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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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灵- 第4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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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歌虽然未成返虚,但也知道,这不是宫殿在缩小,而是包含宫殿本身的空间在缩小。
这就跟返虚修士的袖里乾坤是一个道理。返虚修士的袖子能有多大?它却能装人!
并不是人变小了,而是空间变小了。
如果真是这宫殿往内压缩,它又不是法宝,怎么能抵抗压缩之力?如果真是宫殿在往内压缩,早扭曲崩塌成无数块了。
渐渐的,宫殿离漩涡越来越近,它看上去也越变越小,终于,宫殿被漩涡整个“吞噬”进去,完全消失在天地之间。处在荆歌底下的雪山,也被一个巨大深坑给完全替换。大坑周边,还耸起了一圈乱石。隐隐有暗涌从深坑底部涌出来。




第一百一十七章 再入深蓝
荆歌飞到漩涡跟前,便感觉到一种强大的吸力从漩涡上传来,直欲把他吸进去。不过荆歌是它主人,只要他神识一动,这吸力便对他毫无作用。
现在,荆歌要进图看看里面是个什么模样。于是他将手诀一指,原本千米长短的漩涡便一阵内缩,直变得只有两米长短的时候,荆歌才一头钻了进去。
如果现在有人路过,就能看见空中无端多了一个灰蒙蒙的两米长漩涡。
而荆歌,此刻便站在一座雄伟宫殿门前,除此,天地都只笼罩在一层灰蒙蒙的云雾中,看不通透。
荆歌见状,立刻祭出数十面阵旗,在上面打入幻阵,忙碌了起来。
这须弥图里面的空间,大有方圆数千里,算得上一个小小世界了。
如果是金仙器,里面的空间便大若星辰,可以说是一个自我世界,比这须弥图可是要强多了。
须弥图本就只有玄仙器级别,自然比不上金仙器。
一个时辰后,荆歌将所有阵旗分插在宫殿四周,又在天空插了一些。然后将手中主旗一祭,打入数道符咒之后,轻喝一声:“变!”
天空中顿然云雾往两边扩散,露出一副一眼望不到边缘的蓝色天空,天空中除了飘浮着云朵,还高挂着一轮明晃晃的太阳。
而地面,宫殿周围,变成了一片绿茫茫的草原,被青山围成一个大圈,草原上还开有大量的花儿,颜色迥异,鲜艳欲滴。
荆歌拍拍手,对着天空眨眨眼睛,忽的突发奇想,对着天空遥遥一指,太阳对面便离奇地多出一轮银白色明月,又多出了几颗星星。
荆歌哈哈一笑,索性将天空一半变成黑夜,一半变成光明。
反正,一切都是虚幻,只要荆歌眼中银芒一闪,或者神识一扫,世界便又恢复到最初进来时候的模样。
荆歌做完这一切,便信步走进宫殿,四处转悠起来。
拥有镇府玉碑的荆歌,对于宫殿内部哪里有禁制,哪里有阵法,哪里是厢房,哪里是洞府都了然于胸,仿佛在此住了多年一般,尤为熟悉。
将各处都转了一遍,荆歌来到空旷的后殿,想了想,便将手一挥,地面上便出现一排排钢琴,亮得纯粹,在照明的珍珠光芒下,熠熠生辉。
“陈欣琦,你还好么?”荆歌傻笑了一下,自言自语道。
荆歌将自己的储物镯子扫了一遍后,就又将千夏的雕像,千冬的棺材也放在这里,还有常信源那里得来的石碑、金魄傀儡,怨灵在黄巨星的飞仙桥那里强行掰下的石碑也放在了这里。
荆歌要把对自身有价值,却对修真没有什么用的东西全部放在这里。因为,这里以后就算是他永久的家。即使四处漂泊闯荡,也可随时带在身边。和那蜗牛,有“异曲同工之妙”。
修真的神奇之处,便在此又体现出了一次——居然能带一个“世界”随行!
