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下室装一块嵌板,用来固定电话线。史蒂夫要求每根电话线都必须摆放整齐,不能有丝毫杂乱,嵌板表面也必须打磨得光滑平整。詹米斯想不通,谁会在意一个电线盒呢?
可是史蒂夫觉得这合情合理,“我就是要尽善尽美”。
“这栋房子不值得费这么多工夫,”詹米斯争辩道,“不划算。”
随着改建工作的进行,两人关系开始恶化,时常会因为意见不合而冲对方大吼大叫。他们给屋子换上了大气美观的实木地板,搬进了高档名贵的贝森朵夫钢琴,可是整个改建工作也就到此为止。“那简直是场闹剧,”
詹米斯后来这样回忆,“我达不到他提出的要求。他真正想要的是一个像贝聿铭那样的人物,可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贝聿铭是谁,所以就选了我。”
史蒂夫做事力求完美,几乎到了强迫症的程度。这帮助他走向成功但同时也对他造成了伤害。还没成年时,史蒂夫就已经显现出对完美近乎偏执的追求。史蒂夫在里德学院的同学伊丽莎白·霍尔姆斯就一度非常担心他是否患上了某种饮食失调症。“他一直抱着这样一种态度—吃什么、
做什么,一定要完美。”伊丽莎白回忆说。史蒂夫给自己制订的饮食计划非常苛刻。他会坚持很长一段时间不进食,就算吃,也吃得极少。有时,他只吃水果,践行“果食主义”,持续一段时间后再换另一种方式,只靠谷物充饥。有时,他会严格执行所谓的“罗马食谱”。那是一种全麦面包,据说是罗马人的食物。
20世纪70年代“反文化”运动盛行时,这种饮食方式备受推崇。在伊丽莎白看来,史蒂夫的生活简直就和挨饿没什么两样。那时,他们这一群朋友,克丽丝·安、伊丽莎白、丹、史蒂夫以及同班的罗伯特·弗莱兰,经常去市郊的一个农场避暑度假。这个农场就坐落于波特兰的西南边,离市中心约40英里,占地220英亩,是罗伯特在瑞士的有钱叔叔的产业,它还有个名字叫“全一农场”。罗伯特迷恋迷幻药,经常身着一身飘逸的印度长袍,他的妻子阿布哈在这个小社区里担任母亲一样的角色。她厨艺了得,经常烹制一大桌美食,邀请各路神秘人士齐聚一堂,共享盛宴。和尚、印度教大师、信仰治疗师、冥想派导师,都是她的座上宾。这一桌食物也有个名字—“萨布基”(subji),在印度语里就是素食的意思。伊丽莎白曾在一位研究有机耕作的前辈那里学习过,因此她帮忙打理农场的菜园。农场的火山土非常肥沃,他们种植的小麦把鹿群都吸引了过来,不停在田边徘徊。为了保护麦田,他们不得不向这些动物们扔掷贝壳,驱赶它们。在“全一农场”,食物应有尽有,可是就算面对这么丰富的纯天然食物,史蒂夫依然不为所动,坚持他的“苦行僧”生活。“饿极了的史蒂夫也会抵挡不住食物的诱惑。”伊丽莎白回忆道。他会暴饮暴食一顿,然后再强迫自己全部吐掉,症状如同得了暴食症。阿布哈非常震惊,她为这一桌佳肴付出了很多努力,而且也一直认为食物是神圣的,史蒂夫这么做是对食物极为不敬的行为。
史蒂夫对完美主义的偏执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史蒂夫年轻时,对完美主义还没有那么执著,大部分想法都藏在心里。史蒂夫高中和大学的朋友都觉得他很随和,充满智慧,但并不疯狂。当史蒂夫21岁时,他和别人合伙创立了苹果公司。他预见到了个人电脑改变社会的潜力,这一发现也彻底改变了史蒂夫。他像传教士一般狂热不已,觉得这就是上天赋予他的使命。
30岁时,史蒂夫第一次开始对这一使命产生了怀疑。他开玩笑般地想移居国外,甚至考虑做宇航员或者当花匠。与此同时,他发现自己的追随者失去了耐心。苹果公司中忠心耿耿跟随他的人也焦躁不安,心情郁闷。史蒂夫信任的人走的走,散的散,继续各自的生活。如果想要留住这些人,史蒂夫必须行动起来。
史蒂夫第一个联系的人是丹尼尔·莱文。
