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第二日一早众人便分头行动,善绫沫和百里丛来到万花春满楼,在春十四娘的帮助下,有了桌子,纸笔,和一个不大不小的房间作为审讯室。
第一个接受盘问的是春华,这是一个身材娇小,五官精致的美丽少女。
善绫沫问道,“案发当晚的酉时左右,你在做什么?”
春华不疾不徐地道,“和春晓、迎春、杏琳、昙韵儿、芙蓉一起在伺候付大人。准确地说,我一直在唱曲儿。”不亏为曲艺三绝之一,春华的声音便犹如天籁,只是说话就让人闻之忘俗。
“后来为什么离开了?离开以后去了哪儿?”
“付大人说只留芙蓉伺候,让我们回去,离开时已经快戌时了,我同迎春和春晓到了吴老爷的房里,一直唱到丑时我才回房休息。”
“这把刀你可曾见过?”百里丛拿着芙蓉当时握在手里的刀询问道。
“似乎见过一次,好像……好像是杏琳的。”
第二个接受盘问的是迎春,她修长又曼妙的身材,吹弹可破的白皙肌肤,妩媚妖娆的姿态,仅是走路也引人注目。善绫沫和百里丛把之前的问题又问了一遍。
“做什么?当然是在跳舞,我还能做什么。付昕看着我就好像看见肉骨头的狗,想想都恶心,他死了倒好。”
“付昕说只让芙蓉伺候,那个小蹄子的浪劲儿,啧啧,只留她一个一点也不奇怪,我们当然就走了。后来在吴老二那儿跳舞,没人性的,我跳到脚都快抽了,他才肯放我们去休息。”
“没见过,你去问问别人,兴许她看你俊还会编个瞎话哄哄你。”
迎春之后进来的是春晓,这个姑娘有一双乌黑灵动的大眼睛,就如同镶在那张瓜子脸上的黑珍珠,熠熠生辉。
“在付大人的房间弹琵琶,同别人一起。”
“他说只留芙蓉,后来我在吴老爷的房间弹琵琶,同别人一起。”
“不清楚。”
春晓倒是谨言慎行,安静沉稳的性子倒是和风月场所格格不入。由于她简洁干练的回答,善绫沫和百里丛很快就见到了杏琳。杏琳长得虽然说也不错,但没有芙蓉的美艳,样貌比刚刚进来的“曲艺三绝”也去之甚远。
“陪付大人喝酒,本来付大人之前看上的就是我,结果硬是被芙蓉抢去了。现在倒好,她成杀人嫌疑犯了,这就是报应啊~”
“芙蓉勾搭的大人就留了她一人陪侍,我又没生意就回房睡觉了。要我说明明昙韵儿长得更美些,也不知道花魁的名号怎么就落到了芙蓉头上。”
看见刀的时候,杏琳的目光里明显有一丝的躲闪,“我没见过这刀,从来都没见过。”
最后一个进来的是昙韵儿,不得不说她长得真的很美,一身白衣似雪,而且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气质,宛如谪仙。连她说话的声音都带有一种清冷的气息,淡漠的样子倒是有点像花开,善绫沫和百里丛心里皆这样想道。昙韵儿前两个问题和别人回答的差不多,当问到刀时,她毫不迟疑地答道,“刀是杏琳的。”
☆、万花春满楼
十三
林花开并没有跟她说的一样,一大早便到结庐医馆,而是先去了万花春满楼,却没有和善绫沫和百里丛一道而来,更没有进去。
林花开找到案发当天她和莫钰良路过的地方,站在二楼那个敞开的窗户之下,开始在附近的草丛摸索着寻找什么。
突然她觉得指尖一痛,心知自己找到了,顾不得流着血的手指,赶紧将草丛拨开。静卧在草丛里的,是十几个生锈的铁钉和几个软木条。
林花开小心翼翼地将这些东西通通收进口袋里,这才向着结庐医馆的方向走去。
结庐医馆是杭州城新开的药铺,林花开之前并未来过,单听说大夫医术不错,抓药的价格也很公道,是以名声传的很快。可林花开没想到,这个坐堂大夫,居然这么年轻,干净利落的样子,倒是更像是个书生。
“姑娘哪里受伤了?”大夫出声道,带着一股子清新的药香味走向林花开,“只要是血腥味就逃不过我孟某的鼻子。”
林花开不在乎地甩了一下手,“只是被铁钉刮破了,小伤不要紧。”
孟大夫焦急地问道,“可是生了锈的铁钉?”
