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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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神-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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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

    凯莉一阵气结,转身之后,用大尾巴在李长风的脑袋上抽了两下。

    “漂亮!简直是太艳了。”

    正在凯莉也气呼呼的要离开的时候,衣服店内的二楼上,突然传来了两声巴掌的声音,随即就是一个淡淡而文雅的声音传了下来。

第一卷  第一百一十六章 不买都不行

    小白脸!

    顺着声音,李长风抬头看去。

    看着这个人的第一印象,李长风就切实的体会到了,小白脸这三个字,就是用来形容他的。

    朱唇凤眼,剑眉上翘,圆润的脸蛋上带着一种,只有长期处在养尊处优的环境里,才能养成的高雅气质。

    双鬓的头发,从耳后略过,轻轻飒飒的垂在肩膀处,仿佛两只白玉雕琢的大耳朵,略微的泛着红色,配上一袭黄缎锦袍,还有腰中的镶钻长剑,李长风真想说一句——败家玩意。

    一米的剑鞘上,镶满了密密麻麻的各色晶石,李长风毫不怀疑,这绝对是个大户,就连脚下的锦缎鞋上,都镶着两颗红色的大水晶。

    “看来今日,真是我的幸运日,上楼下楼的时间里,竟然能见到这么多绝色的佳人,实在是幸运之极。”

    轻轻的摇着手中的玉骨白扇,在身后两个护卫的保护下,这人神情自若的走了下来,脸上的微笑一直未曾变过。

    “头。”

    李长风正在打量那人身后的两个侍卫,奥斯卡从街对面走了回来,手上提着几个大包子。

    “恩。”

    李长风挥了挥手,将奥斯卡的动作拦了下来,接过奥斯卡递来的包子,就正儿八经的蹲到门口吃了起来,边吃边继续边继续打量。

    没有特殊的原因,李长风对这两个侍卫,没有任何的敌视,主要是两个侍卫都是兽族的,在人族,用兽族做侍卫的,李长风见的还真不是太多,而且这两个兽人的种族,李长风以前的时候还都见过。

    一个长着长长的马脸,这几乎是人族最常见的兽人,和牛头人一样,马头人和牛头人的数量,是在人族最多的,但是他身上的颜色却是血红的,而且两双大腿,异常的粗壮,比李长风见得那些马头人,大腿要粗上一圈还多。

    还有一位就是和黑子,有着出奇相似的长相,但是一头金色的毛发,显得极为的张扬霸气。

    李长风知道,在兽族,有时候颜色的差别,就是种族血脉的天差地别。

    就像奥斯卡。

    他的长相和其他的牛头人没有什么大的差别,除了个头大点,还有就是金色的毛发。

    可是奥斯卡的实力,绝对是无比的恐怖,别说和其他牛头人较量,就算和一群牛头人较量,都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拜月锦上袍……。”

    看着凯莉手中拿着的衣服,那人忍不住的拍了拍自己的掌心。

    “姑娘果然是好眼力,这件拜月锦上袍,可谓是为姑娘量身订做,除了你之外,没人会更合适。”

    轻轻的走到凯莉的身边,那人丝毫不掩饰,眼中的那份火热,就像当初的李长风一样,恨不得将小狐狸吞下去。

    你奶奶!

    李长风鼓着嘴巴,将脑袋扭到了大街上,手中的包子,被他一口下去半个。

    他正在想,待会怎么收拾这个小白脸,如果他要不是店主,李长风非得抽他大耳光,他现在就怕有人说这件衣服好看。

    女人是最善变的动物,刚才,凯莉可能在李长风的没有表态的情况下,觉得这件衣服可能真的不好看,可是现在有人肯定,说这件衣服简直是量身订做的,小狐狸这要是脑袋一热,还不得死活都要,给她买了,总不能亏待小蝶她们吧,那还有十几个臭美的精灵呢。

    乖乖!

    李长风想都不敢往下想,这要是开了头,就是一个无底洞啊。

    “是吗,谢谢您。”

    小狐狸腼腆的笑了一下,女人,被谁夸漂亮,心里都是美滋滋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不,应该是我谢谢你。”那人轻轻的摇了摇脑袋。

    “这件拜月锦上袍,已经在这家店里放置了许久,但是迟迟没有一位适合她的人出现,其实我都为它着急了,没想到,今天适合它的人终于来了,这是我的幸运,也是它的幸运。”

    人才!

