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入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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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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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豹子,老虎……都有。”
    闻言周统领大喜,粗粗的眉毛扬起来,道:“如此正好,明天本统领就带几个随从进那枫山打猎去。”
    吴文才忙道:“周统领,如不嫌弃,我愿带路。”
    他虽然贵为尚书之子,但本身并没有权位,在手握杀伐大权的黑衫卫统领面前,姿态必须要降低几分,才能打好关系。别说他一个官二代,就是他老子亲自来,见到周统领都得低声下气的。
    皆因黑衫卫地位超然,直属皇上命令,完全独立于文武百官之外。
    了空大师忽然插口道:“统领,公子,不如明天老衲也一同前往如何?”
    周统领哦了声,有点惊讶地问:“大师莫非要随本统领而去,顺便替那些野兽超度不成?”
    了空大师摇摇头,道:“实不相瞒,本次老衲蒙得圣上恩宠,来江州开弘法大会,实则还有一个意愿,就是要在江州地面建立寺庙,招收信徒,这才能更好地弘扬佛法,普渡众生。”
    周统领桀桀怪笑:“我说大师,你建立寺庙,不是该在城内人口密集的地方吗?为何要到荒无人烟的野外寻找。”
    了空大师合十道:“统领有所不知,我佛门寺庙,却不能随便选址,必须要有灵之地,如此,才能请得我佛降临显灵。”
    “好吧,如你所愿。”
    周统领对于他一套一套的说教颇有些不耐烦,他练得是武功,只效忠于皇上,杀人不眨眼。无论道门还是释家,在他看来,都是邪门歪道。既是邪门歪道之说,他当然是不会入耳的。
    从周统领的立场上看,了空大师简直就是满口假慈悲。如果了空大师敢来念经教化他,只怕木鱼还没有敲,就被他毫不犹豫地一刀杀了。
    明天能出城狩猎,吴文才想着就有些兴奋,话说这几天的忙碌,老实把他折腾得不轻,正好可以纵马出去游玩一番。
    要知道狩猎的刺激,有时候比逛青楼还要爽些。更是一个和周统领、了空大师打好关系的大好机会,不容错过。
    ……
    江州城的弘法大会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每天大会开始,都有数以千计的百姓前来听讲。
    钟声悠悠,木鱼噗噗,再加上那甚具韵律的念经声,不知不觉间,人们就仿佛被引渡到那传说中的西方极乐世界,被万千祥光普照,整个人似乎脱胎换骨般,浴火重生。
    念头起,信仰生。
    百姓们,就是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信徒,接受了轮回之说,接受了苦难之说……
    如此盛事,官府有令,命令学院放假配合。
    王复曾去听过一回弘法大会,不过听了一次后,打死他都不愿意再去第二次了,那对他而言,简直就是一种折磨,什么今生受苦来生享福,我呸,哪里有我及时行乐来得潇洒?
    对于弘法的许多观念,王复却是接受不了,不再去凑那热闹,还不如多跑几趟青楼呢,听听琵琶,让美人吹吹箫,何乐而不为?
    本来王复想去叫陈剑臣一同享乐,但拜访陈家时,莫三娘说陈剑臣出外游学去了,不在家中。
    闻言王复一愣:出外游学?几天功夫,游哪门子的学?
    所谓游学,却是书生秀才们的一门行径,圣贤书有言:看万卷书,行万里路。大概如此,只是发展至今,游学越来越不受重视了,风尘仆仆,太苦。
    比如说王复,要他去游学,他干脆就游上青楼了。时不我待,花开堪折呀,看今天中午太阳还好好的,傍晚时分天上忽然就有了乌云,又要下雨了……

第七十六章:夜雨

    入夜的时候,果然淅淅沥沥又下起了雨,看来老天爷并不愿放晴多久。那哗啦啦的雨点洒过江州城头,洒过枫山山头。
    夜色苍茫,天地一片迷蒙。
    陈剑臣坐在卧松洞口处,望着远方的迷蒙,在静静地发呆。
    “主人,你在想什么?”
    鼠妖跑过来,跳上陈剑臣的左肩膀,它本来也想睁大眼睛看,可看了一会,觉得一点看头都没有。
    陈剑臣回答:“我在想雨下不停的话,明天就无法回江州了。”
    鼠妖一愣,忙问:“主人,我们要回去了?”