想了想,荆歌一招手,殿堂中便无端多了一套桌椅——这是他从院落里强行挪移过来的,在这里,他随心所欲,几乎可以做到无所不能。
然后荆歌将嫦娥奔月图、嫦娥抱兔图、燕离霜自像画、一大罗书、画、照片……都放在了桌上。直堆得满满的,才肯罢休。
龙凤齐鸣尺、阴阳双生珠、比目交尾盘、鸳鸯共戏图这些东西在拥有绛珠之后,便没了作用——神瑛金书上的所有功法,绛珠都知道,无须荆歌再去收集连理同根树之类的信物。
至于它们本身,荆歌也不用指望它们是什么法宝了。只是承载符咒的信物,没什么其它用途,无法用来对敌。而并蒂雪莲,荆歌这么多年来也没用它炼丹,此时也完好无损地保存在一方玉盒里面。
坐在空旷的后殿之中,荆歌发了好一会儿的呆,然后才轻叹一声,搓了搓麻木的脸庞,回到了现实世界。
当荆歌出现在九弥星传送阵面前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没有传至佛星,而是尝试着,写下了“深蓝星”三个字。
“深蓝星!”荆歌放出灵石,用略带沙哑的声音念了一句。
待到白光散尽后,荆歌心里扑通直跳,茫然四顾了一下,然后说道:“真的传送过来了!”
这是第几次传送到这里了?
荆歌摇了摇头,望着承载传送阵的山腹内部,一时间,心乱如麻。
“两百年了,我还只是一个化神初期!飞升成魔,得要多少年啊?天魔,玄魔,真魔,魔君,魔帝,魔尊!然后才是神人!可是,从太古到现在,成神人者,能有几个?即便成神,那也得要多少年?就是鬼帝,修罗界也才一个啊!更别说鬼尊和神人了!”荆歌再一次询问自己,“我能成功么?即使成功,那我需要多少年才行?万年?还是亿年?陈欣琦,你等得住么?还有我,等得住么?万年亿年后,我还有那个动力么?我的心里,还有你么?”
也不知发了多久的呆,荆歌才将意识回到现实中来,自言自语道:“先让自己活着,然后再说吧!只要活着,即使希望渺茫,但也总有希望!”
于是他摸了摸胸前闪电项链,掏出灵石,一头扎进了山腹石壁上面,钻了出去。
两百余年不到深蓝星,这一从山腹中出来,荆歌就发现了这里的极大变化!
虽然周围还是一片白茫茫的雪山,看似没有什么,但荆歌总觉得,心里怪怪的!
于是他抬头望了一眼高高在上的苍穹,是白天,天气很好,一切正常。
但荆歌却能感觉到自己好像暴露在无数双眼皮底下,于是他身形一晃,人便就此隐身。
半时辰后,隐身的荆歌,来到了深蓝星云南香格里拉,不由对眼前的一幕,产生了深深赞叹。
此时的城市,和两百年前大不相同。无论是建筑还是公路,全是一种泛着银光的金属构成。这种金属,在不断汲取太阳光的能量,一边存储,一边消耗。
大街上,行人稀少,更多的是飞在空中的“汽车”!没有轮子,没有翅膀,只屁股后面喷火,速度飞快,每秒能跑五六十米,嗖的一声,就从这头冲向了那一头。除此,还有大量的机器人,造型逼真,在地面、空中行走、作业。
荆歌站在路边,背后是一座高有几百米的巨厦,巨厦门口站着一排机器人保安,有一个头戴银白色头盔,身穿反光的紧身软甲的男子正从里面走了出来。
荆歌对他的着装尤为好奇,正想着要不要过去问问,然后就看到他手上一个按钮一摁,嗖的一声,路边的地面就出现一个方形大洞,而后又是嗖的一声,从洞里面飘出一辆“汽车”。
这人对着汽车一指,门开了,从里面跳出一个机器人,对他恭身说道:“先生,请!”
然后这人就在机器人的手托之下,上了汽车,嗖的一声,开走了。
机器人工作完毕,便跳进大洞,下一刻,大洞便无影无踪。
“比我们驱动法宝都耐看了!”荆歌莞尔一笑,“这深蓝星的科技,居然能做到这样!机器人就是我们炼制的傀儡!汽车就是我们的飞剑!导弹火器就是我们的法宝!真是方便啊!”
“唉,我不过是个过客,去弄明白这些干什么?还是去我的三煞宫吧!也不知道梅里雪山,有没有被直接摧毁呢!”荆歌摸了摸头,飞天而起,避开一架“汽车”,直往梅里雪山飞去。
荆歌注意到,地面上,也还有汽车,只是造型已经完全被改变了。同样没有轮子,悬浮在空中。但只能离地两米左右,且飞得没有高空中的快,块头也大了许多。
想必,这样的汽车,便是两百年前的便宜货,而高空中的,便是名牌跑车吧!
当荆歌来到梅里雪山的时候——好家伙!半山腰以下,居然都建立着金属高塔,相互连接,形成一副大网。
不过它们并没有影响到树木,这里的风景依旧美丽。只是美丽中透露着完全人性化的光怪陆离,让荆歌很是不适应。
荆歌神识一扫,见三煞宫还在,没受一点影响,不由松了一口气。




第一百一十八章 回归神初
荆歌料定,如果这三煞宫是不会被凡人发现的。不是因为他对这里的禁制有信心,而是相信黄天华定会出手干预。
按照黄天华的意思,这样的星球,将会与修真绝缘。既然绝缘,又怎么可能让他们发现?