    李长风蹲在门口,狠狠的点了点头,其实他不服不行,原本没影的事,他都能扯上蛋的关系。

    让李长风来,他真的说不出这样温文尔雅的话,侧面烘托,循序渐进,如行云流水一般,哪个女孩受到这样的恭维,还不得被喜悦冲昏脑袋,简直是绝佳的泡妞手段。

    “谢谢你的赞美,可是这件衣服……。”

    小狐狸犹犹豫豫的将脑袋转向了门口,看着一个猥琐的身影,正蹲在门口背对着她,她知道没戏了。

    “哎,姑娘,这件衣服你难道不要吗?”

    看着凯莉要将衣服放回去,那人两步走上前就拦住了她。

    “我觉得……不太,合身。”

    恋恋不舍的盯着手上的衣服,凯莉再次将脑袋转向了门口,可是李长风是铁定了不回头了,气的凯莉的嘴巴都鼓了起来。

    “怎么会呢?”那人的脸上显得非常的不可思议。

    看了看凯莉左右摇摆的大尾巴,他恍然大悟了。

    “姑娘完全可以放心,这件衣服,其实专门是为你们狐族,量身订做的。”

    说着口中的话,那人伸手将凯莉手上的衣服接了过去。

    “知道它为什么叫拜月锦上袍吗?”

    将衣服的后面敞在了凯莉的面前,随着他手上的动作,原本平淡无奇的衣服后面,竟然开了一个洞,而且正适合,将凯莉的尾巴放出去。

    你大爷!

    李长风猛翻了两个白眼。

    “你们狐族有拜月的习性。”那人继续的介绍。

    “现在看来,这件衣服非常的平淡无奇,可是,当月光照射在这件衣服上面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就像一个发光体,璀璨的银光,会将你周围三米的范围照射的清清楚楚,就和天上的月亮一样迷人,尤其是胸前的这个月亮图案,它其实是由琉璃金抽丝所编制的,一般的刀剑伤不到要害。”

    “我……。”

    听他这一说,凯莉更加的不舍了。

    不光是凯莉,就连小蝶他们也觉得,如果不给凯莉买下这件衣服,就简直是遗憾了。

    妈的!

    李长风抹了抹嘴巴,然后狠心站了起来,背上的一道道的灼热的目光,实在让他没有办法再忍受了。

    “老板,这件衣服……打折吗?”

    极不情愿的走到凯莉的身边,李长风一张口,小狐狸的脸上顿时笑开了花。

    “这……。”

    那人愣愣的看了一眼李长风,不知道李长风怎么突然杀了过来,因为他一直以为,李长风就是一个蹲在门口的外人,和这些美女没关系。

    “不好意思,我不是老板啊。”轻轻的摇了摇头,那人的脸上带着略微的歉意。

    孙子!你是来找事的吧!

    李长风的脸都绿了,不是老板,你丫有病啊,干什么那么费力的推荐。

第一卷  第一百一十七章 天上掉下个大金主

    看着李长风突变的脸色,那人好像意会到了李长风的意思。

    “这位兄弟放心,相识即是缘分,今天能与众位美女相见,也是我的荣幸,这样吧,恕我擅自做主,每人送给你们一件心仪的衣服做见面礼,如何?”

    “哗!”

    这话一出,所有的人都惊爆眼球了,这里的衣服可是不便宜啊,每人挑一件心仪的,这的是多大的手笔啊。

    一瞬间所有的目光都定格在李长风的身上,她们就等着李长风答应呢。

    看着众人的眼光都盯在李长风的身上,这人倒是明显的有些惊讶,没看出来,李长风竟然还是个领头的。

    “嘿,这多不好意思啊,既然你这么大方,那我们就接受了。”

    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

    李长风直接没犹豫,铁青的脸上,瞬间变得无比的热情,转变的速度之快,让人惊叹。

    “在下李长风,还不知道兄弟该怎么称呼。”

    收了别人的好处,李长风也不好意思再板着脸了,虽然这个人的心思不纯,但是李长风才不管呢,心思不纯的人多了,他觉得,除了像米敏那样的之外,只要是男人,看到凯莉她们绝对有想法,但是像眼前的这位,李长风恨不得多来一些。

    反正他在这看着,就不信谁敢动手脚。

    “放肆!灵子大人也是你能称兄道弟的。”

    还不待那人说话,他身后的那个马面就开口了,那脸,直接不用拉,天生长得就长。

    “哎,不得无礼。”被叫做灵子大人的这人轻轻的挥了挥手,“李兄一看就是性情中人,无碍,在下公孙灵。”

    “灵子大人?公孙灵?”