    说实话,它有些不情愿离开——卧松洞灵气浓郁,又有婴宁姐姐的悉心教导,能学到高深道法,它哪里会舍得离开?不过如果主人有令,它却万万不会违背的。
    陈剑臣呵呵一笑,似乎早洞悉到它的心思,道:“就算回去,也只有我一个人回去。”
    ——鼠妖目前修为一般,需要提高实力,让它跟随婴宁,正是一个好路子。婴宁虽然继承了一叶知秋的道统,但它没有什么敝扫自珍的心理,只要小义愿意学,它都愿意教。
    “主人,我……”
    小义鼠泪又婆挲——这鼠妖感情未免太丰富了些。
    陈剑臣手指一弹,噗的,轻轻弹了鼠妖一记,道:“小义,你以后就和婴宁一样,都叫我公子吧。主人长主人短地叫着,总感觉有些别扭。”
    “这怎么行?”
    “我说行就行。”
    “那好吧,小义多谢公子。”
    其实它和陈剑臣之间,本没有什么契约协定,当初是陈剑臣放过它,它屈身为奴;后来见跟着陈剑臣能学到道法,好处大大的,就没有了其他心思;如今清晰地认识到陈剑臣的为人性格,又结识到婴宁姐姐,彼此就像一家人一样,倍感温馨,再不像以前那般孤单。
    “公子,你准备明天就回去了吗?”
    此时婴宁也坐到边上来,递过写出来的字。
    ——它写的字,越发秀丽,字字均匀,进步很大,拿给别人看,别人还会以为是哪家闺秀的手笔呢。
    陈剑臣道:“嗯,明天,那弘法大会差不多就完结了,假期也要结束了,我需要回学院学习。”
    婴宁似乎有些伤感,写道:“我不舍得你走。”
    陈剑臣呵呵一笑:“暂离而已。嗯,你和小义就该留在洞府中,好生修炼,等掌握那诸种奥妙道法,就可以真正的进入府城内游玩了。”
    ——婴宁成妖之时,为了读书识字,经常偷偷跑下山来,到村庄附近晃悠。它不敢进城,也难以进去。皆因城市人口太多,而它一身皮毛又太过于惹眼珍贵,若是被人发现了,纵然它成了妖身也凶多吉少。
    故而那时候它只能在乡村下打转,尤其喜欢到那私塾周围,找一处安全的地方,趴伏在地上,或者寻一株树爬上去,找个舒服的树杈躺着,静静地听着私塾里面学童们朗朗的读书声。
    它这么一个小小的狐狸精,就是通过如此笨方法,一点点地认识了很多很多的字——如今想起来,婴宁可以肯定,自己一定听过陈剑臣的读书声。认真的回想,总觉得脑海里那一片挥之不去的读书声中,公子的声音一定是最响亮的。
    一定是。
    未识君容,先听君音。
    认了字,婴宁就找机会进入学堂,拿了好几本启蒙书籍,比如《三字经》呀、《千字文》呀这些。
    它可不认为自己是偷书,最多只能算是窃书,因为婴宁曾听一位白胡子先生摇头晃脑地说过:“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用偷来形容呢?”
    更何况,拿了书后,婴宁都会在原定位置放下一串铜钱的。它亲眼目睹到,不见了书的学童看到钱后,非常开心,一点都不因为书不见了而感到懊恼,因为在他们心目中,钱财的地位无疑要比书本高的。
    在村庄里久了,婴宁就想到县城里去,见识一番繁华的红尘世界。可以说,这是它的一个梦想。
    然而婴宁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在它道法未精的情况下,城市对它而言,非常的危险。因为巨大的城池里头,守卫森然,稍有不慎,它就会被发现,陷入万劫不复的地步。它不同小义,鼠妖身体具有先天性的优势,擅长隐匿逃窜,随便找个地方一钻,就可以逃离得远远的。
    况且,婴宁还听说城市里三教九流,有高手异人出没,碰到了他们,自己死得更快,一定会被人“降妖除魔”了的。
    ——虽然,婴宁还不怎么明白,为什么对方一定要降妖除魔。哪怕,自己从未曾害过一个人。
    听到陈剑臣的话,婴宁知道公子言之有理,眼下必须先把道法研习通透了,才能拥有未来。
    想了想,它忽然问:“公子,听小义说城里有个富家子弟要对你不利,你回去的话,会不会有危险呢,婴宁真是很担心。”
    叫婴宁做姐姐后,小义嘴巴登时开闸,把很多事情都说了出来。
    闻言,陈剑臣一笑,道:“不怕,我在学院里头,他不敢乱来的。”想及当日的计划,他不禁有些扼腕叹息,眼看就要还施彼身了,不料那弘法队伍进入了江州,一下子把所有的事情打乱。
    如此,就留下了祸患。
    当然,陈剑臣有秀才功名在身,吴文才要动他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陈剑臣本身,明道恪守,择善坚定,早有防备,又哪里会轻易被吴文才寻觅到什么破绽来?