林花开点点头。孟大夫便赶紧回身,抓了几样草原迅速捣碎,不再理林花开,一边焦急地喊,“嫣儿,嫣儿!”
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走了出来,长得很是圆润可爱,只是一双眼睛有些呆滞无神。
“快去后院拿块干净的石头来,像炊饼那么大就好。”
叫嫣儿的女孩马上蹦跳着走了,一会儿却空着手回来了。“没有炊饼。”
孟大夫无奈地扶额,“不是炊饼,是炊饼那么大的石头,大石头。”
林花开这才知道叫嫣儿的女孩竟是个痴儿。
嫣儿听完又蹦跳着走了,这次倒是成功拿了块石头,可是林花开忍不住腹诽,你们家炊饼有这么大啊!
孟大夫看了一眼有些巨大的石头,“虽然大了些但也勉强可以……请姑娘把手放到石头下来。”林花开听言并无迟疑,赶紧将手递给大夫,咬紧牙关。
十四
等孟大夫敷上草药,再包好手指的伤口,林花开才一口气呼了出来,这大夫下手真不是盖的,十指连心啊,痛死我也……
孟大夫道,“姑娘始终没叫出声,真乃汉子也。”发现林花开挑了挑眉,孟大夫赶紧遮掩道,“我是说,一般人都会迟疑着不肯医治,可不知这人的血肉之躯若为锈铁钉所伤,不赶紧挤出废血,过几天等伤口感染这整条手臂怕都是要不得了,甚至会有性命之忧。姑娘真是当机立断就信了在下的话。”
林花开平淡地道:“你是大夫,这方面比我有经验,我自然会信。今天来这儿本是想见一下在这治伤的守烈,倒是机缘巧合保住了手臂,我要多谢孟大夫才是,敢问孟大夫的诊费是多少?”
“好说,好说,权当是交个朋友,诊费什么的休要再提。在下孟芝潜,芝兰玉树的芝,潜龙在天的潜。这就带姑娘去见守烈,姑娘如何称呼?”
“林花开,呃,开花的花开。”
“好,林姑娘这边请。”
林花开见到守烈的时候,他的胳膊缠着厚厚的白布,精神却着实不错。林花开上前说明来意,守烈答道,“那晚我和守忠在酉时前当值,然后守时和守敬换的我们。本来他们是要一直值到后半夜的,结果戌时刚过大人房里就传出了尖叫声,我和守忠听见声音也赶忙跑过来,当时大人躺在床上已经气绝身亡。就剩芙蓉姑娘,衣不蔽体地在那儿尖叫。
我当时第一念头就是她和大人风流到一半时玩得有些过火,失手杀了大人。于是我赶紧上前想擒住她送到官府,没看见她手上还有把刀,居然就被这小妮子出手伤了。说出去可丢死个人,竟然被女人弄伤,我连守时那个刚当值的臭小子都不如,丢脸啊。”
林花开安慰他道,“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当晚你可有听到过房间里传出什么奇怪的声音没有?”
守烈思索了一下道,“春晓的琵琶声和春华的歌声就没停过,倒是没听见有什么奇怪的声音……最奇怪的要数守时这小子了,自己激动地要命,每过一会儿都要跑过来报一下时间。”
“守时那天说自己从未进过青楼,当天晚上的姑娘们他一个都不认识,只能以衣服颜色来区分她们的差别。”
守烈哈哈大笑,“这憨小子,我看他生平除了他娘,连女人都没见过吧。他有没有说觉得哪个娘们儿美啊?还是说他只敢看衣服。”
“他说红色衣服的姑娘格外好看些。”
“原来是花魁啊,这小子眼光不赖嘛。”
十五
莫钰良连写字的背影都那么好看,清俊有力的背影,让我忍不住想用手摸上一摸,今日就我们两人在这坊间,若是他愿意……
“芙蓉姑娘有事吗?”他头也不回的问我,我赶紧缩回伸出一半的手,转念一想,他背后又没长眼,于是故作镇定地道,“奴家想问公子饿了么,好让公子尝尝芙蓉的手艺。”声音有点颤抖,到底还是心虚的厉害,莫钰良对我的压迫感竟然这么强。
“也好。”他依然没回头。
我苦心孤诣做了几个自认为最拿手的菜式,就得到他两个字的评价“不错。”这让我第一次对自己的美艳失去了信心,他甚至连多看我一眼,多同我多说两个字都不肯。
直到傍晚的时候善绫沫和百里丛回来,他的话才多了起来,让我倍感郁闷。
“今天在万花春满楼有重大收获啊。”百里丛欢快地道,“你们绝对想不到现在最大的嫌疑人,是杏琳,芙蓉姑娘手上那把刀就是她的。开始我还怀疑昙韵儿是为了撇开自己才赖给她的,可之前春华也说刀是杏琳的,我们便找春十四娘确认了一下,刀是杏琳的没跑。”