    李长风倒是没有任何的惊讶,名字虽然有点娘,但是比那个米敏的要强多了,但是正在忙着挑衣服的凌云听到之后,却是惊讶的不得了。

    “天呐,你就是受天孕而生的公孙灵?”

    凌云惊讶的跑过来,还不忘了带着两件衣服做比较。

    “没错,小姐好像听说过我,还不知道您怎么称呼。”

    公孙灵满脸笑意的拱了拱手,像是对于这种惊讶,非常的享受。

    “我,我是来自白虎城的凌云,早就听说过你的传奇了,今天终于看见真人了。”

    一脸的花痴状的凌云,让李长风毫不怀疑,给她一只笔,她非得弄张签名不行。

    “凌云?”

    公孙灵轻轻的回想了一下,然后恍然大悟,“奥,你就是白虎城凌城主的孙女吧,今日一见,果然清秀美丽。”

    “嘿……。”

    被公孙灵这随便的一说,凌云,直接笑傻了,甚至都忘了合上嘴巴了。

    丢人!

    李长风抽搐的翻了个白眼,然后将凌云扯到了一边。

    “这个灵子大人什么来头?”

    看凌云的样子,李长风就知道,看来这个公孙灵的身份不简单啊。

    “你不知道啊?”

    看了一眼周围,不光是李长风纳闷,就连小蝶他们都好奇,沈凌悄悄的压低了声音。

    “你们听没听说过皇城的传奇,镇国王?”

    “这……她好像是个女的吧。”

    李长风犹豫的捏了捏下巴,当初这个镇国王被他用过,可惜性别搞错了,然后惹来一场大战。

    “废话!”

    不只是凌云,就连塞娅都对他翻了个白眼,唯独小蝶没有,因为她知道李长风失忆过。

    “你们对皇城了解的太少了,其实……。”

    随着凌云将公孙灵的传奇身份缓缓的说出,李长风久久的没有回过神来,一脸的惊讶。

    但是,他在心里对自己说,老子如果信了,我就是你孙子。

    因为凌云说的,简直就是一件悬疑加奇幻的扯淡故事。

    公孙灵是镇国王的独子。

    镇国王,名叫公孙三娘,是皇城四大王爷里面的唯一一位女性,她是女人界的传奇,是女中豪杰,曾经是皇城侍卫的总队长,监护着整个皇城的安全,直属当今皇上下令控制。

    可是,在二十年前的,一个离奇的夜晚,当时风云突变,漫天的电闪雷鸣。

    公孙三娘,在皇宫中保护皇上的安危,可是传闻,一不小心被天雷劈中,然后便昏了过去,醒来之后,在太医的检查下,发现她竟然怀上了孩子!

    而当时的公孙三娘,还是一个待字闺中的黄花大姑娘,甚至是连男人的手都没拉过。

    皇上立马召集八方智者,商讨这件离奇的事情,三天之后得出结论,这是上天赐给玉龙帝国的祥瑞之子。

    皇上立马放召全国,提公孙三娘为镇国王,终生守卫皇城,不管生出男女,即为玉龙帝国的福星,超脱于政权统治之外,见任何的王侯将相,皆可不必行礼。

    而且公孙灵出生当日,确有异象,负责接生的和照顾公孙三娘的二十五名侍女,全都在公孙灵降生之后,离奇死去。

    无性繁殖?

    去你娘的!

    李长风拿脑袋保证,如果公孙灵不是皇上的私生子,李长风就当上辈子全活了狗身上去了。

    什么离奇死去,不就是害怕,在接生的时候,被人发现秘密,原来受天孕的公孙三娘,早就被人骑过……,那事情不就扯淡了吗。

    接生的时候,那些侍女,肯定会发现,啥黄花大姑娘啊,假的,如果传出去这事,影响多恶劣啊,所以只能杀人灭口。

    “久仰灵子大人的传奇,今日一见果然是我们的福星啊。”

    这些陈谷子烂芝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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