    婴宁想了想,继续写道:“公子,要不还是让小义陪你回去吧,也好有个照应。等过一段时间,风平浪静后,它再来找我就好了。”
    人心叵测,它没见过,却早有耳闻。
    小义登时挺起胸膛,道:“主人……公子,婴宁姐姐说得对,我也不放心你一个人回去。”
    面对两个小妖的关怀,陈剑臣心头有别样情绪流动,暖暖的,微一沉吟,道:“也好。”目前鼠妖虽然没有什么大法力,但机灵敏捷,在许多事情上都能发挥出作用。他心里已有决定,回到江州后,等黑衫卫护送弘法僧侣离开,定要先下手为强。
    抬头再看雨势,却是越来越大——树欲静而风不止,一入江湖风波恶,大概如斯……

第七十七章:狩猎

    晨光微微,雨丝仍在飘洒不停。但如此小雨,无法阻挡住陈剑臣的归程。他决定一大早就离开枫山,返回江州去。
    他去意已决,婴宁虽然不舍,但也不能多说什么。驱动《昆仑玉清法咒》,送陈剑臣和小义出山。
    天色尚早,枫山里外人踪全无,因此婴宁驾驭起道书,在半空飘曳,不虞被外人看见,使人大惊小怪,引发慌乱。
    告别时,婴宁神情依依,一直目送陈剑臣离去,到前方一个转角处,陈剑臣回首一挥手,这才继续前行。
    婴宁还想看久一点,却被转角处的一棵大槐树阻挡住了视线……
    陈剑臣手撑油纸伞,迈开大步,约莫走了半个时辰,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
    随着时间推移,官道之上不时出现了其他的人,他们基本都是前往江州的百姓,或想入城买东西的,或推着车子准备进城做小买卖的。
    咚咚咚!
    猛地前方一片震天动地般的马蹄声起,如突兀地打雷般,声势惊人。好像前方正有一大队人马冲杀过来一样,不见队伍,先闻其声,已感到那种不寒而栗的杀气。
    马蹄声急,顿时吓得那些拉车的驴子骡子乱叫不停,慌张地寻地方跑,车主人连忙吆喝,挥着鞭子驱赶镇压,好一番周折才按捺住,赶紧往路边靠,躲得远远地。
    ——在天统王朝,马匹甚是珍贵,能骑得上马的,非富即贵。一方面马匹价格高;另一方面,饲养一匹马极是耗费钱财,等闲人家根本养不住。这马不同牛羊,吃草就行了,还得吃豆料,蛋黄等物,如此方能养好,养得肥壮。
    光是这些食材,就可以等同于中等人家的生活水平了。
    因此,拥有马匹的不是地主就是官宦,而眼下这么多马匹一起奔走,肯定就是官府中人了,而且不会是寻常的衙役捕快,应该是军伍。
    一队军马,竟然一大清早出现在官道上,实在令人感到震惊。
    震惊之余,肯定要避之不及了。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更别说一般的平民百姓,如果不慎被官兵踩伤撞伤,根本没有诉冤讨说法的地方,典型的哑巴吃黄连。
    杂在这些躲避的人群中,陈剑臣也是颇感疑惑,他定眼观看,过不多久,一队雄壮的骑兵出现在视线之中,一身漆黑如铁的装束远远就揭示出他们的身份来历。
    黑衫卫!
    竟然是黑衫卫!
    人数达十余人。
    黑衫卫不是应该在江州维持弘法大会的秩序的吗?怎么跑出来了?他们骑在马上,除了腰间标志性的斩鬼刀外,个个背上还挽着强弓,挂着箭壶,一副出外游猎的样子。
    陈剑臣疑窦丛生,看得真切,就看见那吴文才也在队伍中,不过他是和一个黑衫卫共乘一匹马的。
    吴文才一副早被酒色掏空的身子,骑在烈马上狂奔不久,就已颠簸得头昏眼花,面色苍白了,心里叫苦不迭——这样的狩猎阵势,他可是始料不及的。
    马队领首者,头戴红缨盔,腰间佩戴的不是斩鬼刀,而是一口宝剑,他背上的长弓足有一人长短,非常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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