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楼出门,她远远就看到于煜的那辆银色SUV,而陆心悦正探出头向她使劲挥手:“这里这里!”
穿着高跟鞋还是一路小跑过去。她一边小喘一边问道:“等很久了?”
“没有啦,才刚来!”
这厢成欢打开后座门,却没料到里面已经坐着一个人。深蓝夹克外套,黑色牛仔裤,一如既往坚挺的鼻梁,和熠熠生辉的眼眸。他一点都没变,放佛还是曾经那个在校园里为她拨开碎发,笑意盈盈唤她阿欢的人。二人对视,胡应生朝她一笑,而她随即别开了视线。
她不敢看他的眼,下意识砰地关上了车门,心绪复杂又满腹疑问。
“阿欢,怎么了?”陆心悦哦了一声,恍然大悟道:“那是于煜公司的新同事。”
于煜这时也开了口:“对。我们可是一见如故!我也是磨了很久生哥才答应我伴郎呢!你们互相认识认识呗!”
竟然是伴郎……成欢心里又是一惊。她早就答应悦悦做伴娘,现在也绝不好反悔罢。也只能勉强微笑,定了定心神坐上了车。
胡应生也没想到,自己和于煜夫妇来接的人,竟然是成欢。他自然是欣喜万分,上天待他不薄,在这茫茫人海中,他们竟然还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相遇。可是内心又是波澜起伏,一年多未见,他不知道和她之间,横亘了多少人事。但是既然决定了要挽回,那便必须放手一搏。
成欢只是呆呆地看着窗外,高楼绿树在她眼里呼啸而过。该来的终究逃不掉。也许这就是命……
眼瞅着两人在车上一言不发,车里有是一种说不出的怪异。陆心悦心里不快,心想必须给这气氛好好调剂一下。
“哎,生哥,你给我们家阿欢做个自我介绍呗!”
胡应生刚要开口,就听得旁边人低低的一句:“不用了。我们认识。”
岂止是认识。又在心里加了一句。
这回轮到于煜和陆心悦傻眼了。陆心悦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八卦的八卦,她看得出来,这两人之间绝对有什么纠葛,不然为什么认识的两人连个招呼都不打一下,阿欢还没上车之前,胡应生可一直和他们有说有笑的。
“啊!阿欢,这也太巧了吧!你们居然认识!什么时候认识的?”见自家老婆问了出来,于煜也竖起耳朵,等待八卦的到来。
“大学里。有一次聚会吃饭认识的。”明明是应该开开心心的日子,可是成欢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哦~这样啊!”陆心悦故意拉长了语调。
于煜把着方向盘,看了一眼后视镜里两人都严肃至极的脸色,清咳一声道:“生哥前几个月刚刚从外地调来我们分公司,现在可是公司新贵啊!我以后可要多多仰仗了。”
“你赶紧多向人家生哥学习学习吧你!一家老小下半辈子可指望着你呢!”陆心悦转头又问:“生哥听说你是西北人啊?之前是在B市工作吧?怎么突然就调来我们这三线城市了?小城市不好生活个!”
这话又带着点南方口音了。
胡应生撇过头去看了一眼正低着头的她,复又对着陆心悦淡淡开口:“为了某个人。”
“哦!”于煜夫妇异口同声。
成欢握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嵌入手心。他这么一句,怎么能说得如此轻巧。
“生哥,没想到你还有这一出呢!”于煜哈哈一笑,“肯定是个女的!”
陆心悦一拍大腿,大叫一声:“不会是我们家阿欢吧!”
她抬头白了一眼陆心悦:“你瞎起哄个什么劲。切桑活了!”
后一句吴侬软语,带着一股泼辣劲。
于煜看了一眼后视镜,没想到胡应生竟然遂着陆心悦的话点了点头。
八卦啊八卦!于煜心里默念。
Z市最好的婚纱馆离市区有四十多分钟的车程,一路上有陆心悦这个大嘴巴倒也不至于太尴尬。
欧式风格的装修,华丽而不失温馨。水晶吊灯,罗马圆柱,展示柜里陈列着各式各样精致的婚纱和礼服。想必任何女孩子都抵挡不了这种诱惑。
纵然心中千百不快,被穿着得体的导购员一路微笑并彬彬有礼地请入大厅的时候,成欢心里也不禁暗暗赞叹起来。每个姑娘来到这里,想必都能变成白雪公主吧。
导购王小姐殷勤地介绍着:“我们这里有男士和女士两个礼服区。每个区都分为中式和西式两个不同的展示厅。您现在所看到的是西式婚纱和礼服,中式的在里面,请跟我来……”
“哎不用麻烦啦,我们女生先逛这里,等挑完了在挑中式的。”陆心悦已经激动的满眼冒泡,置身于这么美的婚纱之间,自己都仿佛变成了公主一般。
“于煜,你带生哥先去看看男士礼服吧!这里就留给我们两个咯!”她喜笑颜开,回头看着正对着一模特出神的成欢道:“你说是不是阿欢?”
