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入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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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 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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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中有笔,笔上有墨,不写何为?
    于是陈剑臣提起大笔,以四周墙壁为纸,淋漓尽致在力所能及的高度上写下第一个大字:
    一个“天”字!
    “天地有正气……”
    随着不断的抡笔,醮墨,挥写,一个个大字登时出现在墙壁上,开卷明宗第一句,便是“天地有正气”!
    婴宁记得很清楚,不禁一拍手掌,叫道:“是《正气歌》。”
    陈剑臣不假思索,没有半点犹豫迟钝,一个个字,一句句,顺接着写下去:“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山岳,上则为日星……”
    殿中光线昏暗,火折子的亮光难以照到边上去,但陈剑臣不以为意,这一首《正气歌》他以前不知临摹书写过多少次了,一句一字,一笔一划,无不烂熟在心,哪怕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他也能闭着眼睛写出来。
    一边写,一边走,不讲章法,纯以意行。后面的婴宁则端着砚台跟随,她看见墙上笔墨淋漓,竟有几分张牙舞爪的狰狞。近距离看着,那种久违的心惊肉跳的感觉再度翻涌上心头,情不自禁的两股在微微颤抖着。好在她知道公子笔下的正气已能做到收放自如,并且自己身心内外都没有丝毫的煞气血光,不会引动字里行间的正气攻击。但纵然如此,墙壁上众多字体散发出的正气威压仍然如山如岳的,让她不敢稍有所动,甚是紧张。
    公子的正气修为增进许多了……
    小狐狸由衷地替陈剑臣感到高兴,觉得公子护身立命的手段终于开始显露峥嵘出来了。如果说以前陈剑臣的正气如一把剑,那么现在他的正气,每写出来的一个字,每一个笔画,仿佛都能化成了一柄剑。
    此剑可驱邪,能杀恶,敢诛鬼神!
    陈剑臣的投入,婴宁的亦步亦趋,从另一方面却映衬得站在殿中观看的聂小倩等人很呆。他们不得不呆,一来根本不明白陈剑臣到底在做什么;二来更不明白他在墙壁上龙飞凤舞地写着那么多字有什么意义。
    吴岩见多识广些,知道释家修士有一门高深法术,可用手指醮金漆在柱子上,或者墙壁上写字。这样写出来的字具有辟邪的作用。所谓“开光”,便属于此类范畴的行为。然而,释家是用手指写,而去需要特殊的金漆,甚至自己的精血。
    可眼下陈剑臣呢?
    笔是上好狼毫;墨是好墨,浓而有光,层次分明,显然是出自徽州特级松烟。这样的一方墨锭,一锭市价达到五贯钱,用得起的人并不多。在这一点上,毫无疑问地证明了陈剑臣并不是一穷二白的穷书生。
    这一副文房四宝的阵仗,典型的富家书香子弟做派。
    不过做派归做派,哪怕陈剑臣能写出一朵花来,这和对付外面的树妖都似乎没有什么关系。
    简直一点关系都没有。
    “悠悠我心忧,苍天曷有极!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写到此处,一首《正气歌》恰好写完。他在墙上写字,纯用意行,因此最适合用的便是草书,一气呵成,字断意不断,意绵而墨连。看上去,所有的字都是连在一起的,首尾衔接,恰好成为一个整体。在四面墙壁上环绕一个圆周,遇到有门有窗的地方,也不避开,直接就写到了门窗上。
    今有少年读书郎,壁上龙蛇会飞动!
    陈剑臣将手中大笔掷于地上,本算是一个很潇洒的动作,不料魂神涌起一阵难以压抑的疲倦感,深到了骨髓处,双足一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公子……”
    后面的婴宁在满室正气纵横的逼迫下,反应不禁慢了半拍,第一时间没有扶住。
    陈剑臣摇摇头,道:“我没事,休息一下就好了。”
    另一边在观望的吴岩和霍君面面相觑,俱露出了古怪的神色。

第一百八十五章:天明

    从陈剑臣开始在墙上题诗写字,到诗成掷笔于地,整个过程耗费的时间并不多。短短时间内,殿堂周围墙壁,以及门窗之上便留下了一首整整三百字的《正气歌》。惊蛇入草,龙蛇飞动,恰好连成一个一片,其中笔墨不曾间断过分毫。
    陈剑臣的草书写得有些潦草,加上因为写到了墙壁上的缘故,更加显得模糊,有些看不清楚。看上去,不像是一首诗,反像道士和尚画的符。
    这一点倒是很出奇。
    事实上无论吴岩还是霍君,就连聂小倩都感到非常的奇怪:如果说单纯从读书人的角度看,书生身临危机而提笔赋诗,这样的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某些有骨气的读书人,哪怕面对屠刀,面对死亡,也会哈哈大笑几声,然后大义凛然地即时赋诗一首,以表明自己不为强权不惧邪恶的铮铮铁骨。
    然后,当然是观众们如雷般的掌声,以及,一捧捧的热泪。
    这道理,倒和草莽英雄就义前高喊一句“我十五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差不多。只是读书人当然不会喊如此浅白的口号式的语句。
    何以言志,唯有赋诗!