说不定,荆歌他现在到这里来,就是黄天华刻意安排的。好借荆歌的手,解决这里的麻烦。
荆歌避开大网,下潜到半山腰的某处。记忆中,这里原来是一个山洞,此刻却建立着一座小型基地,还有几个机器人在里面,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荆歌来到基地后面的狭缝中,掏出锁灵玉符,往石壁上某处一按。顿时玉符没入其中,出现一道漩涡,将荆歌吸了进去。
里面的一切都没改变,荆歌一下子就找到了这里的僵尸和鬼魅。
本来荆歌还没办法将他们全部带走,但瞌睡来了,就送枕头,荆歌的须弥图完全可以装得下他们千百倍数目。
红毛僵尸身上的毛发罕见地蜕去了大半,使她变成个“裸僵”,看得荆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实在是太恶心了,比老树皮都难看。
僵尸的智慧不高,因此,两百年不见,红毛僵尸早认不出荆歌是谁了。一见荆歌进来,便是一声大吼,往他身上扑来,似乎要把他一口吞掉。
荆歌一挥手,便将她定住,然后祭出须弥图,化成漩涡,将她丢了进去。而后他又将其他僵尸丢进去,一数,才发现僵尸总数只剩下七十一个。其他的,已经彻底死掉了。
僵尸本来就不能永久存在,两百年过去,死上二十几个,也正常。
然后荆歌找到那些鬼魅,也发现数目少了许多,知道少的那些是魂飞魄散了,荆歌不由有些难受,却只用了一下子,就把这微不足道的难受给排除了。
将鬼魅们也收了。荆歌又用储物镯子,收取了这里遗留下的修真材料。
当初当成宝贝的藏宝阁,以现在荆歌眼界,却几乎全都看不上。原因很简单,真正的好东西,早被私藏了。而留在藏宝阁里的,只是培养低阶弟子用的。
还亏得韩阳明当初大肆吹嘘,这里面的东西有好了不起。
在看到藏宝阁陈列的东西的时候,荆歌才觉得自己能在一百多年时间里,修炼到化神初期,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
单单眼界,就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将整个三煞宫掏空之后,荆歌将所有洞府通道都毁掉了。然后他想了想,还故意留下少许金条宝石古物在这里面,也好让以后深蓝星上的考古队,不至于扑一个空。
一种古怪的情绪从荆歌心里油然而生,仿佛他在这一刻,就成了左右他人命运的神!
谁能保证,他此时的无心插柳,不会改变未来某人的命运?
荆歌想到这一点,便突发奇想,来了兴趣,凿出一块石碑,用手指在上面刻道:“吾乃月神降世,特在此地留下传承,后人若有机缘,便可得我传承!得我传承,须立我为神,朝九晚五,焚香祭拜,不可违背,否则必受我惩!”然后掏出一枚玉简,刻录了广寒天书的前部分法门,又在上面下了血禁,日后若真有人找到这枚玉简,只需滴入血液,便能自动获取法门。
广寒天书本就能让无灵根的凡人修炼,增强·精神力,荆歌也不怕没人不会。
最后,荆歌将玉简生生镶进石碑,又留下一件次等飞剑,插在石碑上面,即刻飘然而去。
天空中,荆歌忽然停下来,摸了摸胸前的莲花印记,暗道:“我已经成了深蓝星上的大地之子,只要我现在去地心中央,找到大地母莲,不就能成地神?”
“黄天华说,这对我有好处,也有坏处。我要不要去试试呢?”荆歌心里犹豫,“应该不会这么简单就成地神吧!不然,地神不就满天飞了!”
“还是算了,回神初星要紧!”
既然已经知道莲花印记的来历,且这莲花印记对他这个修真者来说,也没什么大用,荆歌自然不会浪费时间,去寻找大地母莲。
找到大地母莲,能不能与之融合,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就算荆歌他与之融合,成了所谓的地神。那他获得的唯一好处,就是同深蓝星相等的寿命,且在深蓝星上,拥有莫大的力量。
但是,成为地神,在深蓝星灭亡的时候,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这一点,虽然比修真者活得久上不知多少倍,是个好处。但也总有死亡的一天。而且,成为地神,多半也终生不得离开深蓝星了。不然,还“地神”个屁!
至于成为“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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