“啊?是啊是啊。”成欢附和地点点头。
“哎呀阿欢,这件模特身上的好漂亮!我真喜欢!”
陆心悦转眼就把两个男人抛在脑后,于煜无奈,只好对着胡应生问:“生哥,我们也去吧?”
却发现胡应生正盯着不远处的成欢若有所思。
不知道阿欢穿上是什么模样。他心里默默想着
“生哥,你和成欢曾经是不是有点什么?”于煜早就看出了异样。
胡应生回过神来,清咳一声:“走吧。”
显然是不愿意回答。
陆心悦穿着腰坠蝴蝶结的抹胸婚纱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于煜和胡应生也早已换好了礼服。于煜是黑色经典款,配着红色礼结,生的人高马大的他现在更是玉树临风仪表堂堂,看着自家老婆提裙而出的时候,眼里尽是无限爱慕与温柔,赶忙上去搂住陆心悦的小蛮腰。而胡应生是深灰色套装,款式新颖,整个人显得极为稳重而气度不凡。
陆心悦见成欢还不出来,便心急起来:“哎里头的伴娘赶紧出来让大家伙见识见识呗!”
话音刚落,只听得刷的一声门帘被拉开,成欢踩着小高跟缓缓而出。
再看那边三人,眼里尽是惊艳之色。
米色斜肩礼服,腰间坠着一圈立体刺绣花朵,衬得她纤腰盈盈,温柔妩媚。礼服仅仅及膝,露出笔直而又修长的小腿,光洁白皙的皮肤让陆心悦羡慕不已。
“我都后悔让你做伴娘了……”
成欢对着陆心悦调皮一笑:“你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胡应生看着眼前眉目如画的女子,笑起来小酒窝若隐若现,还是和以前一样可爱,而心里满是懊悔,为什么自己当初没有好好珍惜。
陆心悦又开始和于煜讨论着中式礼服,而胡应生轻轻走到成欢面前,声音如流水般潺潺:“阿欢,很漂亮。”
“谢谢。”她低下头不着痕迹地退了一步,淡漠而又疏离。
可他不打算放过她,她退,他便进。
“你真要跟我这样生分么?”
成欢听到这句话倏地抬头,眼里是隐隐是怒气:“你觉得你有资格跟我说这种话么?”
胡应生还欲再说,却被陆心悦打断:“阿欢,我们去看看旗袍吧!”
于煜看出了点什么,走到胡应生背后拍了拍他肩膀:“生哥,来日方长。”
最终陆心悦还挑了一件长款礼服和一件大红旗袍,满载而归的时候,已经夕阳西斜。
陆心悦不停叽叽喳喳,一会说今天看的那些婚纱礼服,一会又扯到婚礼酒席,突然又冒出来说了一句:“阿欢,我看你和生哥站在一起可真配,简直金童玉女嘛!让你们俩做伴郎伴娘真是绝了,于煜你说是不是?”
于煜开着车没有回答,抬头看了眼后视镜,成欢脸色沉沉,而应生也是抿着嘴一言不发。心想自己老婆胸大无脑就知道乱说话,赶忙转了话题扯起了最近某则火爆新闻。
不过一会,陆心悦又提议四人一起吃晚饭。成欢想起今晚要回乡下老家,便拒绝了她。
陆心悦失望,但也无可奈何。同样失望的自然也有胡应生,不过想到于煜的那句话,倒也宽了心。
是啊,来日方长。
“阿欢,直接送你回老家吧?”于煜开口,心想反正也顺路。
“不用了,还是回市里吧。我先放了衣服什么的再回去,”顿了顿,又说:“孙来义会送我的。”
“哎呀,你那个青梅竹马的高富帅啊?”陆心悦知道他,但和他不熟。
成欢盯着窗外,云淡风轻接了一句:“恩。我们俩在一起了。”真像是故意说给某个人听得。
陆心悦都惊讶的合不拢嘴,瞪着眼睛回头看向她:“我天!有了新欢也不告诉我……真是不爱了!”