    陈剑臣写诗的时候倒没有笑,而是处于一种很奇怪的状态。奇怪到聂小倩三人根本无法捕捉到他这番行为的真正意义所在。
    实在难以理解。
    记得很久以前,师傅就谆谆教诲过:这世间每一件事情都会有答案,那么陈剑臣大发雅兴地在墙壁上洋洋洒洒地写下这么一首长诗的答案又是什么?
    聂小倩很想上去问个清楚,不过当看到陈剑臣有些苍白的面孔便忍住了:至少,现在还不是问这些的时候。
    读书耗神,写诗同样耗神。更何况陈剑臣只是个书生?
    聂小倩心里仿佛被针扎了一记,翻涌起一种酸楚的疼痛——其实在整件事中,本来和陈剑臣毫无瓜葛,但就是这么一个少年,甘愿冒着前程尽毁的危险而来帮她。在整个过程中,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歃血为誓,有的,只是低调的身体力行。
    无疑。在聂小倩心目中,陈剑臣属于低调的人。当初在江州状元楼,其被吴文才用计赶走,哪怕事后知道了真相,在情绪上也没有多少波动反应。甚至可以说,云淡风轻得过分。
    少年郎血气方刚,如果不是读傻书的呆子,就应该心有豪情。但这些,在陈剑臣身上很难看到,很多时候他的表现实在太老成了。根本不像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这也是聂小倩为之动心的一方面。
    聂小倩自幼习武,脾性好动,活泼,不愿循规蹈矩、不甘三从四德,对于自己的未来充满了许许多多的憧憬和期盼。而对于男人的期盼几乎永远都是这个时代女子的终极愿望,她喜欢英雄。所以一直就想找一个英雄人物为一生的伴侣。
    何为英雄?
    锄强扶弱,伸张正义者为英雄;正气凛然,挽狂澜于既倒者同样为英雄……
    ——聂小倩这般的想法其实很不成熟,说严重些就是少女不切实际的幻想罢了,还带着许多幼稚的色彩。
    本来在江州,不出意外的话,聂小倩准备好好了解陈剑臣一番,或者就在江州,就可能上演一出她梦想般的剧情故事。
    只是可惜,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
    聂小倩对于陈剑臣的认识了解只是停留在很简单的言行观察上。直到,现在!
    然而越是接触多了,聂小倩心中反而越是觉得扑朔迷离:是陈剑臣有意的遮掩吗?还是不够了解的缘故……
    她心中无法确切肯定。
    嘶嘶嘶!
    突然之间外面传来一阵可怕的噪音,简直不知该怎么形容,人听在耳朵里头。浑身都不禁冒起鸡皮疙瘩来。
    顺着声音往右侧的窗外看,从缝隙里可以见到一丝丝暗红的东西,很滑腻的样子。还会动,游动。仿佛要从窗子里游进来。
    诸人心一紧,虽然不明白那是什么东西。但只要对方冲进来,此地将不再安全,生死一搏不可避免。
    就在此时,刚才陈剑臣刚好写在窗台上的一句诗,数个大字猛地激发出密密麻麻的一片白色毫光,肉眼可见,似乎千万根细小的针刺,狠狠地朝那片暗红扎了过去。
    在昏暗的环境下,毫光莹莹入目,大家可看到那句诗为五个字:“鬼神泣壮烈……”
    啊!
    收到千万毫光的攻击,窗外传来一声飘渺的嚎叫声,彷佛被人类打伤的豺狼,充满了入骨的恨意:“正气……”留下两个字后,那片暗红竟然消失不见了。
    刚才字墨激发出的毫光,聂小倩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看得清楚,可并不明白。不明白这一片毫光是什么存在,又有什么具体作用。但毫光击退了那片暗红却是不争的事实,毫光来自窗台上的笔墨,而笔墨来自陈剑臣之手——
    这更是不争的事实。
    这就是陈剑臣所掌握的法术?