1985年9月,劳工节过后的那个星期二,上午9点,史蒂夫拨通了丹尼尔的电话,告诉他自己想创立一家新公司,专门为学院和大学学生设计生产完美的电脑。占领高等院校市场是丹尼尔的拿手好戏。在苹果公司时,丹尼尔联合了24所顶尖大学,包括所有的常春藤联盟院校。这些学校都承诺购买麦金塔电脑,然后卖给学生。本来麦金塔电脑的标价高得吓人,但通过这种方式,学生可以享受很大的折扣。这个项目大获成功,让麦金塔电脑成为风行校园的产品。目前为止,这是这一电脑取得的唯一一次显著成功。丹尼尔对史蒂夫的想法很感兴趣。很快团队就组建了起来:苏珊负责财务,巴德·特里布尔负责软件,乔治·克罗和里奇·佩奇负责硬件。接下来的一周,13号星期五晚上,这5个成员都来到了伍德赛德。正如平时一样,铁门已经打开,前门也没锁。虽然身为亿万富豪,但史蒂夫在家也没有采取任何安保措施,因为那里没什么值得偷的东西。1小时后,史蒂夫也到了,身上穿着西装。他刚刚告诉苹果公司董事会他们成立新公司了。
苹果公司一纸诉状把他们告上了法庭,指控史蒂夫一手策划了整个阴谋,其目的就是妄图偷走苹果公司的技术,破坏它的生意。史蒂夫从洛杉矶请了一家法律公司,帮他处理这场官司。一位律师亲自开车前往史蒂夫家,与NeXT公司的6位创始人面谈,为辩护工作作准备。然而在交谈中,这位律师发现什么证据都搜集不到。对NeXT公司以后的业务,这些人只有非常模糊的设想。“你们有商业计划书吗?”这位律师问道。他们没有。
“那资金呢?你们会变卖股票投资到新公司中去吗?”
没有,他们还没谈到那一步。
“那你们知道会在哪里办公吗?”
也不知道。目前为止,这座破旧的空房子就是NeXT公司的总部,地板就是他们的会议桌。
经过一番研究,律师委婉地提出了他的看法。丹尼尔·莱文听出律师话里有话,直截了当地问道:“您的意思是,这场官司我们有很大的胜算,但我们都很蠢,是吗?”
他们可不蠢,但不可否认的是,大家一致同意加入新公司的确是出于盲目的信任。仅靠着对史蒂夫·乔布斯的信任,对他的领导力、创造力、驱动力和意志力的认同,他们都愿意投身这项充满风险的新事业。除了乔布斯之外,剩下的这5位合伙人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聪明过人,不懈地追求自己的理想,但不像他们的领袖那样个性鲜明,爱出风头。他们和史蒂夫差不多年纪,30岁出头,都是风华正茂的时候,而且都是名校毕业,有着一流的教育背景。巴德·特里布尔擅长软件开发,拥有临床医学博士和科学博士双学位,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双料博士”。医学院毕业后的3年时间里,他一直致力于研发麦金塔电脑。苏珊·巴恩斯毕业于金融领域头号名校—沃顿商学院,并获得了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名校出身,又是金融专业,她自然而然成为了新公司财务方面的负责人。史蒂夫非常看重搭档的学历,尽管他自己辍学的经历一直被人津津乐道,并引为对文凭至上者最有力的驳斥。同事了解史蒂夫的这种心理:他挑选伙伴,就如同一个“名牌控”买东西,对质量有很高的要求,但对自己的判断又没有信心。而一流的教育背景能让他安心,高学历是一种保障。现在他只需要告诉其他人,巴德是双料博士,大家就立刻知道他选的这个人是天才。
史蒂夫这5个“信徒”中,丹尼尔·莱文和他的关系最要好,可以说是好哥们儿。他们的外貌也有几分相似,都是瘦高个,一头直直的黑发,说他们是亲兄弟也有人相信。但丹尼尔更英俊一些,五官轮廓分明,有点像体育明星或者电影演员。而史蒂夫的脸庞有几分中东韵味,很可能遗传了他生父的面貌。两人之间的惺惺相惜是显而易见的。史蒂夫小时候没有参加过集体体育活动,但他参加过游泳比赛,因为这一项目更能凸显个人能力,丹尼尔则是大学游泳队的明星。此外,他们俩都喜欢鲍勃·迪伦,不仅欣赏鲍勃的音乐,对他的个人生活也都抱有浓厚的兴趣。1976年,丹尼尔还是普林斯顿大学政治系大四学生时,他打定主意,学期论文就写鲍勃·迪伦。为此,他还专门请教了辅导员,说自己打算用领袖的个人魅力理论分析鲍勃·迪伦在20世纪60年代取得的成就。(出乎意料的是,这位辅导员不仅十分赞赏这个想法,表示支持他,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说如果丹尼尔愿意,可以顺道研究下戴维·鲍伊。)在同一年,史蒂夫正在自家车库里埋头装配苹果一代机。忙里偷闲时,他就在后院用吉他弹奏鲍勃·迪伦的曲子。自少年时代开始,史蒂夫就把鲍勃·迪伦奉为偶像,那时,他还用老式卡带机听鲍勃·迪伦的盗版磁带,一听就是几小时。伊丽莎白·霍尔姆斯一直认为,史蒂夫爱上琼·贝兹(JoanBaez)主要因为琼曾经是鲍勃·迪伦的爱人。