而于煜简单说了一句“恭喜”,又轻轻叹息一声,心想生哥可真要没戏了。
她一句话轻似羽毛,却是重重击在胡应生心上。面上虽无表情,心里却已经翻江倒海。祝福?他做不到。质问?他好像没有这个资格。喉头哽咽,竟是无话可说。
三人各怀心思,只有陆心悦缠着成欢非要让她讲讲什么在一起的细节之类。正巧手机响起,成欢掏出手机一看,正是孙来义。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写得好快啊!阿生哥哥终于跳出了回忆~
☆、回家
“阿欢,还有多久回来?”清清冷冷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柔和,一如黄昏的阳光。
成欢撇过头看着窗外熟悉的建筑,低声答道:“再过十分钟吧。”
其余三人皆安静沉默,一时间车内只剩下她温柔如水的声音。
“好,我在楼下等你。”
“嗯,知道了。你不用太早过去的……”
挂了电话,她只觉得两道视线紧紧盯着自己,灼热而又让她无处藏身。一是身旁眉头紧锁的胡应生,还有一个便是前面露着邪恶笑容等着八卦的陆心悦。
“嘿嘿!阿欢,你钓到的这只可是上好的金龟婿哟!”陆心悦啧啧两声,“什么时候把他牵出来溜溜?”
成欢笑答:“等他有空吧!”
她的笑语盈盈,却正好和胡应生心里的翻江倒海成了对比。他没有机会了吗?不,他有的。这就是一场赌局,而他的筹码,便是成欢对他的一往情深。
成欢盯着眼前的椅背发呆。她感觉到自己和身旁那人,就像那首歌唱的一样,已经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若要不想生活在过往里,若是不想再有所羁绊,那就对自己、对他都再狠一点好了。她只能把他越推越远,今后曲折悲哀,互不相干。
她忽然想到她曾经以为的美好爱情开始有裂缝的那一天,不,或者说那只是她自己的一厢情愿,那么清晰地刻在她脑海里,挥之不去。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号,嘉年华最后一天。他说:‘阿欢,我要走了。’”
每年六月,D大会迎来一年之内最盛大的开放型活动——嘉年华。为期两天的嘉年华,是给学生们一学年最好的娱乐和放松。各种各样的小吃、游戏、表演,让整个校园变得像一个热闹非凡的游乐场。宿舍楼下摆满了烧烤摊子,乌烟瘴气的同时也浸满了欢声笑语以及每个毕业生离别时的依依不舍。多少人在这里喝得酩町大醉眼泪直流,多少人在这里借着酒精的麻痹和月色的朦胧说着曾经不敢说的话,爱着曾经不敢爱的人。
外面已经闹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也有两个毕业生,还是点着平常的小菜,一如既往地坐在食堂二楼的窗边安静的用午餐。
好像与整个欢乐的气氛格格不入,但也许这是他们相处的最好方式。
“我签了华成,在S省Q市。”他头也不抬,没有任何铺垫,直接向着对面的人抛出这么一句。
夹菜的手倏地一顿,她平静地笑,鼻子却酸了:“是华成啊,大公司,以后很有发展。Q市也挺好的,环境什么的都很好啊……”可是离临城很远很远。
她早就签下了之前实习的那家公司,这样的结果,并不在意料之外。
“阿欢,我要走了。”
要走了的意思,就是见一面少一面,有可能就是一辈子的分别。
嘴里的嚼着已经尝不出味道的菜,明明还是自己最爱的那道菜,口中却只能感到一片苦涩。
胡应生看着面前眼泪扑簌簌落下的人,掏出纸巾为她擦去眼泪,他不想伤害她,可是现实不得不这样。
“阿欢,你不要这样。”他停了停,又说:
“你知道这样的结果是不可避免的。未来太漫长了,明天的事情谁都不知道,我许诺不了什么美好的未来,因为我连自己要走的路还不知道。我要走了,要走得很远,所以,阿欢,我们基本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不可能,我不信。”她带着哭腔哽咽,“我也可以以后去Q市的……”
“阿欢,你舍得你的父母家人吗?我们就好比这饭盘里的饭菜,你是米饭,而我却是包子馒头,你改不了吃米饭的习惯,我也改不了爱吃面食的传统。你应该以后回家找份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