    当下,望向陈剑臣的眼神,突然都变得有些复杂起来。
    砰!
    前面的殿门被人重重的推开,就在大家重新揪起一颗心的时候,睁眼一看,才认出来者是燕赤侠,于是又松了口气。
    燕赤侠踏步而入,目光却没有停留在诸人身上,直接就看见了墙壁上的字,一目而过,当即赞道:“好字!”
    他身上颇为狼狈,经过激战后的面目衣衫上都被溅上了点点滴滴的绿色,好像被树汁濡染到了。
    “留仙笔下正气,如旭日东升,刚阳渐盛,可见大有长进。”
    燕赤侠视旁人于无睹,径直走到陈剑臣身前去,扫了一眼婴宁,双眸猛然一缩,背后所负的大剑竟然嗡一声响,无主自动地兴奋地鸣叫晃动着。
    毫无疑问,这位蜀山剑客一照面就洞悉了小狐狸的身份。
    陈剑臣一惊,忙道:“燕兄,她是我的书童,叫婴宁。”
    “嗯?”
    燕赤侠浓眉紧皱,显然有些不可理喻,看了看婴宁,又看了看陈剑臣,身上刚要升腾起的气势缓缓又沉落下来,道:“留仙,你随我出来。”
    顿一顿,又对聂小倩等人说道:“天色已亮,你们还是趁早离开兰若寺吧,有多远走多远,千万不要回头。此事,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殿外,滂沱的风雨不知什么时候停歇了,东方泛起了鱼肚白,这个漫长的风雨之夜,终于成为过去。
    一唱雄鸡天下白,天明了。

第一百八十六章:出入

    东边一片鱼肚白中隐隐可见一线红芒跃现,晨光若隐若现,过不多时,渐渐的,一轮红日终于挣脱了无穷的困扰,破开云层跃然而出,大放光明。
    经过了整夜风雨的肆虐,今天,必定会是个艳阳天。
    向阳喷薄,带着不成遮挡的穿透力量,不知穿越过几多时空,最后照在陈剑臣的脸上。
    陈剑臣喜欢这般和煦的阳光,温暖,并且很柔和。淡淡的照在脸上,有点像情人的抚摸。
    一夜不眠,但他的精神似乎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相反的,一双明亮的眸里反而表示出兴奋的神色来。
    昨晚一夜,风雨娇加,经历曲折离奇,不过对兰若寺中的树妖仅仅只见到其无数的触手,不曾见到真身。很多事情的简直确都在产生着,却因为某些缘故,而陈剑臣不克不及切身体会。
    既是不克不及,亦有所不情愿。
    对方可是连燕赤侠都难以对的硬骨头,自己固然身怀正气,可不一定就能讨到廉价去。
    “你的正气不错。”
    燕赤侠忽然开口道:“否则此僚决然不会如此轻易退走。”
    陈剑臣问:“燕兄,你一直住在兰若寺内?”
    燕赤侠摇摇头:“不是,某家只是前些日来此地的。”
    那一天的清晨,他离开浙州,在熹微的晨光中路过驮马塔下:同样的一天早晨,陈剑臣带着婴宁在塔下吃早餐两人失之娇臂。
    燕赤侠路过浙州,听闻到兰若寺闹鬼的传说风闻,这只身带剑而来。
    他就在大雄宝殿后面的僧舍内清理出一个房间居住。两、三天时间来,他并没有和那树妖正面娇锋过,相邻而居,井水不犯河水。只有在昨晚的时候,燕赤侠使出雷霆手段,一举诛杀了树妖蓄养在义庄的三具僵尸鬼物,双刚刚完全撕破脸皮。
    那三具僵尸鬼物,本为树妖驱使之吞噬常人血肉的。
    廖战之际,燕赤侠猛地发现自己严重低估了树妖的实力,以至于落了下风,从某种水平上讲,还真多亏了陈剑臣的正气,如此将对方惊退。也许,即将日出的天时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他很平淡地挑拣重点把过程说出来,就像在叙说一件和自己完全不相关的事情。
    对燕赤侠,其实陈剑臣并没有太多的了解,在江州,他们仅仅只是在一起喝了一次酒罢了。
    就那一顿酒,陈剑臣平生第一次喝酒。燕赤侠千杯不醉的酒量,以及豪迈奔放的气概给予他很深的印象。就算没有前世的记忆,但两个燕姓剑客的形象还是能相昔时夜的契合到了一起。
    这样的感觉,犹如庄生梦蝶。
    当下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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