善绫沫接口道,“没错,昙韵儿之所以认得,是因为之前杏琳最早到楼子里的时候,不肯卖身,私藏了这把刀,撬开窗户跑了出去,结果被十四娘追回来,差点打断了腿。是昙韵儿为她向十四娘求情,才免了杏琳的刑罚,这把刀就被十四娘没收了。后来见杏琳肯乖乖听话,便将这把刀又还给了她。”
原来杏琳和昙韵儿还有这层关系,我倒一直不知道。哪个妓*女刚来的时候是愿意卖身的,三贞五烈的寻死谁没试过?可最后不都是选择了苟延残喘地活下去,慢慢地卖着卖着也就习惯了,连一向假清高的昙韵儿也不例外。
“昙韵儿还是有嫌疑,杏琳也许会为了报答这份恩情助她一臂之力。”
“关键是,她们是怎么做到的呢?除了芙蓉还有同在房间里的‘曲艺三绝’。”百里丛不解道,“我们挨个都审问过了,她们五个人证词一致,没有出入,可见是实情。”
“那不一定,或许凶手有特别的障眼法也犹未可知。”莫钰良道。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太忙了,我也想多写点的,可实在是事情太多,除了写这个还要准备考试呢,请大家体谅一下,爱你们~~
☆、万花春满楼
十六
林花开拜别了孟芝潜,拿着他送的伤药,再次来到了万花春满楼,这次却不是只在窗户下站着,而是走了进去,直接找到春十四娘。“春晓姑娘现在何处?”
“她在客人那里弹琵琶,林姑娘即便是有急事叫她恐怕也得等上一等,” 春十四娘道,“毕竟我这儿的生意还是要做的。”
林花开道:“我只是想借她的琵琶一看。”
春十四娘是个爽快人,转身对身边的丫鬟说,“去把那把梧桐木的琵琶拿上,等春晓姑娘这曲弹完,你跟她说调音的师傅来了,让她先用梧桐木的琵琶弹。”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春晓的琵琶便送到了林花开眼前。
林花开将琵琶拿在手里,细看红木背面,发现此琵琶木质坚密,木纹清晰可见,确实是把好琵琶。用手敲了敲琵琶,也没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便将琵琶还给了春十四娘。
“是我之前想的不对,这琵琶没甚蹊跷,你拿去还给春晓姑娘吧。”
春十四娘接过琵琶,吩咐身边的丫鬟再换回去,口风紧些不准让春晓知道了。林花开赞许其心思之细,能撑起这么大一个花楼,果然有些过人之处。“十四娘,我还有一事想问,上次你提到昙韵儿姑娘的时候,说其原来的身份是大小姐,那是怎么到青楼来的?”
“家道中落喽,楼子里所有通点文墨的女人,原来可都是做过小姐的,最后不还是都来了我这儿。昙韵儿算是这些小姐们里自视甚高的,天天在房间里一有时间就写字作画看书,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韵味,我看她叫芙蓉倒更合适些。
说起来也是个可怜的,全家一百多口的人,处斩的处斩,流放的流放,她家究竟是犯了什么错处得罪了先皇我还真不清楚。她这条命是捡回来了,可仍是做不了自己身子的主。以她的模样本来是能当上花魁的,偏偏还有个芙蓉整日抢她的客人与她作对,她自己对这些也不上心,由得芙蓉去抢,连花魁之位也拱手让人了。
说实话,我虽然欣赏昙韵儿,但是更喜欢芙蓉。她识时务,更懂得如何适应环境,生存下去,且活的精彩。”
林花开接着问道,“案发那天,或者再往前几天和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让你印象深刻,或者不合常理的事情?”
春十四娘想了一下,道:“最奇怪的要数杏琳了,付大人之前来选人的时候,觉得她姿色一般,没选上她。可杏琳那天执意要去陪他,我以为她是执拗的毛病又犯了,就允了,现在一想是有些蹊跷。
春华她昨天说自己嗓子疼,要求歇息两天,春华一向是最乖巧听话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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