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对“来”说:“老天,我又不信耶稣,干嘛把我也整十字架上?活着真累!”
“牛”对“生”说:“小样儿,没事老蹲着干嘛?尾巴都变形儿了。”
“井”对“开”说:“不许动,举起手来。”
“匕”对“七”说:“你怎么那么软蛋,还没用力呢!已经扎穿了。”
“闩”对“门”说:“放心,加一横就有保障。”
“上”对“下”说:“金鸡独立,很好玩吧?”
“忍”对“心”说:“给你一把刀,看你还多嘴?”
“土”对“丑”说:“现在流行披肩发,也没看出您老姐哪儿漂亮啊?”
······
朋友们,看了这些作何感想?生活的乐趣无处不在,只要你用心寻找,就一定能够找到。
散记于: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第十二节 心境的魔力
问:心境的魔力是什么?
感悟:有时候,一个人的精神可以击败许多厄运。因为对于人的生命而言,要存活,只要一稗食、一钵水足矣。但要存活下来,并且要活得精彩,就必须要有宽广的胸襟、百折不挠的意志和化解痛苦的智慧。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不是活在物质世界里,而是活在自己的精神境界里,假如精神崩溃了,那才真的是无药可救了呢!
小记于: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
第十三节 趣解“老与小”
突然好烦心好烦心,听着她们阴阳怪气的数落,感觉整个世界都面目全非了。很多时候真是无法想象:“女孩子,活得有多累!那些老女人只不过在‘女’字前面又多了一个‘老’字,难道就脱胎换骨了?就变成圣女了?就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气任意点评小辈了吗?”其实,那个“老”字本来就造的别有深意。你看,腰间一横上面是个十字架,右手往里拐,下面藏着什么?匕首的匕——一把锋利的刀耶!真可谓“善恶一体”。SAORRY!我在此所说的“恶”其实并非邪恶、恶毒之意,而是将自己的一些迂腐老化的思想强加于她(他)人身上的那种恶习、恶行。然后再看那个“小”字,“小”即代表年少。顶天立地,身正不啊,左一撇,右一捺,如同雏鹰的两个翅膀,正欲展翅高飞,向往着蓝天,向往着自由,向往着美好的未来······
散记于: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九日。
第十四节 我们是为“美”而来
人类真是奇妙世界,光光的来,又光光的去,却为何非要在生命短短的几十年里争雄斗狠,争强斗胜,最后把自己弄得精疲力尽,狼狈不堪呢?其实,树有树之风采,草有草之风姿,花有花之风情,这是生命与自然的一份和谐之美,一份朴素之美,一份宁静之美,一份真实而实在的美。我想,做人也一样,给生命一份简约,给生活一份洒脱,随缘最好!做树,就为小草遮风挡雨;做草,就为大地添置锦绣;做花,就为春天谱一曲赞歌。
朋友,请记住:我们是为“美”而来。
散记于:一九九五年三月一日。
第十五节 心灵之良药
······
颤颤的一弯新月高高挂上中天,照的远山近水朦胧之中犹如一幅美好的画面。
自然包容一切。这心与物的互合正是人本性的升华,是一切的爱与恨,一切的美与丑相对转化,并回归自我的高深的境界。
玉侠默立着,他犹如临风玉树站在峰峦之巅,静静感受着这种境界的高深与伟大。
他的下面是翠草、芳花、古柏和绿松。期间点缀着几排琼楼玉宇,这就是江湖人闻名遐迩的蝴蝶谷逍遥居。
十几年刀光剑影,爱恨情仇,使他在这座世外桃源能够得以超脱世俗的安逸和自在,得以一次真正为人的浪漫和洒脱。私利与野心,霸权与美色,他不再陶醉于那种痴狂。只有同自然融合,他才真正体会到了人生命的奔放和伟大。
······
没有人懂得我为什么会写,而且竟是那样痴迷地去写。我将自己关在小屋里,除了偶尔打点一下那个不起眼的小卖摊,我甚至连朋友都少了往来。心灵的苦无法言出口,我只希望永远这样逃避下去,永远活在这个梦里不再醒来。
注:听说古今中外很多文人墨客都有自己的笔名,于是我也为自己起了一个——归隐。
但愿如那闲鱼野鹤,飘然于世外。
散记于:一九九五年三月二日。
第十六节 为什麽泪水总是咸咸的
迎着晚风,向着夕阳,追逐着逝去的梦幻时光,我不禁想:“人为什么要长大?”耳边马上就会响起老友的声音:“总认为明天会比今天好,其实今天有预报,明天就要下冰雹。”
是啊!年轻的心总是充满了好奇,对未来充满了无休的欲望。岂知,时间是一种最无情的东西,它把美好留给了过去,常常把痛苦和无奈留给现实。
晚风未变,夕阳未变,那么改变了的又是什么呢?