公司故意取了个含义模糊的名字NeXT。史蒂夫把无穷的精力和执著的精神都用来创立完美的公司。他有心想为学生设计电脑,不过他们也不知道这到底意味着什么。现在就定下具体计划未免有点傻,因为苹果公司的诉讼案还未解决,他们也还没找到合适的地点,不知道用何种方式与老东家抗衡。因此,他们的产品还没有清晰的定义。
史蒂夫似乎有取之不尽的钱,也有用之不竭的时间,所以不放过任何细枝末节。他付了10万美元给耶鲁大学70多岁的艺术老教授和设计大师保罗·兰德(PaulLand),邀请他为NeXT公司设计商标。这笔设计费高得令人瞠目结舌,尤其是NeXT公司刚刚起步,还没几个雇员,没有产品,也没有赢利。兰德给出的方案是一个黑色立方体的图像,以28度的角度斜立着,上面用鲜艳的橘色、黄色、绿色和紫色写着“NeXT”。兰德把设计交给史蒂夫看,同时还配上了小册子,解释那个显眼的小写字母“e”代表了“教育(education)、优秀(excellence)、专业(expertise)、杰出(exceptional)、激情(excitement)以及e=mc2”。小册子上说这个商标“自由不拘泥,感觉友好,同时又让人自然地联想到防痨邮票,还有橡皮图章的权威感”。史蒂夫看了这番解释后激动不已,迫不及待地上前拥抱这位教授。全美的媒体都对这一商标设计进行了大量报道。从中不难发现,公众仍然痴迷于乔布斯,对他的下一步动作充满好奇。迪尔克里克路上的办公室本来就造价不菲,美观大方。可史蒂夫非要把原来的装修全部换掉,爽快地把钱砸在办公室的改建上。如果一开始连理想的办公环境都弄不好,还怎么思考,怎么工作,最后怎么真正推出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他们需要的是灵感!如果想要设计出高质量的东西,身边的东西就得是高质量的!史蒂夫在大厅建了螺旋形楼梯,给两层楼都铺了漂亮的实木地板。他买来了美国著名摄影师安塞尔·亚当斯(AnselAdams)的巨幅黑白照片,用来装饰墙壁。史蒂夫买的沙发和椅子都是最柔软、最上乘的黑色真皮制作的。另外,房间里还有玻璃墙,甚至连厨房台面都是用上好的花岗岩铺成的。史蒂夫创造了优雅美观的办公环境,不过,同事在屋顶上建了个晒太阳的平台,还放了一个不协调的充气儿童泳池,他们称之为“硅滩”,这多多少少破坏了史蒂夫一手营造的完美环境。商业媒体都很想知道史蒂夫下一步怎么走。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哪个刚起步的科技企业能吸引那么多人的目光,承载那么多人的期待。
1968年英特尔公司创建时,几乎没有引起任何美国媒体的注意。即使它的共同创立人鲍勃·诺伊斯(BobNoyce)发明了硅芯片这一革命性产品。整个20世纪70年代,《华尔街日报》才不会劳心费神报道像英特尔公司这样的创业型企业。对于已经自成规模,发展良好,并且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史蒂夫是第一个像摇滚明星一般的商人,媒体渴望一窥史蒂夫新公司的庐山真面目,这样的态度就好像追星的青少年,梦想能混进明星的录音棚一探究竟。上市的公司,报纸编辑才会不惜笔墨。然而,史蒂夫是第一个像摇滚明星一般的商人,媒体渴望一窥史蒂夫新公司的庐山真面目,这样的态度就好像追星的青少年,梦想能混进明星的录音棚一探究竟。1986年年初,丹尼尔·莱文致电《商业周刊》的科技记者凯蒂·哈夫纳(KatieHafner),邀请她来迪尔克里克路的NeXT公司总部见见史蒂夫。丹尼尔这步棋走得非常精明。想和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从凯蒂这样的记者着手最合适:她刚刚从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