面也不过几张她的独照,全是美美的大头贴样式,手机美图轻易就能做到。只是这个密码却是没太容易被人猜中,钧自是晓得林会猜中日期,却不想他会一个个来试。凭着他对她的厌倦,钧总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林的生日。十月初六。可是真正回答钧设定的那个问题,却是有太多种答案。譬如说,十月初六。譬如,十月六日。譬如,1006。譬如,10。6。再譬如说,只是简简单单的106。这其中复杂,却是建立在猜中人物的基础上。钧想,林怕是一定不会猜他自己的吧!可是,映入眼帘分明林来的证据。钧呆呆地看着,不敢相信。耳边忽然想起一首动听的歌谣来,是方才最新更新的剧情将要结束时她才进了空间。这会儿响起的自是那电视的片尾曲。
  “……我们共度多少曾经/我的关卡有你背影/总在遥远的附近/在爱情面前从来不认命/最后爱你如命/太早遇见/太晚发现/辜负了命运的经营……”钧看着画面上闪过一张张脸,刻入脑海的却是那一句“爱你如命”。
  她与林的确是太早遇见,她又太晚发现。而那一句爱你如命,钧在两年前便听过,是经由某个生活作风不甚谨慎的人之口。彼时,W先生三十有五,风华正茂。按着W先生的名言,有一句话颇有些如雷贯耳的气势。他说,“当我看到你媳妇的这一刻,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够气势,也够恶毒!然而W先生还说,那便是现实,她们这些还活在梦里的小姑娘是不会明白的。钧虽不大了解W先生此人,却还是信着他对自身的评价。譬如,W先生说,他除了生活作风不好,哪哪都好!钧表示认同。W先生此人只是任性,恣意而为,却也是个好人。只要,别一不小心成为他的床伴。钧曾在W先生的空间里看过他的相册,其中一个便是命名为“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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