是看世界的眼睛,在那乌黑的睫毛外不知不觉多了两行涩涩的泪水。
有一次我禁不住问:“我们的泪水为什么总是咸咸的?”
老友便笑着对我说:“地球上的淡水资源太贫乏了呗!”
······
“也许,没有滋味就称不上人生吧!”我这样想。
散记于:一九九五年三月三日。
第十七节 桃花赞
红盖头
绿衣衫
卓姿轻盈非凡
蓓蕾初绽
最爱妙手拨春弦
远看
红颜三千
倾倒繁华人间
近看
三千红颜
羞怯西施与貂婵
注:后来写在《炼》里。
今天太好玩儿了,和老同学相约一起郊游,遇上的最美的景色就是那一片桃花林。花红柳绿,暗香怡人,好不叫人陶醉!
回到家依然乐在其中,干脆就写一首《桃花赞》吧!
散记于:一九九五年三月六日。
第十八节 感叹童年
一年级的小偷二年级的贼,三年级的美女没人陪,四年级的帅哥小气鬼,五年级的情书满天飞,六年级的鸳鸯一对对······这首歌谣是孩子们自编的,却也再清晰不过的描述了他们一年一年的成长变化。六年后的今天,当我漫步在那条乡荫小路上,正值放学的时间,没想到会重温那段童年时光。
童年,是那满池的春水,在春风的荡漾里映着春光的明媚;
童年的心,更是那春风轻拂着的春水,欲静而动,至真至纯。
感叹童年,你因何去的匆匆?
散记于:一九九五年三月七日。
第三章 爱情来了
第一节 今天遇上坏男孩儿
早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的同学们就懂得了什么叫“恋爱”。中学时代大多都已谈起了男朋友。我是最最成熟不起来的一个吧!从来没有想过会喜欢上哪一个男孩子。即使明知道有谁在向自己示好,也会风儿一样逃之夭夭。
在我的性格中除了内向,那时我更严守着自尊、自爱与自重。由于过盛的自尊心我总是谨言慎行;由于害怕被人伤我拒绝同男生交往。害羞虽是与生俱来的,但世俗的非论却是可怕而不可拒的。每每,当我的那些早熟的小伙伴在前面走,后面被人指指点点的时候我就在想:“女孩子,还是少点是非为妙吧!”因为这不仅是对自己的尊重,更是对家人的尊敬。
就是现在我更讨厌异性了。我常常恨自己长大做什么,既失去了童真,更失去了快乐。假如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个叫做“异性”的东西该有多好哇!没有它也就没有我的苦恼了。没有亲情的疏远,没有友情的背叛,没有世俗间的是是非非,乡邻间的恩恩怨怨
——拒绝是一堵高墙,隔开了一张张笑脸。或许是没有亲兄弟吧,刁难也就随之而来了······
这天,刚刚挨了外婆一顿骂,没想到如姨又来了,三句话没说完便也火起来,数落着我的诸多不是,什么不孝啊!什么不能顶门壮户不争气啦!总之没有一样好儿。我烦透了她们的唠唠叨叨。尤其当我再一次听到外婆说,假如我不答应她,不答应和邻里那个男孩儿的亲事,她就死给我看时,我忍不住哭起来:“好!好!好!你们都别死,该死的人是我行了吧?”说完这话,我一脚踢飞刚刚洗干净正准备用来待戚的菜盆,骑起车子便冲出了门去。
我从来没有发过火,我都不相信自己会这样。
叹:环境影响一个人,甚至可以改变一个人,这句话太准确了。(其实一个人即好比一块儿铁,熔炉不同,炼就的东西也就不同,当你将其扔进炼剑的熔炉里时,它自然就会变成一把闭血封喉的剑;而当你希望它成为一枚耕犁时,那么你就必须将其送入铸犁的熔炉了。)
早晨的阳光明丽而柔和,而我的心却像沉进了万丈深渊,沉进了冰潭里。我再也感受不到人世暖暖的温情。
我骑着车子一直向东漫无目的的走着。前面是太阳升起的地方,是希望来临的地方,我不知道我的希望在哪儿?
我就那样蹬着车子不看身边任何人,偶尔止不住的时候便用手抹一把泪。那苦涩的泪水呵灼痛着我的心灵。我在想:“我该怎么办?我为什么要生在这样一个家庭?妈妈为什麽要把我丢给外婆,丢给那样一个封建思想味儿特浓的老女人?我爱他们,可是我就该为他们背叛自己的人生吗?他们已经年过半百。而我,而我不过才刚刚开始自己的青春年华呀!”我咬着唇儿,感觉心已碎去。“我从来没有离家出走过,难道我就这样出来了不再回去了吗?我该去哪儿呢?去妈妈那儿,她也无能为力,甚至有时候还会陪我一起挨骂;去同学家里,难道她们就能一如既往的做自己的知音吗?与其留给别人太多的闲舌,倒不如寻一时的清静,远离这世俗的纷纷扰扰,能耐几何算几何呢!”这样想着,已经出了村口,穿过去南木楼的那条大道我直往东去。东面是彭村,出了彭村可以去舅公那里,假如饿的时候还可以讨口饭吃。(突然感觉怪怪的,好像一眨眼的功夫就变成了一个落魄的乞丐耶,多可怜哪!)生活再怎么酸辛,我知道那都是我的倔强支撑了我的生命,逼我口上说死,但我绝不会自投死路。
其时,我只感觉很彷徨,只知道自己特憋屈,特别难过,根本没有留意邻村那几个调皮的男孩子会追过来。他们蹬着小三轮车悠哉悠哉的,神仙一样,可能在玩吧!这时候边在后面追着我,口里还边喊着什么“有缘千里来相识,无缘对面不理你。哎!小姑娘,别跑啊!······”我吓坏了,眼看他们越追越近,我的心里就越害怕。说实话我都紧张到了极点,心“砰砰”地跳着,连手心都冒汗了。“妈的,这帮无赖怎么这样啊?”这是我第一次遭遇这样的事,我根本不可能会像那些胆大的“疯丫头”那样很坦然地去面对,或者毫不在乎地去接受······不过好在碰上了几个路人,他们追近彭村西口便不再追了。望着他们渐渐退去的身影,我停下车子大口大口换着气:“混蛋,搞什么恶耶!都快吓出心脏病来了。”此时心里真的好堵好堵,而他们好可气耶!竟不时回头望望,还笑得一脸坏相儿。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男孩子比女孩子占尽优势了,原来他们随时随地都可以把自己的臭脸皮撕下来不要耶,却还美其名曰:“人不风流枉少年。”“哼,假如真的有来世,下辈子我也讨生个男的,”我使劲地咬着唇儿,愤愤的想:“而且我还要做他们的爷爷,一并整惨他们······”
叹:十八年后的今天重温那段往事,突然感觉那时也挺好玩的啦!青春,就像是一首七彩的小诗,不断的变幻着别样的美,看似恼人,却又是那般的迷人而醉人。
于: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或许偶然的事也会变成一种必然吧!人生原本就是这么传奇。当时虽然我很怯懦,但还是记下了那个骑小三轮车的男孩子。尤其他那双调皮的大眼睛,让人看了既感觉可气却还很可爱——他长得也蛮不错的啦!不过仅此印象而已,事后我也只当那是一个小小的闹剧,过去就算了。但我万没想到这却是他闯入我生活的一个开始,并第一个改变了我的人生。
于:一九九五年三月七日记。
注:十八年后的今天当我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再次翻阅并整理这本日记时,我发觉我已经记不清他的容颜了。好奇是人的天性,虽然生命中有许多的遗憾会留下来,但我还是很希望知道他是谁。当他偶然间回忆起少年往事时,他会不会忆起我?人生短暂,假如他过得快乐,我想他肯定会灿然一笑。
借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